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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并不是元素之火,而是类似东方真火的东西,康特将其命名为“星火”。上次打造鬼猫开山破时,琉星还不能运用这种力量,只能操纵火元素,如今却可以运用自如了。加上操纵自制召唤兽的经验,火焰形状、火候掌握得驾轻就熟。星火不仅温度比元素之火更高,可以充分煅烧材料,而且还可利用星海真气本身的吸力从中过滤出杂质,使材料变得更精纯。虽然比不上不如康特所用的兜率八卦炉有夺天地造化之能,不过功效已经远比任何魔法熔炉好多了。
第三十三节 败家之剑(下)
很快,湛蓝色的苍穹砂和浅灰色的浮云尘屈服于星火的高温,熔化成了液态,在蓝色火焰的映衬下呈现出一种特殊的迷幻色彩。琉星取下定风珠,将狮口对准容器,一道几乎无色的液体喷涌而出,准确地从一个临时打开的洞口灌入容器中,与里面的液体融为一体。飓风髓不仅会作为武器内置的魔力源,同时也可改善材质,使得整个武器像风一样轻盈。
这时就看出练习同时操控六个傀儡的好处了,琉星一面继续加热重新封闭的蛋型容器,一面准备其他部件。像变魔术一样,他以真气为模具,用熔融的魔金铸成一条长长的咒文带,并在其中适当位置填入风魔之眼、暴风钻、地母泪等晶石,构成了一个变了形的魔法阵。当初“鬼猫开山破”内部的三重连魔法阵的简洁和高效,给琉星留下了深刻印象:如果按照通常设计,可能要花费大量高级晶石,并布置大小多个魔法阵才行;而分成三次增幅,则轻易把效果提升至单个魔法阵的八倍。他吸取了那个设计的优点,然后根据此次要铸造的剑的外形做出了改进,把魔法阵做成了层叠嵌套的形式,而这个冗长的一体化设计则借助其罕见的长度完成了性能提升。其中的魔兽晶核风魔之眼和暴风钻都是容纳或增幅风之力的,而地母泪则是专门收敛风用的,让武器的威力可以被使用者控制。虽然和康特所说的东方思想还有所差距,但也不失为一项实用设计了。
接着,琉星把金色的咒文带扭曲成上宽下窄的螺旋状,然后以真气包裹,将蛋型容器内已经充分冶炼的液体注入。很快,一个近乎透明、内中镶嵌着金色咒文的螺旋锥形晶体剑出现了,它有点像骑枪的枪尖,只是多了个短柄,或许被称为“手持的钻头”会更合适。不过,目前这剑还有些过于脆弱,琉星还要在最外层包裹上一层银色金属,并渗入少量魔金,在表面制作出呼应内部的增幅咒文,才算彻底完成。
大功告成时,琉星已经大汗淋漓了,不过一番努力又让他的功力加深不少。
坎恩冯格佐擎起这件新诞生的闪闪发光的银剑,轻轻舞动一下,剑身顿时变得模糊起来,好似一团银色雾气飘浮在手中,过了一阵,才重新稳定下来。见到这效果,他大惊失色,原来那银色金属竟然不是密银,而是罕见的特洛斯幻银!特洛斯幻银的价值已经不能用昂贵来形容了,根本是有市无价。它是一种伴生在密银矿中的稀有金属,外表和密银很相似,但一被触动,就会呈现出模糊的雾状,仿佛并不真实存在,可你若被这假象迷惑可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它不仅质地无比坚硬,而且拥有比密银更好的魔法容纳和传导性。利用它的这种特性,矮人大师们曾经制造出极为诡异凶险的兵器。毕竟,在生死相搏时,让对方看不清自己武器的走势,就增大了获胜几率。只是一贯以来,特洛斯幻银产量太过稀少,所以只有极少数A级以上武器才有幸用到它,而且多数是小件武器。其中最著名就是那柄刺杀了许下“我来了,我看见了,我征服了”豪言的凯撒大帝的匕首“毒妇之舌”,以及百发百中的精灵神射手“独眼坎迪”赖以成名的七支幽魂夺命箭。像是这么大手笔地运用特洛斯幻银,还是颇罕见的。
很快,拥有不亚于鉴定专家的犀利眼光的坎恩所长就又发现,迷惑敌人并不是这武器的唯一优点,那个扭成个螺旋的尖锥形设计,可以让剑在主人的控制下伸长、收缩。一旦刺入人体,其中加持的风系魔法,就会通过剑的空心漩涡将血液瞬间抽干;而若是将剑完全展开,采取防御态势环绕在身边的话,则相当于加持了7级的“风暴护壁”。当然,这些全是仰赖飓风髓提供的恐怖力量才做到的。而且,由于飓风髓的自我悬浮作用,这柄剑太轻盈了,简直可以说没有分量,非常适合并不擅长力量、而将速度视为生命的风系使用者。综合以上因素,即便没有灵魂,这柄剑也称得上是凌驾于A级的武器了。
在将它传看一番后,没用讨论,坎恩就代表评委宣布:“我们一致同意,授予琉星雷比尔国家炼金术士资格!”
这个决定没有遭到任何异议,炼金术士之间本来就喜欢通过展示作品互相启发,在观摩了这个震撼性的设计后,在场的许多人都获得了或多或少的灵感,估计不久之后就会有大批新式武器诞生。
琉星将此剑命名为“御风”,等级暂时被评定为A+级。
在返回学校的路上,琉星对康特道:“今天还真是收获不小,尤其是见识到了炼金术士的各种发明,真是大开眼界。我只会打造武器,还真是有些愧对国家炼金术士的称号呢!”
康特不以为然地笑道:“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专长嘛,谁也不能说自己是全能的。再说,你只要会打造武器就好了,能赚很多很多钱的!”说到这里,他的眼睛又开始放光了。
“康特……”琉星无奈地感叹,“我就不明白,你怎么那么喜欢赚钱啊?你不是号称是比神器还厉害的武器吗?还用得着金钱吗?”
“不是‘号称’,本来就比神器厉害!”康特不满地纠正,“你记住,我喜欢赚钱是因为我花钱比赚钱还快,所以要未雨绸缪。在这地面上生存,哪一样不要钱?抛开你自己的生活不说,你心眼好,想帮助别人,首先就得有钱!钱、钱、钱,简直就是整个世界前进的动力啊!”说到这里,他顿了顿,自言自语道:“嗯,这个败家之剑该怎么卖出去呢?飓风髓和特洛斯幻银根本没办法计算价格,出得起钱的买主可不好找啊……难道非得让我拿它去和某国国王换一座城不可?”
“你……”琉星刚要继续发表感慨,背后突然有个气喘吁吁地声音喊道:“等等……那剑……卖给我……好吗?”
这么③üww。сōm快就有买主上门了?康特一阵欣喜,不过,他又怀疑,那人出得起钱吗?
第三十四节 城堡的诱惑(上)
“大叔,是你啊……”一回头,琉星才发现说话的原来是那个对飓风髓爱不释手的中年人。通过康特传递来的知识,琉星知道自己所使用的都是无数人终其一生追求也不见得能一睹真面目的珍贵材料,所以也有几分理解中年人那份激动、渴望、羡慕、嫉妒交织的心情;不过武器已经打造好了,材料也无法分离了,而且就算是康特,恐怕也不会再有第二份飓风髓了吧?
刚这么一动念头,康特马上就说:“别打我的歪主意!你又不是不知道这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要不是去了暗月迷宫一趟,我可连一份也拿不出来。”
琉星只好带着同情,对那位气喘吁吁的中年人道:“大叔,我劝你还是放弃吧!我知道你很想得到飓风髓,可是,有特洛斯幻银在,恐怕即使有贤者之石,也无法将它重新分离出来了。”
“不、不、不,”中年人拨浪鼓似的摇头道,“我是来替侄女买那柄剑的,可不是为了提炼材料。”
“您的侄女?”
“是啊,是个有些心高气傲的小姑娘,”瘦削的中年人挠了挠凌乱的头发,苍白的脸上露出有些尴尬的笑容,“她是我哥哥的掌上明珠,从小就像小公主一样被宠着,连家族里只有嫡系长子才能继承的六把宝剑都给了她。不过她也太不爱惜东西了,拿家传之宝参加什么年级比赛,竟然被人砍断了……”听到这话,琉星不禁一愕。像,实在太像了……天下不会有这么巧的事吧?难道,眼前这位大叔就是温蒂妮斯的叔叔?别说,他的相貌还真的和温蒂尼的哥哥温德有些相似……
中年人还没发觉琉星神情的变化,继续说道:“那丫头也不知道受了多大委屈,带着断剑来找我这个当炼金术士的叔叔,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央求我把剑修好。可是,也不知道跟她对战的那个混小子用了什么方法,出自精灵名匠达夫涅尔之手、以密银铸成的剑身竟然被一种奇怪的蓝色结晶从内部侵蚀,根本无法修复了……”他说到这里,琉星已经能百分之百确认了,这位大叔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