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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了?”沈菱凤的声音从花间传来,锦弗循声望去,她坐在桂子树下的软椅上,手边有一壶沏好的茶,还有两样点心:“都是正午了,真是个瞌睡虫。”
“正午了?”锦弗张大了嘴巴,果然是真的,树影子都跟花树重合到了一起:“小姐怎么不叫我呢?”有些不好意思,这要是在京城恐怕会被那些嬷嬷们一顿好说。
“一路上累得慌,多睡会儿不算什么。再说又没正经事,两人在这儿对坐着多闷得慌。”沈菱凤指指手边的位子:“来这儿坐坐,等会儿就该吃午饭了。”
“是。”锦弗笑着过去,桌上放的是选软的玫瑰花饼,还没吃就闻到一股浓郁的玫瑰甜香:“小姐,这儿可真是神仙般的日子,以后咱们就在这儿长住了?”嘴上如是说,心里倒真是盼着如此,这里能够看到她久违的笑容,并不是一件太坏的事情。
☆、第三卷 边塞 第三十二章 日后打算
“嗯。”前面垂着两缕发丝,沈菱凤轻轻掠到后面:“以后就在这儿长住了。昨晚上有件事我要嘱咐你,又被你叨叨的忘了。等我生了以后,咱们也该有自己的营生,虽说是不愁吃穿,被人瞧见总是不成样子,也容易生疑。哪有妇道人家不做营生,就能吃穿不愁的?”
“是啊,肯定会被人议论的。”锦弗正津津有味吃着花饼,这话让她噎了一下:“小姐,那咱们能做什么呢?”
“我托吴大哥看了,这儿虽说是个小地方,倒还热闹。不如开个小小的绣庄,做点针线。一来不惹人注意,二来也不用在外头抛头露面,少了不少麻烦。吴大哥他们走南闯北的,咱们要是缺点什么,劳烦他们给咱们带来也还便宜。”沈菱凤显然是早就想好了,说起来一件件都很顺当。锦弗心中越发觉得她是早就想好了,不过是在找个合适的机会而已。
“小姐,这个吴大哥是谁啊?”说这话的时候,锦弗很谨慎地看看左右,确信那个人没有过来,要是被人家知道自己背后议论人,简直是丢死人了。
“一个好人。”沈菱凤抿了口淡茶:“多亏他替我前后操持,要不怎么能找到这么好的去处,我也不得省心了。”
“嗯。”花饼很是可口,锦弗一个吃完已经是甜香满口,忍不住又拿起一个咬了一口:“小姐,要是有咱们从前吃过的藤萝花饼就好,那个才是又香又甜呢。”
“得陇望蜀,人心不足。”沈菱凤笑笑:“我这两日觉得身子倒是安稳多了,只等着他出来,就能张罗咱们自己的事儿了。”
其实不等到沈菱凤说,锦弗也看出来了,一些时候不见,小姐的脸色好多了。太医常说她是思虑太多,血不归经都成了太医挂在嘴巴边上的话。看到太医摇头晃脑在那里品评一番的样子,小姐常说的就是恨不得手里有什么,就把什么扔到他身上去。然后恨恨说一句:闭嘴!
“谁不是望着小姐好些,若是知道小姐好些。只怕我都要多吃两碗饭呢。”锦弗笑着又给她斟了一杯茶。
“沈家娘子在么?”隐约听到角门处有人说话,应该是个半老的妇人。这里的人,锦弗压根认不真切,不知道该去还是不该去。抬头看了沈菱凤一样,满是征询地意思。
沈菱凤不出意外地点点头:“在呢,外头是谁啊?”
“是我啊,那天大娘子托我给娘子买的东西都齐全了,才来打搅娘子。”门吱呀一声开了,进来一个四旬左右的中年妇人,干净利索灰色袍子。流光水滑的发髻用乌木簪子定在脑后。手里挽着个不小的竹篮:“要是不置办齐全,谁敢来打搅大娘子。”
沈菱凤笑笑,示意锦弗接过来:“李大娘,真是给你添麻烦了。”
“哟,这姑娘还是头一次见。真个是好模样。”李大娘看到锦弗,满脸堆笑:“到底是大娘子身边的人,真个全都是美人胚子。换个人,哪有这么齐全的。难为大娘子从哪儿找来。”
“这是我妹子,昨晚刚来的。”沈菱凤笑笑:“李大娘用过早饭了,若是不嫌弃,就在这儿用一点?”
“不用不用。那天大娘子打赏够多了,哪敢还要大娘子的赏赐。”李大娘笑着摆手:“大娘子要我看的地方,我也找好了。就连大娘子吩咐找来的稳婆也找好了,全都是方圆实力以内最好的,只等着大娘子临盆时来伺候大娘子。瞧大娘子这个模样,肚子里一定是个小官人的。日后肯定要做状元郎。”
看来那天小姐给她的赏钱还真是不少。要不哪有这么多好话奉承。状元郎?别说是状元郎了,就是一品宰相小姐何曾看在眼里过?她要的东西原来只是如此简单易得,而在旁人眼中必定要终身仰望的东西,她又是不屑于顾的。人生有时候便是如此可笑。
“承你吉言,若真是如此我可要重谢。李大娘。我跟我妹子都是为着今年登州大水,家中所有一切都变成汪洋大河,没法子只得是背井离乡逃难至此。也没有别的手艺,小时候我娘教给我们的一点子手上功夫倒是不曾丢,难为大娘替我们找个好的地方,开个小小的绣庄,接点手艺活,够姐妹俩度日就成。这不是,过不了多久又要多张口吃饭,少不得多加点打算。”沈菱凤说这话的时候倒不像是假话,情真意切让人不得不相信这话。
“这也不知道是什么世道,沈家娘子说的话,谁说不是呢。处处都是因为灾祸连年背井离乡的人,既然是大娘子托了我,我也不说假话,不用找旁的地方,大娘子如今住的这所院子就极好。庄子的中间,但凡有点什么,都要打从你这儿路过,何况我们这儿还有几家仕宦人家告老还乡的,家中有的是钱。那些太太奶奶们,尽管只知道用好的东西,自己张个嘴吆五喝六的,却不会自家动手。虽说活儿重些,恐怕银钱倒也不少。到时候娘子的绣庄开了门儿,我自然去给娘子招徕几笔生意,也算是谢谢大娘子的救命之恩。”
这才几日,小姐居然又在这儿做善事,看上去喧闹热络的李大娘,什么时候小姐又跟他们家有了救命之恩?锦弗觉得不够用的不止是自己的眼睛,还有自己的心思,从在京城开始,就不知道小姐每日都在忙些什么。只是也知道,一旦有事,她平日做的事情总能派上大用场。
送走了李大娘,沈菱凤换了个有树荫的地方依旧看书,手边有只竹编笸箩:“这里头是我这些时候闲着没事,描的些花样子,趁着这两天肚子里这个还没出来捣蛋,咱们选出一些好的来,日后总是能派上用场的。”
“小姐也不怕伤了眼睛,这些花样子等我来做也是一样。”锦弗看到厚厚一沓花样子,描绘的简直是惟妙惟肖,甚至连猫身上的毛都能一根根数清楚:“小姐真是打算开个绣庄?这可是劳神的事儿,还是我一人做好了。家里并不缺这几个钱的。”
☆、第三卷 边塞 第三十三章 化敌为友
“难道不知道坐吃山空的道理?平白无故两个女子,家里又没有营生,怎的会有那么多银钱?岂不是自曝其短?”沈菱凤眼皮也不抬,逐字逐句看着书:“即使咱们不怕,日后这孩子大了,叫他怎么说他娘,每日不做事,家里就有使不完的银钱?不知道的,还以为遇上打劫的山贼了。”
“难道就不能做点别的?”锦弗嘴里不住嘟囔着,其实她也不知道还有什么合适做,唯独不愿看到的就是沈菱凤日后居然要靠做女红来度日,从前除了宜王以外,根本看不到她做针线。即使是呈晋皇太后的绣品,不过是自己做点细微处针线,其余的还是秀娘们来做。谁知道有一日,她也要来做绣娘的营生。
“做什么,去开个私塾教书课徒,或者是打家劫舍?”沈菱凤没好气地一笑:“我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如今我在这儿就只是沈家娘子,想做沈姑娘都不成。谁叫我狠不下心不要这一个。”说这话的指指隆起的腹部,脸上却是一脸怜爱,还不远说大了声音,似乎担心被腹中孩子听到,惹得他不高兴。
锦弗也拗不过她:“我不过是说说嘛,谁还会真的不劳而获。再说这儿山高皇帝远,小姐跟我都是寻常人家女子,不会再有人跟我们为难的。”话到这里也就尽了,挑出几张很是精致的花样子:“方才听那个李大娘说的口气,就把这几样留出来,说不定日后还有大用处看这个样子,倒是可以做一副帏帐呢。”
“留着好了。”沈菱凤看了看,点点头无话。
宜王跟曾献羽并驾齐驱,旗风猎猎烈马萧萧,千军万马都在掌握之中。两军对阵日久,对面就是阴山之北,若无意外的话。这一次的平叛必将大胜而归。一月之前,他们都不会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