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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萝面露恍然,但不免有些不甘,郁闷道:“长是这么美。却不喜欢阳光,真是怪事!”
秦朝道:“非是不喜光照,而是人有男女之别,光有阳光与月光之别,不能说女不如男,也不能说月光不如阳光。”
李青萝又是欢喜,又是兴奋,连连点头道:“对,对,对!就是这样,我以前没想到,书上也没写,听都没听过。”
秦朝感叹道:“荷花很美,莲藕很甜,却出自又黑又臭的淤泥,这你总该知道吧!”
李青萝脸色羞红,媚眼如丝,娇嗔道:“秦公子不说,我知道了也万万想不到,那样知道最多也没用呀!”
最如何出淤泥而不染!
该如何出淤泥而不染?
秦朝可不敢唆使她去用,不管是对谁用,暗骂:“不要脸!”转身拿起一本棍法秘笈,翻开……
李青萝亦发现自己越来越不要脸,越来越习惯放低姿态,讨他欢心。虽然感到有些古怪,但没怎么去深想,反而觉得这没什么不好。如果真能动真格,那简直是求之不得!
秦朝入城的时候,怀时又多了个大美人,众守兵一个个都羡慕得要命,但已经见怪不怪。只可惜没能见到那‘苏州第一才女’,借机会欣赏一下她的窘态,看她还怎么高傲。
还是在松鹤楼吃了个早餐,回家把李青萝交给盈盈接待,自己往床上一坐,不敢再躺下去贪睡,担心那有可能比酒后乱性还危险。
吴夫人盈盈和王夫人李青萝相识已有十几年,双方的交情说深不深,说浅不浅。两女的性格可说是在往两个极端走,一个心太慈,一个心太狠。此时都想从对方嘴里打探更多与秦朝相关之事,心里一个劲地骂,嘴里一个劲地夸。
吴圆圆在旁边呆了一会,越看越虚假,越听越感到恶心,越来越难忍受,学不会也不想学,只得很不甘心地离开,心想:“以后问娘也一样。就不知我离开后,还会不会再装?就算她最怎么能装,既然连我都骗不过,又如何骗得过娘,只能是白费力气。”
又想:“这狐狸精居然生得比苏大家都好看多了!要不是她的年纪已经不小……”
在暗中忍不住比来比去,比这比那,心道:“以前大家也经常夸赞我,称是无锡第一美女,我难道不知道自己不及娘的美貌和气质!生来如此,有什么办法?”
暗叹:“最可恼是在这里,我的美貌几乎沦落到垫底的存在,连那李嬷嬷都不如,也难怪主人会看不上眼,轻轻吻一吻都舍不得,气死我啦!”
最如何生气都禁不住开心,只跟在主人身边都能像花草受雨露滋润般,越长越年青貌美,可谓一天一个样,可说现在一天能比过去一月,那甚至都还是往少了说。再加上修炼主人的那些武功,滋阴养颜之类的效果翻倍都只属寻常,多翻几倍都不用太过惊讶了。
久而久之,便如那‘神行百变’,对着镜子自己都很难认出自己的过去。出门易容术都不用了,不如这自然而然地美容好。可惜其她女人也一样能得到这众多好处!
对秦朝的正直,又爱又恨。
对秦朝的公平,又恨又爱
越正直越公平越爱,亦越恨。
李青萝没有再纠缠不清,吃过午饭后便主动离开,再次表现出温柔乖巧的一面。可是秦朝见到她好的一面越好,就越控制不住想起她拿人肉作花肥的另一面。而且忍不住怀疑:是不是每个美女都具有这种两面性?
或者说,外貌越美、年龄越大的女人,这种两面性越是深入内心。例如:称得上小魔头的木婉清杀人不眨眼,将来绝不是没可能升级成秦红棉那样的大魔头。
不由联想到钟灵谈笑间杀人的可爱模样,再联想起那些女侠,如苏晓晓心慈手软了的凄惨下场、虽然她武功比原来的辛双清还高,但还能说这很公平吗?
就连李秋水,其魔性不可谓不重,但也因小时候不够心狠手辣,没趁机杀死她师姐巫行云,才有后来的毁容之劫。最不想去想又不得不想是,不知王语嫣是否也有这样的毛病。
想想看,她从小是在什么环境下长大!
家中见多了用人肉作花肥培养曼陀罗花,她真能出淤泥而不染?
即便不去怀疑王语嫣那善良的一面,是人难免还是会存在有另一面。就连书中花费大量笔墨描写王语嫣美好的一面,也几次险些被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另一面盖过。
秦朝越想越能够理解,无涯子是那样超凡脱俗的一个人,为何情愿整日面对一座死的玉雕,而不愿面对仍活生生的爱妻兼师妹李秋水?
至少,起初绝不是什么纯粹恋物癖。
刚开始,可能主要是爱之深,恨之切。
另一方面是因为无涯子追求完美的性格。无涯之的无所不精,并非不懂博不如精,而是太过于追求完美。因为自己也是个喜欢追求完美的人,曾经也因此而吃过不小的亏。
可想而知,当无涯子心中的李秋水越来越完美,对眼前的李秋水便越来越不满。久而久之,万不得已,便只好把感情寄托在无伤大雅的玉雕上。
虽然波及到不可能结为夫妻的妻妹李沧海,但不像其他人那样移情别恋,或三妻四妾,或浪迹花丛,用真人来发泄心里的不满。
相比之下,无涯子的发泄,有如书生写书,只在书中伤人、杀人,超出现实百万倍的伤害都无伤大雅。同样是发泄,比起他妻女,对真人真物的伤害显然因此而减小了许多。
无涯子是怎么发泄?
李秋水又是怎么发泄?
女儿李青萝是怎么发泄?
如此一对比,秦朝对无涯子的感观大改。
可惜李秋水不但不能理解他这种超凡脱俗的深爱,反而因此深深误会了他,故意在他的面前与一群俊男游戏风尘,做出的那些让他死都不能原谅。(未完待续。。)
第十五章 先一步心魔转运
正因为爱得太深,伤得也深。这同样也说明,李秋水对无涯子也不是天性无情到没有爱过,也不是爱得不深。感情是没假,可怕的是女人的另一面。美女的另一面又更为可怕了许多!
似乎人人皆有这类心魔,心野越强大的人心魔也越强大。或者说:一面是仙,一面是魔;一面是仙道,一面是魔道;此强则彼强,一念之间可转换。
比较男人和女人的心魔,其中又有不小的区别,表现出来的不同也小不了。
明白了这些,对李秋水、李青萝和王语嫣母女三代的另一面魔性不再怀疑。虽然不是不再抱有侥幸心理,但至少被消除了许多。该怎么对王语嫣?
感到越来越矛盾。想见又不想见,两边的力道都不小,还一直在加大。
明白这些的同时,也解开了心中的另一个疑问,一个叫巫行云平时碰都不敢去碰的疑问:“李秋水和丁春秋的武功、毒功最强,如何暗算得了无涯子?”
别说相隔几十年,李青萝还很小那时候,就说现在的丁春秋和李秋水,只怕也没那本领奈何得了无涯子——即便是最亲近之人的偷袭!
对无涯子伤害最大的,在外是李秋水,在内是他心魔。
丁春秋不过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虽然再多一万根稻草都没法重伤一个无涯子那样的绝世高手,但人倒霉时喝口水都能被呛死。
秦朝不想做第二个无涯子,想居安思危,早些排除潜在的危险。
以无涯子的聪明才智,过去就没有这么做过吗?那未免也太过小瞧他了!说不定这是他顺手策划,想借机‘兵解’,只是没想到最后还是出了错。
兵解的过程,本质很像大理当年权臣造反。如果在时机尚未成熟的时候便诱发造反。段家的损失最大都值得。至少减小了被直接灭国的机率,也就等于延长了大理的国运。
而这对无涯子来说,便是不用直接死,先一步引发劫难,至少多了些机会苟且偷生,然后再寻机突破。唯有活着才有机会继续研究人类的生死之迷,想办法扭转必死的命运。
李秋水最怎么对不住他,其中至少有一半是他自己造成,爱与恨交织在一起。
丁春秋最厉害都不过是颗棋子,斗不过‘逍遥三老’中任何一人。能活到现在。只怕主要是因为活棋比死棋有用。
这些道理如果出现在说书的时候,当然是出现‘刀下留人’那时候最精彩。但这是在现实中,不管什么时候去救无涯子,还是先明白多一些比较好。
最怎么明白这些道理,最怎么居安思危,总不能把身边所有人都杀掉,所有稻草都烧光,所有水都不再喝……
时机未到,最怎么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