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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大半夜的比照研究,我理出四个基本头绪:
一是,象我这种情况,能给林人渣戴上的最靠谱的罪名,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林人渣能不能够上对我的故意伤害罪,关键是明天法医对我的伤情鉴定。从刑事角度讲,伤分三种,一种是轻微伤,一种是轻伤,二种是重伤。而到底是轻微伤还是轻伤是区分非刑事还是刑事的关键,而轻伤还是重伤,是区分轻刑还是重刑的关健。换句话说,如果明天法医对我的鉴定只要够上“轻伤”,那么,林人渣就是在劫难逃。
二是,故意伤害罪的处分,造成轻伤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伤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当然,我很庆幸最后一个与我无关,咳!
三是,从其中一个案例来看,我的伤,至少已经够上法定轻伤!
四是,不管我控不控告林人渣的刑事责任,都不影响他对我的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就算他被追究刑事责任了,他同样不能免除对我的医药费等方面的经济赔偿。
以上四个结论,无疑让我的眼前豁然开朗,这个林人渣的命运的主宰,最后是不是我,最最关键的一步,那就是明天的法医鉴定了!
我在心里默默地道:“林人渣,你就祈祷吧!”
第二天一早,我就叫阿东带了相关的病历材料到市刑警大队法医室去申请法医鉴定,交待阿东,直接向对方声明是派出所的何警官交待的就行了,上午九点多钟,一位自称姓刘的法医在孙医师的陪同下到了病房,对我进行伤情鉴定,由于我伤情的相关影像材料医院都已比较系统地做过,所以对我的鉴定基本上比较明确,刘法医当场表示,我的伤已够到法定轻伤。
听到这个结论,我一时不知道自己该喜还是该恨,我问刘法医,具体的鉴定书什么时候可以出来?刘法医说:“两天后,你叫人到我这来拿!”
等他们走后,阿东忿忿不平,问:“轻伤?伤得这么重,怎么才叫轻伤?”
我却盯着天花板发呆。
忽到阿东推我,我才惊醒过来,张经理已到了我的床前,我说:“张经理,你这么早?”
张经理嗯了一声,看了一下阿东,说:“你今天没上班啊?”
我说:“是的,我让他照顾我几天!”
张经理点点头,说:“那也是应该的!”继而转头打量着我枕边,一边问:“在看什么书啊?”
我忽然想那正放着两本法律书,忙一把拖过枕头,把书盖住了,说:“小说呢,成天躺着,无聊嘛,就弄了两本打发时间!”
张经理就应附了两声,坐到我的床沿上,接着,拉开包,从里面取出一叠钱来,说:“小周啊,拐弯抹角的话,我也不说了,这是一万元钱,小林让我转交给你,你先拿着,他的意思也很明确,一是,你所有的医药费,他都会承担,二是你出院后,他会另外付你两万元,作为补偿,最后一点,他希望你从此以后不要再找小薇!”
我看着张经理,突然间有些失笑。
张经理想想似乎有些不适,便又补充了一句,说:“其实这最后一点,也是小薇父母亲的意见!”
我示意阿东把钱收起来,我说:“张经理,我确实非常需要钱,这个,你是知道的!而且,这次事件,责任完全在姓林的那一方,所以,这个钱,我先拿了!”
张经理见我收了钱,脸色非常舒展,大手一挥,说:“哎,就别较谁对谁错了,这事就这么定好了!”
“但是!”我看着他,一字一顿:“我与小薇的事,谁也无权插手,包括小薇的父母,更别说是姓林的了!”
我看着张经理的表情从微笑到错愕到尴尬再到恼羞,一瞬间完成的这些转变,看上去非常的诡异。
“小周!”张经理拧着眉头:“我从中周旋,完全是因为你以前救过我侄女,我不想让你的处境太被动,你别给我不知天高地厚!”
话说到了这一步,我也豁出去了,我说:“张经理,一直以来,我都很感谢你对我的种种帮助,我刚才说的话,也不是针对你的,我是针对那个姓林的!他无权来干涉我与小薇的关系!”
张经理恼怒地说:“我刚刚说过了,这也是小薇父母亲的意见!”
我针锋相对:“我刚刚也说过了,小薇的父母同样无权干涉!”
张经理腾地从床沿上蹦了起来:“放屁!”
他冷笑一声:“小周,做人要学会审时度势,不要人家给你一根竹杆,你就没完没了的往上爬,人要有自知之明!”
我辩解:“张经理,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我还年轻,我可以去努力,我对自己的未来,很有信心!”
“是吗?”张经理的脸上掠过一丝讥笑:“那你给我描述一下你‘很有信心的未来’,是怎么样的啊?”
对此羞辱,我却一时语塞!
张经理夹起包,冷脸说道:“好了,废话谁也不要说了,我给你三天时间,你好好考虑,要想通了,叫阿东,是阿东吧?你叫阿东来找我!要还想不通,那么,你这事,我就不管了,要赔也好,要偿也好,你自己找小林要去!”
说完,他便拂袖而去。
同室的病人和陪护正齐齐地看着我们吵架,见我看过去,便都一下子散了目光。
我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加剧的肋痛让我汗滴如豆!
现在,已不是我想不想告林人渣的问题了,而是我还能不能与小薇继续相处的问题了。
很明显,林人渣对我的赔偿前提是我离开小薇,如果我不能接受这一点,那么,林人渣肯定不会顺利地对我进行赔偿,这里就延生出两种结果:
一是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控告了林人渣。对这场官司的结果我倒是有把握了,但是,昨天小薇就当场表过态了,她不希望我与林人渣之间有官司,到时候如果我告了林人渣,小薇心里势必会有想法,到时候我怎么向小薇解释?
二是,我对本次被打事件忍气吞声,放弃林人渣的赔偿?(貌似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与林人渣对簿公堂?)但我知道林人渣醉翁之意根本就在于让我对小薇放手,否则,就算我肯对本事件隐忍,恐怕林人渣也不会对我善罢甘休!这一点,才是关键之关键。
俗话说,进攻是最好的防御,经这么一分析,除非我答应离开小薇,否则,控诉林人渣竟成了我的唯一出路。
如果说,之前我想告林人渣,还有一丝丝犹豫的话,那么,到了现在,我简直已是义无反顾了!至于小薇那里,我想到时候只要如实陈情,她应该也是能理解我的。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法医对我的鉴定结论会不会被人暗中调整呢?
除了谢谢各位猫猫,我啥话也没有,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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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上午的事实,证明我的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阿东如约拿来了法医学鉴定书,上面有明确的轻伤鉴定结论。我当即交待阿东,马上送给派出所的何警官,同时问一下何警官,接下去我们要怎么办?
阿东捎来何警官的回话:等消息。
第三天,我没有按张经理的意思叫阿东给他传什么口信,他也没有给我任何的表态,这事,就算搁在那里了。
下午的时候,我坐立不安,心里记挂着裘科长那边,不管怎么样,生活还得继续,绝不可以因此而误了自己以后的发展,于是我咬咬牙,叫阿东拿去两千元钱,并带上我的身份证,帮我到移动营业厅重新买一个手机,并申请使用原号码。
阿东办事很利索,没多久就圆满而归,是一个诺基亚手机,黑色,样式老了一些,但好使。
我道声谢,第一时间拔通了裘科长的手机,裘科长有些恼怒,说这几天你干吗去了啊?
我说不小心摔了一跤,住院着呢。
裘科长立马关切起来,连声问人怎么样人怎么样?
我笑笑,说:没什么大碍,没几天就可以出去了吧。
裘科长就松了一口气,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
我说,央姐,郁总那边我发过简历过去了,现在我人不方便,也不知道他怎么反馈我了。
裘科长说:郁总也正问我呢,他可能有一些货要你在当地找厂家,但你现在人不方便,就等你出院再说吧!
我忙说央姐,那不行的。。。。。。。
裘科长却已打断了我的话,说:你等一下。
然后对面没有了半点声音,约二十秒后,裘科长说:刚刚郁总说了,他已叫人在网上搜索了几家你那边的工厂,一会他会叫人把具体的信息发送到你的邮箱,过几天你各方面落实一下,郁总的意思这次的货反正也不是很急,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