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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之都市破法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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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与神灵呢?只是,我的力量本源是神赐予的,我的信仰也因为神的存在而存在的。我不能把这个问题看破。我的助手们也无法从中觉悟。现在,有人把解放人类的大任交付给了你。希望你不要辜负他的期望。”

  我一阵晕眩,只得照实说:“前辈,恕晚辈愚钝。实在,听不明白啊!”

  塞拉姆斯哈哈一笑,说:“也对,你对异乡人集团知之甚少,怪不得你。不过,我想你们武总监一定会为你争取集团精英培训名额的。等你参加了培训,你就会明白你的使命了。”

  精英培训。精英!这两个让我心潮澎湃。

  走着走着,我们回到了原处。菲奥娜正不耐烦地踩着脚下的枯草。

  塞拉姆斯伸手临空一划,天上想起一声惊雷,一道金光自天顶落下。这就是可以用来作超远程传输的大型时空门。

  有朋友一定会问,塞拉姆斯不是圣骑士嘛,怎么同时掌握圣骑士和大法师的能力啊?这里有个小故事。话说塞拉姆斯学艺时,他的师父没睡醒,忘了师门戒律,一不留神把圣骑士和大法师的技能倾囊相授,也才成就了塞拉姆斯不世奇才的名号。什么?他那个脑抽师父是谁?是暮色沉沉啊!

  临走前,塞拉姆斯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头肃然道:“后生,不管你将来有多大作为,千万记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他是在警告我跟吸血鬼一族保持距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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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回家
更新时间:2009…8…30 9:53:46 字数:2497


  塞拉姆斯离开后,一切风平浪静,至少表面上看来如此。
  我和我的狐朋狗友们搬家了。从东都西郊的远达仓库搬到了北城区城乡结合部的桃浦分社办事处所在地——七星大厦十八层。

  七星大厦位于东都北部工业区核心地带,总共有三十层。在这个高楼并不多的地区,算得上是屈指可数的高楼。即便站在我们办公室,从十八层的高度可以一眼望出老远,甚至可以看到十几公里外锦江对岸的环球大厦。

  整个楼面共有八个房间,都是我们的。刚刚搬来,杂物足足堆满两间房间。按照我们的规划,每人一间办公室,剩下三间,一间作储藏室,一间作值班室,剩下那间则成了青青的闺房。

  换了办公地点,我心里直呼万岁。因为芳芳决定搬进自己的办公室,免得跟十几号人挤在群租房里。如此一来,照顾青青起居的事,就归她管了。

  忙活了一个下午。我们分完了两堆杂物,开始分头收拾自己的房间。

  芳芳跑了趟印字社,把名片分发到我们手中。

  我照着名片上的字念道:“异乡人集团第七分社经理,孔方。呵呵,我也有名片了。”

  我们没有继承桃浦分社的名号。一方面是因为叫惯了七分社,改不了口。更主要的原因是,我们的前任绝了户,继承他们的番号太晦气了。

  搬家整整花了三天。当第三天的黄昏降临,我们安顿好了各自的房间。我召集我的狐朋狗友开会,布置三件事:

  第一,办公地点换了,原先桃浦分社的客户归我们了,但第七分社的招牌没变,相应的,薪水也没变。说到这里,透露一下月薪也无妨。第七分社员工底薪八千,经理一万。这还是当初道德争取来的。在这个每平米房价普遍超两万的城市,我们这点工钱也只够吃喝外加偶尔玩乐的。买房就别想了,向林嘉义他们那样开名车,更是做梦。所以,我对狐朋狗友们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见了客户,都给我把笑脸拿出来。

  第二件事,大家注射血清好几天了,样子变了不少,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不如编好故事,回家见见亲朋好友,早点把这桩心事了结掉。

  第三件事,增强实力是硬道理,冥想修炼要继续,懒散不得。

  从脏兮兮的仓库搬进了不算太低档的写字楼,我的狐朋狗友们士气很高,满口答应,遵照执行去了。

  看着雷子和十三挥手回家,芳芳和青青钻进各自的小天地,寂寞感突然涌上了我的心头。我该去哪儿呢?

  站在自己办公室的落地窗边,我看着夜幕下的东都,到处闪烁着红红绿绿的灯火。我曾经如此向往奢华时髦的生活,但此刻,那些对我已毫无意义。一个游历过多个时空,见识过魔神世界的人,怎么再会对这些庸俗的物质世界感兴趣呢?哦,对了,或许,我对女人还是有兴趣的,即便我对人性的脆弱和势利感到无奈,但毕竟我有雄性生物繁衍后代的本能。我是不是该去夜店放纵一下?

  说来可笑,想到夜店,我居然想起了兰。兰真的是个美丽的女孩子,没有化妆品的气味,只有自然的清新,跟夜店当然扯不上关系。不过有意思的是,即便我和她共处还不到二十四小时,但她却是我生平第一个主动亲吻的人。这究竟是意外,还是我内心的欲望使然?

  这一刻,我仰望夜空,想象这不知身在何处的兰,是否也在看着同样的景致。

  ***

  第二天清晨,在冬日暖阳中,我从办公室的沙发上醒来,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嘴巴:“哎呀,我怎么把自己爹妈给忘了!”

  逆子啊!掰掰手指,我已经三个多月没回家看爸妈了。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三个多月不见!无良啊!

  我赶紧起身,一边披上衣服一边往外跑,经过青青的房间时,我喊一声“起床上学”,算是尽到叫早的义务,然后便叫上萨博往爸妈家赶。

  别看我粗心大意,但我还不至于粗心到空手回家。我特意让萨博绕了个大弯,去农副产品市场买了五斤山核桃。呵呵,爸妈爱吃这个。

  带着山核桃上路不久,我掂量着手里的银行卡,又觉得不妥,赶紧让萨博掉头,去大卖场买液晶电视。

  为什么要去大卖场而不是电子商城?因为我要提现货。爸妈平时不太喜欢外出走动,看电视是仅有的消遣了。只是那台年龄几乎跟青青一样大的电视机实在不像话,色彩昏黄,新片放出来都跟老片似的。早就想换了它了。

  卡里有我两个月的工钱,第一个月8千,第二个月1万,买个50寸液晶,还余下两千多零头,我又去了趟鄂尔多斯专柜,刚好够买两件打折羊绒衫。

  萨博驮着我和一堆货,风驰电掣赶到我爸妈家,进气栅开始发出拉风箱的声音。

  “干什么呐?”我踢了他一脚。

  “喘啊。有你这么使唤的么。当我牲口啊?”萨博抱怨了一半,突然觉得不妥,难道他堂堂钢铁傀儡,体力还不及牲口?当即自行闭嘴,不再言语。

  自从注射了血精灵血清之后,我的体力似乎增强了一些。一台电视和几个袋子难不倒我。我一手提着核桃和新衣服,一手拖着外包装盒有床垫那么大的电视机,吭哧吭哧爬上了六楼。按下门铃,门开了。老妈盯着我看了五秒钟,问:“你找谁?”

  我摘下遮阳帽和墨镜,嘿嘿直笑。

  “哎呀,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我正要开口解释,一团火球从嘴里冒了头。哎,看来老含在嘴里也不是个办法啊。

  ***

  我十分郁闷地跟爸妈一起吃午饭。菜是剩菜,汤是剩汤,没办法,爸妈年纪大了,懒得动了,食欲不佳,需要人照顾了。

  我买的山核桃成了鸡肋。爸妈不仅咬不动,而且用夹子夹核桃都使不上劲。想起小时候吃核桃,砸壳都是他们代劳,而现在,我却不能帮他们代劳。我忙啊!

  我买的电视也成了鸡肋。家里地方小,这么大的电视机没处放。看来得换个大些的房才行。呵呵,均价两万一平米,我不知还要奋斗多少年呢。眼下,我只能万分郁闷地把电视机拖回车上带回七分社。就当我给狐朋狗友们捐赠公共娱乐设施吧。

  总算那两件羊绒衫被笑纳了。但是爸妈坚持塞给我一个红包。老爸说:“大小伙子了,身边留些钱,好办事。”

  我怎么可以收下呢?但我最后还是收下了。爸妈老了,我的很多事,他们都帮不上忙了。如果连这点心意都不收下,让他们怎么心安呢?

  顺着他们的心意,尽量多陪陪他们吧。

  但就连这顿不怎么开心的午饭,我都没能吃完。顾芸来电,说王世贵召见我,并补充了一句:是好事,赶紧来。

  爸妈坚持送我到楼下。我在后视镜里看她们的身影渐渐变小。

  萨博的六声道音箱开始西里呼噜:“呜呜呜,我要找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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