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等等!”说着,他十分惊艳地从腰间掏出一部手机,咔哒推开滑盖,开始汇报工作:“发现两个教会的人……”
兰突然叹了口气:“你知道落到他们手里,我们会是什么下场吗?”
我趴在地上,努力仰起头,看到她一脸忧郁,决定安慰她几句。我说:“别担心。我们连骨龙都能战胜。”
“可是骨龙见了他们就逃跑了。”
“呃,好吧。其实,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大不了就是死。我已经死过一回了。”
“可是我不想死。我还有好多心愿没实现呢。”
“呃,好吧。我也有好多心愿没实现。你看,我的事业才稍稍有点起色,就……”
“那我的事业还没起色呢!”
“呃,好吧。我还有爸妈要照顾呢。我很舍不得他们啊!”
“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哇!这个……那我还有更惨的事呢。我暗恋一个女孩好多年,但最后发现我根本不爱她,却耽误了人家大好青春。”
兰终于哭了:“我有喜欢的人啊!他已经开始约我了!我对未来充满期待呢!呜呜呜……”
我发现自己在安慰人方面真的没什么天分。不过,我也意外地发现,世上还有比我过得更郁闷的人。
我只好苦笑:“算啦。生死一眨眼的事。都是梦。”
兰眼泪汪汪地斜视我一眼,阴森森地说:“你当然无所谓。因为你横竖都是一死。知道吗?刚才一路上,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杀你。”
“你就这么恨我?我做了什么了?”
“你……”兰语塞,似乎羞于启齿。
我明白了。我说:“先前发生的事,我全都不记得了。你放心吧!”
“可是我忘不了!我的第一次!第一次!”兰挥拳朝我猛捶。我两条手臂都废了,没法招架,一时间脸上、胸口挨了十七八拳,差点没吐出血来。
什么第一次,不就是一个人工呼吸嘛。至于吗?
我说:“那你说,我怎么赔偿你?”
“按照我们的族规,我必须和你厮守一生,除非你死。”兰一脸严肃,一点都不像开玩笑。
我正要大骂这个杀千刀的族规,那老头大声说了个“明白”,打完了电话。
我没好气地对兰说:“你看着吧。他们肯定先杀我。你满意了?”
兰狐疑地眨着眼睛看着我,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
我撇撇嘴,解释说:“我是男的没用。你是美女,他们抢着要。啊——”
兰当头给了我一棒,把我砸得半晕。晕眩中,我听到老头大声说:“男的留下,女的随你们处置,完事之后别留活口。”真是个意外的决定,让我一阵菊紧。
红脸大汉们拉着兰的胳膊想把她拖走。我死命拉着她的手不放。好吧,我两臂半残,当然没什么力气,手没拉住,顺着腰又拉住了她的藤蔓腰带。大汉们一用力,把人拖走,我只扯到一根腰带,并且吃力不讨好,被兰大骂下流。
我数了数红脸大汉的人数,一共十三人。十三个精壮的男人和一个水灵的女人!悲剧啊!
本书由。提供下载
第21章 圣骑
更新时间:2009…8…25 21:18:32 字数:2392
我一边和兰上演着骨肉分离的悲剧,一边觉得阵阵恶心。想当年,琼瑶阿姨的戏我看了不少。别误会,不是因为觉得好看,而是锻炼自己的抗性。可惜,没练出来,白白把自己的肠胃给搞垮了。现在,我居然亲身参与到了这种万分鸡婆的演出中,我幼小的心灵实在难以接受。
但就算难以接受,还是得接受啊。生活已经一再地向我们雄辩地证明,弱小的人,权利仅限于鸡婆和眼泪。此时的我,在肉体上,不得不向强大的生活屈服。
啊!狗血啊!让狗血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话说苍天有眼,我心中的呐喊果真引来一瓢狗血,淋得我一头一脸,腥味通过鼻孔直冲脑门。我一阵干呕,什么都没呕出来——我已经连续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了。
我朝脸上连抹了几把,看清那十三个精壮的男人已经倒下了四个。其余九个当中,两个没了脑袋,站在原地表演鲜血喷泉,另外七个抽出砍刀,将一个金发大叔围在当中。
我这人写书,很少给角色开相的。角色嘛,无非是推动情节发展的工具。但对于特别帅和特别靓的角色,我依然要好好地描写一番。不写,对不起他们的帅和她们的美啊!
下面我就来详细描述一下这位金发大叔以一挑七的英姿。大家务必看好。因为三秒之后,他就扔下七具尸体,收招走人了。
先说他的相貌,北欧人,金发碧眼,双目深邃,须髯遒劲,脸部轮廓棱角分明,浑身上下充满力量之美。
再说他的装备,一身银光四射的全身甲,护肩高高耸起,护住了颈部,胸甲正中绘制着金色的十字,似有流光隐隐波动,一看便知有魔法阵运转其中。护肘、护膝,无不厚重实沉,一双雕刻着金色条纹的钢铁战靴更是神奇,神秘的金光在他脚下隐隐闪烁。这就是传说中的神圣光环。
最后,当然要说说他的武器——一柄一人高的双手巨剑,银色的剑刃施放出柔和的白光,剑身四周有无数魔法符号飘荡环绕。好猛好强巨!这还没完。虽然无论从体积还是剑柄的长度上看,这柄剑都应该是双手剑。金发大叔却单手持剑,轻松挥动。他的左手在干什么呢?不是在学武林高手指指点点,而是提着一面一人高、一人宽的塔盾(我靠,他手里的家伙怎么都是一人高的)。盾的表面光滑如镜,看不出有魔法加持的痕迹,但我以敏锐的精神力感应一下,立刻感受到盾牌上附着的强大力量,其强度,简直可以辐射整个街区。
下面,大叔开始动手了。虽然只有三秒钟,我却可以津津乐道地说上三分钟。实在太精彩了。
首先,我们来给七个红脸大汉标号,分别为1号、2号,直至7号。
下面,大叔可以动手了。先是提起剑头,动作过快,白光一闪,一个不小心,划破了1号的喉咙。此时2号同时从另一侧持刀全速扑了上去,不巧的是,他的面前突然闪出一面镜子,居然可以清晰地照出自己的样子。2号撞上镜子,弹回倒地,手中的砍刀旋转着直飞上天。这时3号和4号一前一后包夹而上,已经贴身了,砍刀的刀刃几乎割上了大叔的胸甲。不料,大叔原地一个转身,带起巨剑和巨盾一扫,3号被拦腰斩断,4号被巨盾拍扁了脑袋,沿长街飞向远方。5号、6号、7号急了,一哄而上。大叔单腿站立,巨剑一指,刺穿5号的肚皮,巨盾一扬,砸碎6号的下巴,送他垂直上天,最后抬起一脚,蹬在7号的脸上。那只战靴的根部,有一根刺。7号挂了。
全灭了?没有。2号捂着脸,还没从地上爬起来,他自己的砍刀直上直下,洞穿了他的腹部,把他钉在地上。但作为一个魔族,他有着强悍的生命力。他彪悍地拔出肚子上的刀,高高举起,正要站起身,方才飞上天的6号落了下来,将他压倒在地。
金发大叔收招,拖着巨剑挡在我和兰身前。
他是谁?
对面的老头在第一时间喊出了他的名字:“塞拉姆斯老友,难道你想插手吗?”
原来这位大叔就是我一路寻找的监事会元老塞拉姆斯!只是,他怎么会一身骑士打扮,没有半点法师的样子呢?这一路上的种种痕迹,还有那个由死亡世界通往这个时空的传送门,都应该是魔法的杰作啊!
塞拉姆斯威然道:“埃里克老友,这不是插手。我一路跟随你的军队来到这里,恨不能早些阻止你。这本来就是你我之间的事。”
“老友,你我信仰不同,还是各行其道吧!”
“信仰?两座城市毁灭,数千万生命消失,我很想知道你的信仰是什么。”塞拉姆斯说着,缓缓提起手中的巨剑。
“老友!”埃里克老头提高了声调:“优胜劣汰,物竞天择,弱小的终究要毁灭,强大的才有权利生存,只有力量才是永恒的啊!”
塞拉姆斯全身光芒大盛,冷冷道:“如果神认同你的法则,那么过去这十年间,我已经杀了你七次了。”
埃里克放声大笑:“哈哈哈,老友,论修为,你步入圣域,是最接近神的人。但你每每刀下留人,又怎么知道你究竟杀不杀得了我!今天,我们就做个了断吧!”
狂笑之间,老头的红色法袍在风中解体,浓重的黑雾从他的口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