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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这句,我们互相鄙视地对视一眼,不说话了。
废话!到这种地方来的人,没一个好东西!不错失爱人才怪呢!
我睡了一夜沙发,习惯睡沙发了,反而比睡床更舒服。一骨碌起来,小梅已经走了。对了,她出门的时候,在我身边捣腾了一番,究竟在做什么呢?我检查了一下,什么都没少,便不再多想。推门而出,刚巧看到肖莫声容光焕发地在前面大步流星,身后的房门大开,呻吟声此起彼伏。
我骂了句“简直是牲口”,听到手机响,打开一看,短消息,“我回去专心读书了。混不下去的话就来找你孔老板。小梅”,来信人显示“陈轩”。哦,真名比艺名好听多了。
***
我不知道林嘉义为什么要我跟这个名叫蚁巢的神秘公司扯上关系。不过,既然他关注此事,而且我从中也有钱可图,那就干吧。
两天后的凌晨三点,我按照肖莫声的事先通知,赶到东都市中心的东洋大厦北翼。这就是行动地点。目标墙上已经用夜光粉画好了标记。我的任务很简单,在四点整的时候粉碎这堵墙,然后火速离开即可。我的酬劳,是两万,总酬劳的五分之一,还不错。
我承认,我很胆小,不过我认为胆小和谨慎之间并没有明显区别。四点的行动,我两点就到了——打的。萨博还在葛老头的地下工厂里缺胳膊断腿地哼哼唧唧,阿泰更不靠谱,依然杳无音讯。
我在现场附近晃了好几圈,仔细查看了一番,发现这堵即将被我化为齑粉的倒霉的墙属于泰兴广场——二流商务楼。这堵墙的背后是什么我不清楚,不过,这幢大楼的底楼是银行。这让我心中颇为不安——该不会是让我协助他们抢银行吧?
四点到,我擤擤鼻涕,哆嗦了一番,冒着凛冽的寒风摸上了冰凉的玻化砖外墙。恩,第一层是玻化砖,第二层是水泥,第三层是砖块和钢筋混凝土,第四层是有机物,应该是墙面漆。太简单了!
红光闪过,一个能让一人通过的窟窿呈现在我的面前。
窟窿里面,是阴暗的屋子,似乎是个储藏室。两个人人影晃晃悠悠从里面走出来,肩上各扛着一个大包。我仔细一看,两人都蒙面。其中一个对我说:“芝麻开门。哈哈!”
“你们是什么人?”我一边问,一边伸手抓去。我可不想莫名其妙捅破一道靠近银行的墙,然后目送两个可疑人物扛着明显是钞票的大包离去。
让我吃惊的是,两个人一见我动手,立刻消失了。隐形!瞒得过我的眼睛,瞒不过我的精神感应。可惜,我感应到的是两个正在以上百码时速飞驰的能量团。追不上啊!
正当我努力地大口喘气,平抑心中的羞愤之时,街边远远地出现了红蓝交替的闪光。
那是什么?
手机响起,肖莫声气急败坏地叫道:“警察来了!快跑!”
***
一夜未眠。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东都银行劫案的消息已经满世界皆知了。犯罪分子事先携带作案工具藏在商务楼内。等到天黑,抄起家伙,气割开道,闯入银行,盗走柜面现金数十万,结果,嘿嘿,有人帮他们在墙上开了个洞。而且,这个人的光辉形象被某摄影爱好者拍下,经一番装饰,成为全市街头巷尾的流行海报,标题统一为:“通缉令”。
我用冷水冲了把脸,看了看手机,“呆瓜”发来一条短消息:“跟下去。”然后,我抬头跟我的狐朋狗友们对视,他们的身后是正在播报的早间新闻,图像定格在我模糊的身影和墙上的大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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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过街鼠
更新时间:2009…10…25 15:52:14 字数:2391
我,小学时的三好学生,毕业后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抽烟,不喝酒,不吸毒,不纵欲,居然被通缉了。
我不敢相信,我的狐朋狗友们也不敢相信。所以他们看看我,看看电视,再看看我,再看看电视,然后,虚弱的十三晕倒了。
芳芳问我怎么回事。我苦笑,摇头,叹气,痛苦地闭上眼睛,但就是没法解释。我怎么解释?遇到个陌生人,跟人家去夜总会,和小姐聊了大半夜,拿了人家预先支付的一万块,结果帮人家抢了银行。太傻逼了。
“我出去办点事。”说完,我戴上墨镜,拉高衣领,迎着风雪出了门。
我不知道那两个抢银行的人是谁,但以他们的身手,根本不需要我多此一举去破墙挖洞。事后想来,这明显是有人要坑我。当然,肖莫声难逃干系,不过,我最想弄清楚的,是他的后台老板。
我按着肖莫声名片上的地址,在银茂大厦第八十层找到他的公司办事处,被前台小姐拦下。
“我找肖总。”我说。
“有预约吗?”
笑话,难道我会先告诉他,我要来找你算账喽,然后再来找他?
“没有预约,不过我有急事要找他。”
“不好意思,没有预约,您不能立刻见他。”
“好。”我起身,走到她面前,打了个响指,玻璃杯立刻无声无息地穿孔,清水流得满桌都是。她吓得不敢出声。
“告诉我,他在哪里?”
她指了指走廊。高级商务楼的机构太复杂,一个动作哪里能指明道路。我烦劳她带路。她迟疑。我就夸她的戒指漂亮,吓得她立刻捂住手指,战战兢兢地带路。
来到会议室门口,我示意她开门。她又犹豫。我又朝她的戒指看了一眼,不料不管用。她哭丧着脸:“如果我把你带进去,从明天起我就别想到这里上班了。”
这么苛刻?我心说。看那肖莫声一脸猥琐,没想到对员工居然如此严厉。出于同情,我让她闪到一边,亲自推开门。会议室里有六个穿着黑色西服的人,正在低声商量着什么。那一瞬间,我敏锐的听觉使我清晰地听到两个字:“白粉。”
对我这个不速之客,他们怒目而视。我转而对引路小姐怒目而视。靠!敢耍我!这六个人里哪有肖莫声?!
没等我发作,屋里的六个人一起朝我扑来,居然人手一杆五四式。卧槽!闯了贼窝了!
“不许动!”我和那帮人异口同声。区别是,他们六支手枪对着我,而我岔开十根手指对着他们。
“把手放下!”他们叫喊。
“都给我坐下。”我轻声说。六个人看了一眼手中化为粉末的枪,乖乖地坐回到会议桌前。
“你,过来。”
前台小姐苦着脸摇头。我没那个耐性,一把拖过来,往那六个人面前一按。她当场吓哭了:“肖总,对不起啊!这位先生一定要找您,我实在拦不住啊!”
六个人当中的一个胖子满头冒汗:“没你的事,出去。”
这个人是肖莫声?开什么玩笑。我突然明白过来,我被耍了。这个是真的肖莫声,而雇我挖墙的那个瘦子,不过是把这个肖总的名片给了我而已,是个冒牌货。至于他是如果得到这个肖总的名片,鬼知道,或许是路上捡的都有可能。
我骂个“靠”,转身就往外走,迎面有两个保安朝我跑来。再仔细一看,那不是保安,是警察。
谁?谁报警?应该不会。前台小姐没机会报警。她带我进来的时候也没有表现得多异常。说不定那两个警察是来抓会议室里的那些人的。他们刚才不是在讨论白粉的事吗?对,一定不是因我而来的。
现实中的警察绝不会像电视里那样大喊一声“不许动”。他们一声不吭,冲上来就是擒拿动作,直取我的手腕。疼痛让我清醒——老子现在是通缉犯啊!走在街上就会被人举报的。当时我并没有想更多。其实,大家想想,就凭那个模糊的夜景影像,如果不是熟悉的人,谁看得清那是我啊?显然是有人等着我出现,然后向警方报案的。
疼痛也让我爆发力大增,左手红光大盛,抹过警察的胳膊,一层皮就抹没了,痛得他大声惨叫,吓到了另一个。我趁机摆脱两人的纠缠,沿着走廊飞奔。
又有一组警察拦住了去路,我张口吐出火球,用碎裂之力的手法投了出去,炸得他们灰头土脸,捂着脸打滚。然后用刘翔的跨栏动作,从他们身上越过,扑入电梯。
电梯里的白领们衣冠楚楚,看到我满头大汗冲进来,纷纷往边上躲避。有个好事的,估计认出我来了,突然从我背后卡住我的脖子,搞得我万分苦闷。说实话,如今敢于见义勇为的人已经不多了,我一抬脚后跟,十分敬佩地对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