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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埃尔心里一紧,心想老大不会是看上我老婆了吧?河马小妇人虽然长得实在不怎么地,可在维埃尔心里那可是美若天仙啊。再加上刘云也实在是风流得太厉害了,几乎是过手的美女就没跑得了的,维埃尔不得不防啊。
“那个,这个不太好办吧,议会说不定会拿这个说事,老大您好不容易才把议会搞定,可不能给他们翻身的机会了。”维埃尔不太好用的脑子一转,立即想出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刘云无所谓的摆了摆手:“那就赐你夫人个皇宫管事的身份,替媚儿处理皇宫里的用度问题,这样就算是名正言顺了,以后近卫队的其他兄弟也都按这个规矩办,不能老打光棍啊,现在最后之城人类寡妇可多得是,看上了就去追,别给我搞出事来就行,正好皇宫里的宫女我不太信得过呢,这下子可就是一举两得了,放心,到时候你们的夫人也干不了什么活,替我看住那些宫女就行,这待遇够丰厚了吧?”
刘云给出的好处越多,维埃尔就越不能不提防,可是刘云的话也在理,咬了咬牙,维埃尔想着大不了到时候自己多在家门口转转,点头答应了。
刘云可没料到这个看似粗枝大叶的手下会有那么多的想法,站起身伸了个懒腰,一摇二摆的逛街去了,也该好好看看自己的最后之城了。
大街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人们刚刚得了消息,营养充足的脸上掩饰不住喜悦,见了刘云也纷纷开始行礼,变得恭敬起来了。
刘云最后被逼得没办法,使了个法术,将脸变成一个粗狂大汉的模样,又和维埃尔到一家特拉维夫战士家里换了身一副,这才走出来,得了个安静。
两人再走在街上的时候就没那么显眼了,除了那些兢兢业业的特拉维夫战士多打量两眼,基本上不会被众人围视了。
“不错啊,小妹妹,跟哥们喝杯酒去。”前面忽然传来一声浪笑,刘云厌恶的皱了皱眉头,这种老掉牙的流氓词怎么还有人用。
十几个华服少年将前面围住,身边的平民纷纷绕过,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刘云个头虽高,也看不清里面的模样,于是加快脚步赶了过去。
一个手下似的少年调笑道:“小妹妹,怕什么啊?哥几个还能吃了你?你这么好的货色,孤孤单单的多可惜啊,难道夜里就不寂寞?”
接着是一声响亮的耳光,想来是说话的人被打了,少年们纷纷大怒:“反了你了,哥几个瞧上你算是给你面子,知道咱们这位是谁吗?这可是人类联队将军的公子,就算是西斯丁之主来了也要给面子的,你竟然敢打人!大家都瞧仔细了,我这可是重伤,马上带到巡逻队去,一定要好好惩治一下这恶妇人!”
身边一个人擦身而过,刘云闻着味道熟悉,看背影正是维塔斯。如今换了一身青衣长衫,看来是跟着刘云学的,手上抱着一大堆绫罗绸缎,正着急的往人群里挤去。
维塔斯虽然是祭祀,但身体孱弱得很,根本挤不进去,反而被一个少年一推,跌倒在地上。
“怎么了?”刘云上前将维塔斯扶起,狼狈的维塔斯赶忙道谢,却听着声音熟悉得很,一看面容却不认识。
人群里一个女子的声音高声呵斥道:“不长眼的小蟊贼,今天让你们见识见识姑奶奶的厉害!”
刘云一听这声音就放心了,这可是莎朗姑奶奶啊,不知道这些少爷怎么会没事惹上了她,这次可是有好戏看了。
果不其然,一道黑色的鞭影闪过,最前面的贵族少年应声倒地,吓得后面的人纷纷后退。
第一百二十二节 大战在即 忙忙碌碌
一队特拉维夫士兵恰好从此经过,刘云急忙打了个眼色。原本围着的那些贵族少爷被特拉维夫士兵抓小鸡仔似的提了起来,一个个挨了顿老拳。
“莎朗小姐,怎么样?我的最后之城还算漂亮吧。”刘云厚颜无耻的走上前去,笑得跟雪莲一样的灿烂:“在我的英明统治下,这座原本已经死气沉沉的城市,已经开始焕发它的生机了。”
莎朗将长鞭收起,冲着刚刚领头的那个贵族少爷胯下踢去,一声清脆的断裂声让所有的男人不由得看了看自己的小弟。
“流氓多了点,真是什么样的大哥带什么样的小弟。”莎朗大大咧咧的撇了撇嘴。
刘云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一脸的无辜:“这些人可不是我的小弟啊,他们是纯种的人类,没点杂质,根本没有杂交。”
“反正是你的地盘,随便你怎么说了。”
刘云转过身唤过一名特拉维夫小队长,吩咐道:“这三位是我们的贵宾,你们二十四小时保护着,出了点差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小队长将手里的贵族少爷扔到地上,咵地声敬了个军礼:“保证完成任务。”
随便闲聊了几句,刘云就离开了。现在最后之城百废待兴,时间上可不算宽松,刘云现在是一个人顶十个人用。
进军凌风已经是迫在眉睫了,魔族现在如石牛如海般毫无音信,十有**已经被歼灭了。以魔族庞大的数量,肯定会对凌风造成不小的冲击。再加上如今凌风的军队全聚集在沙巴克,估计地方上已经开始混乱了,所以刘云决定提前出兵。
但后方却是让人不太放心,人类总是关键时刻掉链子的好手,所以刘云还不得不留下一支力量来控制最后之城。那么可以出战的特拉维夫战士最多只有三万人,加上多洛特的军队,也就有五万人多一点。
人类当然也要组织一支军队,刘云打算将人类里的男丁全部征调上战场。这样一来,最后之城就没有什么大的隐患了,而且人类男丁的大量战死,势必将造成特拉维夫人和人类血统的融合,这也刘云想要看到的。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刘云现在对人类并没什么恨意,只是不这样的话,便不能让远征军安心作战。
现在最后之城储存的粮食已经不多,将这么大量的军队带出去,也可以缓解粮食带来的困扰。毕竟凌风王国要比刘云富裕得多,以战养战,这是刘云从一代天骄那里学来的经验。
唯一可惜的就是地行龙没能大量的制造出来,按照刘云的计划七天以后出征,成年地行龙顶多有五百多头。骑兵的大量缺乏将是远征军巨大的缺陷,可刘云对此也是无可奈何,就算个人本事滔天,也没办法让地行龙批量生产不是。
而对于军队的分配,刘云也有了新的想法。黄金铠甲虽然防御力极佳,但对于体力消耗也非 常(炫…书…网)之大,所以刘云打算只给一万特拉维夫战士配装黄金铠甲,而其他的特拉维夫士兵则轻装上阵。至于现有的人类重装士兵,刘云也懒得去收拾了,只等进入凌风王国后,搜刮足够的马匹,将他们改造成重骑兵。
至于地精们所研制的新式武器,刘云并不打算全都搬上战场,除了机械傀儡外,其余的全都留在最后之城,作为未来的杀手锏。
新组成的议会发挥了本该有的作用,原本的贵族议员和新议员战成了一团,而特拉维夫战士根据刘云的指示,两不相帮。
剩下的几天刘云除了组建完整的军事体制外,还顺便拜访了维塔斯,毕竟这个天才祭祀也能顶上一个万人队。在与刘云讨价还价后,维塔斯答应随远征军出征,而报酬就是允许在未来的西斯丁共和国里建造神殿。
引用古蒙古帝国的建制,每万人特拉维夫士兵设立一个万夫长,下设十名千夫长,最下面是百夫长,而每一个百夫长则配备一个血族政委。虽然相信特拉维夫战士的忠诚,但刘云还是觉得血族的绝对服从更让人放心。
每个百人队除了一百名特拉维夫士兵外,还有一百名人类士兵,归血族政委直接统帅,作为一支宪兵队样的东西存在。
其实宪兵根本毫无必要,但是这样的荣誉却能让人类臣服,毕竟宪兵是高于普通士兵存在的。不过宪兵由血族政委统帅,所以刘云丝毫不担心这些小兔崽子敢坏事。
这条鬼主意完全来 自'炫*书*网'于福克斯,如今这家伙打消了回凌风王国的心思,一心一意的帮助刘云整(。。)理内政,勤奋程度让刘云也自愧不如。
几日来所有的阵型教导任务落在了近卫队的肩膀上,这些五大三粗的熊族武士征战无数,对于这样的工作当然是手到擒来。
阵型在同级别数量的战场下有不小的用处,但一旦敌我力量悬殊,再完美的阵型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了。刘云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