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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胡庆暗自庆幸着。
城下的鞑子却没有这么走运,铅丸正好击中一个鞑子的头盔,顿时八瓣盔被打得粉碎。铁壳插进了脑壳里,红的白的,迸溅的到处都是。
血腥气刺激着城下的鞑子,他们反而冲击得更猛烈了,迈着大步,跨过护城河。冲到了广宁城下。
云梯竖起来,扒城索抓住砖石,这帮人就往上面冲。
“射击!”
乔桂厉声喝道,火铳手们站起身躯,一排子弹瞬间射出,完成这个动作之后,他们急忙低头,猫腰向两边跑去。第二排的士兵猛地站起,继续射击。
距离太近了,子弹的力道几乎一点损耗没有。洞穿了鞑子的盾牌,甚至击穿了他们的铠甲。强大的动能炸碎了身躯,筋骨断裂,血肉模糊。
一个个建奴痛叫着倒在地上,后续的明军拼命射击,每一次都有十几个建奴倒地。
派出来冲杀的都是最精锐,最雄壮的建奴死士。虽然他们不在乎生死,可是后面的人不能不在乎。
阿巴泰几乎都疯了,这些死兵可是他的心腹。死一个他都肝疼。
“射击,快,射箭啊!”
建奴的弓箭手总算是反应过来,他们拼命向城头射击。
重箭如同暴雨一般。不时传来入肉的声音,明军闷哼连声,倒在地上。和建奴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交道,早就成了行家。
建奴弓箭射得极深。又用粪便泡过,不妥善出来,就会感染。甚至截肢。正因为如此,即便是受伤不重,也必须下城救治。
城中优秀火铳手本来就不多,张恪受不了这么损失只能给乔桂下令,让所有火铳手后退。
这道命令意味着什么,谁都一清二楚。
隔空交战终于结束了,最残酷的肉搏要开始了。一瞬间,乔桂的后背都湿透了,他苦练功夫,早就按捺不住,可是广宁城中的那些菜鸟,临时征召的士兵,他们能行吗?
偷眼看看身边的士兵,他的额头都是汗水,浑身的肌肉不停颤抖。
“你怕了?”
“不,不怕!”士兵坚定地咬着嘴唇。
“为什么不怕?”
“因,因为城里头有俺的婆娘!”士兵憋出了一句。
“好!”乔桂用力拍着他的肩头,大笑道:“你们每个人都听着,建奴杀进来,你们的婆娘就会被抢走,你们的儿子就要跟别人姓,甚至变成奴才,你们的爹妈兄弟都在下面看着,告诉老子,你们怕不怕鞑子?”
“不怕,不怕,不怕!”
吼声越发响亮,大家握着长枪的手青筋暴露,血脉喷张。
终于,一个建奴拿着巨大的盾牌,从云梯上跳了上来。他经验丰富,手中的刀挽了一个漂亮的刀花,将全身上下都保护起来。同时还能迷惑对手,制造攻击的机会。
千锤百炼的一招,顺利用出来,鞑子都觉得得意。
可是明军的反应让他瞬间跌入谷底,看起来瘦弱的明军只用一招,迎面十几个人一起举枪,好像一片毒蛇,同时吐出了舌头。
义州兵的训练最讲究简化,一切多余的东西都要去掉。士兵在高度紧张的战场,他们根本来不及多想,平时的训练就要深入骨子里,变成他们的本能。
长枪兵只训练两招,举枪和突刺。
没有人会忘记,哪怕是一年只训练两个月的菜鸟,他们也清楚记得长官的教导。生死相搏,他们对建奴的花哨招式视而不见。只是一招,清清楚楚的一招!
“杀!”
长枪刺出,鞑子惶急的举起盾牌,可是他悲凉的发现,无论是阻挡哪一边的,另外一面的长枪就会把他穿透。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对手,鞑子简直要疯了,他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任由长枪刺入体内。
修长的枪尖穿透盔甲,在筋肉盘虬的身躯上留下三角形的伤口。
这些建奴从小和野兽肉搏,受伤是家常便饭,即便是骨头断裂,他们也不会害怕。可是明军的长枪,却让他们真的怕了。
枪尖刺中之后,鲜血根本止不住,不停地流淌出来,伴随着鲜血,生命力也在快速流逝。健壮的身躯变得无力,盾牌落在地上,长刀从手里脱落,他们瘫在城头,或是掉下去,完全变成了脆弱的羔羊……
长枪其实很有玄机,以往明军的长枪只是大小长短的简单区分,自从设计出一次性的骑枪之后,其他长枪也得到了改良。
就拿守城士兵的长枪来说,长有一丈出头。枪尖是长长的一根三棱刺,寻常刀剑根本砍不断。
枪尖锐利无比,和建奴的弓箭一样,也放在粪水里泡过,布满了细菌。
当刺穿敌人的时候,就会留下致命的三角形伤口,如果正好刺中血管,那么恭喜你,赶快去阎王爷那里报到吧。
即便是没有正好刺中,三角形的伤口破坏巨大。疼痛翻倍,中招的建奴会快速失去战斗力。
一轮长枪刺出,凶神恶煞一般的鞑子身上留下了五六个窟窿,鲜血奔涌,身躯无力,重重落在城下。
“哈哈,鞑子死了!”
这一瞬间,士兵们信心暴涨起来,原来教官没有唬弄他们。果然是一招制敌。
“杀!“
长枪再度刺出,正好冲上来的鞑子又变成了靶子。
越来越多的鞑子跳上来,他们一手持刀一手拿着盾牌,全都经验丰富。有人高高跳起,有人在地上快速滚动,还有人互相掩护。
但是不论他们多花哨的动作,对明军来说都没用。他们只有一招,就是抬枪,然后刺出。收回,再刺出。
仿佛一群机器人一样,可是就这样的动作,却把建奴彻底逼到了墙角。别管他们的功夫有多厉害,招数有多精明,都没有一点价值。
在生命对赌的游戏之中,他们输给了一群只会一招的菜鸟!
建奴们想不明白怎么会失败,他们只能拼命舞动刀剑,将身躯保护起来。一个人不管如何,都会有疏漏的时候,明军的长枪就会刺透身体,拿走他们的性命。
最后鞑子只能聚集在一起,靠着互相掩护,仿佛一个大刺猬,给自己壮胆。长枪兵一时没法下手,可是明军还有其他兵种,休息充足的火铳兵看不下去了。
枪声隆隆,把鞑子的阵型轻易轰开,长枪兵就像是一群猛虎,立刻扑上去,把鞑子穿成糖葫芦。
好不容易冲上城头鞑子又被打了下去,气得阿巴泰脸色铁青,浑身乱抖。他提着刀,几乎要亲自冲杀,若不是身边的奴才拼命拉住,他差不多就能尝到长枪的滋味了…………
“好,打得好啊!”
崔呈秀难得露出了欣喜的神色,他竟然趁着间隙,主动找到了张恪。
“永贞兄,已经五天了,没想到,真是没想到!建奴尸积如山,我广宁宛如磐石,岿然不动,都是定辽侯的功劳,你就是我大明的定海神针!”
张恪倒是没有崔呈秀这么乐观,只是淡淡一笑。
“部堂,建奴今天才正式攻城,考验才开始,胜负如何,还不能夸口啊!”
崔呈秀知道张恪不是说假话的人,他的脸色一变,笑容收了回去。
“永贞兄,你还没有把握吗?”
张恪不置可否,而是默默从怀中掏出了一张纸条,送到了崔呈秀的面前。
“部堂请看。”
崔呈秀展开,只见上面有一行字:虎墩兔来袭,大宁不稳,如之奈何!
落款写着兄张峰几个字,崔呈秀一下子就傻眼了,这是张峰送来了的飞鸽传书,今天早上才到张恪手里。
送信的鸽子翅膀被射中一箭,此刻已经丧命,面对着鸽子用生命带来的消息,崔呈秀彻底傻眼了。
“永贞兄,难道林丹汗和皇太极联手,要一起对付大明?”
这两个家伙,光是一个就够头疼的了,竟然两个一起出手,这不是要老命吗,崔呈秀简直想骂娘,他怎么就这么倒霉,摊上了如此艰难的一战!
“部堂,先不用着急!”
“我能不着急吗,这可是关系脑袋的大事啊!”
张恪笑道:“你的脑袋保不住,难道我就能逃出生天吗?”
“对,对!”崔呈秀如梦方醒,急忙问道:“永贞兄,你可有退敌之策?”
张恪苦笑道:“眼下情况不明,我也没法决断!按照道理蒙古人和建奴也是对头,可是谁知道林丹汗是不是吃错了药。”
“那,那该如何啊?”
“没有办法,大宁都司绝对不能丢失,为今之计,只有靠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