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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千金一诺,身前身后起烟波,好一个富贵如云奈我何,剑光闪处如泣如歌。”
刚唱几句,周围的人也跟着唱,接着一万人,五万人,十三万人……
广场上响彻这首传承数千年之久的侠义之歌,每个人都热泪临眶,这是他们终身的信仰。
也许,这里大部分人都是自私的,可是他们的信仰是一致的。在这一刻,每个人都用尽全力嘶吼着,咆哮着。
“一腔血,流不尽英雄本色。两只脚,踏破了大漠长河。三生叹,叹,叹,只为家园故国。四方人,传诵着浩气长歌……”
十几万人一起演唱这首歌,甚至连一些前辈高人都不禁伸手拭去眼角的泪珠,而更多热血弟子已经泣不成声,其中就包括元宝。
元宝觉得这一次是他有生以来唱的最好听的一次,他是用心去唱的,感受着周围那震慑三界的侠义之气,他的泪水缓缓的流下。
千年来,轮回剑诀十几代传人为了这首歌,不要性命的与邪魔激战。
万年来,无数正道修真者前仆后继,只为心中那团浩然正气。
数万年前,当其他空间的异族大军进攻六道世界的时候,远古神魔们就是高唱着这首歌与穷凶极恶修为逆天的敌人展开殊死的搏杀。
这首歌,大家只知道流传了数千年,其实只有很少人才知道,这是当年远古神魔对抗异族大军时的战歌。
十几万人的声音汇集在一起,一遍又一遍的唱着,谱写新的乐章,甚至天界已经感受到了来自人间的无穷战意,不少大神通的高人都开始用精神力查看人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人群中,李坏不知道何时也上了这昆仑神山来,此刻他再无一丝平时里玩世不恭的样子,与流年仙子一起跟着众人一起演唱着,最后,声音渐息,李坏微微转过头,看到流年仙子与大多数人一样在拭去眼角的泪水。
流年仙子道:“人间只记住了这首歌,却忘记了那一场伐天之战中死去的无数远古神魔。”
李坏缓缓的道:“记住这首歌就足够了,只要这首歌没有失传,其他异族就休想奴役我们六道空间的子民,因为我们血液里不仅仅流淌的是当年伐天之战中那些远古神魔的血液,还有那不屈不挠的战意。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异族还会来犯,虽然我们没有了远古神魔的帮助,可我们却会像他们一样,毫不畏死的走上伐天之路!”
流年仙子望着李坏的目光忽然火热了起来,她所爱的这个男人虽然吃喝嫖赌,玩世不恭,可他心中依然保存着自亘古而来的那股浩然正气。这就足够了。
李坏深深的呼吸一声,道:“我们走吧。”
流年仙子道:“你不想看看子母追魂剑与瑶琴仙子的传人谁胜谁负?”
李坏道:“他们之间的斗法肯定要在最后才能见分晓,我们去后山玄冰寒潭泡的鸳鸯浴吧,三百年没有泡了,当年我可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你的身子……”
“老不正经!”流年仙子脸色一红,跺跺脚,却与和李坏缓缓的退出了人群。
李坏与流年仙子的来到,没有任何人发现,当元宝的血液与心跳渐渐平复的时候,站在神殿前的那数百正道前辈都陆陆续续的走进了神殿之中。
没多久,一个白胡子老者就走了出来,大声道:“凡参加斗法比试的诸派弟子请到神殿旁边登记身份,手持封神铁令的十位弟子直接进入大殿。”
一波未平一波再起。
当上官云鹤高高举起封神铁令高声道:“皇家修真团上官云鹤。”整个广场十几万都沸腾,每一次斗法封神铁令的十个人都是万众瞩目的存在。不少都能杀入前十。就算不能进入前十,但是高喊自己的名字手举封神铁令在十几万的注目下进入神殿,也足以向世人炫耀一辈子了。
“东海流波仙子弟子江海清!”江海清不甘其后,举着封神铁令,前面厚厚的人群自觉了让出了一条通道。
“莫邪神剑守护者风达野!”风达野背着装着莫邪神剑的紫檀木盒,大摇大摆在属于自己的道路上走向神殿,这是他人生最威风的一次。
每当一个人举起封神铁令的喊出名字的时候,全场都一阵沸腾,而小**就是风达野的出场,不仅迎来了欢呼,更迎来了恭敬的眼神。每个人都知道,当年一战若不是莫邪神剑及时出世,正道就凶多吉少了。而风家这八百年寸步不离的守护着这柄三界第一神兵,功劳极大,肩负着整个人间的安定。其地位不在轮回剑诀传人之下。不少人都喊出“风达野,风达野”的名字。
我在想,如何我在这一章太监了,大家会不会骂我,写到**的时候忽然太监了……开个玩笑。很多书因为成绩不好,作者选择了太监,我都会心中咒骂那个作者,我就想也不知道我的书要是在关键的时候掉链子了,会不会有读者骂我,也不知道有多少读者在看我的书。
《御剑》这本书成绩不好,快40万字了,编辑昨天让我安慰上架,我拒绝了,安慰上架百十个订阅都不到,我宁愿免费写完本,我免费写完本,下本书各位道友别抛弃我就行了。
我现在4900收藏,前期数据还有点假,新书期刷了几百,真实收藏应该在4000多,其中大部分都是上周手机客户端推荐得到的收藏,其中很多都是默认收藏,4000真实收藏安慰上架,首订不会过百,三个月后也不会过500,我不要。写这本书是我的爱好,是我从儿时就开始做的御剑飞行追风逐电、匡扶正义的梦。我爱仙侠,不指望这本书赚多少多少钱,只想和有同样拥有这个梦的道友们在一起圆了这个梦。
我上初中的时候喜欢看还珠楼主的小说《蜀山》,身边坐着一个冷若冰霜的女孩也是最喜欢看《蜀山》,她的名字叫李师师,和她同桌了一个学期,后来因为她家里穷,妹妹又多,她作为老大就去常熟打工了。算起来自那次别离,已经有十六年未见了。我写这本书的女主角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她,或者我就是在写她,或者是我的心中早就想写她。十六年已经过去,只能记得寒假前她对我说的那句话:“下学期我们还坐在一起吧。”后来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一年她十三岁,我十二岁,上初一。
说多了,不妨再唠几句,我个人喜欢诙谐幽默的段子,以前班里的同学都叫我笑话大王。我长的黑,五音不全,唱歌着实难听,喜欢拉二胡。作者通常都会把自己的生活带入到小说中,别的不说,本书女主是仿造我的同学李师师写的,而男主元宝很多都有我的影子。
这些年真的走了很多地方,最西边到过昆仑山,最北到过黑龙江,最南到过泰国的曼谷,最东到过中国香港。
别认为是我富二代,我祖祖辈辈是农民,出生在凤阳城西面的一个山窝里,距离本书所写的“百花谷”不过二十里,我穷了大半辈子,好不容易攒钱买了套房,按揭的。去年六月订婚忍痛去了趟泰国,回来没多久,大约9月底,我未婚妻就做了一个比她大十来岁男人的小三,我变成了单身,这份感情我投入了毕生所有的一切,足足6年时间,结果在走进婚姻殿堂前,她劈腿做了别人的小三。虽然过去了大半年,我每天晚上还是被梦缠绕,挥之不去她的身影。
我以前的笔名叫流浪,在别的站写书,完本过几本百万字以上的小说,也买断过几本,这没啥好隐瞒了,这个流浪的大龙虾是我的马甲。我是从05年开始尝试写小说,这一写就是9年,没有任何名气的扑街作者。我现在在北京一家公司当中文主编,很多作者朋友说,我每个月工资也不算少,够交老家的房贷,也可以在北京这座大城市生活下去,攒五年的钱就可以结婚了,何必每天下班宅在家里写小说。
其实他们不懂,我写的不仅仅是小说,更是我幻想的人生。
15岁我丢了童贞,22岁我丢了快乐,27岁我丢了爱情,今年我28岁,手中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丢的了,只能慢慢弯腰拾起已经丢失的东西。
这本书如不出意外将会免费写到完本,每天更新还跟以往一样,不断更。如果万一哪一天真的安慰上架了,希望诸位道友不要嫌弃,能订阅就订阅,咱们一起证明仙侠没有死,侠义的精神依旧在华夏儿女的心中传承着。
就如那首歌:“轻裘长剑,烈马狂歌。忠肝义胆壮山河,好一个风云来去的江湖客,敢于帝王平起平坐!”
写上面这一章的时候,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