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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忘了,我和长老院的那几位先生关系一向很密切,他们不至于袖手旁观,更何况还有那位格琳丝侯爵夫人呢!只要我让系密特早日和她确立关系,她一定肯帮助我引见几位实力人物的,这位夫人交游广阔,甚至连皇后陛下都是她的密友。”
塔特尼斯伯爵的嘴角再次露出了微笑,这一次是得意的微笑。
“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我的行动举止都带着浓重的蒙森特的习气,你知道,在京城这是会让人看不起的,人们会认为我是一个刚刚从乡下来的土包子,所以,我倒并不急着想要见到国王陛下和内阁重臣,至少等我将举止礼仪练习得尽善尽美了再说,也还来得及。”
塔特尼斯伯爵向妻子那边挪了挪说道,显然,这一次他并不是言不由衷。
“你不是整天都在跟那些礼仪老师们学习京城现在流行的礼仪举止吗?甚至连说话也变得满口京城腔调,你还有什么需要担心的?”沙拉小姐冷冷地说道。
“那些家伙?那些家伙也可以相信?我原本也天真得以为他们是这方面的专家,但是等到和席尔瓦多侯爵相处了一些时间,再经过侯爵大人的指点之后,才发现那些家伙简直是在将我引入歧途,我真是很担心,这会给席尔瓦多侯爵带来糟糕的印象,让他以为我是一个愚蠢的乡下人。”
“不仅仅是那些礼仪老师,还有那个剑术教练,同样也是个十足的骗子,我原本以为他教我的那些招数会有用,但是我和系密特比试了一次之后,才发现那都是一些花架子,幸好庆功典礼那天,克曼狄伯爵叫他的弟弟向系密特挑战,而不是将矛头指向我,要不然,那天他们恐怕就要更加得意了。”
塔特尼斯伯爵只要一想到那天,克曼狄伯爵和郡守脸上精采的表情,以及那个叫特立威的少年脸上无地自容、充满悔恨的神情,他便情不自禁地想要笑出来。
“你这样利用你的弟弟,是不是太过无耻了,而且那天你为什么要阻止我,难道你根本不在乎系密特的安危吗?”沙拉小姐质问道。
虽然她早就知道,系密特是个圣堂武士,而且很清楚另外那个少年和系密特较量武技,必然会遭到惨败的命运,但是,她仍旧下意识地站出来,想要阻止这场决斗的发生。
其他那些关心系密特的人也同样如此,无论是自己的父母还是那位比利马士伯爵,都站出来极力想要阻止这场比赛。
甚至连葛勒特将军这位跟系密特没有多少关系的局外人,都对此感到忧心忡忡。
而系密特的亲哥哥,自己这位冷酷无情的丈夫,竟然还阻止自己的行动。
沙拉小姐实在是伤透了心。
虽然她早已经知道丈夫冷酷无情,但是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无情到这种程度。
“我对于系密特一向放心,他很强,从小就是这样。”塔特尼斯伯爵言不由衷地说道。
“好了,我们别再说系密特的事情了,系密特已经能够管好他自己了,他甚至做到了骑士和圣堂武士都无法完成的事情——在魔族的眼皮子底下翻越了奇斯拉特山脉,他已经不再是你记忆中那个爱闯祸的小男孩了。”
塔特尼斯伯爵打算结束和妻子之间的无谓争论,道:“沙拉,我倒是很希望能够拥有一个属於自己的孩子,一个塔特尼斯家族的继承人。”
当他看到妻子的面孔变得更加冰冷起来,连忙笑着说道:“当然,这也不急在一时,等到我在京城站稳脚跟之后也不迟。”
马车之中重新归于沉默,无论是伯爵还是伯爵夫人都不再说话。
由十辆马车组成的长长的车队,早已经驶出了城门。
因为要穿越北部森林,因此车队驶上了系密特来时的那条道路。
和系密特来的时候有所不同,通郡大道上面渐渐地有了人烟。
虽然在地里干活的农人仍旧没有几个,但是大道上面的那些高高的青草,至少已经被彻底铲除了。
虽然因为没有精力重新平整道路,而只是在通郡大道之上薄薄地铺上了一层土壤,通郡大道已经显得亮丽如新,完全不是往日那种萧条、凄凉的感觉了。
当车队驶过那块属于温波特家族的土地的时候,塔特尼斯伯爵特意让马车停下来一段时间。
沙拉小姐从马车上面走了下来,她深情地看了那片土地最后一眼,那迎风飘摇的高高青草,就像是在替她送行一般。
系密特清楚地看到,沙拉小姐的脸颊上挂着一丝泪痕。
和塔特尼斯家族不同,温波特家族一向是和土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温波特伯爵夫妻从来没有离开过这片土地。就像是蒙森特郡的大多数家族一样,他们将毕生的精力,全都放在经营自己的土地之上。
离开这曾经生育、养育他们的土地,沙拉小姐的心情可想而知。
无论是伯爵还是系密特,都没有上前安慰心中充满悲伤的沙拉小姐,因为他们知道,安慰并不会有太大的用处。
对于并不是那么重视土地的塔特尼斯家族成员而言,他们根本无法真正理解沙拉小姐的心情。
不恰当的安慰,只会增加悲伤。
甚至连那些雇佣兵,也没有用他们那粗鲁的嗓门,来破坏这个时刻的宁静。
唯有那个弱不禁风的吟游诗人,轻轻地弹拨起手中的琴。
那是一首告别故土、奔向他乡的乐曲,是佣兵和战士们有了思乡之情时,用来安慰他们的乐曲。
不过对于沙拉小姐来说,这段乐曲同样有效。
至少,沙拉小姐终于止住悲伤,重新登上了马车。
车队重新驶上了大路,这一次,再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马车行驶的相当迅速。
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刻,众人终于到达了那个系密特曾经和魔族作战过的小镇。
塔特尼斯伯爵是绝对不会愿意在这种地方过夜的。
因为,即便是住在他们那舒适的帐篷之中,也比住在旅店那窄小而又肮脏的房间里面好得多。但是,对于那些佣兵和仆人们,旅店那温暖而又柔软的床铺,实在是太具有吸引力了。而那微微带有一丝苦味的麦酒,更是将佣兵们紧紧地吸引到柜枱前面,怎么样都不愿意离开。
那个吟游诗人仍旧坐在柜枱之上,弹着琴、吟唱着今人感到欢乐的乐曲。
琴声和歌声又引来了更多的客人,因此老板显然很欢迎这些雇佣兵。
旅店的伙计已经更换了一个新人,原来那个胆大妄为的伙计,显然已经被老板辞退了。
新来的伙计倒是显得相当和善而又勤快,毕竟在这个时候,想要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并不容易。
塔特尼斯伯爵绝对没有兴趣住在旅店之中,但是,他更没有兴趣住在野地之中。
原本他打算连夜赶路,但是,毕竟会担心那些出没于森林边缘的魔族,因此不得不在这个偏僻荒凉的小镇过夜。
至于系密特,则独自一个人在镇子外面的田野之中,搭了个舒适的帐篷。
因为他担心,那位旅店老板会认出自己的身分。
在这个镇上,曾经见过他的人并不在少数。
系密特所住的这座帐篷,是教父送给他的。
比利马士伯爵是个颇为懂得享受的老人,他经常到郊外和湖荡旁边更换另一种生活方式,调剂一下精神。
虽然他这一辈子,从来没有离开过蒙森特,但是用于野外露营的帐篷和工具,倒是有不少。而且,作为一个喜欢享受生活的人,这些帐篷设计得极冯精巧。
比利马士伯爵送给心爱的教子的,便是其中一辆他最喜欢的、用于旅行的轻便单人马车。
普通轻便旅行马车后部用来装东西的挂斗,被改成了一座能够轻而易举地折叠起来的帐篷。
那宽宽的、平时用来遮挡阳光的皮质顶棚,到了晚上就成了帐篷的顶部,六根可以轻易地展开或者折叠起来的空心铜管,支撑起了帐篷的四壁。
完全展开的帐篷,甚至能够放得下一张大床。
帐篷的底部,是用一整块硬质皮革做成的,底下那些纵横交错、编织在一起的青铜带,使得上面即便站着一个比比利马士伯爵更加肥胖的大胖子,也不会凹陷下去。
而四角上的那四根将帐篷托离地面一尺左右的青铜支柱,也使得帐篷得以免于被蛇爬进来的意外发生。
比利马士伯爵相当害怕蛇和老鼠这些讨厌东西,因此这种设计是绝对必要的。
紧靠着马车那一头,正是马车后部用来装东西的挂斗,旅行中需要用到的大多数物品,都放在专门的格子之中。
在挂斗的左侧甚至横放着一个酒桶,就像是大多数酒吧里面都有的那种。
最底下的格子里面,放置着毯子和被褥。
帐篷的另一端,是可以出入的门。门的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