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唉,他们真是岂有此理,连小墨菲都一起带去了,我可不希望我的弟弟成为一个整天在森林里面晃悠的人,他得到古里尔可夫去上那里的教会学校,今后他还要继承父亲的爵位呢,他可没有那么清闲。”那个清秀女子埋怨地说道。
“好了,好了,让你的弟弟在去教会学校之前,好好地度过一个春夏吧,听说那些教会学校的修士们可严厉了,小墨菲今后的日子,肯定是相当枯燥的。”另一个同样长得极为清秀的女子劝解道。
“是啊,除了小墨菲之外,还有一个小系密特呢,系密特也才只有十四岁,并不比墨菲大多少。”另一边坐着的那个瘦长个子贵妇人说道。
“墨菲怎么可以和系密特相提并论,系密特是幼子,他用不着担负任何家族责任,到教会学校去上学,顶多是为了增长一些学识,将来好找一个不错的官职,或者成为某个侯爵、公爵的私人秘书,如果他能够和教会拉上关系,也许可以成为高级神职人员,那倒是前途似锦。”那个清秀的年轻女子有些不满地争辩道。
“玲娣,你打算让小系密特在这里住到多大?对他的将来有什么打算吗?”一个稍微有些肥胖的贵妇人问道。
那个被问的清秀女子,低着头想了一想说道:“系密特的哥哥已经为他安排好了一切,等到过了明年之后,系密特就要离开这里到京城去,在成年之前,他将住在格琳丝侯爵夫人家里,接受上流社会的熏陶,格琳丝侯爵夫人认识很多学识渊博的学者,系密特将能够从他们那里学到很多东西。”
“格琳丝侯爵夫人,喔,塔特尼斯伯爵确实为他的幼弟,设想得颇为周到。”那位雍容的贵妇人点了点头说道。
“格琳丝侯爵夫人是谁?”那个瘦长贵妇人问道。
“一位颇为富有的寡妇,她的前任丈夫是长老院主席,赫赫有名的里奥贝拉侯爵,侯爵死后,他的家族为了让这位侯爵夫人交出侯爵爵位的继承权,默认这位侯爵夫人拥有侯爵在世时候的所有私人财产,各位应该听说过,这位侯爵大人是一位高明的经济学家,更是一位运气极佳的投资者,他的私有财产,甚至让国王陛下都大为动心。”
“那位夫人同样也是一位杰出的经济学家,她以对她来说没有多少用处的侯爵爵位,换来了前夫名下庞大的财产,又用这笔财产取悦于宫廷,获得了侯爵夫人的称号,她什么东西都没有失去,还因此而闻名于整个上流交际圈。”旁边那个唯一的男士插嘴说道,显然对于这位夫人,他早就调查得一清二楚。
“设想确实周到,一个富有的寡妇,而且在长老院拥有相当的影响力,塔特尼斯伯爵倒是很会打算,不过,他怎么敢肯定,那位富有的寡妇会看得上小系密特呢?”那位娇小的夫人问道。
“亲爱的米丽,格琳丝侯爵夫人既然曾经和那样一位高明的经济学家生活过如此长的一段日子,她自然也学会了一些经营之道,与其将一切投资在一个相当冒险的产业之上,还不如从头开始经营自己能够完全控制得住的产业。”
“能够从丈夫的家族手中夺取庞大的遗产,这位侯爵夫人想必也是一个极为高明的人物,她应该很清楚怎样保护自己的财富,而又能够享受到美满的生活,一个完全能够控制在手中的丈夫,实在是再合适也不过了。”那位清秀的女士说道。
“简妮,对于这些事情,你倒是知道得一清二楚。”
那位雍容的贵妇人说道。
“小墨菲还有一个在襁褓之中的弟弟,如果能够为他同样找到一位富有的寡妇,那倒是很不错的一件事情,但是,想要找到格琳丝侯爵夫人这样富有而又充满智慧的寡妇,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现在大多数富有的寡妇,不是沉溺于情人们的花言巧语,就是太珍惜自己的自由,打算等到年老色衰再也找不到情人的时候,才改变自己的生活,但是我家的小鲍勃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为了财产而去娶一个老太婆啊,即便再有钱,对于家族的名声也不好听,只要我的哥哥还没有发疯,他是不会让儿子这么做的。”简妮撇了撇嘴巴。
听到她刚才这一番话,旁边那对亲亲热热的男女显然有些不自然起来。
那个雍容的贵妇人,拉了拉那位有些轻狂的清秀小妇人。
“对了,丈夫们什么时候才能够带着猎物回来啊,我有些饿了。”那位瘦长夫人将话题转移到一开始的题目上面。
“不知道,现在的猎物越来越少,上个星期领主大人连一只野兔都没有打到。”简妮说道。
“今年的初春太寒冷了,动物们还没有从冬眠中醒来,猎物自然就少了。”那个男士解释道。
“而且,今天他们还带着墨菲和系密特,要照顾他们俩,恐怕行动不太方便。”雍容的贵妇说道。
“系密特是个极为出色的猎手。”那个瘦长夫人说道。
“是的,他从我们的丈夫那里学到了不少打猎的技巧。”那个娇小玲珑的贵妇人说道。
在密林深处,阳光穿透了茂密的树冠,吝啬地撒下了一、两点阳光。
密林之中光线黯淡,而且道路崎岖不平,到处都是露出地面的树根和大块的岩石。
这里是莽莽森林的边缘,但是那些生长了数百年的树木,对于穿梭在其中的那些人类来说,仍旧显得那样不起眼。
密林之中并不存在有真正的道路,那些稍微平坦一点,能够通过行人的地方,自然成为了天然的道路。
但是,在幽暗的森林里面,想要找到这种地方仍旧是极为困难的,幸好这些猎人们身边,带着引领他们通行的猎狗。
穿行在森林之中的,总共有十来个人。
为首的是一个戴着鹿皮翻边大檐帽,身上穿着棕色猎装,手中拄着拐杖的老头。
在他身后跟着的显然是他的仆人,那是个腰板硬朗的中年汉子,身上不但背着主人的弓弩、箭支,还有两个银质的大水壶。
这位仆人手中更牵着四只硕大的猎狗,毛色棕黄,背脊上有一条长长的黑色条纹。
在这幽暗的森林里面,猎狗的眼睛里面放射着阵阵碧绿的光芒。
除了这位老者之外,身后那些人中,还有六位身分显然同样高贵的贵族。
其中有两位稍微上了一点年纪,其他那些正处于壮年,其中的一位,年龄显然比其他人稍微小一点,因此他自己背着弩箭。
一行人中最显眼的是两个少年,一个十四、五岁大小,另一个顶多只有十一岁。
大的那个手中戴着厚厚的皮质手套,牵着猎狗在岩石和树木之间跳来跳去。
小的那个,被一位仆人抱在手中。
那些贵族们身上全都穿着猎装,上了年纪的老人因为出汗的原因,猎装是用厚棉布制作的。
年轻人和那两个少年身上,都穿着笔挺帅气的皮质猎装。
那些仆人们则穿着厚厚的亚麻布制成的贴身短袄,身上零零碎碎地带着很多东西。
弓弩、箭矢、拐杖、水壶、雨伞、毡毯,甚至还有折迭凳子。
跟随主人打猎这么久,那些仆人们早已经习惯于这些东西携带的方法了。
弓弩和箭矢以及拐杖必须拿在手中,以方便老爷们随时取用。
水壶只能够挂在身体两侧,如果转到屁股后面去了的话,最好趁老爷没有看见的时候挪回来。
和老爷的距离必须要不远不近,不能够妨碍到老爷行动,还得防备着老爷跌倒在地,那时候便能够上前扶住主人的身体。
作为一个称职的仆人,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必须注意的。
而一个出色的仆人更需要拥有其他的本事,如果能够成为老爷们打猎之中离不开的好帮手,那么他便算是飞黄腾达了。
“忒楞楞!”空中响起了一阵扑搧翅膀的声音。
那些贵族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从身边的仆人手中接过弓弩,这时候使用轻弩的那些人便大大的占了优势,迅速地将弩箭拉开,扣上箭矢,稍微瞄准一下,便将弩箭发射了出去。
第一发弩箭射出之后,立刻再次上弦,准备发射第二箭。
不过这一次,他们就用不着再那样匆匆忙忙了。
第一箭需要快速射出,但是第二箭就必须好好瞄准,这是多年打猎所获得的经验。
这个时候,那些使用重弩的人,也已经扣上了箭矢,这些极具杀伤力的武器,可以轻而易举地射杀任何一种动物,甚至连大象在它们面前,也同样难以幸免于难。
所有人的眼睛都紧紧地盯着那幽暗的,看不见任何东西的树冠。
只要一旦有了动静,底下那一排蓄势待发的弩箭,必然如同雨点一样倾泻出去,只不过这些锐利的钢质致命箭雨,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