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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恐:丧尸生存守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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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普兰一踩油门,越野车飞快地蹿了出去,很快离开农场驶上了国道。

徒留那对情侣站在大门口,呆呆望着越野车逐渐远去,面面相觑,“他们真的走了……我们该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晴天霹雳!

阿落按照原定计划去爷爷家住一段时间,那边没有联网,但是我以前都是蹭人家的无线网上(咳咳)。

结果今天一去,居然发现别人把密码设置了啊啊啊啊!!

又想到昨天承诺开始日更,瞬间泪流满面。

更悲剧的是,木有带u盘过来……

幸好之前有传存稿给机油备份,现在在网吧修文,把这些天的文都发到存稿箱里去。

修改的很匆忙,有问题的话我回来再修改,抱歉!

这本依然每晚9点日更。

猎人那边原定今天完结,实在没有时间写了,我明天再去网吧写!

☆、45章

而越野车上;众人正在看着地图,吉尔冷静分析;“我们来的那座城市有舔食者,很危险;她应该不会贸然折回去;而这附近都是田野。沿着国道走四个小时就是xx城;那里以前是座繁华的大城市。”

“她怕蛇和凶猛的野兽,喜欢热闹不喜欢孤独;所以不会一个人逗留在这荒郊野外。她一定是去往大城市了。”一路沉默的卡普兰忽然开口道。

众人望了他一眼,他紧握着方向盘;表情是从未有过的严肃。

一路上;卡普兰对简的照顾大家都看在眼里;简也很亲近他。只是在大家看来都能理解,简在他们眼中心性和小孩子差不多。谁也不会去多想。

只是这一次,卡普兰格外激动的举动。卡洛斯心里倏地划过一丝怪异的情绪,“卡普兰?”

“什么。”

“……不,没事。你好好开车。”拍了拍卡普兰的肩膀,卡洛斯坐了回去,转头望着窗外,在心底无声地叹了口气。

旁边的安琪拉赞同地点头,“简的话,一定会去很繁华的地方。”

“就算只身一人也活得比谁都肆意潇洒,”吉尔眼里浮起一层笑意,“比如游乐园、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

“噗嗤”

“好主意!”

几人说笑声连成一片,车内气氛变得轻松起来。谁也不提,也许总统套房会有那只2货丧尸在大咧咧地蹦床,但必然有的是大城市数以百万计的丧尸。

而在较早之前……

趁着没人注意到偷溜出来的我,毫无目的地沿着大路走着。周围一片黑暗,丧尸眼神不怎么好,但嗅觉可是杠杠的,我只要和风传来的香味方向相反就行了。出来的时候凭着一股倔强,可现在满心茫然不知道到底该何去何从,不过有一点很明确的是,绝对不能去那些较小的乡镇……对于人类来说绝佳的地方,对我来说反而越危险。

一想到被那些小心谨慎的人发现我丧尸的身份,绝壁一枪爆头有木有!

打了个冷颤,心里暗下决定,那么就去城市吧,越大的城市我反而越安全。

走着走着,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西里咕噜的声音,借着惨白的月色,我模糊看到不远处地上倒着一个东西,而一个人影背对着我蹲着,嘴里发出狼吞虎咽的声音。

“嗷?”

我试探地唤了下,那人缓缓转过身,我才看到是一个戴着宽边帽子、身穿夹克的牛仔,他此时已经变为了丧尸,眼神呆滞地望着我,两手不住地往嘴里塞着什么东西。

见我不是他的食物,那丧尸僵硬地回头,继续胡吃海喝。

耸耸肩膀,好吧,我在丧尸堆里存在感弱也是没办法的。走近几步才看到那丧尸正在吃的,原来是一匹骏马。

那匹棕色的马奄奄一息地倒在地上,肚子破了个血肉模糊的大口,丧尸正不住地从它肚子里扒拉出肠子来,啃得满嘴是血。

那匹马尚带着一丝气息,大大的马眼绝望无助地望着我,身体随着丧尸的扯动时不时痉挛地颤抖一下。

这匹马膘肥身健,马背上还有马鞍和缰绳,看得出是有主人经过驯养的马;而那只丧尸一副西部牛仔的装扮,地上还落下一个颜色破旧的背包。

我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的目光在一马一尸身上打量,看来,这只丧尸就是这匹马的主人吧。

生化危机爆发后的已经快一年了,丧尸遍地。这个人单枪匹马地生存到现在,真是不容易。

他一定是个爱马的主人吧,在食物紧缺的现在也没有杀死马儿来吃肉,换的自己活命的机会;却一不小心被丧尸抓伤,最终还是失去理智,伤害了自己的爱马……

“咔嚓”

手起刀落,一颗面目狰狞的头颅滚落在地。那匹奄奄一息的马双目圆瞪,一直盯着主人的头视线不肯移开,鼻子里发出一声微弱的悲鸣。

在主人发现自己被抓伤即将变为丧尸之前,肯定有放下缰绳,让马儿自行离开吧。

可是忠心的马儿不肯走,一直陪伴在主人身边,直到……

某种程度上说,这也算是生死相随了吧。

我爱怜地摸了摸马儿的脑袋,它努力抬起嘴巴仿佛感激似地蹭了蹭我的手,随后闭上了眼睛。

真是一匹通人性的马。只是再过不久,它也会变成一只丧尸吧。

我默默蹲了一会儿,正打算扬刀砍掉它的脑袋阻止变异,忽然灵光一闪……

我此去城市不知道还有多远,虽然我不会感觉到累,可是有上好的交通工具,干嘛不用?!

怀着敬意给马儿鞠了个躬,马儿啊马儿,虽说入土为安,不过看在我帮助你主人解脱了的份儿上,你暂时驼我一途吧~

果断地从背包里掏出一根麻绳,把马儿腹中流出来的五脏六腑给它全部塞回去,再用绳子绑住。

于是两个小时以后,我就看着那匹马缓缓僵硬地站了起来,大大的马眼满布灰白色血丝,死气沉沉,肚子那里系了个可笑的蝴蝶结,还有一截黑红色的肠子掉在外面,随着它的走动晃来晃去……

我心虚地别过眼,那啥,要是有502就可以直接把它的肚子粘起来了,可惜手里工具委实不够。只得暂时委屈它一下了~

马儿在原地刨了刨蹄子,看它要走,我赶紧把满手血迹随手在牛仔男身上擦干净,余光扫过落在一边的宽边帽子,连忙抓起来戴在头上,翻身爬上马背,拉过缰绳,兴致勃勃地驾驭起来,“嗷嗷嗷!”

嘶哑的喉音在旷野上回荡开去,我反应过来抽了抽嘴角,我是想喊“驾”的啊我勒个去!

语言不通真心是个障碍!

我正在纠结该怎么驾驭马匹,它忽然踢踢踏踏地开始沿着公路走起来。它走的并不快,但非常稳健,我的身体随着它的动作而一颠一颠的,一会儿我就体会到这种驾马的乐趣,索性放开缰绳,随它前进……

全自动永无劳顿的丧尸马,代步好工具,亲你要来一匹吗?

当然,前提是,你得不是人才行╮(╯▽╰)╭

寂静黑暗的深夜里,我骑在一匹丧尸马身上,手搭着宽边帽檐嘴里哼着无人能听懂的嗷嗷声,悠然自得,颇有种西部牛仔的闲适风范。一人一马,沿着一望无尽的洲际公路徐徐前行。

古道西风瘦马,暗月西下,丧尸远走天涯。

……………………………………………………………………………分界线……………………………………………………………………………………………………………………

自从有了这匹丧尸马后,嘿,我腰部酸腿不疼,日夜不停地前行也没问题,一口气从农场到大城市,一点儿也不费劲!

拜这匹勤快的马儿所赐,我们日夜兼程,只用了两天时间,便来到了最近的一座大城市。

进入城市前,公路一边立着块宣传城市的巨大广告牌,因雨水长年累月的冲刷,广告牌早已破旧不堪,人还没进去,就已让人感受到这座城市的荒凉破败。

骑着马哒哒地踏了进去,我们沿着街道一路行来,入目所及,建筑物陈旧颓败,地上堆积着厚厚的尘土,四周寂静的可怕,唯独马蹄发出的哒哒声单调地回荡着,显得整座城市更加荒凉、了无生气。

这里早已变成是一座没有人烟的死城了。

心里叹了口气,目光不经意地扫过一个路标,忽然一顿……

多亏了卡普兰耐心教我英语,我现在基本的识字没问题,也因此才能看得懂一路的方向指示牌,不至于迷路。

当初我还傲娇着不学英语,结果这个时候还是帮上了大忙。想到这里,稍微楞了下。我赶紧回过神,激动地往右边一扯缰绳,“嗷~!”

没错,那是五星级酒店凯宾斯基的广告招牌!!

五星级酒店啊……想想就流口水。

用力夹了夹马腹,马儿撒着欢儿地在无人的街道上狂奔,忽然头顶传来一阵直升机的轰鸣,我大惊失色,赶紧扯着马儿停住躲在一片建筑物的阴影里,仰头望着直升机很快掠过城市上空,向着天边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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