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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恼了,质问道:“照你的意思,你是借酒跑来我家闹事?!”
高泽哼了一声,理直气壮地回答:“没错!我心里很烦,我想见你,所以来你家大闹一场,行不行!”
我懒得跟他争辩下去,一转身,朝着自家的大楼跑去,跑到石阶前,却被高泽从后面追上了,他伸长两臂挡着我的去路,我正想从他的身边绕过去,不料,他忽地一下把我拉过去,一只手紧紧地拥着我的腰,另一只手托着我的脸,炽热的嘴唇迫不及待地压住了我的嘴巴,我挣扎,拼命地挣扎,我躲不了,他口腔里的酒精气息直流进我的心里,把我熏晕了,我渐渐停止了反抗,一刹那,他的舌头贪婪的钻了进来,不停的搅动,不停的搅动,吻得我心跳失控,头晕目眩。
这是一个无可比拟的狂热之吻,一解这些日子以来饱尝的相思之苦,暴风骤雨渐渐平息,我的心脏还是砰砰地乱跳,依稀听见高泽在我的耳边,用一种幸福的,满足的声音说道:“宝贝儿,我们现在就走?我们去美国找我妈妈,好不好?!”
我愣了一愣,随即用力推开他,我想退缩,可是,他紧紧抱住了我,他的眼睛里迸射出灼热的,耀目的火花,有种慑人心魄的魔力,令人迷乱,令人六神无主。他看着我,激动地提议道:“小诺,我们立即飞去波士顿住一段时间?那里有我的妈妈,我的继父,还有两个热情好客的妹妹……”(插一句,高泽的亲妈去年改嫁了一位美籍黑人教授,所以,高泽有两个漂亮的黑人妹妹,详见第115、148章。)
我傻傻地点一点头,片刻,又使劲摇头反对,高泽想了一想,然后再接再厉地提议道:“那我们去非洲旅行吧?!你以前不是说过想去卢旺达看大猩猩吗?!”
我越来越清醒了,我猛然记起前几天苏少龙说过的话:“高家的男人都是霸道的、强势的、危险的大男子主义者,他们在窝里斗,你必须远离他们!”想起这一点,我本能地推开了高泽,说道:“我不去!我哪儿也不想去!”
高泽愣住了,呆呆的目光注视着我,一副无所适从的样子,令人心疼。我的鼻子一酸,我想扑进他的怀里,把心里话全部吐出来,可是,我的身体被一股庞大的力量控制住,我咬咬牙,鼓足所有的勇气说道:“高泽,我们以后还是好朋友,我祝你永远幸福!我祝你和庄雪怡白头到老,早生贵子!”
说完这句言不由衷的话,我感觉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飞快地打开了防盗门,钻进大堂里,把高泽一个人留在外面。跑了几步,我忍不住回头,透过模糊的泪眼望了他一眼,他呆呆的站在玻璃外面,像一尊蜡像似的,那模样令人心碎欲绝,我的精神防线在一瞬间崩溃了,泪水夺眶而出,我掩住脸,疯了似的冲进电梯。
又是一个辗转难眠的夜,直到清晨时分,我才昏昏沉沉地进入了梦乡,睡了不知多久,我的手机突然响起来了,吓得我心律不齐,一看,原来是韩晨打来的,他在电话里头温柔体贴地说道:“小诺,如果今天你不想去参加高泽的婚礼就别去了,免得你心里难受。”
我心里一颤,昨晚那一个惊心动魄的热吻瞬间浮现眼前,甜蜜,苦涩,酸楚,百般滋味在心头,我犹豫了好一会儿,最后集中精神,故作若无其事地回答:“我高兴还来不及了,怎么会难受呢?”
韩晨即时发出一下清脆的笑声,接着,自顾自愉快地聊了起来,问我今天穿什么款式的礼服,问我什么时候到达,又问我送什么贺礼,我随便应付了几句,很快就挂上了电话。
看一看墙上的钟,原来已经是中午时分了,我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在心里默念十遍:“失恋没什么大不了!明天会更好!失恋没什么大不了!明天会更好!……。”默念完毕,我又跑去梳洗,然后对着镜子给自己打气:“别泄气!千万别泄气!你还是那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诺!”
从浴室里走出来,我先是穿上了一件普通的礼服,站在全身镜前一看,整体感觉不过不失!
不知为何,我的胸口忽然涌起一阵浮躁的虚荣心,想道:正所谓输人不输阵,既然决定了去参加高泽的婚礼,就意味着我即将面对我的情敌庄雪怡,狭路相逢“牛”者胜,无论如何,我今天必须做全场最美丽、最耀目的女人!
打定了主意,我改换上一袭米白色的蕾丝露肩小礼服,镶嵌水钻的伞型裙摆直到膝盖,露出瘦长的小腿,我还自己操刀设计了发型和彩妆,又戴上那一条价值连城的【晨曦中的翡冷翠】,走到全身镜前照照看,不由得在心里笑了出来:我这个有前有后的造型还算不错吧?!
当我沉浸在自我陶醉的状态中,忽然间,妈妈冲了进来,对我说道:“女儿,刚才苏少龙打电话来,说接你去高家喝喜酒,十分钟后到达!”说时,她目瞪口呆地打量着我全身上下,半饷,又加了一句:“女儿,你这样打扮显得好美啊,像一朵百合花!”
我模仿小S摆了个POSE,问道:“老妈,我的身材辣不辣?”
妈妈连连点头道:“辣!看来我的女儿已经长大了!”
我傻笑道:“当然啦,我已经26岁啦。”
妈妈摆一摆手,说道:“可是在我的眼里,你永远只有六岁。”
我听了这句话先是一愣,心里感慨万千,这一刻,我深深体会到其实亲情比爱情更重要,我忍不住扑到妈妈的怀里,发出一阵傻傻的笑声。
正笑着,传来一阵门铃声,妈妈自言自语地说道:不会吧,苏少龙这么快就到了?!他不是说十分钟后到达吗?
过了一会儿,卧室的门被人敲了几下,走进来一个人,竟然是辛子轩,他站在那里,身穿一套剪裁贴身的米白色礼服,显得玉树临风,气宇轩昂,他的脸上洋溢着春风得意的笑容,他的手里还捧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看起来一派“贼心不死,卷土重来”的气势。当他看见了我,放光的眼睛在我的身上上下扫视,呆了好一会儿,他的视线集中在我的脖子上,满载喜悦之情,我下意识地摸一摸脖子上的项链,面颊一阵发热,因为这条项链是辛子轩送的。
他灿烂的笑了一笑,走过来,把鲜花交给了我,然后说道:“小诺,我来接你去高家,可以出发没?!”
我妈妈一手抢过了玫瑰花,用不太友善的口吻说道:“子轩,不敢劳驾你接送,你去接你自己的女朋友吧。”
辛子轩呆了一呆,然后说道:“伯母,我和钟馨音已经分手了。”
我妈妈轻轻笑了一声,说道:“不会吧,我记得几个月前在医院里,钟小姐说她跟你已经发生了超友谊关系,你怎么可以对她始乱终弃呢?”妈妈说这话的时候,故意把“超友谊”三个字拉长了,又加重了语气,充满了讥讽的意味。
辛子轩似乎早有准备,笑了一笑,不温不火地说:“伯母,能不能让我解释一下……”
妈妈闷笑了一声,毫不客气地说道:“子轩,不要以为高亮在昏迷中,你就可以乘虚而入哦……”
我立即做个手势打断了妈妈的话,然后避重就轻地说道:“子轩,我和你不是结拜了兄妹?!都是自己人,啥也别说!”
当我说完了这句话,巧得很,苏少龙及时赶到了,他穿着一袭铁青色的丝绒礼服,看起来是那么的贵气,弥补了五官的不足,他发现了我,眼睛里写满了惊讶,呆了好一会儿,他才缓过神来,先向我妈妈问好,之后对辛子轩说道:“小辛,你又卷土重来?!不过,我和小诺昨天就约好了。”
辛子轩昂起了得意的头颅,说道:“呵呵,我前天已经打电话约她了,况且我比你先到达!”
苏少龙怔了一怔,侧着头看着我,目光里充满了疑问,我极力回忆,方才想起来好像是有那么一回事,大概是因为最近情绪低落,对于任何人和事都心不在焉,所以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自圆其说:“反正我们都是去高家参加喜宴,干脆一起去吧!这样可以节省汽油!”
还没到高家大宅,就看见私家路上停满了各色各样的汽车,像一条长龙似的蜿蜒于秋山湖两岸,似乎看不见尽头。因为苏家和高家尚未脱离亲家的关系,所以,苏少龙的座驾可以驶入高家大宅内,走出汽车,我看见一个盛大的场景:门前铺着长长的红地毯,地毯两旁是傲然怒放的粉红百合花,天上飘着万紫千红的气球,还有鼓乐队、弦乐队现场助兴,最吸引眼球的是,几十个身穿粉色礼服的女傧相在大门两旁一字排开,整齐,气派,一切都如梦如幻,仿佛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