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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迟到了许多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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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合上她的眼皮,可她的眼珠还在他手心底下骨碌碌地转。

“有初,听话。”

退烧物品很快送来。她烧到三十九度三,雷再晖喂她吃下退烧药,又去准备冰袋:“有初,我要把冰袋放到主动脉上,这样退烧有效。”

自叶月宾死后,再没有人这样温柔地低声唤钟有初的名字,一声声,一声声,好像能感受到云泽的湖水、家里的灯光。她嗯了一声。不一会儿一包冰凉的毛巾塞进她的颈窝,她双手紧紧抓着冰袋,去蹭烧得发烫的脸颊,舒服得直叹气。雷再晖又把被子卷起来,想把另外一包冰袋放在股动脉处。

钟有初的腿弓着,侧到一边。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那个年少轻狂的文身,灯光昏暗,他原以为是胎记一类的斑痕,再一看,便隐隐能看出枪与玫瑰的轮廓。

身上一轻,钟有初眉头就皱了起来,不安地弹着脚趾。等雷再晖的手碰到她的大腿内侧时,记忆深处,和文身一样永远洗不掉的、不堪回首的触感突然爆发,席卷全身。

她激烈地蜷起,像一只没有刺的刺猬,直缩到床头去,一双眼睛睁得极大,却是空白的,没有任何焦距。

“有初。”雷再晖不知她何以有这么大的反应,他的动作亲密却又正常,唐突却又坦荡,可还没等解释,钟有初突然一把扫开他,翻身下床,奔了出去。

门并没有锁,她只是一转那把手,门就开了。梦中永远打不开的门,终于被打开了。

逃吧,有初。

她赤脚踩在地毯上,没跑出多远僵直感便从双脚一直传上来,侵入四肢百骸,站成一座雕像。

不是,不是这幅地毯,不是这条走廊。

荒唐透顶,无力回天。

一张毛毯轻轻覆到她身上,走廊上的灯很亮,钟有初望见那双眼睛是令人安宁的棕与蓝,大地与海水的颜色。她平静下来,重又陷入高烧的昏迷中。

雷再晖把病人裹好,抱回去。整个晚上,他一直陪在钟有初床边,隔一段时间便为她换一条毛巾。

蒙眬间,小斜眼儿突然呢喃:“妈妈,可不可以吃橘子?半个就好。”

她总记得叶月宾什么也不许她多吃。过了一会儿,她便闻到橘子剥开时那特有的带着涩味的果香,有冰冰甜甜的橘子瓣递到嘴边来,她吃了一瓣又一瓣。

这样折腾,第二天体温竟退回到三十七度半。雷再晖出门前拿粥过来,她捧着昨天晚上剥下来的橘子皮在鼻下轻轻地嗅,突然无限惆怅与渴望:“我想回家。”

是啊,她是有家的,家里还有父亲和小姨等她回去,而他的家,不过是世界各地的宾馆。他不能把她强留在这个冰冷的、毫无生气的、毫无温情的房间里。

即使她思乡,他也想将她留下来,久一点,再久一点的念头一直没有变过。

“休息一会儿,等我回来再说。”

雷志恒在郊外租了一间仓库,改造成琉璃工作室,保存所有藏品。雷再晖小时候来过这里,但没有料到变化巨大——所有窗户均被封死,雷志恒甚至不允许一丝阳光窥探他的宝贝。

按下开关,藏在各处的射灯一起亮起,映着满架的琉璃,一枚枚,一排排,一列列,斑驳的色彩在封闭的空间内流淌着。

目录册中除了雷暖容指定要的镇纸之外,还有一幅更珍贵的琉璃画,与原作同样大小的《鸢尾花》。

那琉璃板仅有十分之一寸厚,平整如镜,颜色细腻凝重,沉沉地朝雷再晖眼内簇来。他见过凡·高的原画挂在纽约某一处的办公室内,便知道这一副琉璃板无论图案、颜色都极难得,其价值可算是其余藏品之和。

鸳鸯眼并没有多犹豫,手一松,琉璃板跌落,摔成一地齑粉,再也看不出原来的风貌。人生得有多么苍白,才会这么多的色彩都填不满?

雷志恒自第一次看到琉璃那令人迷乱的颜色,便生出了许多谵妄,赶都赶不走,可雷再晖却一点儿兴趣也无。他着手安排将所有琉璃分批送走,然后结束租约。他心里放不下的是,钟有初一个人待在宾馆里,有没有吃药,有没有喝水,有没有吃饭。

等办完事,风尘仆仆地赶回去,见钟有初虽然吃了药,喝了水,但脸色又有些红烫,更重要的是,她又苦兮兮地说了一次:“我要回家。”

雷再晖只是看着她,将琉璃镇纸放在桌面上,随意地朝她滚过去。钟有初接住,将脸颊贴在上面,那凉意直沁到血肉里面。

“喜欢?”若是她喜欢,就给她。

钟有初早已过了见到美好东西非要占有的年纪,于是摇头:“我家的阳台上,可以看见很美很美的晚霞,比它美得多。”

还是要走。

“你现在最好不要颠簸。”

“上午永贞打电话来,她七点交班之后会来接我。”不知道是什么那样好笑,她吃吃地笑了起来,“和她的芳邻一起。”

她想起利永贞和封雅颂这一对冤家,便禁不住地笑了,可是再一看雷再晖的脸色,就笑不出来了,有些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其实我已经不烧了,真的。”

“这样不行。”他俯身靠向钟有初,托着她的额头贴上来,“要这样。”

他额头温热,双眼微阖,钟有初可以清清楚楚看见他的睫毛一根根在眼窝里投下的黑影,温柔得令人心醉。她想起在葬礼上替他剪下衣角的那一刻,他也是这样贴着她的额头,想要汲取一些力量。她又觉得无脸人其实很寂寞,孤零零活在梦境里,只有等她做梦的时候,才能吓她一跳,然后又回到那无穷无尽的等待与寂寞中。

一瞬间,钟有初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想凑上去亲亲无脸人,但雷再晖突然睁开眼睛,她赶紧别过脸,假意摩挲着颈间的琉璃。

“如果回云泽你能开心一些的话——就回去吧。”

他作决定从来都是雷厉风行,一往直前,绝不优柔寡断,瞻前顾后,如已经下定决心将雷家母女尽快送走,便着手安排所有细节。但钟有初呢?他不想将她送回云泽,又心疼她思乡情切。他知道自己不方便将钟有初带在身边,担心她身体不适——他不知道这便是雷志恒对待他那些琉璃的态度。

他和父亲不同,在分离之前,他想将自己的琉璃时时刻刻带在身边。

艾玉棠显然是没有料到变相的驱逐令就这样简简单单地,从雷再晖口中发布出来,震惊之余只能机械重复他的话:“出去?去哪里?”

雷再晖说出七八个地名,有美国乡村、英伦城市,也有欧洲小镇、古堡胜地,风景如画,美不胜收。这些地方全都有他因工作而认识的朋友,随时能迎接雷家母女去住个一年半载,更重要的是,雷家母女就此可以不再过问格陵的一切人与事。

原来不是要将她们驱逐到穷乡僻壤,雨林瘴地,而是去过比现在逍遥快活的日子,艾玉棠宽慰之余心知肚明,他的提议并非灵机一现,只怕在雷志恒生前就已经开始计划,但无论雷再晖此举意图如何——她从来要的不是养子的敬爱,而是更实惠的衣食无忧:“去那些地方?我负担不起。”

“一应衣食住行,我会安排。”

他也根本无意伪装温情,只是将利弊摊开来讲,由她们选择。这件事对他而言,如同工作一样,要一丝不乱,顺利圆满。

艾玉棠已经心动。因为丈夫的病,她耽搁了一年半的时间,失去所有朋友、乐趣、爱好,她确实希望重建自己的生活乐趣。不管雷再晖是出于什么目的,这安排实在是仁至义尽。

她甚至这样说服自己:这也算是她和女儿被雷再晖给“赶走”了一次,两下扯平,互不相欠,再不必做一只惊弓之鸟:“……能适应吗?”

雷暖容眉头皱得非常难看:“哥哥,你去不去?”

“那都是时间会停止的地方。”雷再晖不理她,对艾玉棠道,“我建议去气候宜人的英语地区,如蒙特利半岛,一方面暖容可以为你担任翻译,方便融入当地人群,另一方面当地有所语言学院,很适合暖容进修。”

话说到这里,已经渐入佳境。沉吟中的艾玉棠眼睛亮了起来,她实在想将时间追回,她只有五十三岁,身体康健,至少还有二十年可活,为什么要留在伤心地?恸思伤身。还有暖容,她在语言方面有天分,就此埋没实在可惜,而且,她留在这里胡闹,迟早耗尽雷再晖的耐心。

思来想去,雷再晖的提议竟是天衣无缝,完美无缺:“好,我和暖容一起去蒙特利,越快越好。”

雷暖容见母亲满口答应,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竟如同野狼一般嚎叫起来:“妈妈,你不能代替我答应!雷再晖!你是故意的!你故意要将我流放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雷再晖这时才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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