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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似水之此生不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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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她只是不自信吧,怕真发生了之后不知道该如何跟他相处。她始终没有战胜自己的心魔。
第二日一早,几人吃完早饭便走出去与其他同学会合。乐珊珊蹭到向晴旁边,硬是把她拉到一边,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们竟然真的做了?你,你,你怎么对得起我?”
“什么做了?瞎说什么呢?”向晴瞪了她一眼,心想,她什么时候对不起她了?
“你还狡辩,看,证据在这里呢!”乐珊珊颤抖着手指,一脸悲愤地指着向晴的脖子,双眼泪汪汪地看着她。
向晴一愣,手顺势抚向脖子,马上反应过来,心想传说中的吻痕终于出现了!脸上一乐,但一想到乐珊珊,马上作严肃状,说道:“这是被蚊子咬的,别一惊一乍的!”
乐珊珊一副“你把我当白痴吗”的表情,显然不肯相信。
“嘿嘿,”向晴干笑一声,拍了拍乐珊珊的肩膀,说道:“你要这么想,被蚊子咬的总比被齐轩咬的好,你说是不是?”
乐珊珊盯了她一会儿,然后点了点头,摸着下巴说道:“你说的没错,既然你认为被蚊子咬比被齐轩咬强,那么,我也暂时这么认为好了!”
向晴狠狠地点了点头,表示非常同意乐珊珊的话,刚想再说点什么,就见乐珊珊一脸同情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压低了声音说道:“同学,你好自为之吧!”然后一脸诡异地走开了。
向晴一头雾水,慢吞吞地转过身去,然后就看见齐轩黑着一张脸站在她后面。好自为之?向晴垮下脸,果然该好自为之啊!
“小黑,你刚才说被蚊子咬也比被我咬好?”齐轩眯着眼,问道,表情极度温柔,语气极度危险。
向晴干笑一声,马上凑上去,谄媚地笑道:“有吗?没有吧?嘿嘿,齐轩,你肯定是听错了,我怎么可能会说这种话呢?”
“你的确有可能会说这种话。”齐轩睨了她一眼,毫不留情地说道。
向晴继续装无辜,“哪能啊?没有的事,我绝对没说过。”然后扯了他就往回走,“快走了啦,别人都已经走远了。”
齐轩任她拉着,看向她衣领处的红痕,唇角勾了一抹令人深思的笑意。本来是她想在他身上制造红痕的,哪知力道太轻,他一早起来就已经没有痕迹了,看来他昨晚并不是毫无建树的。
接下来的行程是大明王府——瞻园,这本来应该是昨晚的行程,结果大伙儿都窜去逛街了,导游没办法,只好改到今天上午。跟着讲解员走进去,算是真正见识了古代王府的气派,每一个角落都有讲究,风水啊,象征啊,多得数不清,最被人传得神乎其神的算是墙上的那一个“虎”字,据说是神形兼备,谁碰了都有好运。
“此虎乃一笔挥就而成,字是虎,形也似虎。一虎端立。熊视生威,虎头、虎嘴、虎身、虎背、虎尾,清晰可辨,仿佛仰天长啸,堪称‘天下第一虎’。明间有个传说:摸摸虎头,吃穿不愁;摸摸虎嘴,驱邪避鬼;摸摸虎身,步步高升;摸摸虎背,荣华富贵;摸摸虎尾,十全十美……”讲解员清脆的嗓音响在耳侧,向晴垫着脚尖去看那幅传说中给徐达带来几辈子好运的虎字,暗想,这讲解员还真能掰,连这都能扯成这样。
不过,虽说如此,大家却还是听得津津有味,然后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到后面的一个屋子去参观这幅图的拓本。一走进去,向晴算是明白了,这讲解员之前讲了这么多,就是拉生意来的。只见屋子里挂着很多幅装裱高级的拓本,柜台里还放着很多以虎为形的护身符,各种各样的,在讲解员的推销之下,大家纷纷上去掏钱购买,明明是砸钱吧,却还乐得跟中了六合彩似的。很多同学都一口气买了好几块,一个给老爸,一个给老妈,一个自己留着,还有……
向晴本来没兴趣买,总觉得是骗人的,但后来看大家都这么踊跃,心里就开始动摇了,想想被骗就被骗吧,就当图个心安,也算是买了纪念品,便也上去凑热闹了,老爸一块,阿姨一块。
齐轩当然是没买,只是在她兴高采烈地捧着两盒护身符挤出人群的时候,不冷不热地说了句:“笨蛋。”
叶紫初和程旭也没买,施尧倒是跟着她凑了个热闹,还顺便送了一个给她,这让向晴颇为郁闷,这要是在她买之前送给她该有多好,她也省点钱。
大家在瞻园合了影,便出发去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这是一个极具历史意义的地方,进去的每一个人都觉得心情有点沉重,尤其是看到真正的万人坑和场景复原图时。那一副副的白骨,是无辜百姓的冤魂,是日本侵略者作恶的证据。有些女生不敢看,向晴倒不怕,伸长了脖子看了个仔细,心里咒骂着日本侵略者的同时,不忘暗暗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尤其是女子,就算不死,活着也叫一个悲惨!看着那些慰安妇的死状,向晴牙齿都咬得咯咯响,真恨不得扁死那些畜牲。
“齐轩,你说我们要是生在那个时候,日本人要把我抓走,你会怎么办?”向晴扯了扯齐轩的衣袖,问道。
齐轩瞥了她一眼,不作回答。
“快说啊!”
“我不会让自己沦落到那个地步,就算是生在那个时候,我们也不会在南京。”齐轩淡淡地说道。
“那如果我们就在南京呢?他们要把我抓去,你会怎么做?”向晴锲而不舍地问道,一副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样子。
“那就先把你杀了。”齐轩面无表情地说道。
“啊?你,你……怎么这样啊?”向晴“含泪”指控。
齐轩拉着她继续往前走,笑道:“死在我手里你还不满足啊?总比落在别人手里强。”
其实,他还没有说完的是——“先把你杀了,然后再自杀,和你死在一处,就再没人能分开我们。”
有时候,儿女情长并不是错,因为那个年代没有给你选择。生能践志又如何,不是谁都会得到一个翻身的机会,那么,为什么不带着尊严死去,就算于国无益,却也与人无尤。


第二十四章    不能说的秘密
南京的最后一个行程是雨花台,由于下午要回C市,时间并不充裕,大家便都坐着游览车兜了一圈,参观了几个革命先烈纪念馆,然后买了些纪念品,便草草结束了这一趟行程。
两天走下来,说不累是不可能的,所以一坐上车,向晴便把头枕在齐轩的肩上,真正开始闭目养神了,现在她已经没有精力再折腾了。
大家又投入到单调乏味的学习生活中,向晴继续她的英语名著攻克大业,每天嘴里念念有词地背着英语单词,自我感觉逐渐从凄惨上升到良好状态。最令李薇咂舌的是,她竟然还坚持去上齐轩的英语课,这么一来,加上她自己的英语课,她一个星期就上了八节英语课,足足比别人多了一倍。不过要让李薇相信她真的是“浪子回头”了,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这家伙这么用功的原因数来数去也就只有一个,那就是齐轩。看名著是为了讨齐轩欢心,上英语课是为了防止齐轩琵琶别抱……
时间就像疯长的藤蔓,一寸寸蔓延,毫不留恋,转眼间,已经是寒风凛冽的冬天了。几次冷空气下来,C市的气温就一直维持在十度以下,冷得让人都没有外出的欲望了。
星期一早上,李薇已经在洗脸刷牙了,向晴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颗脑袋磨磨蹭蹭地从被窝里伸出来,才刚一接触到外面的空气,马上又缩了进去。外面太冷,被窝太暖和,向晴愈加不想起来,两个声音在脑子里决斗,一个是“快起来,一二节还有课,不能再睡下去了”,一个是“不行不行,外面太冷了,被窝实在是太'炫'舒'书'服'网'了,起不了,再让我躺一会儿”。
最后,向晴的情感强势地压倒理智,觉得一二节的毛邓三也不是什么专业课,不去上应该也不会有问题,只要不点名一切万事大吉。于是,向晴又探出头向李薇望去,“李薇,我不去上课了,要是老师点名你再通知我。”
李薇叹了口气,这家伙还真适合冬眠啊,都几次了,只要是早上一二节的课一律不去上,只有在老师点名时才匆匆忙忙地赶到。
只是,不知道向晴这几天是不是特倒霉,她才刚睡了没多久,李薇的短信便滴滴答答地来了。拿出手机一看,刚好一节课结束,她马上从床上蹦起来,以最快的速度冲下床,脸也顾不上洗了,直接就冲向教室。
等她气喘吁吁地跑到教室,刚好上课铃声响起,她从后门闪进,弯腰蹑手蹑脚地摸向李薇为她留的位置。还好毛邓三是近两百来号人一起上的大教室,老师一时还注意不到后面的动静。
“不错嘛,动作越来越快了,都快创纪录了!”李薇揶揄道。
“嘿嘿,那是。”向晴喘了口气,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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