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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功……”朱高燧要哭了:“有个什么劳什子大功?北平外头,还有蓟县、还有山海关,你倒是说说看,这北平,找得到一个鞑子么?你叫我去哪里立功去?哎……这下糟了,糟了……”
郝风楼也不曾料到这个情况,最后只得两手一摊,道:“殿下,凡事都不能操之过急,我自是知道殿下想在陛下面前表现一二,可是这世上的事本就难料,不管如何,陛下委你镇守北平,可见他对你还是信任有加的,这便是进步,若是以往,以你的性子,陛下敢将这北平让你守着么?”
郝风楼口里为赵王惋惜,心里却还是颇为满意,留守北平不错,去塞外吃灰,吃饱了撑着才跟着去。况且此番是天子亲征,仗打得好,功劳永远是圣上的,你永远只有喝汤的份,打生打死的,什么都捞不着,何苦来哉,还不如在北平,悠闲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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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三章:要好好的
每个人的心思都是不同,赵王立功心切,郝风楼倒也想立功,不过深知此战功劳永远都是领导的,跟着后头去打秋风,实在是有点屈才,还不如坐守大后方,等到陛下凯旋归来时,轻松的送上一记马屁,肉麻一些也无妨,就比如文成武德吧,人家一高兴,也比在外头吃着风沙,在那白雪皑皑中,和瓦剌和鞑靼人躲猫猫要好。
所以郝风楼浑身轻松,既然不必出关了,心里一块大石落定,便每日吃酒和人交往,他交涉的对象主要是北京城里的一些太监。
这些个太监大多都有一个特点,就如后世的大明,南京某部某官员一般,一个字……苦。
因为这里是别都,别都的意思就是,皇帝老子三百六十五天,也未必能在这里呆着一天,既然没人待,可别宫却得有人看着,于是他们就出现了。
他们备受冷落,虽然衣食无忧,可是永远都不可能接近权力中枢,北京城又不比金陵,夏日是风沙,冬日是白雪,即便是没有贵人在,可那里的一切东西都得井井有条,都得一尘不染,日子过的枯燥,也没有狐假虎威的机会,这北京也是设有六部的,更有北京御史道,做御史的,靠的就是嘴皮子吃饭,要博得别人喝彩,针砭时弊容易被内阁的大佬们瞧着不太顺眼,指名道姓的骂某赃官污吏又太得罪人,一不小心,说不准还得栽进去。可是要出位,总得找个目标。
于是,北京这些有名有姓的太监就成了众矢之的。骂他们好啊,首先,太监和太监是不一样的,赵忠和王忠不同,郑和和杨和也不同,赵忠和郑和这样当权的,你去骂他。人家若是心眼小一些,瞅着机会就能掐死你,可是这北京城的王忠和杨和呢。表面上是光鲜,什么某监大太监,在北京紫禁城里官儿不小,其实他就是个屁。没有皇帝的宫里。那就更是屁都不如,所以,骂你没有危险,不但没有危险,还能满足人们心理上的需要,历朝历代,骂阉人都是士大夫们主要的娱乐项目,经过无数岁月的洗礼。以及前辈们流传下来的各种心得体验,各种骂法早已推陈出新。所谓与时俱进,北京道的御史们更是矢志不渝,继往开来,骂出了花样,骂出了水平。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如此,明明做坏事的是金陵那帮子没卵子的,自己虽然没卵子,可是想做坏事,却也没机会,结果每日挨骂的却是自己,隔三差五一通乱骂,还他娘的涉及到了先人和那永远都不可能有的子孙后代。这每日被绑在耻辱柱上,隔三差五的有人朝自己吐口水和随地大小便的滋味实在是不好受,所以这些人绝大多数,都是一张苦瓜的脸,见了什么人都是敬而远之。
可是现在不同了,现在有一位海防侯,呀……据说好大的势力,有个老子乃是国公,深受陛下喜爱,和赵王殿下同穿一条裤子,还他娘的掌着锦衣卫,这样的人,平素里就像星星、像月亮,看得见,摸不着。
现在不但看见了,摸着了,自己下值时,居然还托人请自己出宫喝酒。
北京都知监的掌印太监刘欢很感动,小酒吃着,炭盆烘烤着,浑身便发热了,眼见这位侯爷没有架子的和自己称兄道弟,刘欢心里乐啊,人生如此,割了那啥似乎也没什么值得遗憾了。
酒过三巡,自然侯爷不免问刘欢的事,家里还有没有人,什么时候入的宫,怎么净得身,那宝贝还藏着没藏着,哦,你在宫里什么的干活,对了,荆国公主不知在哪个殿住着,你见着了她么?她脸色如何?肚子有没有见大,老兄,这里有一封书信,哈哈……开玩笑,你以为本侯是什么人,勾搭公主,本侯相貌堂堂,是那样猥亵无耻之人么?这封书信,俱都是关乎于礼仪道德的讨论,素闻荆国公主熟读女四书,本侯对此,也有所涉猎,这才修书一封,与她探讨。哦,是了,这里正好有一锭金子,本侯家里太多,咱们是朋友,朋友之交,清淡如水,初次见面,没什么上得了台面的东西做见面礼,这锭清淡如水的金子,公公权且收下。什么,你不敢,刘公公,本侯敬你的为人,才和你交朋友,送一封书信有什么不敢,前些日子,锦衣卫北京百户所有人来报,说是有人盗窃宫中御用之物出来兜售,这件事,可是有的么?这件事若是彻查下去,可是要死很多人的啊,刘公公……不,刘朋友,你我一个在天南,一个在地北,现在能坐在一起喝酒言欢,这便是缘分,什么是缘分?佛曰: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你我能做朋友,这前世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字眼眸交错了,这样的缘分,这样的交情,你就说不肯?你就这样和本侯做朋友?朋友二字,在你眼里就这般不值钱,前世咱们同渡了这么多次舟船,就连这些许小忙都不肯帮?这还有天理王法,还有礼仪道德么?
这一顿酒,吃的刘欢大醉,也不知灌了多少迷汤,反正他金锭子最终是揣怀里了,书信也贴身藏着,歪歪斜斜的入了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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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禁城里诺大的雪,雪絮纷飞,吹的人睁不开眼睛,那琉璃的瓦片,俱都被积雪覆盖,勾心斗角的檐下俱都是一根根冰凌,冰凌滴淌着水,扑簌而下。苍生万物,仿佛都已死了,只有那一点点的腊梅,却依旧在怒放,柔弱的花瓣迎着呼啦啦的北风摇曳着,却依旧桀骜不驯的附在枝头。
凌雪就这样看着雪,她的眼眸里,没有多少颜色,从前她是坚冰,今日她伫立于此,与这天寒地冻的万物融汇一起,竟是说不出的和谐,她……依旧还是坚冰,仿佛整个人都能散发出寒气。
身上的绒毛披风已是堆了些雪絮,浸的有些湿了,头上的发鬓上的凤钗倒是在风中发出叮叮的声响。
可是凌雪只看着那腊梅,却是痴了。
“殿下,外头冷。”
凌雪恍若未觉。
她有许多心事,有许多话想说,有许多许多的东西埋藏在心里,可是她现在的眼里,只有梅花……
“殿下……殿下……”
倒是这时候,却是有人踏雪而来。
来人探头探脑,却是都知监掌印太监刘欢。
刘欢酒醒了,便想起了事来,然后他便开始后悔,什么狗屁同船渡,什么狗屁朋友,什么狗屁回眸,他娘的,这回栽了,敢情自己成了才子佳人戏文里那个给人传书的丫头,人家暗送秋波,自个儿冒着杀脑袋的风险,给人牵线的红娘,有割了那玩意的人做红娘的么?
可是刘欢看到了那锭金子,然后叹了口气,他心里清楚,得了人家大贵人的好处,收了人家的金子,若是不给人办事,那是会被人把骨头都拆散了的,左是死,右又是死,硬着头皮,也得把东西送到了。
他刚刚抵荆国公主的寝殿,便有宫人呵斥:“是谁?”
“是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