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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流合污?”
朱高煦脸色比这皑皑白雪更加苍白,他不禁后退一步,显得不可置信,下意识的想要去抓腰间的刀柄,可是他已忘了,自己染了重病,并未佩戴刀剑,朱高煦抓了个空,顿时显得惊慌失措,一个自认为勇者的人,失去了刀剑,在遇到了危险时,他很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随来的汉王随扈们,也开始惊慌失措起来,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而正在这时,纪纲已经动手了,他一下抓住了身边的一个护卫,长刀出鞘,直没此人的心脏。、
哧……
天寒地冻,金铁坚脆,剑刃扎住了胸腔肋骨,顿时断裂……
这护卫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的胸膛,即便是如此,那断剑依旧还扎在自己的胸前。
纪纲已是一脚将他踹翻,顺势拔出断刃来,顿时,一股血箭飙射出来,随即化作了漫天的血雨。
纪纲面目狰狞,宛如一只嗜血野兽,怒吼一声:“都还等什么,在大家面前,就是一场天大的功劳,建功立业,就在今日,能不能吃香喝辣,就在此一举,你们还等什么,等什么?杀……杀啊,拿下汉王,休要坏了他的性命,其余人等,尽都是叛党余孽,格杀勿论,不要留一个活口,统统杀光殆尽,杀……”
纪纲的声音,竭斯底里,几乎是从喉头发出,身上早已被那血雨染红,他却是不以为意。
北平的官兵,终于疯狂了,所有人手持利刃,迎着风雪,毫不犹豫的冲向那些护卫……
雪花飘扬,北风呼啸,夹杂在呼呼大风之中的,是金铁的交鸣,有低声的怒吼,有靴子踩地的咯吱声,也有那凄厉的长啸……
“杀,杀光他们,不要留,一个都不要留,杀光这些乱党,便可建功封侯,拿下汉王,便可保你们一世的富贵,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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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时辰之后,温暖如春的都司衙门里,已经沐浴更衣之后的纪纲精神奕奕,他的头上,还冒着袅袅的白雾,身上的水汽在数个烧的通红的碳盆子下蒸发出来。
他舒适的伸了个懒腰,喝了一口香茶,神情之中带着几分淡漠,带着几分飒爽。
茶水的余香还留在舌尖,纪纲禁不住舒适的咂咂嘴,旋即将茶盏抱在手里。
那都指挥使刘碧却显得有些不安,一直看着纪纲,等纪纲终于气定神闲下来,终究还是忍不住道:“纪大人,咱们此前说的话还算不算数?这汉王已经拿了,如今身上染病,也请了名医诊视,只要病情好一些,便可立即解送京师,可是,刘某说句不该说的话,汉王终究乃是天子嫡亲血脉,若是他日……”
“你怕?”纪纲一脸不屑的看着刘碧,旋即笑了:“你怕什么?怕这汉王他日卷土重来?刘将军啊,你久在边镇,这朝中的事,你却是不知,汉王犯得是什么事你可知道?这样的罪,是绝无姑息可能的,再者说了,这京师里,不知有多少人想要将他置之死地,有多少人等着落井下石和墙倒众人推,汉王想要翻身,这可比登天还难。”
“你看,这北平真好,老夫就喜欢北平的雪,白雪皑皑,可是你要明白,北平不再是从前的北平,从北平出去的那些人,也早已面目全非,北平变了,人也会变得,汉王如此,陛下如此,老夫也是如此。所以,你好生放宽心吧,奏书,老夫已经准备好了,这就命人快马送去金陵,你的功劳,就是你的功劳,老夫不会贪占半分,其他的事,你不必管,这是老夫的事,老夫自会料理。”
刘碧才松口气,显出几分不忍之色,禁不住道:“汉王,还能活么?”
“想必是不能了吧。”纪纲咬文嚼字,抱着茶盏的手,不断旋转着底部,神情却是说不出来的冷漠,陛下就算不杀他,可是他平时得罪了这么多人,他只要还活着一天,就会有人睡不着觉,会有人吃不下饭,所以,终究有的是理由,取了他的性命,陛下易怒,很多事,只要处理的好,汉王就必死无疑。”
刘碧听罢,忍不住唏嘘:“这……哎……当年……”
纪纲冷笑:“当年什么?刘大人莫不是觉得心里有愧,当年的时候,你不过是个马夫,能到今日这一步,容易么?谋反?谋谁的反,自古以来,谋反的有几个好下场?你真当当今圣上是建文?今日不同往日了,你若当真跟着汉王,到时莫说什么从龙之功,将来就算是想做马夫,也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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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吧码字,坑爹的碰到了重启键,两千字白写了,只得重新写过,想死的心都有。(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七章:荣华富贵而已
这刘碧又不禁陷入了沉默和深思,不胜唏嘘。
纪纲却似乎说到了一些动情之处,那冷漠的脸上,竟是微微有些动容,将茶盏放下,道:“当年的时候,老夫不过是一介秀才,你知道么?屡屡赴考,却总是不第,眼看举业无望,家中为供我读书,不知花费了多少心血,可是最后,一个秀才有什么用?当年,老夫乡中,有个举子,十年为官,竟已成了知府,因为守制回乡,老夫听了,便邀几个同窗同往拜谒,还送去了文章若干,请他点评,此人看了文章,又问了我的身世,竟是捋须笑了,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到现在,老夫还铭记在心。”
“这个小子是谁?”
“老夫听了这话,头晕目眩,这才猛然醒悟,原来举业十年,二十年用工苦读,竟然什么都不是,一文不名,一个小小的举子,竟也可如此欺辱老夫,自此之后,老夫便不再读书,这书,不读也罢,要取功名,何必非要用这四书五经?老夫思虑再三,决心投奔当今天子,你可知为何?其一,当时北军遭致天下鄙视,尤其是那些读书人,提及北军,莫不是咬牙切齿,北军内部,几无有功名者,即便是秀才,也是寥寥无几,老夫若是前去投奔,燕王殿下若是圣明,必定倒履相迎,这未必是爱惜老夫,而是因为,燕王殿下,必须让天下人知道,北军对读书人是极为优渥的,而老夫投奔。无非就是正合了燕王殿下立木为信的心理罢了。”
纪纲叹了口气:“那一把,老夫赌对了,燕王果然大悦。立即命老夫为长史,负责一些督粮的事务,此后,老夫又将自己的身家性命,全部压在了燕王身上,那一次靖难,燕王必胜。而燕王殿下,也果然乃是天命所归,这是老夫第二次豪赌。运气似乎都还不错。至于这第三场豪赌,便是当时,在北军之中,督粮之人。大有人在。但凡是读过书的,无非三两月,就能熟悉粮草事务,老夫当时就在想,假若老夫督粮,做的乃是算计之事,凭着老夫那点儿功名,岂能比得上那些进士和举人。等有朝一日,殿下定鼎天下。又如何还会记得,有这么一个曾经投奔他的小小秀才,即便是凭着靖难之功,论资排辈,怕也永远轮不到老夫,等到那时,老夫便是通了天,怕也就是死在某个地方转运使又或者户部钱粮主事的任上,以一个小小秀才,能走到那个地步,似乎也还不错,可是对老夫来说,却依旧是心有不甘,即便是个转运使,到了阁臣和部堂面前,岂不是还是那一句这小子和那小子么?老夫既是豪赌,拿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岂可只止步于此?”
纪纲深吸一口气,幽幽道:“不成,老夫绝不能以己之短,来比其他人之所长,若是做一个文吏,和解缙、杨士奇、夏元吉这些人相比,那便是萤火之光与日月争辉,老夫何德何能,能和他们相较?于是老夫便自己请命,恳请投笔从戎,燕王见老夫心诚,便许诺让老夫负责斥候之事,老夫之所以从戎,是因为老夫比那些将军有一个长处,那就是脑子,老夫不但有脑子,而且还能读会写,并且更懂博闻强记,果然,在那任上,老夫立即发挥所长,不但能安排好斥候的巡视,滴水不漏,而且将他们得来的许多消息,统统梳理一遍,总是能将一些有用的消息,立即报知燕王,好使燕王,总能根据这些,做出最有利的判断,而由此,也深受青睐。一个读书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