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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吸一口气,纪纲道:“现在那东西已经到哪儿了?”
“只怕差不多要到内城了,指不定已经快到文昌书院了。”
“那还等什么!”纪纲咆哮道:“备马,带人,带上所有的人手,能带多少带多少,跟老夫走,去文昌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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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在东宫里,一个太监脚步匆匆,急急忙忙的赶到了储政殿。
太子朱高炽无论任何时候都穿着朝服,这朝服虽然宽大,却也繁复,里三层、外三层,很难打理。况且现在夏日炎炎,使人闷热。不过朱高炽早已习惯,他坐在殿中,品着茶水,一边手捧书卷,忘情看书。
储政殿是朱高炽经常落脚的地方,他最喜在这里读书,而这里的装饰,只能用简朴来形容,桌椅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的东西,上头的红漆竟都斑驳。
若不是这巨大的格局,不知道的,还误以为进入了寻常的百姓人家,可偏偏,这位太子殿下显得很是满足。
“殿下,有消息了。”
朱高炽抬起眼来:“那胡康已将圣人的画像悬挂上去了吧?”
“是,已经悬挂了,锦衣卫退避三舍,不敢近身。”
朱高炽哦了一声,道:“那还有什么消息?”
这太监道:“说是神武造作局那边奉了郝风楼的命,不知运了什么东西来,不过有人猜测,似乎是火器。”
“火器?”朱高炽不由皱眉,道:“不应该啊,他胆子没有这么大,敢在这里动用火器,这是找死吗?”
这太监连忙道:“可是北镇府司已经惊动了。”
朱高炽不由笑了:“本宫明白了,郝风楼这么做,是想找个台阶下。这些东西,你不懂,你以为他运火器进城当真是要闹出事端?不,他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怎么会做蠢事。他这么做,是做给纪纲看的,纪纲得到消息,还不得吓个半死?多半这个时候就得气急败坏的去文昌书院了,到了那时,指挥使大人出面,制止郝风楼逞凶,少不了还要将他驱走,这郝风楼岂不是正好可以借坡下驴,推掉文昌书院的麻烦吗?哎……可惜……可惜啦……”(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四章:敢动真格
朱高炽连道可惜,惋惜之情溢于言表。
这太监乃是朱高炽的伴伴,跟着朱高炽自幼长大的,自是对朱高炽忠心耿耿,许多事朱高炽也不瞒他,甚至于解缙这些人都不知道的秘闻,这伴伴心里也是一清二楚,他忍不住道:“殿下,有什么可惜的,那郝风楼服软了岂不是更好?在一个书院都吓得屁滚尿流,且要看看往后他还有什么脸面来膈应殿下。只怕将来人人都将他当作是笑话看,再没有人将他当一回事了。”
朱高炽面无表情的吃了口茶,呵斥道:“你懂什么?本宫这是一箭双雕,一是废了锦衣卫,其二便是结果了这郝风楼,你当真以为这件事就这样简单?哼,周伴伴,你跟了本宫这么多年还是没有长进啊。本宫问你,为何本宫要借父皇的圣旨来办朱昌?”
朱高炽却是自问自答的道:“只是因为本宫糊涂?嘿……之所以办朱昌,就是火上浇油,本来大家对郝风楼不满,现在锦衣卫突然拿人,这士林清议肯轻易放过吗?那礼部的李至刚是个老狐狸,当然也晓得其中的关节,断然不敢将朱昌交出来,可是他也绝不敢和圣旨对着干,所以他既要包庇朱昌,同时又得甩掉这一颗烫手山芋,唯一的办法就是将朱昌安排去文昌书院。”
“文昌书院不是衙门,可是地位超然,便是本宫也得顾忌那儿的言论,清议如虎,它能将你捧到天上,也能将你打入十八层地狱;锦衣卫那些人除了一个纪纲,再就一个郝风楼,有几个是办事的?纪纲是都指挥使。既然晓得其中的厉害,也未必敢硬碰硬,因此最后这事就得落在郝风楼的身上。”
“书院那边,本宫已经有了安排,胡康这个人和本宫有些交情,有他在,一切就好办得多了;郝风楼只要围了书院,就肯定要尝试一下强攻,只要能抵住,接下来就将孔老夫子祭出来。”
朱高炽冷冷一笑。才继续道:“祭出了孔老夫子,这些锦衣卫,包括郝风楼,就得打退堂鼓了,可是本宫不会让他们打退堂鼓。本宫早就让胡康安排今天夜里偷偷放火。”
“放火……”这周伴伴不由呆住了:“殿下,放火做什么。这不是烧自个儿吗?”
朱高炽抚案:“谁会认为他们会自己烧自己呢?”
这一句反问。立即让周伴伴有一种拨云见日一般的明悟,眼眸不禁一亮,道:“殿下的意思是,这火无论是不是锦衣卫放的,在天下人看来都是他们放的?他们不但在天子脚下放火烧书院,想要将无数有功名的读书人烧死。甚至连那孔老夫子也没放在眼里,如此恶行已和大逆不道差不多了,莫说郝风楼是陛下养子,即便是亲儿子。这天下哗然,朝中诸公纷纷色变的情况之下,陛下为了平息天下人的怒火也得将他办了。”
朱高炽喝了口茶,惋惜的道:“是啊,可惜郝风楼待会儿就要逃之夭夭了,真是可惜了,本来这一次,本宫是想让他死无葬身之地的。不过……却也无妨,本宫这一次的真正目的还不是一个郝风楼,他终究只是个千户,羽翼未丰,本宫还不至于把所有的心力放在他的身上,这一次花费了这么多的功夫,最紧要的是整垮锦衣卫,这锦衣卫和本宫的那位皇弟走得太近了,令本宫如鲠在喉啊,此事一出,天下震动,紧接着满朝文武都得跳出来,各地的布政、提刑、转运、提学、知府乃至于知县都必定要上书,父皇只能废锦衣卫,以正视听,至于纪纲,怕也是要倒霉了。”
周伴伴道:“殿下高明。”
朱高炽躺在椅上,却并没有得意洋洋之色,道:“高明?若是高明何至于要如此费尽心机,这世上,高明是没有用的,一言九鼎才有用,假若本宫是父皇,收拾一个纪纲,收拾一个郝风楼,还需花这些心思吗?所以说,为何人人都要做天子,因为做不成天子,连人都做得没有意思,父皇靖难,九死一生,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不想费这个心机,不想去做个高明的人,本宫也不想啊……”他呼了口气,露出痛苦之色,最后摇摇头,自嘲的笑了笑道:“去吧,本宫还要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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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队的是火铳队的百户杨戬,杨戬是个孤儿,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只知道他这十几年来总是被转卖,卖到了乡下就得做苦工,卖给了商贾就得给人端茶递水,挨打是必不可少的,人家吃饭的时候,自己得站着,人家吃完了才能吃点残羹冷炙,这么多年来,他很少能吃一顿饱饭,记忆犹新的一次,就是从前给某个富户为奴的时候,那小少爷吃饭时从不吃肥肉,把瘦肉一咬,便噗的一声将肥肉吐在桌上,若是运气好,在收拾碗筷的时候,杨戬能尝那么几块,那滋味实在好极了。
此后他成了营地的一份子,吃上了饱饭,每日操练,因为刻苦,人也聪明,很快脱颖而出,而如今终于有了人样。
他这样身世的人实在太多,几乎每个人都有相同的遭遇,所有火铳队的人或许各有千秋,但是有一点相同,他们十分珍惜眼下,他们宁愿为了保住眼下的生活去上刀山下火海,对那郝千户,杨戬除了感激还是感激,因为郝千户虽然让他们没日没夜的操练,但是给他们饱饭,还让人教他们读书写字,最重要的是,郝千户将他们当人看。
杨戬压着车子,这是两匹马拉动的大车,车轴碾过的痕迹很深,有经验的人一看就晓得车上一定押着重物。
他们穿着亲军的衣衫,招摇过市,自然无人阻拦,一路从朝阳门进去,紧接着进入内城,转道文昌书院,到了快晌午的时候,终于到了地头。
这里的人很多,有人见到亲军服饰的人便忍不住义愤填膺,想要挥舞拳头冲上来,杨戬顿时紧张了,他的眼眸里掠过了一丝杀机。
郝千户的命令是,完好无损的将东西运到。这个命令的意思很简单,至少杨戬认知里就是,谁要是让车上的东西有丝毫毁伤,杨戬就要拼命。
他立即抽出了腰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