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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慢慢有些自我膨胀。
而就在第一次月考后不久,朴有天有一次去老师的办公室,路过十三班,瞧见里面全是些痞子混混们在打闹,一个二个穿着奇装异服,顶着夸张的发型,根本不把老师的话放在眼里,还有人公然在教室后面抽烟,这一切让从小就听爸妈和老师的话乖乖读书的朴有天看在眼里,觉得实在是不像话,嫌弃的嘬了一句。
“不学无术。”
结果刚好被迟到还一拽一拽走到教室门口的金俊秀听到,只见金俊秀斜着嘴角不屑的打量了下朴有天,突然冷哼一声,用眼神挽了朴有天一刀,便优哉游哉的走进了十三班。
头发乱得跟鸡窝似的,还一撮红毛一撮黄毛的,额头前的斜刘海遮得半边眼睛都没了,两边的耳骨上挂着一连串的耳钉子,亮闪闪的黑皮夹克里面是银白色的紧身背心,还有档都垮到小腿了的灯笼裤,最夸张的是胸前那一条大金链子,一看就是混社会的。
这是朴有天对金俊秀的第一印象。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非主流中的极品,杀马特中的战斗机。
面对那样的金俊秀,要是换做现在,朴有天也只能说四个字。
负分,滚粗。
可当时的朴有天一是没有勇气,二也是没有资格这样说。
因为朴有天自己也好不到哪儿去。
那时候大家伙提到朴有天的优点,除了说成绩好,也就只能说成绩好。言下之意就是,外貌质检严重不过关。谁让朴有天小时候有弱视,天天都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跟个弱智似的,发型还是妈妈给弄的蘑菇头,看起来就更像弱智了,再加上初中那会儿发育缓慢,个头儿也不高,还骨瘦如柴的,典型的头脑发达四肢不遂。
就是因为这样,两人对彼此的印象一直停留在初中时代。然而,十多年过去了,人发育了,长大了,五官也长开了,非主流的打扮也好,书呆子的造型也好,对于两个二十八岁的男人来说,也早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曾经张牙舞爪的,现在清爽干净了。而曾经呆呆傻傻的,现在却帅气有型。
这就是为什么,时隔那么多年,两人在电梯里相遇,并没有马上认出彼此的原因。
毕竟,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而朴有天少年时期噩梦的开始,是源于当天下午。
放学了,朴有天去车棚取自行车,发现有一帮坏小子正在给教师停车区的一辆车动手脚,朴有天本来不想多管闲事直接回家的,正要把车推出去却突然听见后面有人说。
“你们这帮蠢货!费那劲捯饬轮胎干什么!轮胎坏了能顶个屁用!要我说,直接给那老姜头儿来个大的!把他刹车给绞了!妈的,他丫居然敢扇我兄弟巴掌,老子非送他去见阎王!”
坏了!姜老师有危险!
朴有天一听他们要对慈祥的物理老师下手,正义感立马涌了上来,一个冲动便转身向那帮人走过去。
“住手!你们不能对姜老师这样!”
不知哪儿冒出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拦路虎,十三班的小混混们都饶有兴致的看向朴有天,等待大哥发话。
“哟,这不是大名鼎鼎的朴霸天么,怎么,不赶紧回家做作业,这么有空,来管老子的事儿啊?”
所谓的大哥从人群中站出来,朴有天定睛一看,这不是今天上午在十三班门口碰到的那个人吗?原来他就是咱们年级的级舵,传说中的金俊秀。
“喂,那什么霸天的,趁我们俊舵发火之前,我劝你赶紧滚,别到时候惹火上身。”
金俊秀身边的一个小喽啰挑衅的呛了朴有天一声。
“我告诉你们,你们不能胡来!会闹出人命的!你们要是不听,我就去告诉教导主任!到时候把你们的家长全请到学校来!”
朴有天自以为拿出了最强悍的威胁筹码,却没曾想自己一直封闭在读书的世界,想法单纯至极。
“哟嗬!这么拽啊?”
金俊秀明显被戳到了痛处,愤怒蹭的上脸,一个大步跨过来直接给了朴有天一脚,瘦弱的朴有天无力招架,砰的一声就后背着地摔到了地上。
“小子,我告诉你,老子最痛恨的就是你们这帮自以为是的走狗!妈的,学习好了不起是吧?说我们不学无术是吧?什么,告老师?请家长?呵呵,看来你丫还不太懂规矩。弟兄们,给这欠收拾的小子一点儿教训,让他知道知道,什么叫规矩!”
小弟们一拥而上,对准朴有天就是一顿狠狠的围殴,手无缚鸡之力的朴有天只能双手抱头,默默忍受,根本拿不出力气还击。
而在一旁看好戏的金俊秀则是点了一根烟,听着朴有天痛苦的呻吟作出一副享受的表情。
“小子,我说你胆儿够大的啊?老子都没敢叫自己霸天,你丫就给叫上了,不想活了是吧?说,你错了没?”
被打的浑身是伤的朴有天早已被吓傻,只能屁滚尿流的跪地求饶。
“我错了我错了!求你放了我吧!”
“叫大哥。”
“大哥我错了!求你放了我吧大哥!”
“嗯……这态度不错,就暂且放过你这一回,”金俊秀做了个手势,小弟们停止拳打脚踢,站回了金俊秀旁边,“但你得保证,从今以后,看见老子绕道走,少管老子的事,但凡让我知道你在背后搞什么小动作,我可以明确的提醒你,你这三年的日子不会好过,懂了吗?”
“懂了懂了!我保证,绝对不会再多管闲事了!”
“行了,今儿的事就到此为止,兄弟们,撤吧!”
金俊秀潇洒的一个挥手,带着身后的小弟们大步流星的走出了车棚。
留下朴有天可怜兮兮的跪在原地,紧握的双拳里,手指深深刺进了掌心。
看着自己浑身上下的脚印,还有散落在一旁已经支离破碎的眼镜,这一刻,朴有天出生以来头一次感受到莫大的屈辱。
这种屈辱,对于一个年幼的孩子来说,甚至有一瞬间衍生了自杀的想法。
可朴有天毕竟还是一个单纯的人,那种极端的想法只是一闪就过,更多的,是考虑接下来该怎么办。
第一反应也仅仅是,不要让家里的父母担心。
于是朴有天赶紧拍干净身上的灰尘,然后捡起坏掉的眼镜放进口袋里,重新振作了一下,便推着自行车忍着疼痛缓缓向家走去。
回到家,妈妈问起眼镜哪里去了,朴有天掏出口袋里的坏眼镜,说是走路不小心摔地上了,给磕坏了。一旁的爸爸问是不是在学校和同学打架了,朴有天立马摇头否认,妈妈也帮腔说孩子这么听话怎么可能跟同学打架。可问题是,一个经营小型文具店的家庭,怎么一下子拿得出钱来再配一副眼镜?朴有天深深的记得,那时候爸爸妈妈从家庭生活费里拿出了一部分给自己配了眼镜,然后他们连着吃了一个月的大白菜。
看着爸妈心甘情愿为自己受这份罪,朴有天一夜之间就长大了。明白了自己肩上的责任,也懂得了要好好孝顺父母,所以比以前更加刻苦,更加用功,用最好的成绩来回报爸爸妈妈。朴有天后来回过头想,真庆幸当时自己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没有走极端沉沦下去。但如此努力的原因还有一个,那就是,要向那个弄坏自己眼镜,连累爸妈受苦的混蛋证明,自己终有一天会出人头地,堂堂正正的站在他面前,告诉他自己已不是从前那个懦弱的小男孩了。因为朴有天始终坚信,也仅仅是这几年,你们可以靠武力称霸,只要这几年一过去,就到了要拼真本事的时候了,到时候,看谁能踩在谁肩上!
于是朴有天自那以后一直保持着年级第一的好名次,并且全市统考里也数次拿下市状元的荣誉称号,一时间变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也吸引了好多女孩的注意。
那时候的女孩子大约都喜欢两类人,一类就是金俊秀那种混社会的大哥大,另一类就是朴有天那种成绩拔尖前途一片光明的大学霸。
施灵就是其中一个。并且是最显眼的那一个。
自从入校第一次月考之后,施灵就开始注意上了朴有天。后来班级座位调动,施灵被班主任安排到了朴有天旁边,成了朴有天的同桌。
这对于朴有天来说自然是做梦都会笑醒的事,但他脸上没表现出来。因为谁都知道,施灵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大美女,清纯可人,性格活泼,自然追求者无数。一开始朴有天是没抱什么心思,纯粹是当普通同桌来看待的,可相处了一阵子之后,发现这个姑娘真的很吸引人,自己没办法控制不去喜欢,便不由自主的开始对施灵好,又是帮忙打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