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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悲歌:布衣王妃-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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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柳垂湖,碧青水烟笼了一池萍碎,湖波潋滟,暖风袭来,江南春夏之景徐徐展开,似余杭西湖苏堤,却实在大漠之南。

一个花白胡子身着银盔的人立在门边,静静的倾听着,笑笑,独在异乡为异客,抬眼望去,关外都是异族,叫年青人如何不思家?老者走到吹羌人身后,双目炯炯有神说道:“你会回去的!鞑靼的铁骑终会被打败,你放心等着那一天的到来吧!”

男子回身,思绪,如潮涨,却,坚定一笑:“鞑靼大军仅一墙之隔,如何放心?”

他身长七尺有余,穿着剪裁合体的紫色长袍,上面有着暗暗的细纹,肩头斜搭着一块类似虎纹的金黄兽皮,足下是一双及膝的骑马靴,他身材健壮,皮肤是久经大漠风吹日晒后的古铜色,眼睛明亮有神,像是深不见底的黑潭,面容俊朗非凡,充满强烈的阳刚之气。

这样的叶聪少了些忧郁,举手投足英气十足。

在他身旁几个士兵架着几只肥羊正在烧烤,随着油滴在木炭上的滋滋声,香味也飘荡在了整个营帐里。

黄沙漫漫,月色如华,夜幕升起。

一堆明亮的篝火,一只酥黄的烤羊。一袋塞外烈酒,两枚碧玉夜光杯,轻倒烈酒入杯,闻着醇香美酒,王越轻吟:“葡萄美酒夜光杯。”

“青瓷小碗女儿红。”叶聪浅笑,顺口接过,而后浅酌一口,赞道:“好酒。”

在他们面前的是一幅纵横交错的边关军事图。

“塞上牛肉,肉松味美。”王越将白棋压在图中一角。

“园中青蔬,清脆爽口。”叶聪执黑子紧跟而上。

“小米清粥。”王越微笑看着叶聪。

“老鸭浓汤。”叶聪手不停。

“先食武昌鱼。”王越哈哈大笑。

“再品碧螺春。”叶聪自信浅酌。

“后生可畏啊,这些年,你已尽得我真传,此番大战由你做先锋,老夫大可放心,待此战告捷,皇上定会命你我回朝受封,到时这些江南美食可就不是纸上谈兵,而是大饱口福喽,哈哈哈!来来,我们再演练一遍。”

“战场厮杀包围阵法,主要有鹤翼和鱼鳞,而锋矢则是主攻阵法,确切说应是突击阵法,这种阵法山地作战比较好,但是防守较弱,这种阵法看似杂乱,其实也是有章可循,只要突围出去,然后来个反包围,嘿嘿,敌军阵法必乱,此次你便用锋矢突击敌军主营,到时候便是瓮中捉鳖,这次是鞑靼小王子亲自领军,机会不容错过。”王越叩指敲着桌子,自信满满。

叶聪早已是盔甲在身,腰悬佩剑,只见他单膝跪下,朗声道:“末将绝不辱命。”

“好,”王越拍拍他的肩欣慰说道:“你资质上乘,不愧是将门之后,没想到我王越今生收的两个弟子都这般优秀,年青人好好表现,这大将军印迟早是你的,恶战在即,早些休息,明日出发。”

“遵令。”叶聪躬身退下。

王越看着叶聪强壮的背影越走越远,不禁幽幽叹一口气,蒙古人这次来得十分凶猛,兵分数路,在延绥、宁夏、甘肃等地疯狂入侵,小规模骑兵队来无影去无踪,叨一口就跑,他们的目的很明确,打的就是他王越。

鞑靼小王子很清楚,唯一能与他抗衡的大明将领唯有王越,他这是报仇来了,若他王越一死,拍彦蒙必会更加有恃无恐。

经过鞑靼小王子数年的经营,蒙古军的纪律性和机动能力,都大为提高,绵延的烽火间,王越忧愁的看到,眼前的蒙古人,比十几年前更强大,眼前的鞑靼小王子,正值二十四岁,春风得意的年纪,而自己,已经是七十二岁的白胡子老头了。

后生可畏啊!可现在来不及感叹了,重要的是如何打退这次进攻,眼下正是秋收的时候,如果任其肆意攻城,边关一年的粮食收成,百姓的家当,恐怕都要荡然无存,当年皇上重新启用他,朝廷的非议相当大,言官们正轮番骂着,一旦打不好,他王越一世英名尽毁。

王越不得不承认,拍彦蒙是一个具有卓越军事才能的人,什么声东击西,虚实结合的花招耍得是炉火纯青,在弘治初年的国书事件后,拍彦蒙消停了很长一段时间,正当他们都在怀疑这死小王子去了哪里时,从六年开始,随着部落的势力日益强大,鞑靼军队在忽都的带领下入侵瓜州,瓜州都督许钦战死;接着八年入侵大同,联营十二里,火光通明,大明军队不敢与之作战,只能远远观望;九年侵扰延绥,掳掠牲口无数……可那都是小规模入侵,且打完就跑,根本不让王越有出战的机会,这一次不知为何,竟大规模发兵入侵,似要打一场硬碰硬的野战了。

王越永远都不可能知道,这一次拍彦蒙是恼羞成怒了,他需要发泄在大明所遭受的侮辱,居然被人将他的俊脸打得像个猪头,这口气年轻气盛的他如何能咽得下。

大明的军队经过兵部多年整治,作战力与前朝相比是大为提高,可要说到能与蒙古军硬碰硬的程度,却还不及,因此这一仗只能智取,不可强攻。

如何智取?这个问题困扰了王越数日,拍彦蒙勇悍如苍狼,狡猾如狐狸,他深知明军弱点,采取的战术是持续频繁的小规模骑兵骚扰,把明军累得气喘吁吁,然后再发动主力,给明军致命一击,可问题在于,明军明明知道,又能怎么办?追又追不上,守又守不住。

为今之计,只有一个办法,也是曾经重创过那小子的老办法,那便是集结兵力,猛扑小王子老巢,如此一来,他的进攻必将全面瘫痪,只是这次,他还会上当吗?

他的老巢会在哪里?王越命令三军不可妄动,派出大量侦察骑兵仔细搜索,在经过了无数次细致判断后,王越找到了这个地方——贺兰山。

王越终于做出了决定,打。和上次不一样的是,这次明军是全军出动,兵分四路,一路留守,另两路由自己亲领,分不同的方向前进,用以迷惑敌军,第四路为前锋,由叶聪率兵,直捣贺兰山,之后各路军在贺兰山外围会合,从不同的方向同时向贺兰山发动猛攻。

七月十五日,明军分三路全体出动,拍彦蒙果然上当,老巢被一个青年将军率领的小股军队杀了个措手不及,损失一员大将忽都,之后三路明军会合发动总攻,一时间,贺兰山杀声震天……

拍彦蒙没想到的是,这一仗打完后,他会更加郁闷,也让王越没想到的是,这会是他最漂亮的一仗,也为他的戎马一生划上了个完美的句点。

这一仗在弘治朝历史上留下了一个扬眉吐气的名字——贺兰山大捷。

黄昏时刻,落日的余晖映得西边通红一片,地面上也现着诡异的红,这附近显然刚刚有过一场恶战,四处都是横陈的尸体,沙漠上的红便是流入的鲜血,犹如在水中慢慢化开的胭脂,丝丝缕缕。

不远处,一阵士兵在护着一个人迅速撤离,他身上已经多处受伤,有箭伤也有刀伤,在如血的残阳下,更让人觉得恐怖,他的褐眸,失去了往日的光彩与锐气,他只是怔怔的望向贺兰山方向,他便是往日战场上的神话,传说中所向披靡的鞑靼小王子,这次伤亡是惨重的,十多年前的悲剧再度上演,上一次他失去了最爱的妻子,这一回却失去了心爱的大将忽都,他又一次惨败给了王越,能让他佩服之人本是极难,可这回他不得不承认,王越的手段与智谋是他穷尽一生也无法超越的。

而王越也再一次错失了生擒拍彦蒙的机会,这也是他此生最后的机会。

一行人向大漠腹地远去,身影有如黄沙,风吹飘散,不再有踪影。

狂乱的马蹄声响起,一队骠骑直向沙漠奔袭而来,滚滚沙尘中,可模糊看见一张英俊的面庞,依稀见到一银盔将军带领军队策马而来。

“叶将军,蒙古人早已不见踪影,沙漠中变幻莫测,天色已暗,不如先率军回营吧。”

叶聪抬眼看了看天,道:“周校卫,你带领将士们与王老将军会合,我肚子再去探探路。”

“叶将军,万万不可,前方险不可测,你怎能一人前往。”

“本将军的命令你敢违抗么?”

叶聪冷冷说道:“我一身武功,区区几个蒙古人怎会对付得了我,你等且放心回去,我稍后便回了。”

驾,叶聪说完便驱马前行,身影没入黄沙中。

“周校卫,咱怎么办?”

周进皱皱眉道:“将军的命令敢不听么?叶将军年轻气盛,让他吃些苦头也罢,咱们可犯不着陪着送命,走,回营。”

太阳狠命的晒着脚下黄沙,没有一丝风。

走戈壁穿沙漠,策马狂奔,壮美的大漠孤烟,长河落日景色在叶聪胸中激荡,豪情满怀,这么多年来打得最痛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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