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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衙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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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岸上,大姐二姐三姐一字排开,朝我扮鬼脸。

我这才意识到,老妈还在不停地修理三哥。可怜三哥眨巴着眼,提着个水桶站在水里,不敢吭声。

我又是小眼睛一转,计上心来。

(再次声明,鄙人成年之后,剑眉朗目,浓眉大眼,乃是帅哥样板。考虑到前世半辈子草根,没什么人待见我,偶尔自恋一把也属应该。各位看官老爷勿要呕吐。)

“妈,你不要怪三哥了,是我自己要来的。”

“小俊,妈妈跟你说过,你是小孩子,不许玩水的。”

老妈将我抱到岸边,从头捏到脚,确定我没有任何伤痕,这才长长吁了口气,埋怨道。

对付老妈,我经验丰富。当下小手一伸,扑到老妈怀里,搂住她的脖子,笑道:“妈,你老不回来看我,我可想你了。”

老妈立即眉花眼笑,将满腔怒火抛到九霄云外,连连亲吻我的脸颊。

“小俊乖崽,妈妈也想你!”

我心下暗笑。这一招用了几十年,百试百灵。

“妈,水都快泼干了,咱们把鱼都抓回去吧。我想送给周老师,他好久都没吃过鱼了。”

这倒不是矫情,我也确实有这个想法。周先生实在是太苦了。再说我总不能跟老妈讲我想吃肉,那会让老妈心中愧疚。前世我这个儿子已经做得很失败,难道重生之后,仍然这么混账不成?

“周老师?”

老妈一时回不过神来。

她还不知道我拜周先生为师的事。

“是啊,我现在每天跟着周老师读书。就是周先生啦。他对我可好了,教我语英语呢。”

“小俊真是乖崽,真懂事,真有孝心。”

老妈听我那么喜欢读书,着实夸了几句。眼睛却是直瞄那个河坝。

“妈,你看,很快就能抓到鱼了。这时候放弃,太可惜了。未免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这话说得就不是一般的有水平了。倒也不是成心卖弄,只不过在最亲近的人面前没有什么顾忌,冲口而出。一说出口我就有点后悔,好在老妈察觉不出来。

“哎呀呀,瞧瞧我的乖崽宝,才读小学一年级,就会用成语了。”

老妈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我趁热打铁:“这都是跟周老师学的呢。”

“那好,就把鱼抓起,给周先生送去。华子,叶子,你们都去帮忙。”

华子是大姐柳华。

大姐二姐答应一声,卷起裤腿就下到河中。三姐也想去,被老妈拦住了。

“小嫣,你就不要去了。”

三姐还不到十岁,其实玩心也挺重的,无奈之下只得委委屈屈站在岸边,眼巴巴地瞧着。

我微微一笑,冲她猛做鬼脸。

三姐气得不得了,扭过头去不理我。

唉,这都怎么回事。穿越之后,不但身体返老还童,心态居然也变得越来越年轻。该不会是潜意识里有些倚小卖小,刻意装嫩吧?

管他的!咱本来就只有七岁,嫩得滴水的年龄。前世的时候,可是正流行装嫩,据说上海的女大学生,竟有“嫩”到以奶瓶喝水的。比起我现今这点表现,那可惊世骇俗得多了。

大姐二姐一加入战斗,越发进展得快,不到半个小时,小河坝基本干涸,所有鱼虾鳅蟹一体成擒,无一漏网。虽然没有过称,瞧那架势,总有两斤上下。尤其是一条特大号的黄鳝,如同一条小小的水蛇,怕不有三四两重。

尽管堵河坝功劳最大的是三哥,既然老妈到了场,战利品自然归老妈处置。一切缴获要归公嘛,呵呵!

老妈看着水桶里活蹦乱跳的小鱼小虾,很快有了决断。说是一分为三,一份归三哥,一份归自家,一份给周先生。

不愧是做公社干部的,处理事情极有魄力。

老妈只上过两年学。这已经很了不起啦。我记得老妈是四零年生人,旧社会女孩子哪有读书的机会?这两年学还是参加工作之后才上的。老妈自幼特别能吃苦,全国大修水利的时候,担任“铁姑娘队”的队长,依靠扎实的工作硬是招了干,吃上了皇粮。老妈的故事在柳家山,在整个红旗公社,差不多都成为了一个传奇。如果写成小说,便是汉语版《钢铁是怎么炼成的》。

无论前世今生,老妈都绝对是我崇拜的偶像。

我指着那条大黄鳝说:“妈,这黄鳝很补的,留给你吃吧。”

黄鳝营养价值高,老辈人都知道的。

老妈大是感动,摸摸我的脑袋,脸上露出无比慈爱的神情,点了点头。

“伯伯,我给你送鱼来。”

周先生看着大海碗里煎得金黄喷香的小鱼小虾,愣住了。

“小俊,哪来的鱼?”

“我和三哥去堵了一个河坝,抓的。是我妈妈煎好的,可好吃了。”

想起刚才吃过的煎小鱼,我不觉又舔了舔嘴唇,真是嘴有余香啊,仔细想想,似乎两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小鱼呢。

周先生双手颤抖着接过瓷碗。师母更是眼圈一红,撩起衣襟擦眼泪。

碰上这种事,我脸皮就薄,两辈子落下的坏毛病,见不得这个,赶紧鞠一个躬,说声“伯伯师母再见”,车转屁股飞也似跑了。

周先生端着碗,望着我小小的背影,百感交集。

晚饭时分,老爸也回来了。一家人欢聚一堂,其乐融融。说起我捞鱼给周先生送去的事情,老爸大加赞赏。他以前是老师,对“尊师重道”甚是推崇。

老妈就将我搂过去,摸着我的头夸奖道:“我家小俊从小就这么讲礼义,将来长大了一定有出息。”

老爸点点头,深有同感,嘴里却说:“别夸坏了小孩子。小俊,跟爸爸说说,随周先生都学了些什么知识啊?”

“语文,算术,历史,英语……”

“啊?你还学英语?”

老妈吃了一惊。

当时还是“一切以阶级斗争为纲”,英语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一说起英语,不免让人浮想联编,想起“里通外国”这顶大帽子。

老爸不以为意:“小孩子多学点东西总不是坏事。我们一大家子都是贫农成分,十八代祖宗里都找不到一个外国华侨,也不必担心。”

主席辞世不久,“四人帮”尚未粉碎,大革命尚未结束,这个家庭成分还是挺重要的。

这种大事,老妈一贯信服老爸,见他如此说法,也就不再多言。

“小俊,英语学得怎么样呢?”老爸问。

“学了二十六个字母,还学了一些单词。”

我想了想,很小心地回答。

周先生不是专职英语教师,因此教英语的法子有些“蛮气”,见我二十六个字母上手极快,也不讲究什么循序渐进,索性直截了当摁住《哈姆雷特》来硬的。一句一句,一段一段往下学。颇有“见招拆招”的味道。虽然前生英语学得一塌糊涂,多少总有些老底子,碰到这么一位“高手”师父,没奈何,也只能顶硬上。幸而我生理年龄只有七岁,记忆力超好,师父教得硬,学得也不软。尤其让人兴奋的是,周先生口语极佳,十来天时间下来,师徒俩居然可以进行简单的对话了。《哈姆雷特》也学到了第三页,单词记了上百个。至于语法,有莎士比亚先生做老师,那还能错的了?

周先生对自己独创的法子甚是得意,不止一次对我说,什么时候将《哈姆雷特》倒背如流了,英语也就出师啦。

我想也是,真要能将《哈姆雷特》硬背下来,估计考托福不在话下。

这些却不必忙着让老爸知道。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做人还是低调一点好。

“那语了多少生字?”

大姐饶有兴趣地问道。

大姐柳华,比我整整大了八岁,是真正的“长姐如母”,据说我小时候是大姐带的,上辈子她对我可好了。这辈子假如真能出息,一定要加倍报答她。

这个问题可不大好回答。因为打从第三天上,周先生就不再教我生字,用的是和教英语同样的法子,直接拿《中国通史》当教材,一章一章往下学。而《诗经》和《二十四史》这些书籍,先生将其当成了我的课外书,允许我带回家自己读,有不明白的地方打上记号,第二天再请教。

“嗯,伯伯现在教我《中国通史》。”

“什么?”

其他人还则罢了,也不知道《中国通史》是个啥东西,老爸却已经满眼小星星了。

我嘻嘻一笑,有些得意。

“伯伯说了,学完《中国通史》,再学《中国……嗯,好像是《古文观止》……”

“等一下等一下……”

老爸伸手止住我的话头,大大喘了口气,平定自己激荡的心情。过了好一阵,老爸才以很不肯定的语气问道:“小俊,这些书你都看得懂?”

“不懂啊……”我故作天真地摇摇头,“不过伯伯教我,我就懂了。爸爸,伯伯学问可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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