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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摇摇晃晃地走在夜路上。今天正好轮到他和火之手·格拉斯值夜班。
“哈哈,你就不要抱怨了。相比之下,达拉克老板给的工资是最高的。再说了,森之手,你已经在奴马商人团呆了半年了吧?之前,你可从来没有一份工作能干这么久的。还是好好珍惜一下吧。”虽然要比森之手矮上半个头多,但火之手还是笑着拍着森之手的背,像是长辈一般鼓励着他。
“算了,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就勉强在干一段时间吧,算是给他们面子了。”森之手努了努嘴,“对了,锋之手呢?那家伙到哪里去了?”
“她没告诉你吗?老板让她代替夏实·库洛姆去保护他的妹妹秋蝉去了,毕竟两个都是女孩子,说起话、做起事来,也比较方便一些。”
“是吗?”森之手眯着眼睛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我倒是觉得,以锋之手的性格,要和别人好好相处有点困难。”
“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
两个人无所事事地讨论着无关紧要的话题,没过多久,便来到了奴马商人团的总部。
让火之手颇感意外的是,原本站在建筑前负责守卫的卫兵,今天却意外地不见踪影。这让这幢意义非凡的建筑,似乎和旁边商店街的房子看上去没什么两样了。
“诶?真是奇怪,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火之手皱着眉头,抚摸着自己的下巴,但没有人给他开门,他也没有办法进去。
“奇怪?有什么好奇怪的?”森之手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你没发现吗?今天晚上没有守卫耶,否则不是总有两个兵哥在外面站岗的吗?”
“这么说来,好像是有这么两个人来着。”
“哎,怎么说得你好像从来没把他们当回事似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你每次和别人说话,总是用那种讨债一样的眼神盯着别人,想必不了解你的人也不会愿意和你多聊天吧……”火之手摇着头,无奈地说。
“哼,反正我也没有兴趣和他们说话,这样不是正好吗?”
“是,这样我也省得为你擦屁股。但如果没有他们两个,我们该怎么进去呢?手上又没有钥匙。”火之手烦恼地说。
“没有钥匙,那还不简单?”森之手的嘴角一扬,露出了一副得意的笑脸。
“喂喂,你不会是想……”
但还没等火之手把话说话,森之手已经“砰”地一声,一脚把门给踢开了。
火之手张大嘴巴,半响都说不出话来。
没办法,他的这个朋友就是这么有型的男人,不管什么事情,想到就会付诸于行动,看不惯就会用暴力解决,这也是他为什么总是找不到合适工作的最重要的原因。
这一下倒好,看样子,他们好不容易找到的这份为时半年的工作,也终于可以寿终正寝了。
但火之手还没来得及开始说教,森之手反倒率先打断了他的思路:“火之手!”
“什么事啊?”火之手还没从刚才的打击中回过神来,有气无力地回答道。
“你闻闻,这房间里似乎有一股和以往不同的气味。”
听森之手的声音极其严肃,火之手也立刻警觉起来,他试着用鼻子嗅了嗅,全身的细胞立刻紧张起来了。
不错,确实是一种特殊的味道,而且这不是别的,而是令人恐怖的血腥味。不仅如此,还有一件事令他十分在意,森之手踢门的时候,理应发出了相当大的响声,但却没有人来制止他们,这绝对不是什么正常的事。
两人对视一眼,心领神会,迅速地跑向了大厅。
但展现在他们眼前的景象,却令两个人惊呆了。
四个守卫的尸体鲜血淋淋地躺在沙发之后;楼梯的拐角处,两个穿的像是地痞流氓一般的家伙正朝着达拉克夫人逼近,夫人的脸上异常恐惧,但双脚却无力地瘫坐在地上,看样子只能是任人宰割了;而最让人在意的,则是大厅中央的得瑞·达拉克,他的胸口被人并排地扎了三个伤口,但显然还没有完全被击败,一个梳着辫子的家伙正踩在他的身上,像是正在玩弄这个濒临死亡的富翁似的,如果再不采取救援的话,血流得太多,达拉克恐怕就有危险了。
看到这一幕,不用说,森之手是第一个燃起了小宇宙的。像他这样的男人,最看不惯的就是别人在自己面前使用暴力,虽说,他自己是最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的那一类人。
“金斯曼——你这只令人讨厌的老鼠,到底在这里做什么?!”
不错,眼前的这个男人,正是贝利斯所雇佣的杀手——【土拨鼠】金斯曼。而站在那边准备对达拉克夫人动手的,则是他的两个流氓手下。
“哟,这不是万年没人要的森之手吗?哈哈,好久不见,你怎么会在这里?”金斯曼一脸厌恶地看着森之手,声音中满是嘲笑的意味,“不要告诉我,你竟然加入了奴马商人团?哦!原来如此,刚才踢门的那个人,原来是你啊!恭喜恭喜啊,找到工作了,怎么也不来鬼魅酒吧逛逛?把这个好消息和我们这些【好朋友】分享分享?”
很久以前,森之手曾经在鬼魅酒吧工作过一段时间,正是因为和金斯曼之间发生了暴力事件,才被老板娘辞退了。
“朋友?不要把我和你们这种白痴混为一谈,我可没有兴趣和那些只会抱怨生活的人交朋友!”森之手只用了一只手,便轻松地从旁边拎起了一座看上去相当重的石像,一步一步朝着金斯曼的方向走去,“我再问你一次,你到这地方来做什么?这是最后一次了。”
“还真是和原来没有任何变化呢,那让人感觉到毛骨悚然的怪力!”金斯曼转向了森之手的方向,但看上去却并不怎么害怕,“你还记得吗?正是森之手你,在我的胸口留下怎么都无法复原的伤口。不过没关系,我还得感谢感谢你,这反而让别人觉得我更有魅力了。”
金斯曼撤开自己的衣服,一条从左肩一直延伸到右腰际的毛骨悚然的伤痕,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今天让我再次碰到你,真是老天赐给我的一个绝佳机会,只要杀了你,报了那次被羞辱的仇,我也可以没有遗憾地离开勃勒登堡了!哈哈!森之手,这不会是命运的安排吧?!”
但金斯曼的这些话,却丝毫没有对森之手造成一点影响,他的脸依然如同凶神恶煞一般,死死地盯着踩在达拉克身上的敌人。
“废话说完了?也就是说,你没有兴趣好好回答我的问题了?很好。”忽然之间,森之手冷笑了一声,他的两眼中冒出了一股骇人的杀气,“那就准备给你自己收尸吧!啊!!”
话音刚落,那座石像就像陨石一样冲着金斯曼飞了过来。
金斯曼还真没想到,森之手没有一点预兆,就开始向自己动手,并且能将石像这种重物以和暗器相似的速度扔向自己。为了保命,他只好选择立刻从达拉克身上跳开。
身后刚传来石像和墙壁接触的巨大声音,森之手竟已蹿到了金斯曼的身前。
——比力气,我就算每天再多吃八碗饭,都比不过这小子;但是论速度的话,我金斯曼自信不会输给任何人。
打定主意的金斯曼也不慌张,尽管森之手和他的距离已经非常接近,但他却依然冷静地向森之手伸出右手,想趁对手立足未稳,给予对手致命一击。
他的右手上套有一个利爪,这也是金斯曼之所以被成为“土拨鼠”的原因。利用这个爪子,他可以用别人难以企及的速度挖开土壤,制造一条非常便捷的隧道;而平时,这对爪子又可以作为机动性很强的兵器,称得上一举两得。
果然,事情的发展正中他的下怀。
也许是因为真的来不及了,森之手甚至没有做出一点躲闪的姿势,金斯曼的爪子便狠狠地刺入了他的腰部。尽管因为身高的差距,没有伤到致命部位,但这对金斯曼来说,已经足够了。
“哈哈!我说什么来着?你这家伙就只不过是力气大了一点罢了,实际上根本不足为惧!去死吧!竟然敢在我金斯曼大人的身上留下伤痕,那么你的下场,就只有死路一条!哈哈!”
金斯曼自顾自地笑了一会儿之后,这才发现,事情似乎有些不妙。
他抬起头,眼前的这个男人,不但没有半点疼痛的感觉,甚至还露出了比之前更为凶残的表情,仿佛要把他一口吞下一般。
金斯曼连忙想要抽回自己的右手,可已经来不及了,一只沾满了鲜血的手已经抓住了他的胳膊,无论他怎么用力,还是无法动弹分毫。
这一刻,无论是金斯曼,还是抓着他的森之手,想必都已经猜到战斗的结果了。
“怪……怪物!森之手,你这个怪物!”恐惧,这才真正袭上了这只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