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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南中诸酋的条件并不仅仅这些而已,最重要的一条,是希望能得世职,也就是可以子子孙孙,把官职和土地一直继承下去。本来秦汉是没有世职一说的,但汉末天下大乱,各地刺史、郡守往往传位子侄,就此形成惯例——比方说刘焉死了,蜀中群僚“公推”其子刘璋继任益州牧;袁绍死了,袁谭、袁尚争当冀州牧;孙策是会稽太守,死后将其职传给了兄弟孙权……
所以南中诸酋也想照此先例,我先求一个官儿。等死以后。还可以传诸子孙。
群臣都认为此小事耳。反正那地方偏远荒蛮,中原士人也不乐意跑去当官儿,他们想传之子孙,就暂且答应了吧。要在先定其心,乃可用其为助,至于其子孙是否不肖,是否忠诚,那是将来的事情。到时候再说不迟。
然而独有是勋站将出来,态度坚定地表示反对:“若予世职,何异乎割地使王?彼子孙传承,雄踞郡县,根基日厚,恐将来非朝廷之吏,而为藩臣,或如句丽为乱,不可不虑也。”
礼部尚书王朗辩解道:“太尉虑之过深矣。今日羁縻之,不过欲其挟击刘备耳。非久计也。”咱可以给他们世职,但世职也不是说永不可免的。等到攻取了益州,天下大定,那时候找什么借口抹掉他们不行啊。
是勋摇头道:“景兴但见其一,不见其二。诸侯可袭也,以酬功赏之子孙;吏职不可袭也,要在朝廷治理地方。实至固然名归,而名至实或踵迹——若使其久镇一方,开此先例,四方蛮夷皆效仿之,实贻祸后世之举!”
关键是这个先例不能开。汉末州郡官吏世袭,只有其实,而无其名,表面上还算遵从了选官的惯例,由上一任长官或其群属推举出下一任长官,再向朝廷报备——就跟后来袁世凯称帝前先修改约法,下任大总统由上任大总统提名一样,虽然为的是父子相继,但绝对不肯明说。
既然不肯明说,那就是不成制度,只是俗例,随时都可以运用朝廷的权威来将之打破。可是一旦给了世职,允其世袭,那就是成其制度,将来必有效仿——一样于国家有大功,为啥他们就可以父子传承,我就必须一任而迁?恶例一开,后面就刹不住车啦。
唐代开始实施羁縻州制度,允许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其长官也由部族头人世袭,到了元代发展成为土司制度,从而使得在汉代就被纳入中国疆域的西南地区分裂倾向日益严重。那么唐代为什么要搞那一套呢?端由中原长年争乱,西南地区本来就呈半独立状态,其后吐蕃崛起,为了使西南各部归唐而不从蕃,乃被迫为之——其结果就是出了一个南诏,后来又出大理,连续数百年独立于中原政权之外,到了明朝没办法,只好继续沿用土司制。
土司制度乃是中原王朝无奈而设,对于王朝的统一造成强力逆动,因此而产生的大规模反乱也层出不穷。而如今西南方向并没有什么强国可以威胁到中原王朝的统治——当然要在攻灭刘备以后——就提前几百年搞这一套,那可必然是会贻祸子孙的呀!说不定因此而再过一千多年,云贵地区就根本独立于中国政权之外了——就跟后世的越南一般。
中国自秦代开始大一统,实行中央集权,但老实说,即便以始皇的无上权威再加天才创意,也不可能彻底推翻传承了近千年的封建诸侯制度。即以汉代为例,各郡长官就其在任所的权力而言,近乎诸侯,中央政权的垂直管理体系非常粗放。只是社会架构虽然进两步、退一步,总体而言还是向完善的中央集权挺进的,逮至明清,终于达到顶峰。
所以是勋认为,大一统的集权是中国历史发展趋势,要是跟西欧一般仍然延续封建体系,乃无强汉,更无盛唐,对于这一趋势,自己是必须要加以保护的。地方自治是因应通讯和交通的落后而不得不为之举,而并不是说必须如此,现实必须承认,但不可成其为制度,一旦制度化便封闭了向前发展的途径。
说白了,我可以默认你自治,但不能明令允许你自治。
因此他才站出来否决西南豪酋的世职请求,说:“彼欲世世富贵不堕,乃可赐以名爵,至于吏职,断不容袭!”各地官吏三年一任——当然可以连任——而边远地区的郡县长官往往多任不换,甚至一直当到死,等到身故后,朝廷出于安定考虑,也可能继续任命其子侄继任,但这是从权之举,不是明定的制度,更不可能提前向他们做出承诺。
群臣多觉得是太尉有点多事儿,逐一站出来加以辩驳,问题他们谁都没有是勋的口才便给,纷纷败下阵来。曹操则觉得,事儿又不大,吵什么吵啊?既然是勋如此坚持,就卖他一个面子也无不可嘛——再说事关制度问题,确实是勋比较有经验,有想法,其言或可听也。
因此就问是勋:“然则皆封其侯乎?”那侯爵也太不值钱了吧?
是勋高举笏版,禀奏道:“若陛下以为不可封侯,乃可命以新爵也。”
第五章、卖官鬻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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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曹魏的爵位系统仍然大体沿袭后汉之制,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同姓宗室,封王封侯——这个侯不是列侯,而是诸侯,王食郡而侯食县,各建有国——只不过就中多添了一个公爵而已。目前的公爵只有三位,一是曹操之弟曹德,二是凉公吕布——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新安公刘协。第二部分以封异姓,皆名为侯,也就是列侯,从高到低包括了县侯、乡侯、亭侯和关内侯,前三种有实封之户,后三种仅虚封,相当于多领一份俸禄而已。
列侯为名爵重器,例有军功才得封赏,就理论上而言,哪怕贵为宰相,若无军功,也是无可生而封侯的——死后追封倒有一定可能性。朱褒本来就是郡守,也不可能命其入朝为官,也不肯给他州刺史当,所以才打算封个关内侯当作褒奖,其余那几位目前都只是白身而已,怎么可能一步登天封他们为侯呢?
要知道列侯是跟三公一样,都用金印紫绶的,其舆服制度亦可比拟三公,虽无实职,却足尊贵,为人臣之极也。
所以是勋说西南豪囚要想子孙世袭,可以封爵,不能给官,曹操就问难道都封侯吗?他们不够格吧。是勋说既然如此,那就重新制定爵位系统,新设一些能够跟他们等级相侔的爵号出来呗。
曹操心说又来了……爵位问题你们都吵了好几年啦,非得逼着我赶紧定下来吗?再一想。既创新朝。也当新立爵号。这事儿倒确实不宜再拖。于是吩咐是勋:“乃可与陈长文共议之,三日后禀报于朕。”
是勋和陈群大眼儿瞪小眼儿,心说关于新的爵位问题,就咱俩争得最厉害,皇帝还让咱俩凑一起商量?三日后就要给出结果?这是逼着咱们赶紧解决分歧,妥协求存哪。
没有办法,只得领命,然后下去两人就接着再吵。连吵三天。因为期限所逼,无奈之下只得各让一步,最终出台了一份双方都不怎么满意,但捏着鼻子也勉强可以接受的方案出来。
就表面上来看,陈群是主张恢复所谓周制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是勋却希望在秦汉二十等爵的基础上加以增删。而究其实质,陈群是想把军功爵转化为文吏爵,是勋则希望保留军功赏爵的制度,并且恢复民爵,以鼓励全社会尚武的风气。二人各有所思。亦各有所欲,实属路线之争。好在这两条路线并非绝对平行,亦可勉强交叉,于是才有了相互妥协的余地。
是勋不希望爵位系统彻底文吏化,但他也知道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的演变,那也是无可逆之而动的大势——再说了,由军功贵族执国向实务官僚治国转化,同样也符合他的政治理念。所以嘛,文吏爵可以有,只要不是全部就成。
陈群反对军功得爵,也反对民爵制度,但这两点都是秦汉旧制,顷刻间便欲将之彻底推翻,所受的阻力也相当之大——起码军方就没有一个人支持他陈长文。倘若陈群和是勋易地而处,或许是勋会有全盘改制的魄力和威望吧,陈群却还无此实力。故此,他也只得稍稍退让了几步。
最终的爵位系统因此而划分为三大体系:一是同姓,上者封王、下者封公,王食郡、县,公食县、乡,皆有号,有国,但沿用汉制,其国实由傅或相掌其政,相当于郡太守、县令长或者乡老,诸侯本身仅有祭祀之权,而并无实际的军政权力。相对于原本历史上魏朝的封爵制度,阻止了异姓功臣进入有国系统。
当然啦,外族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