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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们。”朱常渊从马上下来,为了达到震撼的效果又从系统中摸索出来一个电子大喇叭,打开电源开关说道:“兄弟们。”
“啊。。。”没有见识过大喇叭厉害的襄阳民众被朱常渊突然搞出来的大声音吓了一跳。
“这。”朱常渊指了指高大的石碑,石碑上面写着三个大字“十义冢。”
“这里,埋藏着本将十位兄弟的人皮。”朱常渊说的声泪俱下,“本将身为朝廷之人,行朝廷之事,好心好意命这十位兄弟带着招降书到房县招降孙小凤。”
“哪里知道逆贼孙小凤,竟然目无朝廷王法纲纪,非但不受招降,还虐杀我十位军中兄弟,竟然行那剥皮酷刑,禽兽行径。”
朱常渊说着说着,不禁心疼的掉下泪来,仰天朝吼一声,又道:“想我那十位兄弟,平日里为国为家,在战场上奋不顾身不惜性命抗击建州鞑子,回到家乡却被区区毛贼凌辱虐杀致死,何其悲也!”
“呜呼,我兄弟,本将恨不能吞了孙小凤的心为尔等报仇雪恨。”
说话间,举起破虏拿来的那一杆白色的大旗。道:“今天,我朱常渊发誓讨伐逆贼孙小凤,就此以白旗为号,顺便祭奠一下这十位兄弟的亡灵。”
“刺啦!”朱常渊将大旗放到在地。从旗子上撕扯了一条白布下来缠在自己的右臂上,道:“十位兄弟,本将不能保住你们的性命,唯有以此在身上,他日讨伐逆贼孙小凤之时。愿你们也能亲眼看到。”
朱常渊说完,破虏同样上前撕扯了一条白布缠在右臂冰凉的铁甲之上。
随后,二百名士兵一个个上前,将那白色的大旗撕扯干净,每人一条白布缠臂,完了之后又回到队伍中,站的整整齐齐。
“兄弟们!”朱常渊高举自己手中的狼牙棒,大声说道:“逆贼孙小凤,横行房县,不法大明。恣意决人生死,祸害忠良之士,你们怎么办?”
“杀!”
“杀!”
“杀!”
下面虽然只有二百人,然口径统一,声势震天。
两边的老百姓都被这种声势感染,不由得举手与兵士一起高喊:杀,杀,杀!
三声过后,现场沉寂如无人。
朱常渊又问道:“逆贼孙小凤,酷刑虐杀我十位军中兄弟。该当如何?”
“杀!”
“杀!”
“杀!”
。。。
朱常渊又问道:“逆贼孙小凤,欺我年少,藐视本将在先,侮辱本将在后。你们可能忍?”
“杀!”
“杀!”
“杀!”
这一句话,才说出朱常渊的本意。
“将军!”人群中突然出来一个看似五十来岁的男子,手中捧着一副金色的盔甲走到朱常渊面前,将那盔甲高高举过头,说道:“我家张大帅知道将军要出征讨伐逆贼孙小凤,无以为赠。特命在下奉送此甲与将军,愿将军早日凯旋。”
“盔甲?”朱常渊伸手接过那套明晃晃的盔甲,打开看了一眼,确实是好甲。
不过这副盔甲如果和自己打造的盔甲比起来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华而不实。
无他,这套金黄色的盔甲是中国古代传统的盔甲,而朱常渊打造的,让将士们穿戴在身上的却是西方国家才有的那种整体式板甲,说白了就想T恤一样是从下往上套上去的。
并非说是中国古代比不上西方,然而但就盔甲来说,西方欧洲的那种盔甲更合适,在战场上也更实用。
“是的将军。”那人抬起头,说道:“据说这幅盔甲乃是曹文诏生前所穿。”
“不要”。
朱常渊粗鲁的将盔甲扔出好远丢弃在地上,道:“朱某人上的是战场,吃穿用度一律和军中兵士一模一样,岂敢有所不同。”
这话一说,下面的二百人心里顿时都暖烘烘的。
“老子就穿我这套黑乎乎的盔甲,还要用它上战场亲自杀敌。”说完,手中大棒高举,大声吟咏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这是诗经中的名篇,《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下面的战士,没有不懂这首古风的,听到朱常渊吟咏,也一同尾随,粗狂的声音充斥山野,将这首诗朗诵的动人心肠。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众人齐声高呼,三遍而止。
那名给朱常渊送盔甲的家伙,灰溜溜的将地上的衣甲捡起来躲进了人群之中。
“好!”朱常渊翻身上马,将头盔套在头上,朝众人一挥手道:“所有人,听我号令,讨伐逆贼孙小凤,出发。”
“是!”
顿时所有人翻身上马,跟着朱常渊转身离开。
二百人,二百匹战马,就此绝尘而去!
第31章暗招
PS:作者写书不易,尤其冬天到来,老衲工地上真的没有空调,每日晚间码字手都冻肿了,请诸君支持正版,钢筋在此跪谢了。。。。
整整二百匹马,每匹马的颜色大小几乎是一模一样,乍一看像是一个模子里面浇筑出来的,所以,破虏在给马匹打造盔甲的时候,都是按照统一的大小定制。
马甲覆盖在马的身上,将战马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只留下眼睛和马蹄露在外面。而每匹马上面的兵士,则包裹的更加严实,就连眼睛鼻子都给封闭起来了。
当然了,他们头上戴的可都是朱常渊从现代社会中运送过去的武警防暴头盔。
至于武器,人人手中一柄粗大的狼牙棒,倒不是因为狼牙棒更美观雄壮,而是因为此次出征不同寻常。
一般的刀剑,即便是再好,杀了十个人的时候肯定也卷口卷的不能看了,但是铁棒不存在这个问题,上面的狼牙钉齿都有一公分来粗细、每根狼牙的长度不超过三公分,整个铁棒上面从上到下数十个这样的钉齿。
这种棒子,一下子敲在人的身上,别说是毫无防备,就是身上穿了一层铁甲盔甲也要脱一层皮。要知道这棒子本身的重量就超过二十斤,再加上这些士兵力大无穷,战场上厮杀的时候一棒子一个根本不费事。
“兄弟们!”朱常渊打马在最前头,走到一处山坳地方突然停了下来,对后面的队伍说道:“山路难行,所有人四队变成一队,听我号令,紧跟着我。”
“记住,此次剿匪志在鸡犬不留,诸位兄弟只管杀戮报仇,余事莫问。”朱常渊轻轻纵开马缰,又拿出大喇叭高声说道:“我给兄弟们的这些马匹。每一匹都价值数万金,个个飞驰如闪电,我前面走,你们放开马缰追来。一路上先熟悉下马性,战场上也好驾驭。”
“驾!”朱常渊放开马匹,在山路上飞驰起来。
当然了,为了照顾后面的兵士,他也不敢将马速万全放开。只保持着大约每小时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向前。
后面的兵士放开马缰,都被这马的速度惊呆了,虽然也能驾驭,可山路上太过颠簸,马匹走的快人也受不了。
特别是那些对于马性不是很熟的士兵。
如此行走了半个多小时,士兵对于马匹都逐渐适应,和马的节奏也配合的非常好,如此一来再无颠簸之感,只觉得两边山峰飞速后退,飞马竟如顺流行船一般。好不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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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帅的府中,孙可望急速跑进书房,口中气喘吁吁的说道:“义、义父,朱,朱常渊出兵了,出兵了。”
“什么出兵了?”张献忠一皱眉头,若是不了解自己这义子的脾气,听他这话还以为朱常渊阻止人过来打自己了呢。
“是,是,孙小凤孙猴子。”说话间将一封密信送到张献忠的手上。喘了几口气以后说话也顺畅多了,道:“朱常渊,仅仅率领二百重甲骑兵挺进房县,去剿孙猴子了。”
“什么?”张献忠一拍桌子站起来。伸手接过孙可望递过来的密信展开一看,几秒钟自后,紧皱的眉毛缓缓舒展,以至于喜笑颜开。
“好啊,好啊。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二百人去剿灭孙猴子。”张献忠将密信拿起来放在燃烧的烛火上烧掉。眯着眼狠狠的说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是你给了我张献忠机会,不能怪本帅了。”
“可望!”
“孩儿在。”
“速速清点一千人马,不不不,你等下。”张献忠稍微一犹豫,然后目中露出凶狠之光,道:“两千,你去点两千人马,不,两千骑兵,今晚连夜过去。”
“过去?”孙可望虽然知道张献忠让他去哪里,可是搞不明白张献忠让他去干啥,帮助朱常渊打土匪?还是帮助土匪?
“对。”张献忠微微一下,道:“此去房县,只有沿着马栏河峡谷逆流而上,两岸皆是夹谷大山没有别的路程可走。”
“一旦朱常渊进入这个峡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