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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牛鬼蛇神。瓦雷德便是承了他这个情,才大方的给了一枚金拉尔。
话说回来,这边瓦雷德使了狠心,一脚废了那个主动挑衅的白痴。跟他同桌的五六人,还有旁边一桌的五六人马上就站了起来。领头的壮汉就对着瓦雷德大喊:“你这是什么意思?!”
瓦雷德听他这么问,也忍不住笑了。
“你这人倒是有趣。你们想跟我结个梁子,我就跟你们结下了。这会儿反过来问我什么意思?”说完之后“啪”的一个耳光就抽在了那人脸上。
当年瓦雷德教训拉弥娅家族的不肖子弟的时候,也曾经一耳光抽翻了个人。然而那可是个吸血鬼,尽管是个不长进的,却仍旧是比人类体质强的太多,论起来与食人魔力量等级相当的吸血鬼——那等人也一下子被瓦雷德抽翻,半天爬不起来。更不用说这一位二流不到的小混混。
没错,二流不到,瓦雷德心思转得快,挑目标也挑的好,对他有敌意,想要挑衅的家伙不少。他却非从这一桌旁边过,就是看中了这一伙家伙都是废柴的缘故。
那领头的人挨了瓦雷德一巴掌,当即脑袋“嗡”的一声,半口的牙齿都没了。整张脸肿得跟什么似的。倒在地上七窍流血,竟这么的被瓦雷德一耳光打死了。他的同伙眼看着自家老大被摆平。拔剑抽刀的正想要跟瓦雷德拼命。就感觉到自己手腕剧痛。再低头一看就发现那是一柄飞刀插。
“啊?!”
当时有人手腕一哆嗦,那飞刀就哆嗦的掉了。连带着一大块血肉掉在了地上。有眼力好的看得分明。那是瓦雷德投掷的时候用的力道古怪,飞刀在飞行的时候极快的旋转,插在对方手腕上的时候也是一转。那飞刀的刀尖本就是弯的,这一转,。这一转,也就剩下一小块肉连着骨头。剜下了一大块肉,再一哆嗦可不就就掉了下来了。
“这几个家伙手腕没法再要了。今后再长好了也握不动刀剑。那小白脸长得白白净净的,下手却狠辣的紧,把人家拿刀吃饭的家伙给废了……”
有看热闹的刚刚给瓦雷德打上一个“心狠手辣”的标签。那边伊莎贝拉的表现更是让他们瞠目结舌——邻近的一桌人还没等动弹,就听伊莎贝拉哈哈一笑,抽出了佩剑来对着脖颈猛砍了过去——那斩龙剑虽然没法用。但是杀伤力更大一些的阔剑却还可以。再加上伊莎贝拉的力道,一剑便将对方的脑袋削了下去。
姐姐大人右手握剑正反两下,正斩是三颗,反斩是两颗。两招就砍下了五颗人头去。那五个倒霉鬼都睁大了眼睛,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在地上咕噜咕噜乱滚,死不瞑目。过了一会儿,那尸身才失去力气倒了下去。
酒馆内当时就是一片死寂。谁都没想到伊莎贝拉娇滴滴的一个女孩,下手却比瓦雷德还狠了是三分。瓦雷德是下手要了他们的活路,伊莎贝拉却是直接砍了他们的脑壳。
这两下干净利落。单手只剑两招砍了五颗人头去。切口处齐刷刷的好像镜子面一般。经年的断头台也就是这个效果了。在座那么多人,每一个敢说自己有这个力道,和这个手法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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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生活技能
那店面里鸦雀无声,针落可闻。…。 …本事小的是被镇住了。本事大的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是寻思着什么时候又出了这么两个人物,这么年轻,手段却这么毒辣。一时间连同那些被瓦雷德废了手腕的家伙在内,一群人一个都没敢动。
“姐姐……你又乱杀人了。”瓦雷德略有些不满的说:“我不是常说么,做事留一线。出来混总有还的时候。”
“你什么时候说过这种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我觉得你把那些除了杀人什么都不会的废物手腕断了,废了他们唯一一项生活技能,让他们从今以后无依无靠冻饿而死,比我直接要了他们xìng命还要狠毒诶。”
“诶?是这样吗?不是还有作为乞丐伸手讨饭吃这样一个选项吗?”瓦雷德装作很惊讶的样子这样说。
“你见过哪个乞丐能活过四十岁的啊?”
“不不不,姐姐你要知道,他们身手这么差,如果继续捧着这个碗吃饭的话,恐怕活不过三十岁就会被人做掉了。所以还是做乞丐比较好。”
“就算你说的有一点道理。但是再算到生活水平以及尊严之类的。能活到三十岁的佣兵无论如何也要强过能活到四十岁的乞丐吧……”
“那是另外一会事情了。不过我是觉得啊,职业是没有高下之分的,无论是公爵皇帝,还是乞丐,本质上都一样。其灵魂无有不同,我们应该一视同仁的看待……”
就这样。姐弟两人杀了人,立威过后就这么一边说这话,争辩着貌似很高深的东西走出了旅店。旁若无人的态度令人忍不住想要破口大骂。
“现在的年轻人,还真是嚣张的紧。”一张大桌上,十几个顶盔掼甲,将大盾与重弩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的佣兵们这样谈论着
“不过人家的确有本事啊。那身手,我曾经见识过不少用飞刀的好手。但是这么强的却从没有见过。我也曾经见过不少力大无穷的战士,但他们的身材可没有这么苗条。”其中一个又这么说。
“不管了。反正我们跟他们不一样。他们惹不到我们围城终结者身上。我们也不管那些跑单帮的。走吧走吧。今天的巡逻任务还得做。总得对得起人家公爵付的用尽。”
这一批佣兵相互说完了话。就背上大盾,扛起重弩也走了出去。他们正是著名的佣兵组织。围城终结者中的一个小队。提利尔这个佣兵盛产地的佼佼者之一。大盾,重弩与密集攒shè是他们战斗的不二法门。
而在历次围城作战中,他们的超远shè程的重弩shè击。也为攻城方提供了足以抵消守城方优势的援护shè击,围城终结者的名号由此得来。而塔拉贝克的公爵,也正是看中了他们这个名声,所以才雇佣了四个中队,总共五百余jīng锐佣兵,来增强他对于中部大森林,森林哥布林诸部落的军事优势。
傻逼。
我是说塔拉贝克的公爵,酗酒者汉弗里。
这个笨蛋竟然愚蠢到用以jīng锐的重弩手来进行森林作战的程度——shè手中最基本的一条准则便是shè山不shè林,shè雨不shè风。山林,风雨这四样正是shè手的克星。山地崎岖。地形复杂,而且仰shè不比平shèjīng准。林地树木密布,更能阻挡shè手大量的shè击。暴雨会打湿弓弦,融化角胶,使得shè击威力下降。风暴更会使shè击完全失准。
这后两样看天,人力不能及。然而前两样却是地利、塔拉贝克公国森林密布,公**队中的剑士部队,甚至因而拒绝使用长剑,大剑等武器,而普遍选择短剑进行作战。身为公爵的他却完全没有一点军事常识。不去依赖更加轻便灵活的散兵部队。熟悉森林情况的塔尔猎人。又或者是其他林地部队,而是傻叉的雇佣了一群华而不实的重装弩兵。
这简直就是最糟糕的情况了。
事实上连身为佣兵们的围城终结者们也同样的,对汉弗里公爵的无知而感到好笑。但是他们并没有因此拒绝公爵的雇佣。正如同被森林毒蜘蛛喷了一脸,已经挂掉了的约翰骑士所说过的那样:“佣兵就要向钱看齐。”
就这样,这一个小队总共十二名重装弩手结了帐。便去他们所属的军营报道了。尽管稍微有点酒气,但是一个因为他们jīng神还算不错,二是因为军官也没想着要依靠这些混蛋。所以带队的军官也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这么喝令这个小队入列了。
这个连队总共包括八个小队的塔拉贝克短剑士,一个小队的斥候散兵和一个小队的重弩手,总共一百二十几人。便是守备这个小镇的全部军事力量。而每周一次,以小镇为中心,巡逻周围方圆十里的领土。则是连队必做的任务。即使刮风下雨也不例外,因为连队长是个很严格的家伙。同时刮风下雨的恶劣天气,也正是混沌兽化人,以及绿皮哥布林喜欢进行突袭战的好机会。
“全都jīng神一点!我们代表的是塔拉贝克公国,乃至西格玛帝国,乃至整个人类文明世界!我们要让那些绿皮哥布林,那些兽化人异端明白,只要有我们这个连队驻守在这里。那么这片森林就永远是我们人类的领地!”
随着连队长一句喊话,上百塔拉贝克士兵高举起武器大声欢呼。让连队长非常满意。然而,这个瞎了一只眼睛,胡子拉碴,散发着典型的军旅烟火气息的老兵绝对想不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