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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之眼-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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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筐子,前胸挂包,后背驮人,手上还拄着一根红木拐杖,行囊准备停当,即刻动身出发。

江城市,天鸿集团总裁办公室,秦冰收到了一个匿名包裹,就放在她办公桌上,她略犹豫了一下伸手从抽屉里取出一把裁纸刀划开了包裹。

包裹内有两个叠放的大纸盒,秦冰放下裁纸刀伸手打开上面的盒子,当她看清楚盒子里的东西,脸上的表情倏然一变。

盒子里装的东西并不陌生,是一株美轮美奂的小翡翠树,它的名字叫活玉琼枝,秦冰捧起翡翠树,仔细端详了一会,心里莫名一阵狂悸,活玉琼枝是小叔子的东西,怎么会被人用快递寄到公司?难道是他寄来的?

带着疑问秦冰放下活玉琼枝取出手机拨起了一个很熟悉号码,可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电子合成声音,电话关机。以前很少会出现这种情况,她心中涌起了一丝不安,继续打开第二个纸箱,里面装的都是小叔子的东西,一串珠子、两只怪怪模样的手套、一部手机、几个不知道装着什么东西的小瓶子……除此之外还有一封信。

秦冰拿起信封拆开,捏出信纸展开来凑到面前,上面熟悉的字迹让她悸动不已的心渐渐平复了下来,她可以肯定这字迹是小叔子亲笔。

嫂子,我要出国执行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具体内容不便细说,这次任务时间可能要长一些,不必担心挂念,我会照顾好自己,你也要保重身体,一些物品不方便带出国就托人寄回,请帮我保存,谢谢!(青子)

寥寥数语,简单明了。秦冰反复看着信上的内容,眉头微微蹙起,信上的字迹是徐青的,但其中好像又透着一丝不对,有种异样的感觉在她心头萦绕。

“不对,这封信不是青子写的,绝对不是!”秦冰眼中闪过一抹亮光,把手中的信纸撂在了桌上,刚平复下去的心情又开始乱了起来。

这封信是徐青的字迹没错,或者说模仿水平极高,就连秦冰也没有看出其中的破绽,但她为什么会断定这封信是假的呢?原因其实很简单,徐青以前有给她写过信,但署名从来不会用两个字,这是一种习惯,他习惯了用一个‘青’字署名。

盒子里的东西都是小叔子的不假,但信绝不是出自他的手笔,确定了这一点的秦冰忽觉得一阵头痛,赶紧伸手打开抽屉从里面取出那朵百合花贴在额头,丝丝凉意从百合花表面渗入脑中,头痛顿觉舒缓了许多。

秦冰发现自己现在对百合花有了一种依赖性,每次头痛发作她都会用百合花祛除痛感,不否认百合花是个非常神奇的物件,除了能用它祛除头痛外还可以在关键时刻形成一个保护罩,但用的次数多了也会上瘾。

以前秦冰只有在头痛时用百合花祛痛,可现在她已经习惯性的把百合花带在身边,甚至连睡觉也要放在枕头底下,自然而然的形成了一种习惯。

第两千三百零九章再世为人

生命就像一条未知路,坎坷崎岖上下坡,只要有信念在心中指引,就不会迷失方向。

再世为人的王巢格外珍惜这段来之不易的主仆情义,他能感觉到主人把自己真正当成了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没有歧视和奴役,细碎点滴或许在主人看来只是不经意为之,却让老旱魃暖心不已。

王巢脑海中只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主人把他当人,他就要用做人的方式来报答主人,人活着,要有信义。纵然前路崎岖难测,老旱魃何惧之有?

王巢骨子里存着一股强者的傲气,他没有带主人去找那个金发碧眼的小异族帮忙,而是循着记忆中的路径昼伏夜行来到了华印边境一个叫列那城的小镇,这里北面是巍峨的喀喇昆仑山脉,与华夏昆仑山是两座不同的山脉,但彼此间又有一条大河分隔,老旱魃若干年前就来过这里,现在只是沿着记忆中的路径再走一遍,希望能找到那位曾经救过他前辈为主人疗伤。

列那城居民主要以藏民为主,信奉藏传佛教,也有不少穆斯林在此定居,这里佛寺众多,就连拉萨的布达拉宫也是仿照这里的一座大寺庙所建,佛寺晨钟醒早,清真寺祈祷歌声,在这里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悠扬的钟声预示着新一天的来临,列那城最早起来聆听钟声的是一群群大小毛驴儿,它们三五成群擦肩磨腚凑在一块,大街小巷充斥着一股驴粪和腥臊味道,无人理会驱赶,放任它们自由溜达。

一位佝偻着脊背的老人拄着拐杖缓步前行,别看他老态龙钟的模样,脊背上还挎着个大号藤条背筐,看上去沉甸甸的颇有些份量。

呱唧!老人脚下踩着一团新鲜驴粪蛋儿小滑出一步,背筐中传来一阵低咳,老人立刻停步从口袋里取出一张旧地图抖开看了几眼,转过头来低声唤道:“主人,我们到了喀喇昆仑山下的列那城,要不咱们今天就在这里找户人家住下,顺便准备点吃食和水。”

咳咳!背筐里传出两声低咳,算是回答了老人的问题,这段时间徐青的内伤反复发作,值得庆幸的是喉咙恢复了一些知觉,现在已经可以用咳嗽跟王巢做简单的交流。

王巢磨蹭了一下脚底的驴粪,拄着拐杖继续前行,这些日子他走了很多路,为了给主人寻找吃喝不得不经常跟各种人打交道,他想到了一个不错的主意,装扮成一个带着病人求医的聋哑老头,跟人交流都是用简单的手势,加上主人口袋里金钱富余,一路上还算顺利。

做人难,学做人更难,这些日子王巢深刻体会到了这点,为了能尽快赶到前辈隐居地求医他学会了容忍谦让,学会了看地图,学会了用手语跟人交流,学会了购物,甚至还学会了讨价还价……难怪俗语有云,未曾清贫难成人,不经打击老天真,从来英雄出炼狱,自古富贵入凡尘,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道理是不错的。

前面有间两层小旅馆半掩着门,王巢加快步子走到了木门前,用手中的拐杖头把门推开一些,以便能让大背筐顺利进去,就是这一推门,耳边突然传来一声低沉的兽吼,一条黑色藏狮犬从门内冲了出来,双爪一抬扑向老旱魃肩头。

王巢脚下一滑往后退开两尺,藏狮犬双爪扑了个空,这毛耷脸的畜生前爪按地猛的往前一窜,张开血盆大口咬向他脚踝,迫得他再次滑步疾退数尺,心里腾起一股怒火,但很快又咬着牙强忍了下来,一边故作狼狈躲闪藏狮扑咬,一边啊啊声放声惊叫起来。

藏狮犬是藏族人所崇拜的圣物,纯种藏狮在藏区声望远在藏獒之上,这种古代流传至今的大型猛犬相传是佛主圆寂后所化,可驱逐虎豹威震邪魔,护佑一方生灵。王巢是旱魃之身,有灵性的犬类都会敬而远之,也有几种不晓厉害的灵性猛犬见到他本能的上前撕咬,一路走来受狗气的事儿时有发生。

“奇哈,回来!”一声轻叱从木门内传出,凶猛绝伦的黑藏狮顿时停住了扑咬,用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紧盯着王巢,过了数秒才不甘心的低吼一声掉头走进了小旅馆大门。王巢暗叫一声晦气,紧了紧背筐带子准备离开,就在这时旅馆内传出一个低低的女声:“远方来的客人,奇哈没咬到您吧?”

王巢眉头微挑,女人用的是华语和英语,听声音能分辨出女人年纪不大,犹豫了一下,终于决定不再装聋作哑,既然对方懂华语直接交流可以更方便些。

“没咬到,就是被它吓了一跳,这种猛犬怎么不用链子拴住呢?这样搞法客人都不敢进去住宿了。”王巢淡淡的回了一句,眯眼望着对面的木门,按理说里面的年轻女人应该会出来赔礼道歉才对。

“不好意思,我腿脚不方便,请您进来坐坐,我可以为您办理住宿,保证奇哈不会咬到您。”女声低低响起,言语中似乎带着一丝歉意。

王巢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打开看了一眼,还有一小叠美金,用来住宿购买食物足够了,他把钱包揣进口袋背着藤筐快步走进了旅馆大门。

旅馆内亮着一盏节能灯,或许是用久的关系,灯泡上附着了一层油膜,灯光也变得昏暗朦胧,借着灯光看去,在斜对面有张木制柜桌,比普通的收银台要略矮几分,桌后坐着一个头上扎满小辫的少女,约么二十出头的年纪,皮肤不同于藏民的高原红,透着一种病态的苍白,那条藏狮犬就匍匐在柜桌旁,并没有用铁链拴,但已经规矩了许多,偏着头用一双深琥珀色的眼珠子盯着老旱魃,喉咙里发出一阵阵低声咆哮,仿佛在做出某种警告。

少女皱了皱眉头,低叱道:“奇哈,这是我们的客人,要是你再不听话待会我叫小喇嘛把你带回寺去用大铁链子拴起来。”

呜呜——藏狮犬好像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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