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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拉自顾自往两个水晶杯里斟酒,这次她斟了半杯就停了下来,放下酒壶用手指把其中一杯推到了徐青跟前,看样子她今晚是铁了心要喝一次交杯酒了。
徐青淡笑着伸手端起酒杯,对劳拉点头示意了一下,等她端起酒杯立刻把端杯的手探了过去,两人手挽手,喝起了交杯酒。
一杯酒喝完,劳拉已经掌握了喝交杯酒的姿势和诀窍,她媚眼如丝望着近在咫尺的男人,心头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她是全身心的深爱着眼前水中月似的男人,现在她终于得到了。
“亲爱的,我现在感觉交杯酒才是最美妙的喝酒方式,以前我喝了那么多年的酒到现在才知道是浪费了,你可以再陪我喝上两杯吗?”劳拉适时提出了一个并不过份的要求,她追求的是一种独特的浪漫。
徐青微笑道:“当然可以,只要你愿意,今晚我可以陪你喝个够。”交杯酒,烤里脊,再来上几盘口味正宗的烤肉,不知已经到了凌晨时分。
第两千一百三十一章凶岭驴友
农家乐最东头的客房中传出阵阵怪异的声响,这声音恰似老牛蹄踏润足水的春泥,又好似小猫儿埋头舔着食盆里的稀糊,其间或夹杂着几声男女混合的低吟,软如糖,柔赛蜜,宛如歌,一夜不停。
劳拉今晚表现出了强悍无比的战斗力,成了标准的夹得住姐,她仿佛要用这种特别的方式表达心中那份眷恋,她不奢求男人会留下来太久,只求在一起时能拥有彼此,哪怕只能感受到长长热热的一部分,也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
练过正阳功的徐青体质原本就异于常人,折腾了大半夜也没有缴枪的迹象,反倒是劳拉先化作了一滩软泥,她好像被抖松了骨节的蛇一样躺在大床上喘息着,媚眼如丝望着奋力耕耘的男人,嘴角挂着一抹满足的微笑。
“呼哧!”徐青能感受到女人那种松弛的奉迎,她嘴角带着笑,颤栗的身体却在背叛嘴角的笑,他心头一震停了下来,抽身仰面躺下,伸出臂弯给疲惫的女人做了个靠枕,偏头报以浅浅一笑。
劳拉扭动了一下身子偏过头来,好似小猫般把头贴到男人胸口拱动了几下,眼神中闪过一抹诧异,低声说道:“亲爱的,你好象没有尽兴呢!继续吧!”
徐青摇了摇头道:“够了,这事儿不能当饭吃,我不能太自私了,以后还有机会。”
劳拉眸子里闪动着两点莹莹水光,伸出一根手指在男人结实的胸口上画着圈圈,柔声说道:“青,你是个让我不舍得放手的好男人,我确定。”
“哦?”徐青眼神中闪过一丝讶异,咧嘴笑了:“那你说什么样的男人才算是好男人,让我感受一下。”
劳拉俏皮的眨了眨眼睛,柔声说道:“有人说男人是用肢体语言表达爱的动物,你能为我停下来,还不算好男人吗?坏男人完事后会给女人一个冰冷的脊背,而你却给了我一个臂弯,所以,你是我的好男人。”
“好奇怪的逻辑,我不是什么好男人,身边有很多对我好的女人,有时候总觉得亏欠了她们,又怕让她们中的任何一个难受,你说我是不是很自私?”徐青苦笑着摇了摇头,他从来没有标榜过自己是什么好男人,他感觉自己的在处理个人感情问题上特被动。
劳拉微微一笑,指尖在他胸口轻轻点击,低声说道:“你自私,非常自私,但你身边的女人同样自私,包括我在内,因为我们中间没有任何一个舍得放手,相信我,你因该是被选择的一方。”
女人是最了解女人的,劳拉很久以前就知道徐青身边不止一个女人,她仍然义无反顾的扑了上来争取到了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是不会断然放弃的,眼前的小男人有着许多让人着魔的东西,刚接触他是会觉得是一个迷,他拥有让所有敌人颤抖的强横力量,但决不会因此让自己凌驾于任何人之上,谦逊、善良、坚强、包容、豁达间或还有那么一点任性和痞气,只有真正和他在一起才会发现这一切都是表象……
女人从来不喜欢太完美的男人,也不喜欢太强势自我的男人,太完美的男人会让她们感觉到虚幻,太强势的男人会让她们害怕。劳拉是个很任性的女人,但她也是个聪明善良的女人,她算准了徐青身边的女人们都能感应到彼此的存在,这不是异能,是女人的直觉,大家之所以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因为深爱着同一个男人,她们同样不愿放弃。
徐青摇头叹道:“唉!她们中间已经有人做出了选择,不愿做出选择的就让她们保持现状,睡吧,明天还要早起陪嫂子去爬山。”
劳拉嗯了一声,把头依在他胸前沉沉睡了过去,人倦鸟乏,一夜无话。
华印边境有一座龙岭,这里山高林密绵延百里,山林中虎啸猿啼野物众多,虽说蕴藏着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却无人敢轻易涉足其中,当地猎户们情愿辗转几十里去其他山上打猎,胆子大的也只敢在周边不超过半里地的林子里捞点野鸡麂子类的跳出来山货,再进去胆子再壮就不敢了,为钱丢了命不值得。
以前进入龙岭捞山货鲜有死人的,但自从几个月前有一群华人来过后这里就成了一片死地,只要有人进入岭中超过一里路就会死,尸体好像是被野兽扯碎了似的丢出来几块,还有人的脑袋,有人说是那群华人触怒了山神,愤怒的山神再也不许外人进入它的领地,还有人说是华人们偷走了山神的老婆,带了绿帽子的山神从此迁怒上了所有进山的人。
众说纷纭,前不久这里实打实发生了一桩惨祸,五十里外的镇子上有个印阿三大户家留学归来的儿子不信邪,悄悄带着两个伙伴牵着猎狗跑进龙岭打猎,结果进去就没了音讯,阿三大户花大价钱请来了一队全副武装的大胡子兵,上百号人带着家伙进林子深处寻人,结果也不见了影子。
三天后在一个经常去林子周边捞山货的猎人惊慌失措的跑了回来,说看到了大胡子兵和大户儿子的脑袋,全都丢在一条山坳里。
阿三大户家有人留在当地等消息的,马上赶过去查看,看到一条山坳内全都是尸块和人头,还有一群吃得肚子滚圆的野狗趴在一旁不肯离开,见到人来竟然龇牙咧嘴往上扑,幸好来人都带着猎枪,一轮狂射打死了几条野狗,其余的夹着尾巴逃进了林子。
死了儿子的阿三大户又悲又怒,指天发誓倾家荡产请人给儿子报仇,他变卖家产筹集了一大笔钱,准备请人纵火烧山,可能是他的疯狂举动被山神察觉,就在他把钱取回家的当晚,全家五十三口人被杀了个一干二净,宅子还被点了一把火烧成了废墟,就连临近的房子也遭了殃,被大火波及烧掉了十余间,阿三政府来人胡乱查了一通,最后稀里糊涂不了了之。
一桩惨祸死了近两百人,也把龙岭山神推到了所有人面前,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擅自进入这座死亡岭,事无绝对,今天又来了几个驴友打扮的华夏人,他们似乎对这座凶名赫赫的死亡岭产生了兴趣。
第两千一百三十二章又见半圣
华人驴友共有四人,都是二十郎当岁的年轻小伙,或许是因为经常在外远足的关系,皮肤都晒得黑黝黝的,背着大号双肩包,戴着遮阳帽,登山鞋腰背挂水壶,装备还不错样子,他们脖子上都挂着一件很别致的饰物,是一颗狼牙,为头的光头小伙脖子上的狼牙足有两寸长,也不知道是从什么品种的狼嘴里拔出来的,有一点可以肯定,狼的块头不会小。
其余三人都以光头小伙说的话做算,他们几个英语和印地语都讲得很流利,跟本地人交流没问题,四人就在山边搭帐篷露营,有人问起他们都统一口径说只住一晚,明天就离开,附近有好心人告诫了一番也没有多说什么。
夜幕降临,黑森森的龙岭不时传来一阵阵虫鸣兽咆,林子的成群结队大黑蚊子也振翅飞了出来,它们是暗夜中最嚣张的吸血鬼,只要发现目标就会毫无顾忌的飞扑上去,用它们的长嘴贪婪的吸吮血液,别看它们个头小,就是丛林中最凶猛的动物也拿它们没辙。
一群黑蚊子盯上了山边上的两个简易帐篷,它们振动翅膀猛飞过去,从敞开的缝隙里钻进去准备叮人,可它们很快又从原地儿飞了出来,里面根本没有食物。
帐篷同时掀开,四个年轻小伙一齐走了出来,他们现在已经换上了一套夜行紧身衣,背着个长方形黑匣子,腰间别着一支漆黑的短枪,那款式有点像折叠式微冲,除此以外他们还戴着单眼夜视仪,那模样看上去酷似科幻电影里的再造战士。
四人用极快的速度扫视了一遍四周,确定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