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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疆帝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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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左手弯过来,搂着眉茵的纤腰,趁机占便宜,紧了紧,给眉茵插在别具匠心的刘海上花娇人美,人花互映,别有一番风韵,让吉乐看得心中一荡,头一低,品尝起眉茵的樱唇,湿湿滑滑的。樱唇他品尝过无数回,但是在如此原始森林里还是第一次,别有一番情怀,好像是小蜜蜂沾上了蜜糖,舍不得分开。

这种情趣事,知趣的人应该是乖乖地望向别处,当作没看见,偏偏有人不凑趣,一个是敖铃儿,一个是鲁光头。

鲁光头搔着光头,问道:“老大,这是不是叫情调?你还真有情调哦,呵呵!”张着大嘴直乐。

敖铃儿淦释道:“什么情调,是大色狼发花癫了。”

一片爆笑声响起,眉茵羞得一张粉脸通红,一下挣脱吉乐的怀抱,捂着脸跑开了。

厚脸皮的男人历来缺少反省之心,恶狠狠地瞪了鲁光头一眼,道:“你再乱说,我扣你的金币。”

敖铃儿马上接道:“鲁光头,没关系,他扣你一个金币,我给你十个金币,你想说就说这种生意可是很划算的,鲁光头不免心动,道:“好啊!”可在吉乐双眼的淫威之下,马上改口:“不过,他是我的老大,我还是听老大的。”

吉乐一下闪到许真真身边,就要讨好似的把花给插在刘海上。

许真真可不想让人说白话,道:“公子,我自己插。”伸手接过,跑到眉茵身边,道:“眉茵姐,帮我一下。”

眉茵接过花,给她插在刘海上。

讨了没趣的男人想在青鹭身上找回来,没想到,青鹭步了许真真的后尘。

万般无奈的男人只好把主意打到从来不会违拗他的玉露身上来了,展开身法如一阵风般闪到玉露身边,一把将玉露抱在怀里,心里暗忖:“看你还往哪里逃?”

玉露羞红了脸,急急地道:“公子。”

吉乐在玉露的樱唇上印了一下,道:“宝贝儿,公子疼你。来,公子给你插花了。”把山花插在玉露的刘海上。

玉露深情地望着吉乐,把头向吉乐的肩头靠去。

吉乐大喜,心想这下收获颇丰了,可得好好把握一下,左手在玉露的脸上摸了一把,右手想在胸上找点补偿,可惜的是,腿上给什么东西狠狠抓了一下,尖叫一声,“什么东西?”

吉乐的尖叫声吓了众人一跳,一齐向吉乐看来,发现黑暗守护兽小黑正站在吉乐的腿边,前爪扬起,嘴巴张开,眼睛瞪着吉乐,摆出一副你敢欺负我主人,我要你好看的模样好事给破坏了,吉乐火大,恶狠狠地道:“你这个黑球,哼,你敢破坏我的好事,我要你好看。饿你三天不准吃饭,哼,看你怕不怕?”

三天不吃饭,那也是很可怕的,黑暗守护兽冲吉乐摇摇尾巴,走了。临走之前看了一眼玉露,意思是:主人,你自求多福吧!

吉乐常自吹他的运气好得不得了,可自从女王诏令传下来,就变得有点名不符实了,就连想在自己心爱的女人身上占点便宜都是如此的不如意,自怨自艾,自己的好运气到哪里去了呢?

又走了一天,众人终于走出了这片原始森林,来到一个树木不多,杂草遍生的地方,阳光明媚,树木吐绿,花草飘香,鸟儿不停地歌唱,好似在迎接他们到来似的,真是一片世外桃源。

众人为眼前的美景惊呆了,都不说话,尽情地欣赏起这难得一见的人间仙境。

突然之间,敖铃儿尖叫起来,“快看,快看,啊!好多的幻兽!”

“花儿花儿开,随风满山岗。妹妹哟,你的情,我的爱,就像花儿满山岗。月儿明,风儿吹,我和妹妹在山岗,在山岗。山岗上,妹妹哟,你成了我的情人。我的情人,嘿,我的妹妹哟!你亲口对我说,我的哥哥哟,我是你的情人。”

京唐国近百万大军在菲因五世指挥之下大展歌喉,把他们非凡的艺术天赋发挥到极致,唱起了这首在京唐国广为流传的情歌。

歌词是说一对情侣相会在山岗上,男子终获女友的芳心。歌词虽然比较含蓄,词意却有些艳,说的是情侣相会在山岗上,谐鱼水之欢后,相互之间诉说衷情。

菲因五世虽然没有得到凤。花明的芳心,更别说春风一度了,选中这首歌来表达自己的爱意有点牛头不对马嘴。不过,菲因五世的理由是非常充分的,按照他的说法——在梦里,我和凤无数度春风都有,岂止一度,真没见识!

凤。花明他们想来,只要菲因五世战刀挥下,京唐国就会发起进攻,一场大战就此爆发了,无不凝神屏气,等待大战的爆发。哪里想得,事实与此相反,京唐国百万大军竟是唱起了歌,还是情歌,就有点让人伤脑筋了,不得不在心里打个问号:菲因五世是不是发花癫了?要不然,他怎么会在阵前唱情歌?而一个疑问才上心头,又一问号塞满了脑袋:这位姑娘是不是也在这里?要是在这里的话,又是谁呢?

念头在心里转了无数遍,就是想不通,究竟是谁有此殊荣,居然要百万人一齐唱情歌,肯定是个大美人。

找不到答案的人们干脆不去想,转而佩服菲因五世的痴情和色胆。任谁也想不出如此绝妙的主意,只有用情至深,色胆包天的人才会有如此疯狂的想法。

当然,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就是凤。花明。她一听歌词就知道菲因五世是在向她示爱,菲因五世在宫里的所作所为,她还是有所耳闻的。再者,昨天下午他叫侍卫长送来一束茱黄花和一封信,乍看之下,那话的意思是说我回来了,要和你决一死战。玲珑剔透的凤。花明心念一转就知道话中的真正含义,意思是说我回来了,终于可以看到你了,虽然你在城头上,和我为敌,我的心里还是挺喜欢的。

坦率地说,做为一个女人,对于男人示爱,尤其像菲因五世用情如此之深的男人,凤。花明一点感觉也没有,那是不可能的。要知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感动归感动,凤。花明也知道,要自己喜欢上菲因五世,那是不可能的,正如要太阳从西边升起一样困难。

出于两国交兵善待来使和那么一点点的感动,凤。花明接见了侍卫长,并说了“谢谢”两字,哪里想得到,竟是惹得菲因五世情难自已,居然要百万大军连夜练习情歌,要在开战之前唱给她听。饶是凤。花明智比天人,也是想不到。

害羞是女人的本性,明白了菲因五世的用意,凤。花明的粉脸不自然地红了,脑袋差点就晕平平了,要不是她的定力够强,早就一头从城头上摔了下去。

菲因五世的所作所为在历史上博得了一个美名“狂人”,他的某些作法真的够疯狂的了。要百万大军在阵前唱情歌,还不是最疯狂的,最疯狂的是他的坦白而露骨的表白。

一曲情歌在菲因五世的指挥之下唱完了,菲因五世意犹未足,一个更加大胆而疯狂的想法冒了上来,右手里的指挥刀高高举起,左手随之上扬,大声道:“跟我一起喊!凤,凤,我爱你!我爱你!爱你生生世世!”

帝王之命,小兵兵们是不敢违抗的,放开喉咙大吼起来,“凤,凤,我爱你!我爱你!爱你生生世世!”

一时间,这声历史上最洪亮的爱意表白直冲云霄,响遏浮云,大地为之震颤。

且不论菲因五世在这场争夺大陆霸权的战争中成败与否,然而,他在历史上留下了一个非常不错的名号“痴情王子”。原因就在于他敢于直言表白自己的爱意,为后人称道。

后世那些痴情的少男们往往自许为“痴情王子”,拜菲因五世所赐也。

城下京唐百万大军和城头上数十万蓝月将士(炫)恍(书)然(网)大悟,菲因五世原来喜欢的是他的敌人凤。花明,有的好奇,有的惊奇不止,有的难以置信,有的抱着看好戏的想法,诸般怪异眼神齐现,一齐望向事件的另一主角,站在城头上像火凤凰一样显眼的凤。花明。

面对着百多万双热度高得可以把人融化的眼神,任凤。花明智略无双,古井难波,也是一颗心儿怦怦直跳,束手无策,不知应付之道,一双凤目瞪得老大,傻愣愣地看着前方。

“啊!她在看我,有戏!”菲因五世热切地望着凤。花明,心里得意地想道。

在如此高威力的轰炸之下,要说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试问,古往今来,有谁有如此轰轰烈烈的求爱举动呢?菲因五世挺挺胸脯,摆起一出舍我其谁软的豪壮。

情难自已的菲因五世大声道:“凤,我说的是我的真心话。你知道吗?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你,就是在梦里也要想到你。”张开双臂,一副痴情状,“来吧!凤,投入我的怀抱,靠在我坚实的胸膛上,你会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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