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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片黄沙之地,不仅仅有从前自己想象的荒凉和寂静,也有生命,激情,甚至是悲天悯人的情怀。
正打算回去了,身边来了个专门向外国游客租赁骆驼乘坐的当地男子,他皮肤晒得漆黑,却笑嘻嘻地用英语向方朝雍和林岚游说自己的骆驼很好,请他们坐上去试一试。
林岚从前在拍戏的时候骑过马,但从来没有骑过骆驼,不禁有些心动,再看看方朝雍,已经跟着那男子走向绑了好几只骆驼的标杆。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林岚又向那男子学习了驾驭骆驼的基本技巧,如何加速,如何停下,细细问明白了,觉得和骑马的道理差不多,心里便有底了。
站在下面还没感觉,骑在驼背上,一下子就觉得自己悬空这么高,加上不像骑马有马鞍,不禁稍稍有些紧张,在方朝雍的牵引下,慢慢绕着沙地转了好几个大圈,终于才找到了感觉。
“怎么样?你行吗?要不要和我共坐一骑啊?”已经骑在另一只更大高大的骆驼上的方朝雍看着她,笑眯眯问道。
林岚不理他,双腿微微一夹,缰绳一抖,骆驼便小跑着前进了,方朝雍也跟了过来。
骑在驼背上,跑在一望无垠的金黄沙漠中,热风铺面,身上的宽大黑袍鼓满了风在身后猎猎作响,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方朝雍开始还和她并排,渐渐地就跑到了前面。林岚一笑,双腿再次夹紧,骆驼便也立刻加速向前了。
耳边的风声呼呼不断,林岚真的很想放声大歌,如果她可以再洒脱,再豪放些的话。
方朝雍跑得更加快了,还不时回头向她露齿一笑,仿佛要故意激怒她来追赶自己似的。
林岚一笑,不去理他,反而慢慢地让自己的骆驼稍稍缓下了脚步,慢慢地看着前方的满目黄沙和西斜夕阳。
她突然想起了三毛的有篇关于撒哈拉沙漠的文章,时间过得太久了,具体已经记不清了,但是至今还记得很牢的是,三毛说自己正在洗澡呢,身上抹了香波,结果就没水了,这时有人叫她去骑骆驼,潇洒如她就干脆用毛巾把自己身上的香波擦干,裹了衣服就跑去骑骆驼了,结果天气很热,出了很多汗,一边骑着骆驼,一边觉得自己身上的皮肤在打泡泡。
文章是很久前看过的,现在想起,她忍不住嘴角微微上翘。自己现在的经历和这位女作家有几分相像,只是没有一身没洗掉的香波而已。
正笑着,突然,看见前面身影已经变小的方朝雍不知为什么,似乎在驼背上摇晃了下,然后,一个松手,竟然一头载在了沙地上,一动也不动,而那只肇事的骆驼,也停了下来,只是绕着地上的他不停地打转。
林岚大惊失色,立刻拍打骆驼,飞奔着赶了过去。
到了近前,林岚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从骆驼背上跳下,跑到了方朝雍的身边。
“方朝雍,你怎么样了?你快醒醒。”林岚努力想把他翻过来脸朝天,但他太重了,她试了几次都搬不动。
他仍俯在沙地上,双臂摊开。
林岚绕到另一侧,这次,终于看清楚了,他半张脸都埋在沙堆里,双目紧闭,一动不动。
“方朝雍,你别吓我,你快醒醒。”林岚不住拍打他的脸,想唤醒他,但好像并没有什么作用。
她放弃了,站了起来,焦急地四处观望,希望能找到个人帮助自己。但她失望了,他们两个刚才已经跑得有些远了,只能远远看到远处的一些花花绿绿的帐篷,在这里就算喊破喉咙也没人会听到。
她猛地站了起来,打算骑着骆驼回到原来的地方搬救兵,突然,感觉自己的双腿被什么抱住,一个不稳,就摔倒在了沙地上。
沙地很柔软,并不痛,但令她惊讶的是,这个抱住她的双腿让她摔倒的,不是别人,就是刚才一直叫都叫不醒的方朝雍!
他眼睛已经睁开,双臂一伸,就紧紧搂住了她。恰巧这里有个小斜坡,两个人面对面,在沙地上打了好几个滚,才停在了沙坳里。
头发上,脖子里,甚至衣服里面,都是热热的沙子,摩擦着皮肤,微微有些不舒服,但她已经顾不了这些了,又惊又怒,睁大了眼睛,正想责问他到底搞什么名堂的时候,他粲然一笑,不由分说就吻上了她的唇。
这次的
70。交心
等回到金帆船饭店。洗去了一头和满身的黄沙,两人才一起去用了晚餐,然后方朝雍就厚着脸皮跟到了林岚的房间,两人坐在窗前欣赏着夜景,免不了又是一阵缱绻,最后,林岚连哄带骗将他推出了房间,锁了门,他才无奈离去。
第二天,在林岚的威逼利诱下,方朝雍终于不情不愿地收拾起行李,两人一起搭乘阿联酋航空的飞机,回到了H市的国际机场。
双脚踩在坚实的硬路面上,放眼过去再也不见大海与沙漠比邻的奇异景象,空气也是温温的热,带了丝潮意。
她看了眼身边的男子,他此刻正嘴角带笑,目光投向远方,没有注意到她在看他。
心中不禁微微感叹,终于,她和他。要真的在一起了么?灵魂脱体,两世为人,舍弃了从前,这一切的一切,难道都是为了和身边的这个男子朝朝暮暮,青丝白雪?
坐在车里,将林岚送到了公寓大门口,方朝雍却不肯离开了,让司机先走,自己一把拎了林岚的行李,非要和她一起上去。理由很充分,他还从来没有来过她的香闺,从前吗,就不敢奢望了,不过现在……;他笑着看向她。
林岚无奈,只好让他跟着上去。
门口那个新来的保安盯着两人的背影看了很久,心里直犯嘀咕。听他前任说过,这位林小姐是个大明星,从前那是经常有男人跟着她进进出出,不过现在,已经很久没见男子跟她一起出入了,现在,又有了这样的情况,莫非,是结识的新欢?
到了公寓门口,林岚打开了房门,请他进去。
公寓还是那么小。但却被林岚收拾得非常干净,充满了温馨的味道。
他打量着房间里的东西,最后,看着墙上的那幅手书,很有兴趣。
“这是你写的?”
他指着“生如夏花,死如秋叶”这四个字,问道。
林岚的心一跳,含含糊糊地答道:“唔……”
他并没有注意到她的神情,只是仔细端详了很久,最后摇了摇头。
“不像啊。都说字如其人,林岚,要不是这书法上有你的署名,我还真的难以想象这是你的字呢。写得很好,只是骨架太过凌厉,和你的性子有些不像。”
“要喝点什么?”
林岚没有回答,只是借这个,希望能转移他的注意力。
果然他也并未深究这个问题,自己转到厨房饮水机里倒了杯白水。
他再次打量这个小小的空间,摇头道:“地方这么小,怎么住啊?我帮你找个大点的房子?”
“不用,太大的地方。我一个人住着,不习惯。”她笑道。
“那就搬到我那里?地方虽然大点,但你也不会一个人住啊。”他顺口就接了下去,不过很快地对她笑了一下,“你别误会,我的意思是我那里有空房间。”
林岚婉转拒绝了:“谢谢,这里住久了,我已经习惯了。”
他看了她一眼,只能无奈地点头:“随你吧,只要你高兴。”
看看天已经擦黑了,厨房冰箱里也没什么食材,两个人便一起出去吃了晚饭,方朝雍又送她回来,才依依不舍地离去了。
过了两天,就是林珊新碟的媒体发布会了。挑这个日子,据说是请风水师测算过的黄道日,大吉大利。
发布会在本市的另一家五星级卡尔顿酒店举行,林岚早早就赶去了,为了助阵,她还特意请了薛雪做当晚的嘉宾主持,许行舫也赶来祝贺。
除了她和薛雪,一个明星,一个名人,林珊的这个新碟发布会还请了不少公司里的师姐师兄助阵,有几位还出过几首传唱很广的歌,在乐坛还是颇有影响力的。当晚到场的媒体也是不少,场面还是很盛大。
林珊的专辑中,曲风混搭,元素包括情歌、爵士、民谣、HI HOP、R&B等等。用主持人薛雪的话来说,时而耐人寻味、时而震撼、时而感触,而林珊更是表示,要让歌迷感受的不只是一张专辑,而是感受生命中的喜怒哀乐。
林岚特意留到发布会结束,等待着林珊。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一直看着她笑意盈盈地在台上当场秀歌,秀舞技,不厌其烦地回答记者的各种问题,和现场观众歌迷大搞互动。
她不禁有些羡慕林珊的青春,那无穷无尽的活力,如泉源之水,永不断流。
最后,当人都散光了,林珊也拒绝了别人的庆贺邀约,她来到了林岚的面前。她知道林岚在等她。
林岚笑着,向她伸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