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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住几天了这些书也不是我的,”孟缇的眼神流连在书上依依不舍,“你才搬过来没多久吧,居然可以把书房布置成这种模样,我实在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部分书是我二伯的。对他来说,人生最大的乐趣,第一是小提琴,第二是书,第三是藏书,”赵初年收拾着书桌,“我的书只占了小部分。”
除了书之外,最让人注意的自然是房间里的电脑了,超大的显示屏,机箱也比一般的机箱大了两倍,更像是服务器;除了计算机本身,设备也很惊人,震惊的看着那套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几乎所有的电脑配件都齐全的,可以当做一个小型办公室。
看见复印机的时候孟缇眼睛就亮了,她可一分钟也没忘记正事,取下斜挎包放在沙发上,拿出那本《蒙尘》,问:“我本来还打算去外面复印,没想到赵老师你这里这么齐全。我可不可以借一下复印机?”
赵初年开了空调,“随便用。”
三百多页的书,复印过程不会太短,但这个下午也就刚刚过去一两个小时,也没什么着急的,孟缇站在复印机前,重复着机械枯燥的动作,顺手拿起一张复印好的内容页看起来。看着看着就有感而发,汹涌的迷惑涌上心头。
“我其实不能理解。七八年前范夜已经是当时最红的商业作家之一了,我记得《访客》那本书有过百万的销量还被拍成过电影,他为什么还要用别的笔名写本印量只有五百本的小说?”
赵初年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阿缇,你觉得范夜是个什么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称她“阿缇”了,但他叫起来如此的随意很亲切,她也去没去纠正称呼上的细节,慢慢思索他的问题。
太像课堂上提问的意味,孟缇不由得谨慎起来,斟酌了才回答:“其实之前我没有想过要追根问底地了解范夜,反正他向来神秘著称,信息也不多,连张照片都看不到。吃鸡蛋不必认识下蛋的母鸡,我很赞同这句话。而且喜欢一个人不等于喜欢要从头到尾的了解他吧。实际上很多时候了解了,反而会让人失望。”
赵初年沉吟,“那换一个问题,你喜欢他的作品,是什么原因?”
高二之前,她对范夜这个人的了解只能算得上是只闻其名而已。她家中藏书不少,她可以进出大学图书馆,可以看的书数量惊人,并没有太多耐心去读某一个人的小说。对中学生来说,流行小说的诱惑显然更大。若不是郑宪文送的生日礼物,她也许一辈子跟范夜无缘。毫无疑问,范夜的小说是出色的商业小说,他似乎也不掩饰这一点,情节大多诡秘难解,很惊人却不吓人;可读性自然十分强,同时并不流俗,属于你猜到开头猜不到结局的类型,在市场上有出色表现又会得到评论家一致好评。
“他的小说能让读者和评论家都称赞,是有道理的,”孟缇想了一会,才说,“很好看,想象力很丰富,情节不落俗套,他是我见过同时写着许多题材都那么出色的人,悬疑题材就不说了,甚至还有科幻小说,每一部都让我觉得赞叹——其他作家总有一部分让我觉得不太好,读他的书,每一本都余音绕梁。这是我在读其他作家的小说里感受不到的。”
孟缇记得自己那时候匆匆读完一本书便又读另一本,为每一本书所陶醉,对哪本书都不感到满足,几个月后转身回来看,才发现自己中毒太深。
赵初年就问:“也就是说你没仔细分析过?从来没想过他作品的表象下是什么?”
“表象?分析?”孟缇从忙碌的复印过程从扭头对赵初年一笑,“赵老师你是文学博士,跟我不一样的。我只是想要看看他换了个笔名写的书而已。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肯定想着找找看,找到一个合自己心意的作家,挺难的。”
赵初年从后面看着她的背影,修长的身材,马尾活拨地轻轻跳动着。他微微笑起来,起身离开书房。
好容易复印完了整本《蒙尘》,孟缇长长松了一口气,装订好,回神过来松了口气。铺着格子花布的小餐桌上,整齐的摆着茶叶和各种点心。赵初年坐在茶几上,把茶水倒入茶杯,袅袅蒸汽就生了起来。
这个样子倒像是下午茶的模样了,孟缇笑问:“赵老师,你还有喝下午茶的习惯?”
“是给你准备的,”赵初年对她招手,“这里有两把椅子。”
“谢谢,那我先不吃了,”孟缇摇头,“你不是说范夜的其他作品都有,在哪里?”
“那个书架都在你背后,”赵初年端起茶杯放在唇边吹了吹,“找到了就带书过来坐。”
书果真都是在的,就在那个梨木书架上,他的作品占了半边。赵初年果然没有说大话,整整齐齐一排作品看过去,从范夜发表的第一篇小说到现在,每个出版社的,每个版本果真都有,孟缇想起自己的小书柜,不过一排五十余本而已,人家的大书柜,占了足足三排;她感慨万千,就看到了在枯槐名下的那四本书。
取下来一看,竟然都是旧书,有一本残破得封面都没有了,扉页上盖着某图书馆的浅蓝色印章,大概是图书馆处理过的旧书。除了她已经有的那本《逆旅》外,剩下两本的名字她之前从未听过,一本叫《惊雷》,一本叫《白雁》。
当下真是欣喜若狂,她取下书,抱着蹭到小餐桌旁,眼巴巴的看着赵初年:“赵老师,把书借给我复印好不好?”
赵初年只是微笑,笑完了拿起一只热气腾腾的茶杯放到她手里,笑容温暖,“当然可以,你把书拿走吧。阿缇,但是你不觉得随时过来我这里看书更好吗?”
可以借走原书,孟缇太过兴奋,脑子只听到了前半段话,忙忙地点头,“好啊好啊,赵老师你可真是好人。”
赵初年指着孟缇放在桌子上的几本书,“枯槐这个笔名的小说具体的数量无法考证,但从他两年出版一本小说来看,应该不会超过六部小说,因为是在不同的出版社出版的。我打听过,差不多是他自费出版的,因为太晦涩,印量很少,也没怎么发行,甚至在国家图书馆都没有全部的登记,我花了好几年才找到了这三本。如果算上今天的那本,四本。”
“对的,我在国家图书馆网站上搜索过,”孟缇说,“我以为只要写过小说都会留下痕迹的,但他几乎是刻意把自己变成一个幽灵。”
“他那时候已经是很有影响力的作家,做到这种事情也不困难,”赵初年说,“总之,你慢慢看书吧,最好先看你今天找到的《蒙尘》,这是枯槐名字下最早的一本小说。”
“这是自然的。”
孟缇看书专注,是雷都打不醒的类型,她就坐在赵初年的书房,感觉范夜的小说,《蒙尘》的小说,就像一根套索般吸引着她。
这本书也跟《逆旅》一样,谈不上情节,没有前因后果,言辞中带着幻想和梦游般的痕迹。故事说的是一位年轻的富家公子放弃学业离家出走,没有证件,身无分文,随身带着一只口琴和莎士比亚的《麦克白》。他睡大路,躺公园,什么都做过,甚至还亲手埋葬过两个无家可的流浪汉。他依靠不停的打工赚取路费去下一站,起初流落街头;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认识了各种各样的职业的人,见了各种的诡异或者无法理解的风俗人情。
他不停的流浪,流浪,直到认识了一位年轻的酒店女招待,她身世坎坷然而难得的保持了一颗善良的心,尽管自己的生活那么窘迫,可时不时还会给路边的乞讨者,甚至流浪的猫狗送饭,两个人在公园里认识了。
……
“天气冷了,你愿意去我家吗?”女孩子问他。
她面容十分年轻,化着和年龄明显不符的妆,眼角的眉线已经模糊了。薄薄的衣服紧紧围在身上,衣摆比膝盖长不了多少,裹腿的黑裤子下是一双红色的高跟鞋,显得整个人细长单薄。她身上有着廉价脂粉香气,风尘的气息,可一双眸子清澈得惊人,闪光如宝石,恍若有人在她眼底打翻了一只墨色染缸。
他问她:“可以吗?”
女孩子伸出手来,手指微微弯曲着,扣住他的手心。
“你想住多久都可以。”
在那个春寒料峭的夜晚,他经历着另一段不知名的命运,在暮色苍茫之中跟年轻的女孩子并肩而行。城市里的贫民区有着呕心的气味,不过他们都已经习惯了。流浪者带着茫然无措神情行走在脏兮兮的街道上;猫的叫声一声缠绵过一声;左侧是坍塌的围墙,里面圈着一栋火烧后的楼房废墟,被夜色吞噬。不知名的植物贴着墙壁角落,静静地开放着几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