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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失明还没多久,刚刚习惯了黑暗的生活,脾气还很不好,和陆则灵的关系也降至冰点。
可能是照顾他太辛苦了,她瘦的很厉害,身体也变得不好,感冒一个多月一直不好,每天吃药还是咳嗽的厉害。
那是他第一次也是几年来唯一一次主动陪她去医院,她一直死扛,若不是他拉她去,她怕是转成肺炎也不肯去医院。许是他的事故让她对医院产生了阴影,自从离开医院,她就再也不愿意回去。
那时候她挂完水正在休息,护士过来和他说话,没好气的递了一些药给他,冷冷的说:“这些回去按照说明吃,挂水三四天差不多,医生有开单子,按照医生说的来。”说完忍不住抱怨了两句:“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做人家老公的,她都快转肺炎了才来医院,不知道病都是拖出来的吗?”
盛业琛也不知道当时正在想什么,下意识的否认:“我不是她老公。”
这话说完,那护士突然就气呼呼的把药又拿了回去,过了一会儿他听见那护士说:“你自己拿着,记得吃,以后感冒了吃药不好就来医院,别拖!”
“谢谢您。”陆则灵谦逊而平缓的声音响起,他才知道原来她已经出来了。
没有和她说什么,司机过来了,接二人回家。盛业琛也没有回头,跟着司机的脚步走着。
“等一下。”陆则灵软糯的声音带了一些沙哑,盛业琛总觉得听得不太真切。
他下意识的停了脚步,过了几秒,他感觉陆则灵的气息变近了些。
她说:“鞋带散了。”然后理所当然的蹲□给他系。像照顾不更事的孩子一样照顾他。
那天回家,她一直跟在他身后,不远不近的距离,她一直强忍着却还是时不时的咳嗽,一声一声的,好像咳到他心里去了。
之后的几年,他的鞋子里再也没有系带的鞋子,只是他一直没有发现。
想想这几年,他也曾想对她好一些,可是恶毒的话总是先于意识,他们是不合适的,所以现在的结局也许是最好的。
离得远远的,彼此找不见对方,这样,什么样的恨都会散尽的,就像爱一样,其实根本经不起什么考验。
作者有话要说:林晓风就是前面和女主吵架,因为自己喜欢的男生被女主拒绝很嫉妒还诬陷她偷东西的妹纸~~~
我之前介绍过这个妹纸出身很好的~~~
另外说下~白杨没有喜欢小仙,小仙只是个孩纸~
今天很倒霉。。又被旧电脑丢稿子了。。TAT我下定决心抛弃旧电脑,适应新电脑了。。TAT
看在我重写的份上。。表霸王~~我看了下我的章节大纲~~快要重逢了~~
下一章写完,下下一章就重逢鸟~~~
伪更是有罪的,但是我还是要为自己解释一下,我没有拖进度,这个文才10W出头,一本小说,中篇都有15W字,
我的大约在15W…18W之间,不能说今天分手明天和好后天HE吧?看网文会很急等更很痛苦我很了解,但是作者写东西都有个过程的TAT
至于小白,我写出来,就是准备好好写的,重不重逢对我塑造他没有任何影响。。。重逢只是重逢。。不是和好了。。
OVER。。。。
☆、第二十七章
夏鸢敬也许是有很多话想要骂她的;可是最后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抱着她痛哭,夏鸢敬总是这样;把她的事看得比自己的事还重。陆则灵这辈子朋友不多;但是各个都把她的幸福当做己任;只可惜她是个不争气的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是个后进生。
之后夏鸢敬总是隔三差五的往这座城市跑,每次来都给她留钱;她推脱不要,夏鸢敬就发脾气。她知道夏鸢敬是真心为她着想,只是她真的没有什么长远的打算,她不想回那座让人绝望的城市,更别谈供房子。她原本就是个没有根基的浮萍;飘到哪是哪,一个人的房子能叫什么家,既然都不是家,买的还是租的又有什么分别?她自己没有归属感,又岂是一个房子可以解决的。
夏鸢敬走后,紧跟着来的是林晓风,她比夏鸢敬容易对付,喜笑颜开的拉着她去吃饭,完事了千叮咛万嘱咐周日要给她介绍对象。
她倒是没想到林晓风居然是在玩真的。
陆则灵原本是不想去的,可是林晓风就是异常执着,每天一个电话提醒她,她无奈,只好去赴约。
周日的步行街人来人往,天气又热,走了一会儿就大汗淋漓,出门前陆则灵原本也想打扮好看一些甚至想着要不要化个妆,可是后来心念一转,她根本无心再谈什么感情,穿什么又有什么要紧?她样子也不屑装,直接本色登场了。
她和林晓风都早到了,林晓风一见她只穿着寻常的白T恤和牛仔七分裤,立刻就眯着眼笑了,一脸得意的说:“我就知道你会这样,不过这样就好了,白松最喜欢的就是你这种类型的女孩了。”说完,她就开始喋喋不休的介绍起白松这个人:“白家你可能不太了解,市里的高市长你知道吗?白松就是她儿子,正二八经的官二代,人又上进,哥伦比亚大学MBA,现在开了个公司,做的有声有色的,虽然离过一次婚但是没孩子,绝对是钻石级王老五。”
陆则灵越听越觉得悬殊,最后忍不住打断林晓风:“这么好的人,和我怎么可能成?”
林晓风乜了她一眼,“别人我不敢说,白松绝对地道道的好人,对感情也很认真。”
“我只是觉得我们的距离太远了,感觉不是我高攀得上的。”
“才怪!白松就180,你有166吧,怎么攀不上啊!我看刚好。”
陆则灵无奈的笑了,林晓风还是和从前一样,她这样出身的姑娘总是没心没肺的,把任何事情都想的太过简单。陆则灵想着这事肯定是成不了,也就随她去了,只当寻常的饭来吃便是。
林晓风看了一眼时间,正抱怨着:“白松抽了吧,居然敢迟到。”她话音还落,陆则灵对面的椅子就被一双宽厚的大手拉开了。
林晓风的笑容扯了起来,喜悦染上了眉梢。她也站了起来,“则灵,我给你介绍,这是白——”她一抬眼,看清了来人,脱口要出的话硬生生吞了回去,脸上的表情也彻底变了,一双眼瞪得大大的,她用质问的口气说:“白杨,你怎么来了?白松呢?”
白杨精瘦的手臂上挂着西装外套,身上的衬衫还是长袖的,这在步行街上显得有些另类,但像他们这样的人,出门有车,进门皆是高档场合,一年四季打扮都差不多,也没什么温度的观念。陆则灵瞧着他这打扮,倒像是刚从什么商务场合赶来的,不觉抿起嘴唇笑了笑,心想,和这个男人倒还有几分缘分。
“白松去外地了。”白杨整个人放松的坐在沙发椅上,眉毛轻轻一动,脸上还是挂着那副玩世不恭的笑意:“林大婶,下次介绍对象也给我说说嘛,我哥那木头怎么可能知道怜香惜玉?”
林晓风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啐他,好不掩饰嫌弃的说:“再怎么不怜香惜玉也比你这种辣手摧花的强。”她十分失望的看了一眼陆则灵,宽慰她:“今儿这事就算了,你就当寻常的饭吃,我再给你找更好的。”
陆则灵低头抿唇笑了笑,她原本也没有当真的想法。这个人不来也是对的,彼此都没有这方面的意思,强扭着也尴尬。
白杨大约是在风月场里来往惯了,很会讨女孩欢心,一顿饭三人吃的非常愉快。
散场的时候,林晓风恶狠狠的警告白杨:“我警告你,别打陆则灵的主意。”
白杨勾着唇,认真的问:“是‘水不在深,有龙则灵’的‘则灵’吗?”
陆则灵愣了一下,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这名字好听。”
“谢谢。”其实不用林晓风介绍,陆则灵大约也能从这个男人的油嘴滑舌猜到几分,想必他应该是风评很不好的那种纨绔子弟。对这样的人陆则灵是一贯致谢不敏的,只是这个叫白杨的人着实有些特别,虽不是想要亲近的人,却也不会叫人讨厌。
林晓风和陆则灵都想不到的是,从白杨进了餐厅,发现介绍给白松的对象是陆则灵开始,他的花心病就开始犯了,对他来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他是个不能没有衣服的人,所以时时刻刻都在搜寻着,女人在他眼里都差不多,一开始都有几分特色,在一起久了就变得差不多,让他厌倦。可他却不厌其烦的去尝试,去寻求那几分独特。
林晓风把陆则灵送回家,还不等她上楼,就被一直跟在后面的白杨拦住了。
陆则灵没想到他会跟着她,吃了一惊,“你?”
白杨耸了耸肩,满不在乎的说:“我来拿我的衣服。”
陆则灵这才想起,上次洗好的衣服还没给他,赶紧上楼去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