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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南溪居士的马车行驶了过去,薛孝诚恨恨的想到,沈怀瑾,早晚有一天让你好看!
没了薛孝诚那碍事的马车,沈墨驾驶起了车,平稳了许多。
双喜和南溪居士,依然回到了马车里坐下。
南溪居士看着双喜的目光多了几分的打量,这丫头平日里看起来温柔娴静的,可是刚刚和那车夫吵架的那劲,可是一点也不甘示弱的。
有点……嗯。泼妇的样子……
只不过许是人长的灵动,声音也好听,这吵起架来,不同于别的泼妇骂街,反而真性情的很!
到了青山县的县城门口的时候,双喜和沈墨辞别了南溪居士。
像南溪居士这种身份的人,肯定会有青山县的学堂人安顿好,至于沈墨和双喜嘛,只能自己去找住的的地方了。
青山县到底是现成,比青石镇要好很多,周围围着高大的城墙,城门也是镶着铁筋的,看起来壮观的很。
真是双喜第一次体会到安庆朝这个封建王朝的实力,和真正的繁华。
因为他们两个人,一男一女,年纪都不大,看起来和坏人完全不搭边,也没有人拦着他们,很轻松的就入了城。
青山县,不愧是县城,可比青山镇繁华许多!
路上行人如流,两边是商铺,而路上也不乏一些小摊贩。周围的建筑,更是富丽堂皇。
双喜看着这样的场景,忽然有一种梦里不知身是客的飘忽感,这就是古代啊!这就是安庆朝啊!双喜终于见识到了这个朝代的真正一面。
两个人当下是要去寻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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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一百八十八章:文会伊始(惊喜加更)
沈墨却是拉着双喜一路打听了过去,原来不少学子都相约住在一个客栈的,这客栈的名字也风雅,叫做停香客栈。
到了地方的时候,这客栈,也和这名字一样,风雅的很。
是三层的木质建筑,看起来精致的很。
那客栈挂着的牌匾,停香两字,应该是出自高人之手,就是双喜这半个文盲,也看出来这牌匾上的字写的好了。
进了客栈,入目的是一个大厅,摆放着几套桌椅,不少的坐在这里饮茶,看打扮,应该应该也是学子。
“两位客官,是要住店吗?”一个热情的店小二,一见沈墨的打扮,就看出来了,这应该是一个学子。
只不过因为沈墨带着双喜,却让他不大确定了,这人是不是学子?
还不等沈墨开口,那店小二就小心翼翼的问道:“不知道这位公子,是从哪个学堂过来的?”上面的可有了吩咐,这两日,客栈只接待学子的,不接待外客的。
“我是南溪学堂的沈怀瑾。”沈墨报上了名字,那小二拿过了一个本子,翻了翻,拿着的竟然是一个学子的花名册。
果然,在南溪学堂的那篇里找到了沈怀瑾的名字,店小二这时候笑着说道:“那这位姑娘……”
“这是我娘子,和我住在一起的。”沈墨道。
“每晚十五个铜板,公子要住几晚?”小二的态度很好。
双喜听到了这个价钱,心中有些惊讶,怎么这么便宜啊,这个等级的客栈,怕是一晚上也要半两银子的,这十五个铜板,怎么可能赚到钱?
这就是双喜有所不知了,原来啊,这客栈的老板是一个风雅的人,这一次文会。她也有参与在其中的,于是就把这客栈停业了两日,也不能算全停业,而是只对学子开放,价钱嘛,也是便宜不少!
沈墨付了银钱,就随着小二上了楼,沈墨和双喜的房间在二楼,双喜和沈墨进了屋之后,沈墨的眼睛就晶亮晶亮的看着她。
这让双喜有些后悔自己和沈墨来了。怎么都觉得自己是入了贼窝了。
两个人歇息了之后。沈墨带着双喜在县城里面逛了一圈。吃了饭,又午睡了一会儿,到了下午时分,文会才算正式开始了。
文会是在青山县城的孙府举行的。这孙府是这里有名的人家,孙家老爷,是一个当朝做过官的,颇有势力。
据说还参编过安庆朝史等重要的书籍,在这小县城中,实属是身份和名望都不低的了。
本来双喜是不打算去的,可是沈墨却说,这文会也有不少人家的姑娘小姐参加的,她去也不算什么奇怪的事情。
双喜本就有点好奇。经不住沈墨这一而再,再而三的游说,于是双喜也就跟着来了。
到了孙府的门口的时候,孙府的小厮们,已经热情的开始等待了。
这小厮和别的府那种狗眼看人低的小厮不大一样。而是对每一个人都热情的很,因为这些学子,谁也保不准,会不会有一天,一下子就一朝得道了。
寒门也不乏出来做高官的,现在得罪的可能是一个穷书生,但是保不齐啊,以后这穷书生就会变成一个官老爷!
这孙府的老爷是一个过来人,自然知道,宁欺白须翁,莫欺少年穷的道理,何况还是一群学子?
于是早早的就吩咐了下人们,一定要一视同仁。
所以双喜和沈墨来的时候,虽然衣着朴素,可是那小厮却是热情依旧,引着两个人道了后院的花厅。
孙府的后花园之中,已经三五成群的聚集了不少学子,其中还有一些身材婀娜,衣着光鲜的女子走在其中。
沈墨一眼就见到了自家的好兄弟(),于是就拉着双喜过来了。
双喜早就见过这个少年的,对他的印象也不错,沈墨拉着她,同他呆在一起,到也不觉得局促。
约莫又过了半个时辰,人差不多到齐了。
一个双鬓发白的男子,年纪约莫五十多岁,带着一种官威,一看就知道这个人,是身居上位过的。
只不过,现在他看着这些人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却是慈祥的很。
“老夫万分的感谢大家能来。”说着竟然给大家行了一个礼。
这一礼,让众位学子,对这老先生好感倍生。
接下来,就进行了一些文会该有的活动。
一群书生聚集在一起,无非就是舞文弄墨,这次文会当然也不能免俗。
由青山县城青山学堂的先生来主持,这位先生不过中年,此刻正站在一个临时搭建起来的台子上面宣布着:“这次咱们文会要进行四项,一项是比艺,第二项是比书,第三项是比画,而最后一项嘛,则是比文。”
说道这里,他顿了一下,然后道:“既然是比赛,自然是有奖赏的,众位学子,姑娘,大家可要尽力,这奖赏是什么,现在且不说,不过……一定会让大家不虚此行的。”
其他的自然不用多说,大家都能理解,而这艺嘛,则是乐器舞蹈之类的,没瞧见吗?有不少大家小姐来的,要是不给这些大家小姐一个展示的机会,那怎么行呢!
当然,除了舞蹈,琵琶这种女人的不能再女人的东西,其他的比如琴笛之类的,还有不少学子会参加的。
第一关,比的是艺,开始的时候,大家还扭着着不愿意上去,倒是孙家有一个小姐,名字叫孙翩翩,第一个上去了。
这是孙老爷的老来女,家中那真真的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啊。
孙翩翩这名字,起的好,人长的也不丑,是典型的大家闺秀型的,年芳十四五的样子,瓜子脸,头上戴着嫩粉色的绢花,陪着丹鸟朝阳的金步摇,额头上还缀着浅蓝色的宝石额饰。这么一打扮,让整个人清纯又不失贵气。
身上穿着的是一件百褶高腰长裙,身上披着的是绣着粉色牡丹的浅蓝色轻纱,走起路来,婀娜生姿。
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美的很,让不少没见过啥世面,只知道苦读圣贤书的学子,看直了眼睛。
孙翩翩抱着的一把红漆古琴。古琴上镶着玉质的牡丹花。还刻着几个黑色的写意字:“牡丹琴。”
这琴是把千金难求的好琴。是另一户人家的公子,为了讨孙翩翩开心送来的。
孙翩翩在台子上摆好的琴架前坐好,纤纤素手,开始拨弄了几下琴弦。
然后如泣如诉的琴声。便悠扬的传来了。
双喜对这个琴声却是不大感冒,因为这琴声虽然好听,可是和南溪先生的琴音比起来面试在是差远了!
听过看南溪先生的琴音,双喜就觉得这天下就没有别的好听的琴了。
当然,这不止是双喜一个人想法,不少南溪学堂的学子,也是这么想的。
只不过,谁会把一个姑娘家的和南溪比较?而且……这些学子多半都是瞄着孙翩翩这个人,而不是听琴啊!
孙翩翩一曲终了。抬下叫好声一片。
她站了起来,理了理自己的一群,然后带着一点娇羞,但还算落落大方的说道:“翩翩献丑了。”
啧!啧!这神态,这细细弱弱的满是娇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