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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
还好,小尾巴不像人那么无情无义,她依旧每天跟我聊聊天,摸摸爪子,亲亲嘴巴……
不过,英雄的光芒是无法被掩盖滴!我的契机来了!
有一天,我们去一个大官家里蹭吃喝,这是常事了,我见过不少当官的。比如县令,比如知府……其实他们跟我差不多,他们管人,我管熊猫,没错,我现在的官位嘛,应该是尚书大熊猫了。不过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最大的是一种叫做皇帝的官。
今天这位大官我听说过,就是那一家又是羊又是狼还有什么虎的,没意思,明明是人嘛,非叫什么羊啊狼啊的,对了,还有个老太太叫什么蛇太君,一家子怪人。最然我气愤的是,他们家都是英雄,那我是什么?身为一个人,就不要冒充英俊熊猫!鄙视你们全家!
还是老一套,喝喝酒,写写诗,我都腻了。嗯,想点新花样吧……臭狗熊不是会比划两下叉子么,切,算个啥子哟!今天本英雄就要抢你饭碗!我看了看周围,哎,一个架子上放了不少类似叉子的玩意儿,反正都是带尖的。
我向架子走过去,有一点我要称赞这个老杨家,他们胆量很大哎,要知道我这也是碰碰运气,平时我要是接近人们,他们都会吓的乱叫。可是老杨家的人,胆儿大!根本不怕我,任我摘下架子上的那个带红毛的尖棍子。
咱是聪明熊猫,我的观察力那是相当的犀利!平时臭狗熊那两下子实在没劲儿,所以我曾经留心过耍这玩意儿的人,很奇怪,原来人里头也有我们的同行,同样是在街头给“人们”表演傻动作,赚吃喝。
想了想,我按照记忆中的动作比划了两下,不好!闪着腰了……
但是受伤是值得滴,我再次光芒万丈,被人类崇拜了。坦白说,对于崇拜,我有点麻木了,这不算什么。
忽然,不知道从哪钻出来个小屁孩儿,光着个屁股屁颠屁颠的跑到我跟前,用无比崇拜的眼神注视着我,崇拜也没用,你的清鼻涕太脏了!我不需要一个小屁孩儿来当崇拜者!
坦白说,他是从哪钻出来的我根本不知道,我这么聪明的熊猫都没发现,那些伪英俊熊猫就更不行了。果然,当小屁孩儿跑到我跟前时,他们才焦急的喊着小屁孩儿的名字:“宗保!”
嗯?名字跟我差不多嘛,我的尊称是大大的宝,他是棕色的宝,嗯,缘分啊!没的说,看在咱俩有缘的份上,我请你喝酒。
这时我发现老杨家的人都拿出一些古怪的玩意儿对着我,切,我认识,这叫什么弓箭之类的。我也就是没摸过,摸过了我也能玩儿!太聪明了,没办法。
第三百七十七章 … 传奇熊猫 (中)
第三百七十七章 … 传奇熊猫 (中)
“不必惊慌。”这时那个红光满面的白胡子老头笑道:“熊猫是吃竹子的,伤不了宗保。”老头儿挥了挥手,那些手持弓箭的人又把弓箭放了下来。
这老头儿静说废话,我不吃竹子难道要吃这小屁孩儿?恶……瞧他那鼻涕,恶心!
那个叫蛇的老太太说道:“那毕竟是头畜生,万一……”
“没事啊娘。”这时一个黑大个笑嘻嘻的道:“那熊猫动作慢腾腾的,想伤到宗保它也得有那个时间啊。放心,我去把宗保抱回来。”
“老七啊,你小心点,别惊着熊猫伤到宗保。”
对了?酒呢?我不再理会人类的废话,四处踅摸了一阵。耶!人前面的那种叫桌子的木头上有很多,刚要走,忽然发现那小屁孩儿笑嘻嘻的抱着我的腿往上爬。想搭伙?行,谁让你是小不点呢。
我趴在地上,把腿翘起,嘿嘿,小屁孩儿出溜一下,到了我背上。呵呵,这就是英俊熊猫的智慧,人类,不要太崇拜我哦。
“大马!大马!”小屁孩儿拍着我的后背叫道。
我无奈的摇摇头,太无知了,连熊猫和马都分不清。你小子以后的出息肯定有限,就这眼神,估计美女站在你面前你都看不出来。(霍悠贤连连点头,没错,穆桂英这种超级大美女他都看不出来,眼神是够差劲儿的。)
“哟,这熊猫还真聪明啊。呵呵,好玩。”那黑大个不禁笑道。
嗯,你这个人还不错,有点眼力。我完全可以感受到这黑大个有多崇拜我,瞧见没,紧紧跟在我身旁,按照人类的说法,这大概就是随从。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闻到这里的酒味儿似乎更香!我来啦!
我走到桌子前,正要拿酒,忽然感觉有些黏糊糊的东西滴到我背上……恶!小屁孩儿的脏鼻涕!太恶心了!我双爪后翻,把这小屁孩儿抱在桌子上,嗯……这鼻涕我越看越不顺眼,必须消灭掉!我撩起桌子上铺着的那种叫做布的东西,把小屁孩儿的鼻涕擦掉,嗯,这回看着顺眼多了。
“老天爷啊。”黑小子惊叫道:“爹娘,你们看见了么,它在给宗保擦鼻涕啊!”
切!这算什么,擦屁股我也会!看看那些人,大惊小怪,嘴巴张那么大干什么?傻样!
不管了,先喝酒!抓起酒壶先倒一杯再说,嗯,还有这小屁孩儿的,我又倒了一杯。来吧,我请客,呵呵,甭客气,反正是你家的。
这小孩儿太傻了,来喝酒都不懂,还是黑大个比较上道,搬了个叫做椅子的东西坐在旁边,跟我对饮起来。呵呵,别说,这酒太好喝了!爽!至于其他人,则莫名其妙的一个劲儿傻笑,唉,人类啊,傻透了。
后来这叫什么羊气狼的黑大个,非要让我住在他们家。唉,有好酒我当然愿意了,可惜,俺不能扔下爸妈和小尾巴啊,嗯,还有黑眼睛,尽管她老打小报告,但是我不记仇,谁叫她是我老妹呢。
那个白胡子老头也反对,听他那意思,好像是说我走了,那个供养我们的那个劫匪就的饭碗就会丢掉。好吧,看在他老用酒孝敬我的份上,不能让他饿死,身为英俊熊猫,我还是很仗义滴。
离开天波杨府后,我的生活又发生了很大变化。劫匪不知道从哪又绑架了个人类小屁孩儿,不过很快我就知道了,这小屁孩儿是劫匪的闺女。劫匪是个很没有责任心的父亲,嗯,也可能是像我一样讨厌鼻涕虫,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这个他把这个小鼻涕虫交给我了。对了,小鼻涕虫叫宝宝,呵呵,缘分啊。
这小屁孩儿不止是个鼻涕虫,还是跟屁虫,成天围着我转悠,为了我漂亮的皮毛,必须把她的鼻涕弄干净……恶心,又拉裤子了,还得擦屁股,换尿布……一会儿没见,这小屁孩儿又弄了一身泥水,洗澡!累死我了……
不可否认,我是一只绝顶聪明的熊猫!所以我不会放任我的智慧发霉,一个小屁孩儿能难得住我么?显然是痴心妄想!我聪明的脑瓜稍稍用了一下,呵呵,妙计一条一条的往外蹦。于是乎,我略施小计,世界清静了,我又有时间跟小尾巴约会喝小酒儿了。
其实办法也很简单,只要把小屁孩儿让睡觉就行了,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我总结出一套必杀哄睡技!首先,是跟她疯玩儿!消耗她的体力!这是从肉体上打击鼻涕虫。第二,小屁孩儿似乎很喜欢抱着我,没办法,俺的身体就是这么有魅力,天生丽质难自弃啊……那么,我不但让她抱,而且我还抱她,接着嘛,摇篮我是见过滴,俺这么聪明,模仿摇篮还不是小菜一碟。结果,小屁孩儿被我搞定了!
不过说起来,小屁孩儿睡觉的样子倒是蛮可爱的嘛,瞧她那小模样,真逗人……
令我奇怪的是,人类还是那么傻,竟然喜欢看我和小屁孩儿玩的样子。唉,又一次被崇拜了,而且他们为了表示对我的崇拜,竟然要摸我。这些笨蛋,难道以为摸摸我就会变的向我一样聪明么?不过我原谅他们了,谁叫他们是我的崇拜呢。
我很担心,会不会有一天他们让我做那个叫皇帝的大官呢?不行!我很忙滴,每天要和熊尾巴亲亲嘴巴,喝喝小酒儿,晒晒太阳,啃啃竹子,哄小屁孩儿睡觉,当然我也要睡觉滴……哇,忙死了!哪有时间管理人类?
还好,人类没那么聪明,他们没有请我当皇帝,我放心了。
劫匪沾了我的光,身材越来越胖,衣着也越来越光鲜。从这以后,劫匪会经常带着我和她闺女逛街,这也可以理解,崇拜者太多了嘛,自然要经常给他们一个向我欢呼的机会。于是乎,这个叫做东京汴梁的地方,处处留下了我帅气的足迹,这里是我的地盘。
住了几年,东京汴梁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很少有我没去过的地方,连那个叫做皇帝的大官住得地方我也逛过,那里没啥意思,不够热闹。我还是喜欢逛街,在那里,我可以看到不少人类竞争者,尽管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