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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法官-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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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认罪服法! 
  “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一名长期在司法战线上工作的领导干部,之所以会知法犯法,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根本原因就在于放松了对马列主义的学习,放松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没有很好地领会中央领导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的精神实质,没有很好地保持和发扬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没有很好地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忘记了什么是荣,什么是辱,致使一些错误的、腐朽的东西钻了空子,一些资产阶级的污泥浊水逐渐得以蔓延,在自己心中占据了不该占据的位置,使自己原本正确和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发生了倾斜和扭曲,原本牢固树立的防腐拒变的警戒线受到了侵蚀和破坏,以致最后忘记了党纪国法,忘记了党的宗旨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在金钱和美色的诱惑面前打了败仗,落得了如此悲惨的境地。应该说,我的教训是极其沉痛和刻骨铭心的。” 
  说到这里,刘大建分别向法官席和旁听席鞠了个躬,清了清嗓子接着说: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参加旁听的群众,由于我的经济和腐败问题,在全市乃至全国都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尤其给我区的形象和各项建设事业都造成了巨大的难以估量的损失,在这里,我真诚地向安北区48万父老乡亲谢罪!我对不起大家!如经法院判决我还能有机会,我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把自己当成长鸣的警钟,在有生之年,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和切肤之痛,给我区党和政府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充当反面教材而无怨无悔。为此,我请求法庭对我从轻判处,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刑庭法官》第二十二章(3)   
  说到这里,刘大建已是老泪纵横泣不成声了。 
  参加旁听的群众之中,有好多人都被刘大建这一番声情并茂的陈述打动了,旁听席上不时地发出了唏嘘之声。 
  根据庭审进展情况,审判长郑平在与合议庭成员商议后,当庭进行了宣判: 
  “京津市安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刘大建受贿一案,根据以上法庭审理,本法庭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大建利用其担任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苗某及其所在公司谋取利益后,多次非法收受苗某贿赂共计人民币175万元,200平方米的商用房一套,价值人民币200万元,并伙同情妇季某(另案处理)收受苗某价值人民币60万元的住房一套,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不可收买性,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但鉴于刘大建能够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好,并在案发后积极退还赃款,表明其有悔过表现。根据此案事实及被告人刘大建退赃和悔罪的具体情节,本庭认为可对其进行从轻判处。判决如下:刘大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4万元。对追缴的赃款人民币150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后,刘大建当庭表示服判,不要求上诉。 
  闭庭以后,郑平几乎是一路小跑来到了胡家辉庭长办公室,一看见胡家辉庭长就说:“庭长,我要请个假回家。” 
  胡家辉庭长一看郑平如此迫不及待的样子,就知道一定是出了什么事情,急忙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郑平的眼泪刷地就流了出来,哽咽着说:“我母亲……昨夜……去世了。” 
  这时,程副院长走了进来,听见了郑平的话,关心地问:“什么时候的事?” 
  郑平已经是泣不成声了:“昨夜……” 
  程副院长说:“那你怎么不早说?” 
  胡家辉庭长拍了一下郑平的肩膀说:“你赶紧准备准备,我这就叫车送你去车站。” 
  程副院长说:“现在就走?不好吧,案子刚审结,判决书还都没有签呢!再说,小郑,我还有个疑问要问问你,刚才旁听的群众都在议论,刘大建明明在法庭上对那50万的事情还进行了狡辩,你们怎么还认定他认错态度好并有悔罪表现呢?” 
  胡家辉庭长没有理睬程副院长的话,拉上郑平就往外走。 
  程副院长站在他们身后,喊道:“小郑你早点回来,院里还给你安排有重要任务呢!” 
  合议庭的另一名法官正好经过这里,听见了程副院长的问话,就给他解释说:“法庭认定刘大建认罪态度好并有悔罪表现,是因为他能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至于他在法庭上接受调查时对自己行为的性质进行辩解,那不是狡辩,而是《宪法》赋予每一个人的权利,并不能因此影响对他悔罪情节的认定。” 
  程副院长听完了那个法官的解释,说:“这个我懂,关键是旁听的老百姓不懂,他们容易误会,好像是我们法院对刘大建网开一面了似的。” 
  那个法官说:“是有这个问题,但我们又不能在法庭上搞普法教育。” 
  程副院长说:“那你们想办法跟媒体的记者联系一下,让他们报道的时候把群众的这个疑问解释一下。” 
  那个法官说:“好的副院长!”说着,又很恭敬地看着程副院长说:“您做领导的就是不一样,站得高,看得远,把握问题宏观。” 
  程副院长说:“我们法院做审判工作不能一审了之,还必须善于利用每一个案件的审判做好宣传,这样才能尽可能地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体现出司法工作的社会意义和社会效果。” 
  郑平一共在家里呆了5天,就又赶回了法院。最高法院办了一个青年法官培训班,给了安北区法院一个名额,院里安排郑平去参加,他不能迟到了。 
  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参加培训的学员来自全国部分基层法院,据说都是各个法院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法官。给他们授课的教员,有全国著名的法学教授,有立法机关的资深官员,也有一些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高级法官。通过培训班一段时间的学习,郑平愈发感到自己面临的危机,对社会主义司法体制的特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看来,要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人民法官,需要学习的东西真是太多太多了。于是,前一阵子曾经在心底有过萌芽的那个念头,再一次长了出来。郑平想,自己是必须迈出这一步了! 
  学习班结束回到院里,已经到了年底了。各个庭室都忙着把该结的案子结了,老家在外地的同志也都开始利用业余的时间去购置年货了,手头上没有案子的同志也可以不用来上班了。郑平由于刚回家安葬了老母亲,所以这个年他不准备回去了,正好利用几天的假期好好看看书,为下一步的计划做好充分的准备。 
  这天,郑平正坐在宿舍里搬着英文字典查找两个不常用的法律术语,胡家辉庭长打来了电话,要他速到院里来一趟。他二话没说,放下手中的事情就打车来到了法院。 
  胡家辉庭长一看见他就急急地说:“你快到办公室拿个笔记本,跟我一起去参加审委会,院长他们都等着呢!”   
  《刑庭法官》第二十二章(4)   
  郑平有些纳闷地问:“我去?”他有点意外,自己又不是审委会委员,现在手头上又没有案子,去参加审委会干什么? 
  胡家辉庭长说:“是的,院长点名要你列席审委会,研究一件案子。” 
  郑平赶紧到办公室拿上笔记本和笔,跟着胡家辉庭长来到了审委会会议室。 
  正如胡家辉庭长所说,审委会的成员都已经到齐了,就等着他们两个了。他们两个就赶紧找了位置坐下。 
  程副院长见胡家辉和郑平已经在座位上坐好,就说:“现在开会,今天主要研究刑庭提交的‘于锦故意伤害案’,首先请胡家辉同志介绍一下案情。” 
  郑平坐在那里,一边听着胡家辉庭长介绍案情,一边在想着谈志刚,为了于锦的事情,谈志刚完全变了一个人,什么事情也不做了,一天给郑平打一个电话,求郑平无论如何也要帮帮于锦,只要能让于锦出来,让他做什么他都愿意。偏巧前一阵子郑平实在是太忙了,没有时间去多陪陪他。有时候谈志刚打来电话,郑平正好在忙着,说不了两句就给他挂了,过后一忙也没有及时再打过去。再后来,谈志刚给郑平打的电话就越来越少了。前几天郑平还听说,为了给于锦请到最好的律师,谈志刚将自己那辆心爱的本田雅阁也卖了。郑平给谈志刚打电话,劝他冷静些。谈志刚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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