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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那欧阳倩是真信还是假信,竟然点了点头,然后问了萧默一句很尿奔的话,“你需要搭档吗?”
……
“其实我也蛮喜欢做杀手的,像电影里那样,到各国旅游,在夏威夷潜水,在罗马大剧院开枪……”欧阳倩再次进入疯癫状态,神经大条地做着自己的“杀手梦”。
萧默无语,这不知道这个活宝是做什么的,怎么满脑子都是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不禁为他的爹妈有这样的女儿感到难过。
请节哀顺变,你们这个女儿算是废了。
萧默打开携带的笔记本电脑,如果有人识货,就会发现这是一部价值上万的名牌电脑,绝对的外国品牌,而不是什么组装货。
事实上如今电脑这玩意像手机一样,属于高档玩意,还没普及,不像未来那样烂大街,人手一部。因此他一拿出电脑,就无形中彰显了与众不同的身份和地位,让旁边的一些平民百姓忍不住侧目。
萧默可没去留意那些“关注”的目光,他熟练地打开笔记本,在欧阳倩的喋喋不休中,启动文档程序,然后开始码字。
没错,按照萧默的计划,现在他在写书。
对于萧默来说这是他制定的计划之一,那就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让自己的名声漂白。
为什么要这样做?
很简单,萧默在金陵的口碑很差,差到连他自己都不好意思拿出手,这对于“望父成龙”的他来说是个很大的缺点,所以他必须要弥补。
为了把老爸的仕途推到巅峰,萧默就必须要成为一个超级优秀的世家子弟。绝不能被人抓住把柄,更不能给老爸丢脸。说白了,萧默不能做一个坑爹的孩子,相反,要做一个让老爹脸上增光的好儿子。
所以,萧默决定了,必须要写出一部东西来帮助自己漂白。
那么写什么好呢?
武侠,玄幻?
不,这些都太通俗了,缺少思想冲击。
萧默需要的是很文化,很思想的效果,所以最后他选择了写---《狼图腾》。
萧默之所以选择这本书,有两个原因。
首先,前世的时候萧默很喜欢读这本小说,以至于看过不下七八遍,很多情节和细节甚至能够倒背如流,如今来写也能够下笔如有神,以最快的速度完成这部杰作;其次,萧默很喜欢狼,也很欣赏书中的狼文化,因此,他决定了,无论如何也要把这本书写出来。
萧默噼里啪啦地在笔记本电脑上打字,旁边欧阳倩还在歪着脑袋发白日梦。
“你说,我要是做了杀手,第一个先杀谁呢?要不要也抱着一盆花?会不会像《这个杀手不太冷》一样酷?女孩子做杀手是不是很少啊?我今年才二十几岁会不会太年轻了?去泰国做杀手好呢,还是去法国……”
啪啪啪,萧默还在打字。然后他觉得肩膀有些沉重,扭头一看,却见欧阳倩头耷拉在他的肩膀上,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萧默用手轻轻将她的头推开,她的头砰一声,撞到了车窗上,依旧呼呼大睡。
可是没等萧默继续码字,她身子一歪,再次把头耷拉在了萧默身上,还吧嗒吧嗒嘴,说着模糊的梦话。
萧默叹息一声,只好摆正姿势,让她睡的好舒服一些。毕竟一个女人能够靠在你身上呼呼大睡,说明了她是多么的信任你。
第26章。姑奶奶我不是出来卖的!
(遵守诺言,二更送到!)
“旅客们请注意,下一站南都市到了,到站的旅客请下车---”广播传来嘹亮的声音。
萧默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昨天实在太累了,他竟然也忍不住睡着了。
鼻翼隐隐约约闻到一股幽香的洗发水味道,他低头一开,却见欧阳倩身子趴在自己怀里,像章鱼般死死地抱着自己的脖子,她傲人的胸部软绵绵地压迫在自己身上,隐约可见那诱人的乳沟,两人姿态犹如一对亲密的情侣。
萧默觉得她身上的味道很好闻,尤其发丝的香味儿让他有些不忍将她从身上推开,可是看看陆续下车的旅客,他不得不试着挣脱欧阳倩那结实的怀抱。
受到惊动,欧阳倩这才迷迷糊糊地睁开美眸,然后就发觉---
“已经到站了吗?这么快呀。”
萧默哭笑不得,按道理来说,一个女人发觉自己和男人紧紧抱在一起,第一反应是惊声大叫,可是现在……
须臾,欧阳倩看着自己死死抱着的萧默,再看看周围,终于,作出了一个女人最正常的反应,“啊,我怎么会抱着你?你对我做了什么?”
萧默苦笑,然后来一句:“你猜?”
好半天欧阳倩才神经大条地明白了事情真相,不好意思地挠头着头说道:“对不起啊,我在家里睡觉习惯了,不是抱着枕头,就是抱着熊仔……所以,你可不要误会哦,我可不是那么随便的女人。”
“呵呵,没关系,我也不是那种很随便的男人。”萧默很绅地耸耸肩。
“那我抱着你的时候说梦话没有?”
“没有。”
“哦,还好。”欧阳倩拍了拍胸口。
“不过……你流口水了。”
……
南都市位于中原省的腹部地带,属于一种文化悠久的古老城市。在这里曾经孕育出有赫赫有名的“四大圣人”,商圣范蠡,智圣诸葛亮,医圣张仲景,还有科圣张衡。
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这座古老的城市还是被很多大城市远远地抛在了后面,原本悠久的历史,只能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骄傲的谈资,对于现实,则是一脸固步不前的无奈。
可以说,南都市并不是什么大城市,在整个中原省只能属三线城市,落后的配套设备,还有古旧的城市建筑,都在告诉你这座城市的落寞与无奈。
不过和很多城市的火车站一样,作为城市的坐标和脸面,南都市是火车站是一座很巨大的建筑,修建的很是宏伟和华丽。
在灯光照耀下,周围犹如白昼般明亮,从火车上下来的人们陆续离开,在站台下,是许多等待拉活儿的面包车,一辆辆,密密麻麻,像是停泊在周围的蚂蚁。
萧默下了火车,看看四周竟然是夜色朦胧,看起来真的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但觉好累,尤其浑身上下酸痛,而导致他酸痛的“罪魁祸首”就在身边。
欧阳倩依旧那么很前卫很大胆的打扮,紧身印花体恤衫,超短牛仔裙,暴露着雪白修长的美腿,此刻正美滋滋地享受着萧默的搀扶,一瘸一拐地下了阶梯。
没办法,欧阳倩说萧默是好人,所以很放心地要和他一起下车。
萧默见她脚踝有伤,虽然很想和这个缺心眼的美女分开,却过不了怜香惜玉那一关。
“萧默,你说我是不是很倒霉?在车上不是丢包,就是被人推,还好有你帮忙,你也算是我的幸运星了……呵呵,不过我相信,从这一刻开始我会转运的,再也不会倒霉了,我有预感……”欧阳倩被萧默搀扶着,嘴里喋喋不休,一只手还很有节奏地甩着她那名贵的挎包。
可是没等她把话说完,就见一辆摩托从她身边嗖地飞过,坐在摩托车后面那人顺势就把她甩着的挎包抓走了!
欧阳倩傻眼。
然后她第一反应是,“借你的背包一用!”不等萧默开口,她抓着萧默的背包就朝那抓包贼砸了过去,那姿态犹如《封神演义》中的大神,还高叫一声:“照法宝!”
那抓包贼听到身后有风声,然后就一转身,手一抓---
竟然……
把欧阳倩砸来的背包也抓走了!
这次不禁欧阳倩傻眼,连萧默也傻眼了。
尼玛,你这是“买一送一”呀。
似乎也察觉自己做了世界上最大的傻事,欧阳倩低着头,像做错了事儿的孩子,眼睛上挑地看着萧默:“被人家拿走了。”
萧默很平静,“我看见了。”
欧阳倩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以前我可是体育好手,投篮很准的!”
萧默:“所以你很准的投给了人家。”
欧阳倩苦脸:“我想砸他来着---”
然后又问:“你包内没什么贵重物品吧?”
萧默苦笑,“我的电脑,我的手机,还有我的钱包。”
欧阳倩瞪大眼睛:“那么惨了,看起来损失很大……不如我们报警吧,说不定还能找到。”
萧默摸了摸欧阳倩天真的脑瓜,这么大岁数了是怎么活过来的。“我现在只想找个旅馆休息。”
见萧默并没责怪自己,欧阳倩积极道:“这个我来做,我旅行箱里还有一些钱---不过只有五十块。”
……
南都市的火车站和很多城市的火车站一样乱。尤其临近晚上,会有很多站在路边揣着手拉客的大妈,主动找到那些单身的旅客搭讪,“小伙子,要不要住店?十块一晚?要是觉得寂寞的话,还能给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