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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在这个时候,康果居然又和某位要员的千金好上了。如果那位千金年轻漂亮倒也罢了,令郑纤气愤的是那位要员的千金不仅人长得相当困难,而且还是个精神病患者。当康果提出离婚的时候,刚刚从恶梦中醒来的郑纤还对丈夫抱有肥皂泡一样的幻想。“砍下你的小拇指我就同意离婚。”郑纤准备以此为要挟,转守为攻,转被动为主动,然后再想办法使康果回到自己的身边。
谁知康果立即从厨房里提出一把明晃晃的菜刀,那家伙居然眼睛也不眨一下地砍下了自己的小手指,然后一边解开裤子用小便冲洗伤口,一边咬着牙齿恶狠狠地说:我再砍一根手指,儿子我也不要。郑纤清楚地看见丈夫的小手指在桌上蹦了一下,然后她就晕过去了。
她醒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康果去法院离婚。“现在,不是他要求离婚的问题,而是我要求离婚的问题。”郑纤对父母说。直到现在,郑纤对婚姻都还有一丝恐惧感。她离婚这么多年,之所以没有让任何男人再碰自己的身子,就是康果的阴影还没有完全消散。刚离婚的时候,郑纤常做恶梦,她的梦境里经常出现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根沾满鲜血仍然在蹦跳的指头。
后来她就搬到了江边,再后来她就遇见了文青水。但是郑纤非常清楚她和文青水的关系,那不是爱情,郑纤知道,她和文青水之间只能叫做需要。
比如现在,郑纤就很需要文青水。
文青水在敲开郑纤家门的时候心里突然升起了几丝慌张,但他仍然把门敲得又脆又响。有两个星期没见面了,他们显得更加客气,尽管他们已经发生了不客气的事情。
郑纤把文青水让进客厅,反手锁上门,然后去给文青水冲咖啡。“小文,你坐,”郑纤说。
她的心情有些慌张,冲咖啡时不知为什么手居然不停地颤抖。“小文,喝点咖啡吧,”郑纤表面上仍然非常平静。
文青水在不知不觉中脸已经红得很灿烂了。他非常奇怪自己的心情居然像初恋一般神秘,这时文青水突然想起了程岑说过的一句话,程岑说:家的不如野的,野的不如偷的,偷得着不如偷不着的。“我怎么会想起这些呢?”文青水骂自己:“越来越流氓了。”
现在他有些后悔自己不该到这里来,因为这样会弄得大家都很尴尬。尽管双方都知道对方也许会抱着什么目的,但总不能一见面就宣布:走,从现在开始,我们上床。
他们不说话,一个看电视,一个拼命喝咖啡,但他们又觉得这种局面很狼狈,都想找点话题来聊聊,但又不知该聊什么。
后来还是文青水打破了双方所保持的那种特殊的沉默:“怎么没有看见凯凯?”文青水话一出口双方便都感到很羞愧:“怎么现在才想起孩子呢?”他们都想:“我的目的应该是孩子啊。”“到他姥姥家去了。”郑纤说,脸立刻红了。
这时候文青水的目光终于落在了郑纤身上,郑纤依然穿着睡裙斜斜地躺在沙发上,她的头发很随意地披散在肩上。睡裙是粉红色的,很宽大,但是领口开得很低,露出洁白的前胸和一丝乳晕,睡裙的下摆又收得有些高,露出来圆圆的膝盖,而郑纤又是斜斜的躺着,本就收得很高的裙摆被她的身体一扯动,就完全露出来那两条洁白而浑圆的大腿。从文青水坐的这个角度看过去,郑纤的姿式非常富有挑逗性,文青水感到小腹一阵冲动,他知道斜躺在对面的这个女人的身体很美丽,她的皮肤像银子一样白皙,绸缎一样光滑。文青水突然站起来,他冲到沙发边一下压在了郑纤身上,郑纤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小文。”嘴唇便被堵住了。她感到一个微微发烫的身体沾住了自己,一只火一样烧着的手已经伸进了自己的裙子,她感到自己的某一个部位已经像青苔一样潮湿起来,一种陌生而又熟悉的尖锐的眩晕感再次让她感到海水漫过了头顶。
那一夜,文青水没走。他们在沙发上干完那件事后都感到刚才那种尴尬已不复存在。冲了凉之后,他们回到郑纤的卧室。让文青水惊讶的是郑纤居然在夜里又两次让自己要了她,直到后半夜,他们才带着疲惫后的满足像两个吃饱了饭的孩子一样沉沉地睡去。
天快要明了的时候,郑纤突然被一阵哭声惊醒,她开亮灯,发现身边的文青水正在厉害地抽泣,“小文,你怎么了?”郑纤惊慌地问。
可是文青水不说话,他依旧睡得太沉太沉。
郑纤心里一酸,“他怎么了?”她取出纸巾为文青水轻轻地擦去脸上的泪花,这时她清楚地听见文青水喊出了一个女孩子的名字:紫儿——然后是他浊重的鼾声慢慢地响起。
窗外有风,那串风铃正在夜晚里轻轻地撞动,声音悠远而又清脆。丁当……丁当……而东方已经露出一点点纸张一样的白色,天,就要明了。“他究竟怎么了?”郑纤想,“紫儿?是他的女朋友吧?”郑纤坐在床边,她伸手拉了拉被子,这时候她看见对面墙上那块玻璃镜子里,一个正在慢慢恢复美丽的女人在点点灯光下肤色鲜嫩如初。郑纤知道,镜子里的那个女人就是自己。
……(本卷结束) ……
第三章 被花朵所伤
女儿瓷
贝小嘉从阳光下走过来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
我站在师大校门,我突然发现贝小嘉已经像这个夏天一样成熟了。她穿着牛仔裤,上身套着白色的蝙蝠衫,她走路的姿势很有力,阳光下,我发现她胸脯里藏着的青春很骄傲很挺拔,像白色的鹿子。
我本来打算不理贝小嘉的,起码一个月不和她说话。但是现在丁香走了。丁香和贝小嘉是我少年时代最美好的一个梦,但是现在这个梦已经毁灭了一半。
丁香走后那几天,我就像突然生了一场大病一般,整个人恹恹的,不管是谁我也不理。有一天程岑和王姐来找我。他们在楼下大声喊我的名字,我懒懒地打开窗户的时候看见穿得很暴露的王姐正在对着我眨媚眼抛秋波,我把头伸出去望了望,一句话也没说就把玻璃窗给关上了。但他们并不离开,仍然死了爹一样地在那里叫唤。后来我的母亲生气了,她老人家本来就很讨厌程岑,我那英雄的母亲就端出一盆水,“我让你们喊!”她嘟囔了一句,就把那盆水从我家五楼的阳台上倒了下去。接着程岑和王姐就妈呀娘呀地乱叫一通,他们飞快地跑了。
事实上这之前我又开始对王姐抱有了幻想。尽管我发了好几次誓就差没有写血书地决定不能再碰她。我觉得她太脏了。但不知为什么心里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骚动让我一次又一次地渴望和她再坏一次。那情形有些像羊儿想和狼睡觉,一副强烈要求自杀的模样。那时候我才知道什么叫做欲望,欲望就是可以使一个人彻底堕落的东西,而且它无可阻挡。
后来丁香走了。丁香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已经把她一位痴心而又才华横溢的学生的心也带走了。丁香的离去真正使我感觉到了什么叫做“哀莫大于心死”。心都死了,还有什么欲望可言呢?所以在丁香走后的那几天,我一想起王姐就恶心。我曾经把丁香和王姐做过比较,但后来我发现,她们根本就不能比,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鲜花和臭肉都不会具有可比性。
接下来的那一段时间,我每天上课,放学,回家,完完全全祖国的花朵盛开在阳光下。班主任老头对我的进步赞不绝口:“这才像特招生的样子。”他这样表扬我。可惜后来我总是让他老人家生气。
直到那个周末的下午,我的心情都像这座城市的冬天一样总是下着绵绵细雨。
周末的下午是四节连堂的自习课。我一直趴在桌上看一页书,我的心全不在书上,我自己也不知道那会儿自己在想什么,但是我在看书,尽管整个下午我都只在看一页书。
快放学的时候,我的同桌学习委员贝小嘉居然破天荒地又开始对我说话:“喂,程西鸿,你是不是打算一辈子都不和我说话?”贝小嘉小声问。但是我没有听见,我在看书,看那一页已经看了一个下午的书。
贝小嘉可能有些生气,她拉了拉我的衣袖:“你是不是打算一辈子都不和我说话?”她气鼓鼓地又重复了一遍。这下我听见了,但是我又愣了愣。我看见学习委员的苹果脸涨得有些像燃烧的云,我还注意到她因为不高兴而把小嘴微微嘟起来,大眼睛水汪汪地闪。她受委屈的样子真好看,尤其她的小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