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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终究被我气得“咚”一声倒在床上,脸色惨白。我看他不像装的,也就不在闹了,把白布揭开,用温水轻轻擦拭了,重新上药,包扎好。
“不要乱动了。”我帮他盖好被子。
“你知不知道刚才那句话就够你死一万次了。”他又厚又肿的嘴唇泛着青色,有气无力的威胁别人。
“只不过叫你不要动嘛,这样也该死?那你随便动好了。”
“少跟我装蒜,你知道我说的是哪句。”
“我也不愿意拿别人爹娘开玩笑啊,谁让你骂人。”我把污水端出去倒了,却听他在背后说:“我从来不骂——人。”
这句话言外之意就是我骂的都不是人,这种小儿科我怎么会不明白,于是去隔壁屋把熬着的中药弄好,端过来。
边吹凉边说道:“给你讲个小故事吧,有两只狗赛跑,白狗跑得快,黑狗跑得慢,问到终点的时候,哪只狗出的汗多?”
“当然是跑得快的。”他懒洋洋的瞧着我。
“错,狗身上是不出汗的,所以说,以你的智力水平不适合跟我说话。喝药吧,刚才把你弄进来我就去问大夫了,他给开了这些药,花了我一百多文钱,真是的,还不如自己上山去采。”我怨念的舀起一勺送到他嘴边,谁知他却没有要喝的意思。
“狗身上不出汗,但是狗的舌头会出汗,你又没说哪只狗身上出的汗多,你只说哪只狗出的汗多,当然就是跑得快的那只,因为它舌头上出的汗多。”他不疾不徐的说道。
“诶呀,算了,你说咱们俩大人死咬着两只狗不放有
46、前尘往事 。。。
意义么,快喝药,大夫说这里边有一味什么药材来着,要空腹喝,快喝了给你饭吃。”
“我不能动怎么喝?”他理直气壮的看着我。
嘿!真难伺候。
我只得拿过一个枕头,抱起他的头把软枕塞在后面,喂他喝药:“除了我弟弟,我还从没喂过男人喝药呢,你就感谢祖宗积德吧。”
谁料他冷笑一声:“想给我喂药的人能从京城排到南诏国,你就偷着乐吧。”
诶,这小子转弯倒挺快,不像刚开始那样直白了,不过这样也好有点乐子,不过没想到的是,我的乐子马上就变成他的了。
“喂,你别这样一口一口了行不行,但凡像个男人就一口干了。”这样近距离坐在他身边,舀起一勺喂给他,看着他嘴唇翕动,喉结一颤咽下一口……觉着好别扭。
看样子他也不太习惯被女人近身伺候,索性端起碗咕咚咚喝了下去。
我接过碗走开,却还想奚落他:“笨蛋,就这么喝了,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难怪被人家打劫,做生意的不都心眼儿挺多的么,哪有你这样的。没听过张无忌他娘那句话么,漂亮女人的话不能信。”
他倒不计较张无忌是谁,只低声笑道:“我自然知道漂亮女人不可信,女人越漂亮心肠越蛇蝎,所以我对你很放心。”
“你……”看他得意的神色,我气得说不出话来。
气我没关系,饭就别想吃了,我坐到桌边安安静静的绣手帕,不再理他。
果然某人开始犯贱主动找我搭讪:“喂,把我的衣服烤干。”
……
“喂……”
“我不叫喂,也不是你家的使唤丫头,求人办事就该有个求人的态度。”抬头瞪他一眼。
“还真别说,以你的容貌要进我家当使唤丫头还真有点难度,快给我烤干,不然一会儿我要出去如厕可就披着被子去了,万一沾上什么脏东西,洗被子的人还是你。”他挑眉。
我靠,这是救了个神马东西呀,纯属给自己找罪受。
我皱着眉、撅着嘴十分不服气的给他烤衣服,中衣是柔软的雪缎,质地和做工都是一流的,价值不菲,可见他出自大户人家。中衣轻薄、很快就干了,用针线给他缝好口子,就扔了过去,他长臂一伸轻松接住。
抛开那血淋淋的胸口,但看这一条肌肉结实、骨肉均匀的有力臂膀,还是很让人想入非非的,但看到那张胡子拉碴的脸,深陷的眼窝,肿胀青黑的唇也就没什么想法了。
棉袍里面并不是棉花,而是我没有见过的一种材料,又轻又暖,有钱人家就是舍得用高级货,我用眼角瞪他一眼,表示一下对不同阶级的仇视。
我觉着吧,如果一个人有一门好手艺就会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一下,因为
46、前尘往事 。。。
我就是这种人。
“喏,我帮你把棉衣补好了,破洞的地方绣了斑竹叶,是不是看不出原来的痕迹了?”
“还行吧,想不到山野之中也有这么心灵手巧的姑娘。”
我被夸得美滋滋的,却听他接着说道:“扶我起来,帮我穿衣服。”
于是我明白他夸我那句不是真心的,而是有别的目的:“自己穿,你没长手啊,本姑娘不会伺候男人穿衣服。”
“傻妞,以后嫁了人还不是要伺候男人,大爷牺牲自己给你练练手吧。”
“呸!滚!去死!难道我会嫁一个连衣服都不会穿的白痴么?”我怒目相向。
“你真傻呀?还想让我伤口崩开是不是?”他抹掉脸上的玩世不恭,换上严肃的表情。
我不情不愿的凑过去,小心翼翼的扶起他,又帮他穿好衣服。
于是我来到古代这些年,第一次近距离面对成年男人坚实的后背,有力的臂膀,硬挺的腹肌。
系衣带时,手有些抖,便不时蹭在他腰间。
他倒吸一口凉气:“你……干嘛摸我?”
谁摸你了,我想说我紧张,手抖,但这样说很没面子:“我……手冷,在你身上捂捂。”
“噗!”他别过微微有点发红的脸,偷笑。
“笑什么,讨厌,不管你了,自己系。”我气哼哼的起来坐到桌边,突然醒悟:“你身上受伤。手又没坏,本来就该自己系。”
他慢条斯理的系好带子,又把棉衣穿好,走到院子里去,路过我身边时,顿足道:“你很有趣,比我的追云骢还有意思。”
该死的禽兽,竟然拿我和一匹马去比较。于是他回来躺下的时候,我说:“你也很有趣,虽然我喜欢的禽兽很多,但他们都不会说人话,只有你是禽兽中的极品。”
一晃几天过去了,有个人跟你吵架斗嘴倒是也不错,时间变得好打发些,不像我一个人时那般无聊,长日慢慢,心里就总会想那些不开心的事。
他的伤口愈合的差不多了,活动身子也不必像以前那般小心,在过几天结了疤应该就没事了。
“傻妞,其实我是会算命的,你随便写个字,我就能测到你的名字。”他神采奕奕的看过来。
“讨厌,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准叫人家傻妞,难听死了。禽兽。”
“诶,还叫禽兽是不是,有我这么温柔可亲的禽兽么,在叫别怪我不客气,大爷不能蒙受不白之冤。就要把这名号坐实了,彻底禽兽一回让你看看。”
“切……”我低头绣鸳鸯戏水的枕套,不理他。
“快过来,我测出你的名字,就不叫你傻妞了。”
对于他的吹牛功夫,这几天我已经没少领教了,根本不信他的话,不过还是走到床边,等着揭穿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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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戏,我没有半夜说梦话,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呢?
“好吧,我就说个及笄的笄字。”因我家就是在我及笄那天大难临头的,所以我对这个字十分敏感。
“女子十五及笄,从此之后就代表长大了,该嫁人了。可谓女子正要嫁与他人之时,所以你名字中必定有这一个字。”
他捉过我的手在手心写下一个“嫣”字。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时而搞笑,时而温馨,时而吐槽,时而狗血,时而……不如大家说说喜欢哪一段撒
47
47、暗生情愫 。。。
冬日温暖的阳光映照着外面的冰天雪地,同时也透过窗纸照在我俩身上,刚刚换好新碳的炭火盆还冒着幽幽的小火焰,他在我的手心写下我的名字,有点痒又有点热。
我抽回手,离开了那个烤人的火盆。
“嫣儿……别走,被我猜对了吧。”他轻轻唤我。
我不理他,低着头绣那对戏水的鸳鸯,只觉脸上有几分烧灼。
他默然许久,我好奇抬头时正对上他凝视的双眸,见我看他才饶有兴味的笑了。“嫣儿……嫣儿……恩,这名字比傻妞好听多了。”
“喂,你别叫的那么……肉麻行不行。”我狂抖身上的鸡皮疙瘩。
“好,那你告诉我你的全名是什么?”
“你不是能掐会算么,自己算不就行了。”
他以手撑头,歪着身子看我:“让我在算算啊,”摇头晃脑的一阵子,接着说道:“还算刚才那个字吧,笄为竹开,竹开对应的是木易,所以你应该姓杨,对不对?”
“噗!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