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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她们什么时候方便。
林妙取笑道:“你是不是告诉他,任何时候都方便了?”
鲁西西说:“我哪敢随便约,要看大小姐你什么时候有空,他可是来拜访你的,他又不认识我。”
林妙说:“你接待他不就完了?你觊觎了他那么久,一个人去,正好方便行事。”
鲁西西发过来一个留哈喇子的表情,但书面表达是:“我不想QJ或YJ,我不想ONS,我想跟他认认真真地开始。所以你一定要来,要正式介绍我给他认识,就像我从不知道他,只是出于对你的友情和乐于助人的精神而给他辅导英语一样。”
林妙答应道:“好吧,不过具体时间我暂时还不能确定,你也知道,我现在是上班族了,除了双休,平时都得听老板的调遣和安排。”
鲁西西提醒她:“马上要答辩了,你可别误了正事。”
林妙说:“没事,论文已经收尾了,准备今晚最后看过一遍就发到马老师信箱里。”
第三十三章 第一天上班(一)
虽然答应了鲁西西去学校陪她守株待兔——等着梁帅哥上门。但林妙也跟她说清楚了,刚刚应聘上的人,不可能第一天就请假不去,新开的茅厕还三天香呢,所以,星期一,她乖乖地6点起床赶去广告公司上班了。
楼下等电梯的时候,远远地就见盛聪踩着白色高跟鞋施施然地走来,林妙正准备闪到人群后面去,眼尖的盛聪已经看见了她,像多年老友一样朝她挥手。
于是两个人一起走进电梯,盛聪很体贴地问:“看你填的家庭住址在五马路那边,过来要一个多小时吧,那你不得6点就起床?”
“是啊,没办法,怕迟到嘛。”
盛聪“啊”了一声:“难道Boss没跟你说吗?我们平时都是9点上班的,你7点起来就可以了,老是6点,谁受得了。”
林妙看了盛聪一眼:“那盛副经理怎么这会儿就来了呢?”
此时电梯已经到了9楼,盛聪边走边说:“我习惯早起,而且来早点可以收拾整理一下办公室,烧点开水啥的。你不知道,Boss每天早上一来就要喝咖啡的,咖啡对他就跟早餐奶一样……”
听着她絮絮叨叨的说着,林妙突然发现自己不讨厌她了。她如此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名义上是副经理,实际上连秘书和打杂小妹的差使也兼着。这样的袖珍公司,工资不可能很高,其他各项福利保障之类的多半不全甚至没有,职务上也没有任何发展空间。是什么令她如此尽心尽力呢?除了对夏以南的爱,林妙想不出别的了。
其实林妙起床后就想起了夏以南说过9点上班的话,她还是没有磨蹭就出门了,想的也是早点来做做卫生。虽然是独女,来自农村的父母可没有惯她,从小就培养她做家务,所以在80后的女孩子中,她可能算比较能干的,一般的家务活都会。林妈还总是教育她:“一个勤快的人走到哪里都比懒人受欢迎。”或者“一个人的讨厌程度跟他的懒惰程度是成正比的。”
事实证明林妈的教育是成功的,林妙跟室友关系一向就处得很好,大学时候是,现在跟鲁西西也是。
等到夏以南来上班的时候看到了就是这副情景:他的办公室窗明几净,他的办公桌椅纤尘不染,他的水晶球闪闪发亮,他的烟灰缸纯洁如新。
然后,他的眼睛猛地睁大,放射出异样的光芒。
他的办公椅旁,一个女人正撅着圆圆的翘翘的臀部在椅子下面忙活着。
努力按耐住蠢蠢欲动的情绪,他含着笑问:“你在干嘛呢?”
“哦,我在擦椅子腿。”这一点很明显好不?不明白经理大人为什么要她回答如此白痴的问题。
“老天,你这么勤快,我是不是还要付你清洁工的费用啊?”
“如果你乐意付的话,我当然……很乐意收,嘿嘿。”说完,林妙抬起头朝夏以南一笑,脸儿红得跟苹果似的,又水灵又红润,让人恨不得咬一口。
夏以南心里涌起了一个疑问:“呃,你是怎么逃过那么多狼口虎口,平安地活到现在,然后走到我公司来的?”
“什么?”林妙正弯腰在水里拧抹布,没听懂他这么玄妙的问句。
“Boss,电话!”盛聪出现在办公室门口,一把提起装满污水的塑料桶就往卫生间走,心里那个懊恼就别提了。她带领下属给经理室做清洁,中途隔壁电话响了她过去接,就在这时候夏以南来了,看见了勤奋劳动的林妙,没看见她!但愿抢着泼水能换回点损失。
可等她提着一桶干净水回去,夏以南已经带着林妙出来了,看见她就说:“我们有事出去,你就留在这里守着吧。”
“哦,好的。”
好他妈的,才来一天就“我们”了?就出则成双入则成对了?
回到办公室,盛聪气得把水桶往地上一掼。这下好了,劣质塑料桶立刻从底上裂了一条缝,变成了一个漏斗,水流了一地。
林妙手忙脚乱地找拖把,这时门口出现一个人说:“这是怎么啦?水太多了,拖把不中的,要用扫帚扫。”边说边找来扫帚,手脚麻利地把水往外面扫,盛聪则跟在后来用拖把拖,好不容易清除了水患。
忙完了这个,盛聪才坐下来问他:“你请假好几天去哪儿了呀?Boss这几天可郁闷呢,那两个走了,他以为你也要走。你要是今天还不来报道,可能我们又要招财务人员了。”
张景生,也就是盛夏广告公司的财务副经理向隔壁房间指了指,神秘兮兮地问:“夏经理不在吧?”
盛聪奇怪地看着他:“Boss刚刚带着一个女孩子下午了,你没遇见他?”
“没有啊。”
“不可能啊,他们走了不超过三分钟,他们下去时候应该正好在楼下碰到你。”
“真的没看到。”
“路上也没有?”
“没有。”
盛聪心里的疑团增大了,这两个人明明说要出去的,为什么没下楼?
“很好理解呀,他们下楼后去了停车场,正好跟我错过了。我说,你干嘛纠结这种小细节啊?”张景生盯着她问。
盛聪不停地摆弄着自己桌上的东西,脸上不自然地笑了笑说:“没什么啊,我只是觉得奇怪而已。”
张景生叹道:“聪明妹妹,你什么方面都聪明,就是在情字上看不透啊。”
盛聪抬起头说:“看得透的人比较幸福吗?他们看我傻,我看他们是懦夫,是刻意麻木。”
张景生赶紧举起白旗:“好好好,不争,不争,和为贵。”
第三十四章 第一天上班(二)
此时的夏以南和林妙在哪里呢?
在地下停车场,夏以南同学的黑色卡罗拉车里。
声明,他们可没有躲在里面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只是夏以南的车又出故障了。
夏以南心里那个郁闷啊:一个男人,有车本是件光彩的事,带着喜欢的MM坐上自己的车子更是件幸福的事。可如果车子发不动,捣鼓半天弄得满手油污后还是撅在那里,那男人的脸上就只剩下两个字:尴尬。
夏以南看着身边的MM,突然记起第一天遇到她的时候,这车子也是早上起来莫名其妙地“死”在自家楼下,害得他只好临时打车去学校,差点错过了复试。难不成,他的座驾和他的MM天生相克?
为什么呢?港台电影里把女朋友叫“马子”,车也是马儿,所以,生怕失宠于他,要给MM来个下马威。这说明,连他的车子都感受到了他和MM之间的奇妙缘分和强烈磁场!
林妙冷眼旁观,看身边的男人无缘无故露出一副“黄鼠狼刚偷吃了一只鸡”的表情,心里觉得毛毛的,只好努力找话题:“夏经理,你跟人家约了时间没有?”
“跟谁?”夏以南竟然楞了一下。
“你不是要说今天带我去跑业务的吗?”林妙看他的眼神有点奇怪。
夏以南笑着说:“今天暂时不跑了,我带你去那套房子看看。”这就是当老板的好处啊,想翘班就翘班。
林妙看着他的笑脸,这人明明车坏了,为什么好像还很高兴的样子?想他那车一时半会也弄不好,林妙提议:“如果只是看房子,反正离这里也不远,不如我们就走过去吧,你的车只好让修理部的人来处理了。”
夏以南叹了一口气:“这车前不久才修过,买了不到两年,就这样了。我们卡罗拉车友群里50几号人,估计就我的车送修理部的次数最多。”
林妙噗哧一笑:“那恭喜你,你的车肯定是车友群里使用寿命最长的一辆。”
“为什么?”
“拿人做参照:越是小毛病不断,老是往医院跑的人越长寿;越是那种平时身体倍儿棒,吃嘛嘛儿香的家伙越是不经折腾,一倒下去就完了的。”
夏以南手一拍:“你不亏叫林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