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文远点头道:“赵大人说的对,是该让下人们都学会烧膏药。到了京中,还要教那些天人们如何享用,下官一个人却是忙不过来的,是得多派几个人学学。”
拍了拍手,我站了起来,道:“好了,刘大人,军营新招了两万新兵,咱王爷给下官从京里选派来的副将这时候也该到军营了。身为主将。却不在营中,颇有些说不过去,就此告辞,就此告辞!”
刘文远忙站了起来,连声道:“赵大人既有军务在身,下官也不敢挽留,赵大人一路走好……”城守大人一直将我们送到了城守府门口,目送着我们离开之后这才转回了府中。
我和郑炯骑在马上。对视一眼,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大哥,这手段可真是毒啊!轻而易举就把刘文远拖下水了!嘿,福缘深厚,福大命大之人才配享用福寿膏。福缘浅薄的则是无福消受。这句话一说出来,凡是好面子的,就算初次抽大烟会恶心死,也得强撑着叫一声好!刘文远这白痴,等到哪天他把自己抽死了就会明白,什么叫福大命大了……”
我笑道:“这面子呢,是人人都要的。尤其是身处高位的官儿们,面子比命都重要。随便唬弄几句他们就会上钩。哼。刘久远那厮也太不自量了。他还真以为他配拿那一成地收益,若不是为了拖他下水。我一分钱都不会分给他!嘿。老子是全职坏蛋,这走私贩毒就是我的专业,还需要他来教我怎么做生意?”
郑炯笑道:“这样一来,即使到时候出现有识之士。发现鸦片树危害,认真追究起来,也是刘文远的错。因为这在民间推广的想法是他提出来的啊,咱们可什么都没说,咱们本来的意思只给有钱有地位的人们吃地。”
我点了点头:“正是如此。对了小炯,刚才你连吸好几口,看上去就好像都吸进肺里了,你可别上瘾啊!咱们贩毒的,自己可千万不能吸毒。
炯呵呵笑道:“大哥,就我们现在这身体,吸几口鸦片还不跟香烟似的?说实话吧,就大哥你现在的身体,就算把海洛因当面粉吃都不会有问题的。”
我摇了摇头,道:“我可不敢,我还是抽我地雪茄烟好了!”说着,拿出一根自制的生卷烟叼上,点着了火吞云吐雾起来。
郑炯也掏出了一根卷烟,点火抽起了烟。我们两个骑在高头大马上,一路旁若无人地吐云吐雾着,朝着军营方向行去。路上行人无数,看见我俩早就远远地避了开去,谁也不敢拿正眼看我们一眼。
我对这样的放果非常满意。
龙倾城在三个月之内带人彻底清除了南陵城大小帮派,所有敢不降伏于我者,功力深厚的高手全给逮了回来,让开膛手杰克吸干了功力做了补品,功力差劲的,则直接斩杀。
龙倾城更照着我的吩咐创建了一个地下帮派,一个除我和我们这些来自地球的人之外,任何人都不清楚其底细地秘密帮派。
门派名为“天魔教,”而我,便是天魔教的教主。
嘿嘿,以前看了那么多武侠小说,几乎每本都有提到魔教,现在我自己也来做一回魔教教主,过过这瘾头。
而小和尚则搭建了一个完美地情监察网络,南陵城地城蛇社鼠全都被他收服,不服的也都杀了。民间发生的任何事情都逃不过监察网络的监察,大到某人地老母亲被杀,小到某家的老母鸡被偷。所有的事情都在我掌握之中。
而那些大户人家以及南陵城的大小官员们,也都或多或少安插了眼线进去,负责监视。
我在南陵城做了剿灭海王帮及所有大小帮派、将一万多人开革出南陵王私军等这么大的举动,自然会引来一些人的不满的。
但是凡是敢发不利于我的言论的,全部随意安上罪名抄家斩首,回到南陵城后一个月,在我的指示下,被满门抄斩的已经超过五十余户,斩首者达八百余人。
一连串血腥镇压下来,现在基本上已经没人敢在背后议论我了。
如果不能讨人喜欢,让人害怕也是不错的。反正这个国家与我有着亡国之恨,我根本就不需要这个国家的任何人喜欢我。
而且越是逼得天怒人怨我越是高兴,最好南陵城的老百姓们就此起来反抗,揭竿起义,轰轰烈烈地造上一次反,这样反而更让我高兴。
可惜的是,南陵城的老百姓们实在太善良了,根本就没人起造反的心思。
这让我也有些苦恼。我又不是文官,又不管行政。若是有行政权的话,我随便将赋税提高个三成到五成的,那样的话,离天怒人怨也就不远了吧?
不过认真算起来,我这天魔教主做得还是很有些失败的。
我的天魔教自成立以来都是现规矩矩的,从未做过欺压百姓的事情。虽然小偷小摸、敲诈打闷棍什么的是免不了的,但那也大多是用来对付外地客的。
嗯,也许是时候让龙倾城制订一下教现教茶了。既然是魔教,自然就是要做坏事的。怎能只对外地人下手呢?这本城的,也是可以一碰的嘛!
一切都只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让老百姓对贪狼国的上层政府失去信心,失去希望,让他们有足够的理由觉得活不下去,觉得只有造反一条出路!
搞垮一个庞大的帝国,嘿,这可是无量功德啊!
第六卷 神州屠神志 第四十七章 出使凶罗(一)
在我离开南陵城,前去旱魃血泉的这两个月,南陵城的##都交给参将林峰和李良代打理。
他们两个最大的本事是拍马屁跟吃喝膘赌胡混,虽然没有建功立业的本事,但是守成还是可以的。
回到南陵城已经过一个月,这一个月加上我离开南陵城的两个月时间,林峰和李良总计招了两万新兵。
新兵的装备一时之间无法及时筹措到位,##军械库中虽然本就存着大量的武器装备,但大量库存的装备大多已经陈旧不堪。
神州大陆已二十多年未起战事,而南陵城又是在贪狼国腹地,军备本就无比松弛,军械自然都是些没用的过时货了。大量锈蚀不说,盔甲穿在身上一些关节部位根本就无法自如活动。而弓弩之类的武器,不是弦断了,就是机簧坏了,总之十件之中难得找到两三件完好的。
因此我一狠心,决定把所有的装备都换成全新的。而我虽然有南陵王拨的大笔款子,但这大量的马匹、兵器、盔甲收购打造起来却颇费时间,所以当我和郑炯到了军营中,看到的一幕就是,大批的新兵拿着木刀木枪,披着过时的皮甲在校场上操练。
看着那些阵形列得歪歪扭扭,拿着轻飘飘的木刀木枪都还显得有气无力的新兵们,我对郑炯苦笑道:“妈的,就这些兵,要真拉到战场上打仗去,上去两万。别人只要两千训练有素的精兵就可以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郑炯呵呵笑道:“别着急,千万别着急。现在不是还有时间吗?
咱们又不急着跟人打仗。”
早在进营的时候,林参将就带着几个将领迎了过来,行过礼之后笑眯眯地说道:“赵大人,吴大人已在营中等候大人小半个时辰了,末将这就带赵大人去接见吴大人。”
轻嗯了一声。我背着双手,踱着方步。在林参将地指引下。朝着给那吴大人安排的营舍方向走去。
那吴大人名叫吴智勇,要说这“智勇”的名字本来是相当好的。
可惜的是,这人姓吴,连在一起叫“无智勇”,既无智又无勇。本来一个威风的名字配上那姓之后。马上就萎了下去。
其实如果我姓吴地话,绝对会改一个叫“吴敌”的名字,这名字岂不是威风得很?
吴智勇名字虽然取得挫,但他本是边疆代兵地将领,近来才调到京城羽抹军中任职,带兵打仗很有一套,不知南陵王用了何种手段将他纳入麾下。
而吴智勇在京城羽秣军中品级也相当高,是一营统领,相当于三品武将。但是他却辞了羽林军中官辞,来到这南陵城替南陵王代兵,其人对南陵王地忠诚可见一斑。
在离吴智勇的营舍还有几十米远的时候,营前的卫兵就进去通传了,长相很有几分大将风度,年纪在三十开外的吴智勇身穿战袍,未着甲胄,满脸笑容地迎了出来。
“啊呀,不知赵大人前来,未曾远迎,恕罪恕罪啊!”一边对我拱手说着道歉地话,一边大步迎了过来,来到我面前前后对我深深一揖。
看着笑成一朵花地吴智勇,我顿觉此人非常会做人。谁说会打仗的将军的就一定不会拍马屁的?谁说有本事地人一定不会做人,不擅交际的?
真正有本事的人,不但要会干实事,还要会左右逢源,不讨人厌,这才算得上有真本事!
否则的话,仗着有本事就恃才傲物,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