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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啥,原来您就是传说中江湖上响当当的……呃……”沉默,无止尽的沉默。
“狂笑侠沈冲。”大侠忍不住说。
“哦,哦,大侠不必完成和我爹娘的赌约,请回去吧。”
“我们在江湖上行走,说到做到,岂有违背誓言的道理。”
“大侠有所不知,殷歌已经是定过亲的人了,所以大侠不必对爹娘的赌约耿耿于怀。大侠如果不信,可以随便拉一个容美镇上的人来问。”
狂笑侠疑惑的瞅了瞅殷歌,似乎在判断她说话的真实性,半晌后,他又是一阵狂笑,连苏咏清都被他吵醒了,颤抖着从客房爬了出来。
“好吧,既然姑娘已经和他人定亲,那么恕沈某打扰,就此告辞。”
殷歌终于松了一口气,刚才脖子仰太久了,也酸了。那些大侠为什么都不喜欢走大门,偏要飞来飞去,还停在墙头上和人说话。
沈大侠刚刚准备再次飞出去,本来就破了一个大洞的墙壁兴许是承受不住他的重量,只听到轰隆一声巨响,墙壁倒坍了,那个可怜的大侠倒在一堆砖头里,被砸得满头是包。
殷歌恨不得仰天长啸,这墙壁到底招谁惹谁了!
灰尘散去,殷歌看到隔壁院子站着一个人,他的脸上满是戏谑和讽刺的笑,见殷歌在看他,他马上换成了痞里痞气的笑容,吹了声口哨,从那头院子跑到了这边。
“殷妹妹,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深情而略带侵略性的眼光看着我!怎么一大早就紧锁着眉头?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楚月轩,你,你……”殷歌气结,“别以为墙壁倒了你就不用补了啊,墙壁倒了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你昨天敲破了一个巨洞。”
“好好,遵命,我会替你修墙壁的。不过我只弄破了一个洞,现在墙壁都垮了,你还要付我三十文的砌墙费。”
“啪”殷歌的头上爆出一根青筋,他居然还敢找自己要钱!
“就十文钱,多了没有,补墙壁根本不用三十文,哼!”她虽然装着认识那个“非主流”人类,但是内心却一点喜欢不起来,“小清,咱们该去茶楼了!”
一早来到茶楼,高老板看殷歌的眼神都是怪怪的,带着奸诈的气味。原来郑公子约她中午在一品香酒楼吃饭,那可是容美镇上数一数二的酒楼,殷歌也只有在爹娘回来时才会掏钱请他们去上一两顿。
正午,阳光明媚,空气干燥,时而飘过一些细碎的花瓣,有一种青草的香味擦过鼻端,殷歌打了个迷茫的喷嚏。一品香酒馆和三福茶楼都在容美镇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上,一个街头,一个街尾,走过去用不了几步路。殷歌一直走了很远仍然感觉后背上有两道灼人的视线,那是小清哀怨的目光。
殷歌走到一品香后,店小二似乎已经得到了郑公子的嘱咐,带着她上了二楼雅座。这间雅座在走廊最里面,少了闲杂人等的打扰,倒还有些清幽。殷歌不知道怎么,又想起小清对她描述的浪漫的求亲场景。
她缓步走了进去,只见郑文彦倚窗而坐,白玉冠束着柔长的黑发,玄色锦袍衬得他丰姿隽爽,一双紫目光芒流转,竟让殷歌的心脏重重跳动了一下,而胸口又开始发烫,她用力捶了下自己的胸口,才镇定下来。
好危险!差点以为这就是心动的感觉,还好只是心悸外加琥珀发热。
“殷姑娘,看看你想吃什么菜。”郑文彦礼貌的将一品香酒楼菜单递给殷歌。
既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她也干脆一点吧,再说她答应要打包小清最爱的狮子头。殷歌觉得郑公子非常有修养,可这种修养其实也是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手段。
等殷歌点完菜,两个人一时无话。殷歌瞄着郑公子的手指,他修剪整齐的指甲透明如同玻璃,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戒指。那只银色的戒指中嵌着一块圆石头,石头的颜色会随着视线角度的变化而改变,一会儿呈淡紫色,一会儿是淡蓝色,一会儿又变成了莹白。石头中央有一个奇怪的符号,看起来不像是刻上去的。虽然符号特别小,但是殷歌居然可以认出来那是一只类似鸟儿的东西。
“殷姑娘,你要喝点什么吗?”
殷歌回过神来,“桃子味的茶水。”
“这是你的爱好吗?有没有人说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子?”郑文彦双手交叠在下巴,紫瞳噙笑。
殷歌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她一紧张就说错话了,“那啥,桃子味的茶味道很特别,又可以治疗痤疮和内分泌失调……不过我似乎不需要,我就喝这个茶。啊,哈,哈……对了,郑公子,你的眼睛为什么是紫色的?你是来自西域之外更远的地方吗?”
郑文彦微怔,半晌,他用尖尖的眼角瞄了一眼青石板道路,神神秘秘的对殷歌说道:“殷姑娘,我越来越确信,你就是窦紫微先生说的那个人了——因为,只有我的意中人,才会看出来我的眼睛是紫色的,其他人看的都是黑色。”
殷歌正好在喝茶,她差点将口里的茶喷出来。难道世上还真有如此玄妙的事情?那个窦紫微不是忽悠郑公子的嘛。
“那个神棍,啊我是说江湖术士窦先生的说法不可完全相信,郑公子,你择偶要谨慎啊!”殷歌语重心长的教育他。
“我当然知道。不过,在下相信金城所致金石为开。”郑文彦似笑非笑道。
两人正说着,菜已经上来了,全都是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殷歌就像找到了救星,一瞬间扑入了与食物的苦战中,她的所有味蕾在这一刻都张开了,舌头在欢乐的跳舞。
也许是殷歌吃得太急了,突然感觉被食物呛到了。她剧烈的咳嗽起来,还在那里捶胸口。一只茶杯递到她手里,耳边传来郑公子的声音,“慢慢吃,别急,来喝点水。”
殷歌接过瓷杯,等一口水下肚,她突然觉得刚才似乎吞下了什么硬东西,那个东西特别滑,随着水一下子就冲到胃里面去了。
她疑惑的端着杯子瞅了瞅,“刚才杯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喝进去了。”
“是么?”郑公子不慌不忙的夹了一个丸子送到嘴里,在他抬手的那一瞬间,殷歌突然瞥到他小指上的戒指,中央的石头不见了,戒指留下一个空洞,特别的显眼。
“郑公子,你的戒指!你戒指上的石头丢了!”
“啊,真的啊!”他一看自己的小指,脸上马上露出焦急的表情,“怎么好好的丢了?刚刚还在啊!”
殷歌马上站起来在桌子和地上寻找,她的鼻尖都要贴到地上去了,可是找了半天,桌子上,地上根本没有那块石头的影子,殷歌突然回忆起刚刚吞下去的那个东西。似乎刚才茶杯是郑公子递给她的,会不会石头正好掉杯子里去了,然后被她喝了?!
“啊!”殷歌被自己的想法吓住了,不由轻呼了一声。
“殷歌,怎么啦?”郑公子的视线从地上移到她的脸上,疑惑的问。
殷歌满面通红,扭捏道:“那个,刚才我好像吞进去了什么东西,我回忆了一下,也许我把您戒指上的石头吞到肚子里去了。您别急,我过几天就还给您……”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唔,丢脸丢到家了!
郑公子的脸一下子乌云弥漫,“那就糟了!”他用比刚才更低沉的声音说:“殷姑娘,实不相瞒,这颗石头其实并不一般,它是有名字的,它叫做——‘夜光石’。”
“那是什么?”殷歌被他的表情镇住。
“它是罕见的夜明珠,世界独一无二,价值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即使当年有王想用十五座城池换它,拥有者仍然不想交换,最后还是派蔺相如用智谋将它保护回国。现在许多人都不知道它的价值,虽说平时我把它戴在手上,但实际上我身边有数之不尽的高手暗中保护。但现在它被你吞了……”
殷歌没有注意到这个故事有点耳熟,她从凳子上跳起来,“我过几天就还给您,一定!我绝对不会把它据为己有。”
郑文彦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悲恸的说:“来不及了。”
难道要剖开她的肚子,不要啊!!殷歌的头开始眩晕。
“‘夜光石’是一种非常有灵性的石头,如果吞下它的人在一个时辰之内还不死,那么就是说石头认定了这人为它的主人,它会留在这人的身体里,除非剖开那个人的肚子,否则石头不会出来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幻觉,郑文彦在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中居然暗含笑意。
殷歌真是欲哭无泪,她还年轻,还没活够啊!早知道她就不来吃劳什子饭了,她的死法比“猪是笨死的”还凄惨,她不想自己的墓碑上刻着——“吾生也有涯,而吃也无涯,某日服一怪石,卒”,那真是前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