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会的!一定会好起来的。”苏咏清急忙道,气氛一下子沉闷了许多。
殷歌马上转移了话题,“哎……还是银子比较重要,银子最可靠。下次我爹娘回家万一没有足够的盘缠可怎么办,那不是会风餐露宿,异常可怜吗。所以身为他们骄傲的女儿,我应该努力挣钱。”
两人正说着,忽然听到殷歌家的院子传来一声巨响。殷歌脸色大变,和苏咏清一起冲进院子。
空气里漂浮呛人的尘土,殷歌忍不住咳嗽了几声。只见西边墙壁破了一个大洞,露出红砖,石灰剥落。殷歌不禁勃然大怒,这又要花多少铜板才能补回来啊!
在烟尘弥漫中,一个人从那个洞钻了过来。不知为何,殷歌刚挂回脖子上的琥珀突然又热了起来。
“哎呀呀,这墙壁怎么脆弱得跟豆腐一样,一碰就坏了,简直是豆腐渣工程嘛!”肇事者居然没有丝毫愧意,一开口抱怨起殷歌家的围墙来。
灰尘终于散了,而殷歌她们也看清楚了那个人。那个家伙一头乱发,脏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身上穿着粗布衣服,除了满身补丁外,要命的是裤腿还一条长,一条短。走近一看,他脸上满是胡渣,皮肤黑黑的,特别醒目的就是那道疤痕,从左脸眉骨一直拉到左面颊。
“你是谁?”殷歌警惕起来。
苏咏清却从殷歌身后钻了出来,“我说楚大哥,你在干什么?把殷歌家的墙壁都弄坏了。”
“你认识他?”殷歌瞪着苏咏清,她怎么不知道小清还认识这号人?小清交友真广泛啊——并且良莠不齐。
苏咏清捏了一把殷歌的脸,“楚大哥不是一直住在你家隔壁吗?”
“啥?”自己家隔壁不是住着刘大娘夫妇吗?每当爹娘回家后,刘大娘总跑来借酱油,偷偷瞅自己爹爹,还以为她不知道。什么时候隔壁冒出来一个邋遢的小伙子了?难道是刘大娘失散已久的儿子?
“我只是想钉一颗钉子,结果才敲了两下,墙壁就破了个大洞。殷妹妹,下次记得把墙壁修坚固点。”那个“灰人”笑嘻嘻的对殷歌说道,殷歌见他逼近,下意识躲到了小清的后面。那啥,他的长相外加造型也太“非主流”了吧!
“去去去,你少欺负我们家殷歌,这墙是被你弄坏的,应该你来补。”
“好吧,殷妹妹快做饭吧,我饿死了。”那人依旧一脸痞子笑容,大摇大摆推开殷歌家的房门,走了进去。
“我的天啊,这是哪里来的人,小清,告诉我,我是在自己家吗?为什么他看起来更像主人?”殷歌手指发颤的指着还在摇晃的大门。
“哪里来的?从他娘肚子里蹦出来的呗。算了,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他,楚月轩一直就这个德行,你就当救济灾民,煮饭时候多煮点了。好啦,你快去做饭吧!我也饿了。”苏咏清说完拍拍殷歌的肩膀,也和楚月轩一样大模大样走进了那扇门。
殷歌觉得他们两个好像万恶的地主,而自己则是长工。哪有人第一次见面就嚣张的使唤她,随便的把她家当成自己家。还有小清为什么说自己不是第一天认识他?明明是刚见面呀。这样有特色的人,自己定会过目不忘,可是自己压根儿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见过他。
殷歌摇了摇脑袋,正好瞅到了墙壁上的大洞,她的疑惑立即被怒气盖过。她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屋子,瞪着大大咧咧的楚月轩道:“你弄坏了我家的墙壁,你必须在明天给我补好!不然我告你娘亲去。”
只见楚月轩促狭一笑,“殷妹妹,你真凶,不就是一面墙嘛,我明天给你补上就是了。”
听到这话,殷歌才平息了怒火,明儿一定要监督他修补好墙壁。算了,她也有些饿了,还是先去做饭吧。
殷歌走到院落中,将那块发烫的琥珀再次拽了下来。那是一块透着淡淡红光的泪滴形状的琥珀,它有好闻的松香味,这么多年过去了,香气居然从未变过。琥珀中央还有一个非常奇特的符号,有点像一条抽象的龙。
殷歌不知道,为什么琥珀在最近老是动不动就发热,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怪事。而琥珀是怎么得来的,她早已忘记。其实她的记忆一直是有残缺的,就像是今天,她完全不记得认识楚月轩这个人,但是听小清的口气,他们应该是认识的。她不敢去问小清更多的消息,她认为楚月轩不存在她的记忆力,又是一次记忆的残缺,万一让小清知道,她会非常担心自己,所以让一切顺其自然吧。
想到这里殷歌心里一片黯然,她小心翼翼的收起了琥珀,朝厨房徐徐走去。
她还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正在慢慢发生变化,它已经脱离了正常的轨迹,向着无法预知的未来滚去,而自己再也回不到原来的轨道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嘻嘻嘻,哈哈哈。
我又爬上来了。
看我多么的勤劳啊(读者:你丫都休息了大半年了!)
点一点:收藏此章节
☆、误吞夜光石
杂乱的浓烈的色彩,顷刻吞噬了这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那些涌动的大朵大朵如同云彩的颜色充斥了整个世界。
我在下坠,疾速的下坠。这种感觉相当可怕,我仿佛正坠入一个无底洞。我想嘶叫,可是嗓子发不出声音,我双手乱挥,但是没有任何供我抓住的东西——哪怕是一丝流云。
我虽然在下坠,但是耳边甚至没有风声——
这个世界除了那些诡异夸张的颜色,不剩其他东西。看不到任何固体、液体,甚至连风都不存在……这里什么也没有。只有像喷薄的蚕丝般不断涌现的颜色,隐隐让人觉得窒息。
胸口如同被火灼烧,痛得无法呼吸。耳畔响起一个声音,它像是穿过那些云朵,从遥远的地方飘来,正因为它经过的路途太远,以至于到达我这儿时已经失去了原本的音色,变得浑浊不堪。
那是一个非常沉闷的声音,我听得出来它夹杂着凄婉、痛苦和孤寂的情感。我想对这个声音说话,给声音的主人一些温暖,可是我却始终听不清它在说什么。于是我无法回答。但声音主人的疼痛却传达到了我的内心,我甚至不再害怕下坠的失重感,胸口又再度灼烧起来……
………………………………………………………………………………………………………………………
又是一个清晨,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清晨。殷歌像往常一样从噩梦中醒来,其实准确一点说,她不觉得那是噩梦,那只能算一个忧伤诡异的梦。
她总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做那种奇怪的梦,毫无理由,连她自己也忘记了从什么开始。醒来的时候胸口总觉得特别的压抑和悲伤,好一阵子她都无法摆脱那种情绪。
除了做诡谲的梦,殷歌认为自己的生活一直以来没有任何的特别之处,除了爹娘给她偶尔带来一些“惊喜”。
“啊哈哈哈哈哈……”殷歌刚准备打水洗脸,就听到一阵刺耳的笑声,紧接着一个粗壮的身影从天而降,停在了墙头。那个人一身侠客打扮,腰间别着一柄剑。
“敢问阁下是?”殷歌被那道笑声雷到,嘴角有点抽搐。
“我来找容美镇的殷歌姑娘。”那位大侠声音如洪钟。
“正是小女子。”
“哦,在下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狂笑侠沈冲,因前几日和神鹰侠侣过招败北,依约来完成赌约。我是过来找殷歌姑娘——提亲的。”
殷歌痛苦的捂住了额头,自从她十五岁后,就不停的有被爹娘打败的江湖人物,来向她求亲。算起来这是第六个了。殷歌瞅了一眼大侠的胡须,嗯,就像贴在脸上的动物标本,殷歌又瞅了一眼大侠的头发,嗯,头发油得可以跌倒苍蝇。爹娘的审美水平她一直不敢恭维。
而且这些人一点也不浪漫。根据小清的描述,浪漫的求亲应该是这样——
一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包下城里最贵的酒楼请全城的姑娘吃饭,而他心仪的女子正是这座酒楼的烧柴工。大家吃得欢乐极了,可是烧柴工丫头只能躲在墙角看着大家吃喝,公子忽然站起来走到少女身旁,单膝跪地牵起她的右手亲吻了一下。少女正在茫然时,公子身后突然出现几个膘肥体壮的大汉,搬来五个大木箱往地上一放,公子指着木箱,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这是五箱黄金,你愿意嫁给我吗?”少女当即就惊呆了,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她呜咽着挑了个元宝放在嘴里咬上一口,片刻后说:“这些真的都是足金吗?——我愿意!”
看看,人家小清多懂得浪漫!
“咳咳。”此女的走神令大侠很不满。
“那啥,原来您就是传说中江湖上响当当的……呃……”沉默,无止尽的沉默。
“狂笑侠沈冲。”大侠忍不住说。
“哦,哦,大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