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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来了,就玩一下吧,反正箭也不会真的掉下来。”苏咏清不由分说把殷歌拖到了木柱子旁,她拉起殷歌的手,放在箭上。说也奇怪,殷歌的手刚刚碰到那支箭,就听到“咔嚓”一声,然后,然后那支箭居然轻轻松松的就到了殷歌手上。
在场的所有姑娘都傻眼了,包括站在她身边的苏咏清。殷歌迷惑的看了看自己的手,幡然醒悟过来,将箭扔到了地上。
“不是我干的,真的不是我干的!一切都是误会,是它自己掉下来的!”
“恭喜这位姑娘,请上三楼吧。”冷面侍卫的眼中闪过一道锐利的光芒,他才不管殷歌的反驳,连拖带推把殷歌弄到三楼去了。
苏咏清从震撼中回过神来,将脱颔的下巴重装好,最后一脸惋惜表情沉痛的感叹道:“难道这位郑公子真的满脸麻子?”
小清诚不欺我。
当殷歌捏着那支快断裂的箭站在三楼时,心里这样想到。
三楼视野开阔,可以看到容美镇上的溇水河,也可以瞧见葱翠远山。只见一位二十出头的翩翩公子倚在木栏之上,远眺着崇山峻岭,他长身玉立,身上的黑色衣袍被初夏的风吹得稍微有些鼓,而束发的一条银色带子也在随风飘举。
殷歌只看得到他的一个侧面,外面的光刺进来,直袭人眼,这位公子的周身似乎嵌了一层光圈,让她有些恍惚。
“你来了。”他缓缓回过头来,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睛像是毫无惊讶之意的盯着殷歌,噙满笑意。他的声音就像一双柔荑抚过琴弦,又像是和风吹过有罅隙的石板,只是简单的几个字,却宛若平静湖面荡起的涟漪,带着波光粼粼的回音。
是在地震时遇到的那位公子!殷歌的心猛跳了一下。她当时因为惊慌,并未仔细打量他,她还以为仅是一面之缘,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他了,可没想到才几天,他就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她的眼前。
“你就是传说中的……郑,公子?”殷歌迟疑的问。
郑公子轻颔首,“在下姓郑,名文彦。”
天哪,这位就是有恶趣味的“满脸麻子”的郑公子吗?
他的玄色袍子清雅华贵,金色刺绣姿态骄傲。黑色袍子衬着他的皮肤,正如苍山之巅的皑皑白雪,缭绕白雾,散发着尖锐浓烈的贵气。世间男子在他面前定会自惭形秽,相形见绌。
这时有一群白鸽飞了起来,从他的身后掠过,风抚过他橡黑色的头发,而他的衣角也跟着翻飞起来。他的肩头搭着一小撮黑发,绑头发的银色发带在阳光下闪着珍珠一般的光辉。
此刻的场景仿佛是一幅唯美至极的画,白鸽扑腾着翅膀在他身后起飞,掠过上空的时候,几片洁白的羽毛飘落下来。
殷歌有些懵懂的盯着那个男子,不知道是不是幻觉,他的瞳孔里仿佛有一丝狡黠的神情一闪而过,而他的唇畔也扬起一抹淡得如同水波的微笑。
殷歌羞赧的低下了头,暗想:他的眼睛为什么是紫色呢?难道是来自比西域更远的地方?
“敢问姑娘芳名?”
“我……”殷歌顿了顿,努力思索在小说里面大家闺秀是怎么自称的,“我是说妾身芳名叫殷歌。不是鹦哥,是殷歌。”
郑文彦公子微微一笑,“是个好名字。殷姑娘的绕口令也念得也非常顺。请坐。”
“那啥,郑公子,坐就不必了。我想有点误会,我没有参加初选和复选,只是最后那支箭已经松了,我一碰它就自己掉下来了。还有可能插回去给其他人试试吗?”
郑文彦摇了摇手里的纸扇,“难道姑娘不觉得这是一种命定的微妙的缘分吗?”
“和您有缘分的肯定不是我,我只是恰好碰掉了箭而已。”
“你当真不想被选中?”郑公子微微眯起眼。
殷歌忙不迭点点头。
“唉!”郑公子仰天长舒一口气,顿了顿,他又用尖尖眼角瞄了一眼殷歌道:“既然姑娘不愿意,我也不强求,毕竟是在下唐突在先。但是,可否请殷姑娘帮一个忙呢?”
“说来听听。”
“……二楼的那些姑娘,提起来就伤心。我不愿意娶口鼻歪斜,鼻毛外露,斗鸡眼的女子,着实影响我的心情和胃口。能否委屈姑娘,对外我就宣称已经找到‘意中人’,而姑娘保持沉默,适当时候配合一下我,我定会重谢。”
“如果我不同意呢?”殷歌试探性问了一句。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挡箭牌啊,做人不带这样的啊!
郑文彦扇子一收,唇畔荡起足以迷倒世间万物的微笑,“那我只能娶二楼某个长相委婉的姑娘,而我的下半生将在痛苦中度过,我的英俊外表会在折磨中消损。每当回忆起往事,我会因为当年某个姑娘拒绝帮一个小忙导致我终生痛苦而怨恨。也许在我临死时……”
“够了够了,我明白了,举手之劳,我会帮忙的。”临走时,殷歌还不忘补充,“事成后公子记得把纹银包丰厚点。”
看着殷歌消失在三楼的楼梯转角,郑文彦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一位女子从外面栏杆处飞了进来,平稳的落在地板上,竟没有发出多大的声响。仔细一看这个女子正值妙龄,面容娟秀,竟也是一等一的美人。她施施然走来,替郑文彦斟了一杯热茶。
“主上,这个姑娘顶有趣。”
“哦?”郑文彦声音微微上扬。
“出尘自跟随主上以来,没有哪个女子看到您本人后,还可以立即拒绝您的要求,可见这位姑娘非常难摆平。”
郑文彦轻吹开茶沫子,“我喜欢有挑战性的东西,只要被我盯上的猎物,没有放过的道理。”沉默一刻后,他又问:“她呢?”
虽然问得含糊,出尘却心领神会,“她受重伤,已经逃走,有四人去追她了。”
郑文彦只顾喝茶,并没露出特别的表情。
顿了顿,出尘又道:“主上,出尘有一事不明白。”
郑文彦用眼神示意她说下去。
“您为何不直接劫走殷歌姑娘?”
郑文彦没有回话,他似乎在思索着什么,手捏住茶杯盖,那双紫瞳也逐渐收紧了。
话说结束了“茶馆‘意中人’”的活动,茶馆又照常营业了,高老板可不会放过任何捞钱的机会。由于殷歌和苏咏清表现优异,老板放了她们半天假,殷歌和苏咏清欢呼雀跃的跑出去游玩。
一直到黄昏时,两个人才手拉着手往家的方向走。
“那郑公子当真惊为天人。”
“那是当然。不过小清你不必难过,郑公子以后肯定还会出现的,他还指望着我帮忙呢。
所以你绝对可以看到他的样子。”
“啧啧,你居然答应了帮他这种忙,那会毁了你的名声耶,以后整个容美镇都知道你是订婚的女子,谁还会过来求亲。”
“那正好,省得过几天又有被爹娘打败的武林人士过来找我求亲。你也知道我不在乎什么名声不名声的,反正我都不会嫁人……”
“不会的!一定会好起来的。”苏咏清急忙道,气氛一下子沉闷了许多。
殷歌马上转移了话题,“哎……还是银子比较重要,银子最可靠。下次我爹娘回家万一没有足够的盘缠可怎么办,那不是会风餐露宿,异常可怜吗。所以身为他们骄傲的女儿,我应该努力挣钱。”
两人正说着,忽然听到殷歌家的院子传来一声巨响。殷歌脸色大变,和苏咏清一起冲进院子。
空气里漂浮呛人的尘土,殷歌忍不住咳嗽了几声。只见西边墙壁破了一个大洞,露出红砖,石灰剥落。殷歌不禁勃然大怒,这又要花多少铜板才能补回来啊!
在烟尘弥漫中,一个人从那个洞钻了过来。不知为何,殷歌刚挂回脖子上的琥珀突然又热了起来。
“哎呀呀,这墙壁怎么脆弱得跟豆腐一样,一碰就坏了!”肇事者居然没有丝毫愧意,一开口抱怨起殷歌家的围墙来。
灰尘终于散了,而殷歌她们也看清楚了那个人。那个家伙一头乱发,脏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身上穿着粗布衣服,除了满身补丁外,要命的是裤腿还一条长,一条短。走近一看,他脸上满是胡渣,皮肤黑黑的,特别醒目的就是那道疤痕,从左脸眉骨一直拉到左面颊。
“你是谁?”殷歌警惕起来。
苏咏清却从殷歌身后钻了出来,“我说楚大哥,你在干什么?把殷歌家的墙壁都弄坏了。”
“你认识他?”殷歌瞪着苏咏清,她怎么不知道小清还认识这号人?小清交友真广泛啊……并且良莠不齐。
苏咏清捏了一把殷歌的脸,“楚大哥不是一直住在你家隔壁吗?”
“啥?”自己家隔壁不是住着刘大娘夫妇吗?每当爹娘回家后,刘大娘总跑来借酱油,偷偷瞅自己爹爹,还以为她不知道。什么时候隔壁冒出来一个邋遢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