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文:第五十六章 自掘坟墓]
“小宜,别生我的气好不好?唔……”邓志滇吃痛,不由皱起眉头,唉,真不能小看小宜,看她外表娇娇弱弱,那料到手劲如此大,捏得他好痛哦。“我只是……嗯……”情难自禁。
“你什么?无赖吗?”罔顾她的挣扎死搂着她不放,不是无赖又是什么?当然,打死她都不愿意承认,如此乖顺让人搂搂抱抱是因为——某人的吻技实在太好了,直到此时她依然头脑昏沉,不知云里雾里的。
无赖吗?邓志滇微微苦笑,看来他这一辈子都注定与这个不甚好听的词语挂勾了。“是,但只属于你一个人的无赖哦。”
料不到他会如此回答,江静宜不禁为之气结,下手更不留情,出力一捏、一拧,娇声呵斥。“色狼!”
“嘶……”痛定思痛的邓志滇立即进行反省,嗯,没有询问小宜的意见就擅自吻了她,的确是自己不对,难怪被小宜冠上色狼之名,不过,他要郑重申明。“小宜,我发誓,只对你一个人色!”
江静宜闻言,顿觉脚下一软,差点又很丢脸地摔了个狗吃屎,说差点是因为腰被某人搂住了才幸免于难。呜呜,老天爷,你就仁慈点立即劈道闪电下来吧,她不要活了。明知这个男人油嘴滑舌爱逗人玩,自己却哪壶不开提那壶,还尽把问题往哪些叫人浮想联翩的地方靠,这不是明摆着自掘坟墓吗?
“你抱够了没有?”好不容易找回点点力气,觉得输人不能再输阵的江静宜蓦地抬起红通通的脸蛋,噘起小嘴,气急败坏地嘟囔。“再不放手,休怪我对你不客气啊!”
“好,那你得答应我不能生气。”邓志滇不怕死地讨价还价,说真的,小宜口中所以的不客气,不外乎就是踢踢脚啊,捏捏手呀,这些雕虫小技打到身上是有点痛,但对比阿民那小子的拳头嘛,小宜这根本属于小儿科,不足为惧。
“我觉得,”江静宜用力磨了磨牙,恨声说:“你不去做生意,真是可惜哪。”便宜占尽了,还不准她这个受害人上诉,真有奸商本色!
“哇,小宜,你好聪明哦,怎么知道我辞职后打算学人家经商的?”至于学做什么生意嘛,暂时还没想好。
“啊?”江静宜不由傻眼了。“你做得好好的,干嘛辞职?”
“呵呵,”邓志滇淡然一笑,依依不舍地放开她的腰,目不转睛地瞅着她,声音沙哑地说:“我昨晚跟剑锋说想追求你,你哥以我的职业太危险为由拒绝了。我就跟他说,为了你,我愿意请调到其他部门或者干脆辞职!”
“你你你……”这个消息太震撼了,江静宜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在什么玩笑?”为了她竟然连工作都不要?
邓志滇忽然捉住她的手,紧紧盯住她的眼睛,一本正经地说:“小宜,你知道我不是。或者我会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但绝不会拿自己的终身大事开玩笑。”
“邓志滇,你是……”认真的。他的眼神表情无不宣示着两个字:认真。吓得原本想嘲笑他的江静宜突然不知如何说下去。他说真的……狂跳的心脏如是跟她说,眼前男人他是真的……喜欢自己!不过,这也太、太夸张了吧?他们来来回回就见过1、2……她在心底默默点了一番手指头后,终于无法自制地张大嘴巴,末了只剩悠悠叹息。“我们前后才见过3次面吧?”
“我却觉得,自己认识你一辈子了!”邓志滇深深凝视着她,勾起的嘴角缓缓泛起一抹几不可见的清淡笑容。如果能一辈子牵住她的手,相伴直到老去的那天……脑海里开始幻想小宜跟自己白发苍苍老态龙钟,互相扶持着慢吞吞外出散步的情景,他乐得打从心底笑了出来。
呜,说什么认识一辈子啊?而且他没事干嘛笑得这样诡异?江静宜用力抖了抖爬满手臂的鸡皮疙瘩,不敢抬起涨红的脸蛋跟他目光相对,唯有学习鸵鸟拼命把脑袋往下垂,如果地上有个洞就好了,她一定二话不说立即钻进去。
“小宜,你干嘛啊?”眼看某人的脑袋越垂越低,都快要贴到胸口了。邓志滇连忙收敛心神,摇摇她的手,轻声问。
“呵呵,”江静宜干笑两声,暗地里尝试挣脱某只狼爪,可惜某人抓得太紧,三番两次皆以失败告终,恼羞成怒的人儿忍不住扬高尖尖小小的下巴,气急地回嘴。“还能干什么,捡鸡皮疙瘩啊!”
还别说,长到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肉麻的说话!以前哥哥的好友罗国祥见到她最多就是戏谑一句:老婆仔,我喜欢你!哪里有他这么夸张脸皮厚,工作可以不要,还说已经认识她一辈子?!拜托,他们前后见面的次数一个巴掌都用不完呢。
“嗯,”听得一头雾水的邓志滇莫明所以地眨了眨眼,“捡鸡皮疙瘩?”
鸡皮疙瘩地什么都不知道?江静宜没好气翻了个白眼,张开嘴巴正想反驳,一直乖乖蹲坐着的小不点突然蹦起来,撒开四条胖腿急急往前冲。
“小不点!你别跑!”生怕它有个万一的江静宜急急甩开某人的手,气急败坏地追了过去。
“啧,小色狗,总是坏我好事,看我哪天逮到机会你就知味道!”邓志滇嘴里嘀嘀咕咕,迈开大步往前冲。“小宜,等等我嘛!”话音未落,就见刚才还迫不及待蹿出去的小家伙已经掉转头,很狼狈地夹着尾巴连滚带爬扑进她怀里,身子更不时颤抖一下,嘴里呜咽过不停。
“阿滇,小不点是怎么了?”从小没有养过狗,对狗的认知只限于书本,什么都不懂的江静宜一急就忘了害羞两个字,拿水汪汪的美眸求救似的直瞅着他。
“放开它吧,小宜,小家伙没事。”再次打翻醋瓶的邓志滇一把将她拉了起来,拼命压抑住想槌小不点脑袋的冲动,扬高下巴示意她看看前方。“有贼心没贼胆,想逗人家牧羊犬玩,反而被人家吓得夹着尾巴落荒而逃!小宜,干脆叫他胆不鬼得了!”这样比较贴切。
[正文:第五十七章 撑死你!]
“哇,好漂亮的牧羊犬哦。”江静宜两眼放光地盯着前面的大狗,一副恨不得能将它拐过来的模样。
“你的小狗也很可爱啊!”温润的嗓音,淡雅的笑容,可以媲美模特儿的修长身材,再配上只有俊美可以形容的脸庞,眼前男人绝对是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人选。
“嗯,我家小不点最可爱了。”听到自家宠物被人称赞,江静宜顿时笑得眉眼弯弯像月牙儿,煞是逗人喜欢。
男人有趣地挑了挑眉,炯炯有神的双目飞快闪过一抹讶异,脸上的笑容更显灿烂了。“是很可爱。平时闲着没事,带小狗出来遛遛当散步,是项不错的活动哦。”
江静宜赞同地冲男人点点头,“是啊,它运动我散步,还真是一举两得呢。”
一旁看着的邓志滇脸色倏地沉了好几分,却又不好发作,只是气闷地撇开脸,从鼻子里挤出一个哼字,以示对某人的不屑。
“恕我冒昧问一下,小姐,你住在这附近吗?怎么之前没见过你带小狗出来遛啊?”
呸,以为自己在拍古装片电视剧啊?连冒昧、小姐这些文诌诌的话都扯出来说。额角青筋乍现的邓志滇双眼喷火地盯住某个笑得万分欠扁的男人,居然敢明目张胆跟小宜搭讪!当他这个的男友不存在了,是不是?咳咳,虽然小宜还未接受现实,不肯为他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害他只能瞪着那个不知打从哪儿冒出来的登徒浪子干瞪眼,想到这儿,他就憋闷得想抓狂扁人了!至于想扁哪个?嗯哼,除了那个笑得极度弱智的无聊男人还会有谁啊!
“我不是住在这儿,”江静宜笑着摇了摇头。“不过,我家就在这附近。”
“真巧,我就住在附近,如果有空多带这个……嗯,叫小不点对吧?”看到她点头,男人微微笑着继续说:“如果你有空,就多点带这个可爱的小家伙出来玩吧,难得我家阿牧也很喜欢它。”
仿佛为了证实男人的话似的,那头漂亮的牧羊犬讨好地吠了好几声,长长的尾巴更是欢快地摇过不停。
“好啊!”想起小不点刚才迫不及待跑去逗人家玩,想来它应该也喜欢那头叫阿牧的牧羊犬吧。
好什么好!一直搭不上话的邓志滇只觉得胸口像压着块千斤大石,沉重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了。真是气死他了,小宜竟然当着他的面,答应别的男人邀约?就冲她这个好字,他决定了,有生之年都不带小宜走这条路回家!
“小宜,”邓志滇看都不看男人一眼,径直捉起她的手,努力扯动嘴角,试着挤出一朵微笑。“我们回家吧,还要帮小不点洗澡呢。”
“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