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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心无赖-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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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江静宜抬头望了一眼马路上的车流,随口应了一声。

“你叫我同事阿民,叫我好友默大哥,是吧?”

她认真想了想,点头,手则忙于将小狗拖回身边。“小不点,往这边走才对。”

“那为什么独独叫我,要连名带姓?”

“呃?”江静宜登时语塞,回心一想,嗯,好像真有这回事哦。

[正文:第五十章   越描越黑]

“我不会要求你给我特别待遇,但至少,不要再连名带姓的叫好不好?小宜。”硬碰硬讨不了好处,邓志滇决定改弦易辙,放下身段用怀柔政策,轻声细气——哄。

大哥常说饶人处且饶人,既然人家都低声下气的求了,江静宜也不好意思再得理不饶人,毕竟眼前人还是自己的债主哩。“邓……阿滇!”

“到底叫邓,还是叫阿滇?”被某人擅自篡改名字的邓志滇顿时满脸黑线。

江静宜真怀疑他的性别是否弄错了,好好一个大男人,竟然连称呼名字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情都要如此计较?

“阿滇!”她硬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心里暗暗发誓,如果他对这个称呼仍旧有意见,她就直接叫他无赖得了,既贴切又顺口。

“阿滇?”邓志滇小声嘀咕,心底虽然不满意小宜叫得如此生疏,但为了美好的未来着想,他暂且咬牙忍了。

“叫阿滇你不喜欢呀?”哼,叫你还挑三拣四!江静宜忽然磨了磨牙,嘴角一阵抽搐,露出一个……呃,不算甜美的笑容,好声好气地跟某人打着商量。“那叫……无赖如何?”

“哈哈,不用改了,改来改去那多麻烦呀。而且阿滇叫起来顺口,听起来也亲切啊。”知道见好就收的邓志滇笑眯眯说着违心之论。唉,为了称呼这种小事情真把小宜惹怒了,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岂不是更得不偿失。

“哇,好可爱的小狗狗哦!身子滚圆圆肥嘟嘟的,阿华,我们买只来养嘛。”一对正与他们擦肩而过的情侣突然停了下来,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瞪大眼睛,扯住身边男子指着小狗兴奋地叫嚷。

“你也觉得它可爱吧,”江静宜献宝似的把小狗捧到女孩面前,“我刚刚在前面那家宠物医院买回来的哦。”

“阿华,人家也想要啦!”女孩扯住恋人的手,嘟起小嘴,开始撒娇。“你不是说生日礼物任我挑吗?我决定了,要一只小狗!”

“你真的想养小狗吗?”

“嗯,”女孩点头,盯住小狗的眼神隐隐透着伤悲。“自从爸爸送我那头狗狗老死了之后,就没有再养过狗了。现在看到它,又突然好想养呢。”

“狗狗一定是怕你爸爸一个人在天堂里太寂寞了,想去陪陪他罢了。”男人揽着女孩的肩膀柔声哄着,忽然抬起头来看着他们笑了笑。“请问,那间宠物医院离这儿远吗?”

“不远的,呐,看到吗?那个天蓝色的店面,挂着宝宝宠物店的就是了。里面的小狗都很可爱喔,如果刚巧你想要的没有,还可以预定哦。”说到这儿,江静宜忽然扭过头来,忐忑地瞅了他一眼。“阿滇,默大哥那儿可以预定宠物吧?”信口开河谁都会,但是她不想因为自己一时口快,令默大哥店里的名誉受损,那就好心做坏事了。

“当然可以。”邓志滇微笑着点点头。“将来如果宠物生病了,到那儿看病还可以打折扣呢。”

“啊,我看到了,宝宝宠物店,”女孩指着前面欢蹦乱跳。“阿华,我们现在就过去看看吧,说不定有我最喜欢的大麦町犬啊。”

“谢了。”男子有礼地冲他们点头别过,脸带宠溺眼神温柔地拖着女孩慢慢往前走。“唉,雯雯,你不用急嘛,如果没有我们就预定好了。”

“阿滇,你说默大哥这单生意谈得成吗?”牵着小不点,江静宜数着步子慢吞吞向前走。

“嗯,应该可以吧。”邓志滇好笑地揉揉她满头短发,如丝般顺滑的触感,顿时叫他爱不释手,忍不住一揉再揉。

“喂,我说你也够了吧!干嘛一直摸我的头发啊?”当她是小狗还是小猫啊?江静宜机警地歪了歪脑袋,成功躲开再次袭上来的大手,不禁对仿佛揉上瘾的某人龇牙咧嘴怒目而视。“你别老虎不发威就当我是病猫啊!再碰我的头发,我、我就叫小不点用狗牙侍候!”

邓志滇嘟了嘟嘴,依言放下手,恋恋不舍的目光一直绕着她头顶可爱的发旋打转。

“看什么看,”江静宜恶狠狠地瞪眼,随即一脸怕怕地蹦离他三尺远,嚷道。“要摸摸你自己的!”

“我的头发刺手,没你那些柔软好摸嘛。”真的,小宜的头发黑亮柔软,就如电视里广告里一样,很漂亮,很柔顺,让人忍不住很想伸手触摸。

柔软好摸?快要被他气到无力的江静宜嘴角抽了抽,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想要柔软好摸还不容易……”

“小宜,你肯让我再摸摸?”邓志滇两眼闪闪发亮,迫不及待地举起手。

“啪!”江静宜毫不犹豫扬起手,用力拍了下去。“作你的大头梦去,要摸,叫默大哥帮你订只小绵羊吧!”别怀疑,小绵羊的毛才是名副其实的柔软好摸!

“但是绵羊不会跟我说话啊。”某人盯着发红的手掌,满脸委屈地扁扁嘴。

黑线刷刷刷迅速爬上江静宜微微渗着薄汗的额头,太阳穴更是突突突地跳过不停,啧,真是气死她了。敢情这个无赖把她当成会说话的绵羊不成?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几乎不假思索,她提脚往前一踹。

“哇!”猝不及防的邓志滇抱着中招的脚踝,用哀怨无比的眼神直直瞅着她。“小宜,你干嘛踢我?”

“你、活、该!”江静宜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拖着小狗悠然自得往前走。“小不点,我们走快点,别管那个想摸绵羊毛想疯了的傻子!”

很快追上来的邓志滇先是呆了呆,意会过来后忍不住大声抗议。“小宜,我哪里想摸绵羊毛,我只是喜欢摸……摸你的头发罢了。”

“你、你给我住嘴啦!”江静宜气急败坏地跺了跺脚,但觉双颊似着火般,烫得吓人。呜,真不应该回嘴的,看吧、看吧,越描越黑了。

[正文:第五十一章  出卖]

“但是你的头发真的很好摸……”那双炯炯有神的眸子里隐隐透着渴望与委屈。

江静宜发觉,再跟他讨论头发绵羊的问题,她真的会吐血。想来转移话题亦不失是个好办法。“阿滇,默大哥说得投资是怎么回事啊?”

“啧,多久的事了。阿默就喜欢把那些陈年旧事挂在嘴边。”邓志滇拢起眉头,不以为然地摇头砸嘴。

“说嘛说嘛,人家想知道啦。”呕,她在心底暗暗啐弃自己,江静宜,你真是越来越出色了,竟然连平时用在哥哥们身上的撒娇招式都搬出来。

“我跟阿默在幼儿园里因为一个苹果而认识,你一定想像不出他有多喜欢吃苹果,每次老师分派苹果,他第一时间就往嘴巴里面塞,就连找老婆,他都找了个有张苹果脸的月薇。阿默读书的成绩不是很优秀,倒是跟你一样奇。сom书,从小他对那些受伤的小动物特别上心,我就开玩笑的跟他说,这样喜欢小动物,不如毕业后开家宠物医院好了,既卖宠物又可以医治它们。他当时听了,竖起大拇指直说好主意。只是他家里环境并不富裕,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大笔钱来,那时候我手头上有钱,就取了出来给他应急。当时我跟阿默说,钱不用赶着还,反正放在银行里也收不了多少利息。”

“那后来又怎么变成你投资了?”

“前年阿默兴冲冲地跑来跟我要银行账号,说钱终于凑齐了,再过两天直接从银行打入我的账号。岂料,就在那天晚上,郑叔叔得了急病入院,阿默到了医院才知道他父亲的病已经严重到非要动手术不可,于是,原本打算还我的钱绝大部分都贡献给医院了。阿默他妈妈早几年去逝,郑叔叔跟他们住在一起,月薇虽然在幼儿园当老师,他店里的收入并不稳定,而小薇已经五岁了,快要上一年级,郑叔叔的病又要长期吃药,他住的房子还要供十年左右,你想,就他们两夫妻的收入能做到收支平衡已经不错了。所以我就跟阿默说,钱就不用还了。那知道他居然气哼哼地跟我说,不还?就当作投资吧,利润分成每半年结一次!”说完,他摊开双手,对好友的执着只能露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江静宜抬头瞥了他一眼,随即又迅速垂下头,只为不愿意被某人看到她眼里满溢的感动。唉,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了,为朋友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人并不多见,默大哥能认识他,亦是一种福气吧。

“小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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