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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新丁的他风雨不改地守在惯犯常出没的地方,在守到第十一天时终于成功将犯人一举抓获。叫他感到敬佩的不仅仅是他有恒心,还有他锲而不舍的过人毅力,要知道,那时候可是呵气成霜的寒冬腊月啊!
现在他说明白了?又什么意思?
“等我手头上的案子结束之后,我会请调到其他没有危险性的部门,或者,我干脆辞职。”平静的语调,内里包涵的意思却惊人至极!
“你……”刘剑锋完全被他的话吓倒了。他错愕地瞪大双眼,望向一脸认真的男人,诧异的眼里满是不能置信。“志滇,你刚才说什么?”他的耳朵没问题吧?他没有听错吧?为了追求他家小宜,他、他竟然连一向热爱的工作都可以抛弃?!
“我说,等手头上的案子结束后,我会请调其他部门,或者干脆辞职。”够清楚明白了吧?不亏是当刑警的人,面对刘剑锋那恐怖至极恍若噬人的目光,邓志滇依旧神态自若的冲他微微笑着。“在这之前,小宜就拜托你了。”
“呵呵,”很快镇定下来的刘剑锋斜斜挑起一道眉毛,黑色的双瞳飞快掠过一簇又一簇怒焰。“敢问邓警官,你是否弄错什么了?拜、托?!嗬嗬嗬,我家小宜又不是你的什么人,邓警官你却用拜托之说是否有点……用词不当?”
“咦?”邓志滇无辜地眨眨眼,故作讶然。“小宜没跟你说吗?她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闻言,刘剑锋倒是怔忡了好一会,忽然联想到小宜莫名其妙的梦呓,她刚才说什么来着,哦,对了,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只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小宜到这儿才短短几天吧?究竟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邓志滇对她如此倾心,看他一副信誓旦旦志在必得的模样,似乎是动了真心。不过,这却是他最不乐见的事情。
“几天前,确切点来说是小宜刚到这儿的那天。”说起那么丢脸的事,邓志滇倒是面不改色,神情一派坦然,他直直地盯住他,悠悠开口道。“我不小心遇到袭击,幸得小宜好心出言提醒,我才侥幸逃过一劫。”
“嗯哼,你连自己都自顾不暇了,还妄想招惹我家小宜?志滇,你是否有点过于托大了?”冷笑连连的刘剑锋痞痞地瞅着他,似乎在嘲笑某人过于天真,甚至有点不自量力。
“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或者应该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比较合适?邓志滇自嘲地笑着,因为如果没有这次意外,想来他跟小宜也不会这么快就相遇吧。所以他觉得缘分有时候真是很奇妙,它总会出其不意地促使你与另一个有缘人不期而遇。
“哈哈,好个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啊。”刘剑锋忍不住鼓掌狂笑,良久,笑声方竭,但见他面色一沉,厉目圆睁地瞪着邓某人。“可惜我家小宜承受不起你的厚爱,志滇,你还是放弃吧。你跟她,是绝对没有结果的。”
“你错了,剑锋。我喜欢的人是小宜并不是你,小宜毕竟是成年人了,喜欢与否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最终决定权在于小宜,并不是你与我!”毕竟是见过大风浪的人,尽管邓志滇的心虚得很,表面看来倒是不亢不卑,从容不迫。“如果这话是小宜亲口对我说,我……会尊重她的决定。”会尊重才怪哩,他只会不择手段努力把她拐到手,表面神色自若的邓某人暗地里腹诽不断。
“你的意思是如果小宜开口拒绝你,你就此放手,绝不死缠烂打?”刘剑锋紧紧地盯住他,毫不掩饰脸上的怀疑与不安。在他看来,小宜跟他扯上关系,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倒霉。
“呵呵,那毕竟是如果罢了!”他打着哈哈,企图混淆过去。放手?!怎么可能?他对小宜是志在必得,怎么可能因为小宜一句“不接受”就没骨气地退缩呢,不战而败从来不是他人生的座右铭,说越挫越勇,再接再厉还比较合适。
“哦,今天总算开眼界了。我从不知道,向来作风严谨认真的邓警官也有耍赖的一天。”刘剑锋忍不住啧啧称奇,如果不是关系到小宜,对于邓志滇这种说一不二的性子居然也会冒出这种不负责的说话,他恐怕早已仰天大笑了。看邓志滇那副认定的表情,刘剑锋默默垂下眼帘,无声叹了口气。事情似乎有点棘手,小宜没事干嘛要招惹这个以死心眼出名的男人啊?或者他应该考虑把小宜带到身边,但一想到她对好友国祥的排斥,他不但觉得浑身无力,头也开始隐隐作痛了。唉,到底有什么好方法能够不着痕迹地把小宜带离这个人身边呢?
“是呀。”邓志滇也不反驳,他紧紧盯住那扇虚掩的门扉,唇边浮起一抹若有似无的淡笑。“我也从不知道自己会对某个只见了一次面的女孩子如此倾心。”
“呵呵,”刘剑锋抬手抚着额角,有点啼笑皆非。本来打算叫邓志滇死心的,怎么说着说着竟变成他的真情告白大会了?唉,现在不是感动的时候吧,他暗暗啐了自己一把,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把邓志滇想追求小宜这种可怕的念头给砸得粉碎。
“志滇,你只是被自己的男性荷尔蒙给蒙骗了。”其实刘剑锋更想说邓志滇是男性荷尔蒙过盛或精虫上脑,才导致产生了不该有的幻觉。“小宜绝对不是你想像中的美好,她有许多不好的坏习惯。”为了使亲爱的宜妹妹远离某狼不怀好意的窥探,刘剑锋迫不得已只好挖空心思把他最爱的宜妹妹‘美化’一番。
[正文:第二十四章 动心]
“不好的习惯?”邓志滇努力回想他们相处时发生的点点滴滴。嗯,的确,她一点儿都不懂得照顾自己。胃不好,还明知故犯不按时吃饭……哈,还有啊,现实世界人心多险恶啊,她居然三更半夜跑到大街上闲逛。闲逛也罢了,她还迷糊到随便爬上他的床,幸好是他,换作那些会见色起义的臭男人,小宜一定被嚼得连渣渣都不剩了。嗯,这些的确都不是什么好习惯!看来啊,他以后得多加个心眼,小心注意别让坏男人将她拐跑了。
“没错,”以为他终于被自己说动的刘剑锋立即义正词严地板起脸,只为能令自己的说话更具说服力。“你别看我家小宜长得白白净净清秀可人,那模样看似文静,其实她顽皮的很,性格又多变,嗯,怎么说呢?就是人家平时说的——说起风就是雨。从小到大祸没少闯,却不知道从中吸取一点点教训。”
“例如呢?”想更深一层了解心上人的兴致完全被挑起了,邓志滇重新在沙发上落座,兴味盎然的继续追问。如果能知道她小时候的趣事,那么下次跟小宜聊天的时候就不愁找不到话题了。某人的如意算盘打得啪啪作响。
“呃?”刘剑锋满眼惊愕,可怜那个下颌都快要合不上了,怎么情况跟他想得差那么多?邓志滇不是应该对小宜没兴趣了吗?但瞧他那副迫不及待想打听的八卦模样,奇怪,他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就像……就像搬起石头却不小心砸到自己的脚了。
“剑锋,你怎么忽然不说了?”正襟危坐打算洗耳恭听的邓志滇不由皱起曾被某个娇俏可人儿形容成浓眉大眼的粗眉毛,困惑地望着突然沉默不语的某人。
“哦,说什么?”刘剑锋懒洋洋地坐回沙发上,看邓志滇那副雷打不动的认定模样,他知道自己说什么也是枉然了,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在这儿跟他废话一箩筐?省回口气暖暖肚子不是更好吗?
邓志滇是何等聪明的人,怎会不懂得刘剑锋其实是在装疯扮傻?话已经说尽了,再多作纠缠亦没有意思吧。
“哈哈,既然你忘了,就算了吧。现在已经很晚了,剑锋,我就不打扰了,你好好休息吧。”邓志滇缓缓站起来,温文有礼地向他颌首道别。
“嗯,好。你也好好休息吧。”刘剑锋也不挽留,仅是拉开大门,微笑着目送他离开。大门关上的那刹,门外门内那两个同样出色的男人不约而同地垮下俊秀脸庞,仰天长叹。
“唉,你呀!”门外那个肤色偏黑浓眉大眼的男人恼火地拍着自己跳得异常积极的心脏,神色间尽是懊恼。“谁不好,为什么偏偏对她动心呢?”
“唉,小宜……”望着那扇虚掩的门扉,坐在沙发上刘剑锋不禁抚额长叹。“世界上那么多人,招惹谁不好?你怎么偏偏招惹到那个以死心眼出名的人呢?”
不知自己惨变顾人怨的江静宜则吹着冷气拥着凉被,睡得极之香甜。
“小宜……”
“……唔?”嘴巴里含着满满一口皮蛋瘦肉粥,口齿不清的江静宜很快侧过脸,好奇地瞧着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刘剑锋,三两下把粥吞到肚子里,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