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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考狄利娅的表情像
漫画书那般夸张,她每次胡说八道时就会这样,“它‘长大’了。”
我吃一口沙拉。
“因此他必须再次秀给她看。”考狄利娅说。
我瞪她一眼。
“好吧,我承认不太可能。”她说。
“我认为阴茎不会在成年之后继续成长。”我说。
“这其实有点可惜。”考狄利娅注视着桌子对面的我,“你意识到你可能永远也弄不清楚这件事了。”
“你说汤姆这件事?”
她点头。
“但,我必须弄清楚。不弄清楚,我受不了。”我说。
“我的婚姻完蛋的时候,我也有这种想法。但我终于在某个阶段承认,这件事可能永远也弄不清楚,永远也想不清其中的道理,我不能怪自己,甚至不能怪他。”
“有一段时间,你曾经责怪他。”我提醒道。
“我知道。但碰到这种对性走火入魔的疯子,责怪他也并不公平。所以,我开始责怪生命。现在我正从新的角度思考。”
“什么新的角度?”
“接受生命的本身。不,是证实生命本身就是如此。”
这让我想起,自我成长的书籍总是教人要接受你的身体,但我发现我完全做不到,因为接受我的身体就表示将就,而那是我无法接受的。我把这想法告诉考狄利娅。
“这就是我无法证实生命本身就是如此的原因,那会使我觉得我卡在现在的生命里面。”我说。
“你本来就卡在现在的生命里面。”她说。
“我知道,但我不想认命。”我说。
《爱情芥末酱》11(1)
我认为大部分的男人都会欺负跟他们约会的女人,只在时间的长短上有差别。
在优质男人身上,欺负女人的那段时间正是他们付出承诺前苦苦挣扎的过程。毕竟此后他将抱着必死的信念这辈子只跟一个女人上床,他会有所不甘,挣扎在所难免。若是碰上品质不好的男人,那麻烦就大了。然而欺负就是欺负,来自好男人或不好的男人,其实没什么区别,对不对?
我的朋友安琪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位男士,约会七个月后,两人非常相爱(她认为),但她竟在无意中发现他定期开车去前女友的家,把情书放入对方的信箱。要不是她刚好参加表妹小孩的庆生会,听到某人语带轻蔑地说,她的前男友真是可悲,分手这么久了还给她写情书,真不懂自己当初怎会看上那么可悲的男人。那位前男友名字叫做朱利安,而根据桌上的座位卡,这位小姐的名字是G开头的珍妮弗。安琪当时心想,真好玩,她的朱利安就曾有过一位名叫珍妮弗的女友,回家后她问男友,珍妮弗的名字怎么拼,他说是G开头的。安琪当下气得踢向他的小腿胫骨。接着,令人不懂的部分出现了,他承认了这件事并向她道歉,也不再写情书,现在他们结婚已经两年,似乎非常幸福。
我只能说在我看来似乎非常幸福,就是已婚夫妻都有的那种幸福,也就是女方似乎如释重负,活像万分庆幸自己是没有被巨浪吸回大海的大海龟,终于找到了可以下蛋的海滩;至于男方则是一副终于妥协的样子,认命地准备承受所有不可避免的事。
跟亨利第二次上床的两天后,我进入他的办公室,关上门。
“嗨!”我说。
“什么事?”他正在桌上的一叠文件中翻找东西。
“能不能谈谈我们的关系?”我问。
(我知道。我知道!我不应该去找他,我也拼命在找借口,想替我这件事找个合理的解释,但我真的找不到。这是我永远也无法了解的,真希望有人可以把我拉出去,大声说给我听。)
“关系?”他仍忙着找文件。“什么关系?”
“你知道的,我们的关系。”我说。
亨利抬起头来看着我。
“怎么了?”我问。
“我好像不知道我们正在一段关系里面。”他说。
“是吗,那你对这件事的定义是什么?”我问。
“我不知道,我没有想过。我不知道这需要定义。”亨利说。
“我们一起睡了四次。”我说。
亨利的眉毛皱起来。“我们一起睡了两次。”
“两个夜晚,但总共四次。”我说。
“我不是专家,但如果我们谈的是我们的‘关系’,”他说这两个字的口气,好像那是他专为这段谈话发明的名词,“我认为那只能算两次。”
“你的重点是什么?”
“我的重点是,这段谈话的时机还太早。”
“很好。好吧,我知道答案了。”我朝门口走去。
“答案是什么?”亨利问。
“兴之所至,乱搞一通。或四通。没问题,我只是想要知道。”
“我不会这样定义。”
“那你会怎样说?”
“这个嘛,嗯,让我想一下。”他靠向椅背,瞪着空气。“它挺好玩的,应该介于‘兴之所至’和‘关系’之间。”
“好吧。”我的感觉好了一点。
“太好了。所以,事情都清楚了?”
“大概吧。”我说。
“好。”他又开始忙着工作。
我转身离开,心想,这就是跟上司上床的结果。你让你的新上司在晚上十一点钟打电话给你,然后到你家,然后你们做了两次,两个晚上共做了四次,就会发生这种事情。你要好玩是吗?你要觉得自己很棒是吗?你想要成为“欲望都市”里面的那些女孩?亨利尽职地演出了他的角色,该送的货都送到了,要他在事后继续演出一个为爱疯狂的人并不公平。他并没有签这个约。
“只是……我对好玩并没有兴趣。”我说。
“是吗?”亨利说。
“是的。”我说。
“你是要我跟你结婚吗?”
“当然不是!”
“你要我跟你求婚吗?”
“不要。”
“你要住在一起吗?”
“不要。”
“那么问题在哪里?”
“没有问题。”
沉默开始延长。
“艾莉森,”亨利好心地说,“就算我刚好是第三号,并不表示你必须爱上我。”
“我没有爱上你。”我说。
“我知道。但如果你继续提醒自己你没有爱上我,日子或许会比较好过些。”
可否请教,爱上每个跟我上床的男人,是我不可避免的命运吗?我想,我问的其实是:你事先就看到我会爱上亨利吗?因为,我没看到。真的没有!我真的认为,我可以跟亨利上床,而且这件事不会有任何意义,我可以把他当我的吸油煎饼,用过即丢,有他没他都可毫不留恋地继续过日子。麻烦的是,我好像不可能如此对待任何人。
我问的不是可不可以、要不要或好不好,只是可不可能?我看,不大可能。既然如此,或许我可以做个实验,找个不会说英文的人跳上床去,看看可否避掉紧接着而来的复杂的状况。(容我加个注,我不是替所有的女人发言。我从来不敢替所有的女人发言,这个主题尤其不可能。我知道有些女性从事这类活动可以不掺杂任何感情,她不会因为某个男人见过她裸着身体走进浴室,就爱上这个男人。这种女性确实存在,考狄利娅就是。考狄利娅有过十八个男人,我曾经被这个数目吓了好大一跳,但是听说以她三十四岁的年纪,并不值得大惊小怪。我的天,十八个!而且她最近已经不再计算了。但我的重点是:她并没有爱上他们每一个,只有其中几个。)如果,爱上跟我上床的男人是不可避免的;请记住,因为数据不足,我还做不出决定性的结论(多少数据才够,我也不知道;但三个肯定不够多,这总可以肯定吧),那么交往中的双方,投入的又是什么?我说亨利并没有签约演出疯狂爱上我的人,然而他真的那么无辜吗?如果,他签的约既不是情侣关系,也不是兴之所至、见人就上,那么他跟我上床,演出的究竟是怎样的角色?我必须相信(即使在“第三号”那段谈话出现之前)亨利其实很清楚他面对的是什么,这让我很想知道,他当时在想什么?
几年前,我的朋友艾瑞克跟我说过,他十三岁那年的暑假,一天就有八九次高潮,大多是他把那家伙压在邻居游泳池的喷水口外达到的。我不是很相信他,当时我一边想这家伙真是有问题,一边记住今后绝对不要跟他一起去游泳。我现在提起这件事,是因为我总是记得它(相信我,被我这一说,我相信你也忘不了),也因为事情或许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