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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庄仲接过话,又仔细地审视了一下这个人,不因为别的,只是想知道薛大爷口中“不肖的儿子”是怎么不肖的。
“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薛强又开口了。
庄仲被这么一说,显得有点不好意思,赶忙说:“真没事,薛大爷平时帮了我不少忙,这是我应该做的,您就别谢了……”庄仲一面应着,一面疑惑着:薛大爷的儿子这么有钱,为什么不回家养老,还非要在墓地谋个差事呢?是因为他儿子“不肖”?可是看他不像那种对父母不好的人啊……
庄仲疑惑着和那个人交谈了几句,那个人就匆匆地去服务台办相关手续了,时不时还回头看看庄仲,冲庄仲异样地微笑着,弄得庄仲更不自在了。庄仲觉得这个人很奇怪,但倒也是个和蔼的人。就这样,一天就在这心跳与忙碌中结束了。晚上薛强要请庄仲吃饭,不过被庄仲回绝了,第一次见面不太熟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是庄仲还是觉得作为一个儿子他更应该陪一陪薛大爷。
第二天,庄仲拎着水果来到医院看薛大爷。薛大爷身边有一位看起来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守着他;床头的柜子上已经有了好多补品。老人躺在床上,脸色有些苍白,但一看到庄仲来了又露出了笑容,于是,又是满脸深深的皱纹。
“来看我就够了,还买什么东西……”老人说着,那个女人接过水果,把它们放到了床头的桌子上。
“这是我儿子请来的护工,你就叫她梅姨吧。”老人说。
庄仲叫了一声,那个女人应了一句。
“我儿子工作忙,没工夫过来看我,”老人颓唐道,“我以前好像没和你说过,我就他这一个儿子,而且我还没有儿媳妇。老伴早就过世了,和你父母葬在了同一个墓地里。“
一旁收拾东西的梅姨听到这里,同情地看了看老人,更是同情地看了看庄仲,操着浓重的乡音说:“您就别伤感了,都一把年纪了,您看您儿子多有出息,XX公司的大老板,怎么也得身家千万啊。”
老人有气无力地“呵”地一声笑了,说:“梅姨你是不知道啊,他要不是继承我的家业,哪会有现在这么风光啊。这完全是我努力的结果。”
“行啦,您还嫉妒您儿子不成,”梅姨也笑了,一边笑着一边给老人盖上被子,“您就知足吧您,至少他没把这家业败出去。”
老人不说话了,笑了笑,看得出来略带一点自豪,转过身,问庄仲:“寒假有什么打算吗?”
“暂时还没有,”庄仲回答道,“不过应该还是要去打工。”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了一会儿,老人开口问:“如果你晚上自己在墓地里面呆着,你害怕吗?”
庄仲明白老人的意思,他想让庄仲暂时接替他的工作。庄仲虽然对这份工作不持歧视态度,而且这么多年独自生活的经历也磨炼出他很好的心理素质,但庄仲本身并不想涉足这个工作,毕竟他的目标是想找一份能为以后在社会上发展有指导性的工作,而不是一天到晚看着那些死气沉沉的人和物度过。
“怕是不怕,”庄仲为难地回答,“只是……”
老人看出了庄仲的为难,说:“那我也不强求你,你自己决定吧。”
庄仲和老人说了一会儿话就和老人道别离开了,梅姨送庄仲出来,又仔细打量了一下庄仲,依然操着浓重的乡音问道:“孩子你现在住哪啊?”
“住学校的宿舍。”庄仲被这一问,感觉很不自在。
“宿舍啊……”梅姨沉思了一会儿,“那你毕了业之后去哪住啊?”
庄仲这下没词了,他也没真正好好考虑过毕业以后的去向,含糊道:“租……租房子呗。”
梅姨的面色立马凝重了起来,语气中带着些担心:“租房子很贵啊,我在这儿租房子我可是知道的,一个月的工资有很大一部分都花在这儿了,租房子真不值!”
庄仲听罢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一下子沉默了下来。
“其实啊孩子,你可以先住我那里啊,我租的那个房子虽然不大,而且是个挺破的老楼,估计是你们这儿最便宜的,可是那就我和我娃住,娃他爸没在这打工,去了大城市了,一去就是一年半载的不回来,回来也待不了几天……”梅姨说到孩子的父亲时好像很兴奋,特别是提到“大城市”的时候。
“不……不用了。”庄仲心想和梅姨素不相识,这样并不太好。
“又不用你花钱,你是孤儿,自己在外面没准哪天就遇着坏人把你拐走了。”梅姨用着这个吓唬小孩子的方法劝着庄仲,“再说,也不是让你白住的,你是大学生,会的肯定多,以后还要让你给小弟弟辅导功课哩。”
庄仲听到这些突然有一阵感动——一个带着孩子的乡下妇女,丈夫在外地打工,自己又出门干这些又脏又累的活,却还不忘关心庄仲这个孤儿。以前总是听别人说农村的人淳朴善良,今天庄仲算是亲身印证了这一点。但是,庄仲的自卑感却又油然而生,他越是孤单,就越是害怕,害怕别人歧视他,而更害怕的还是像梅姨这样从心底想关心他的人——在他的心里面,这些都只是基于同情的施舍罢了,他觉得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很淡很淡的,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因为这个观念从十五年前就已经在他的心中狠狠地扎下了根,这个根深到很难有人能将其从那冰冷、坚硬但却是用血肉构成的那一方土地中拔出——那就是他父母的死。
“我再考虑考虑吧,还半年呢,这期间发生什么都不一定。”庄仲回应道,其实也是婉转的回绝。
可是梅姨是个直爽的人,听到庄仲说要考虑考虑,就笑开了花,也不再说什么了。
出了医院,天依旧是阴阴沉沉的,灰白的天空没有一丝生机,那颜色宛如被抽干血的人皮肤的颜色,又好像从水里面捞起来很长时间死掉的鱼肚皮的颜色,令庄仲感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腥味,腥得让他的神志都进入了一种迷离的状态。
刚出医院门,庄仲就看见漫天的纸钱,接着就听到撕心裂肺的大哭声。他循着哭声望去,看到太平间出口那边一个男人对着一口棺材大哭。庄仲走近了看了看,是昨天和他坐在长凳说话的那个中年人,今天是他父亲出殡的日子。那个男人穿着丧服跪伏在那个棺材前大哭着,旁边有的人劝,也有的人一反平时出殡的常态,在那里破口大骂。
“老爷子活着的时候**干什么去了!”骂得最凶的人骂道,“我看老爷子就是你活活气死的!”
“行了,人都没了,说这些还他妈有什么用!”另一个人人拦住他,“不想让老爷子好走了是吗!”
听了这些话,骂人的那些人也不作声了,和其他人一起默默地看着那个男人哭。那个男人哭得很惨,声音也传得很远,引得附近不少人驻足观看。
纸钱被冬日的寒风吹拂了起来,在空中飘了一圈又一圈,伴着那个男人的哭声,纸钱已并不是寄予人们对死者哀悼的物件了,此时此刻,它们倒成了悲凉的代名词,每一张都仿佛是一个人心中已发掘或是被埋藏的阴暗,它们敲击着,敲击着庄仲的心,敲击着那些在这个冬日里失意的人们的心,让人们不得不想起各自心里面那些无法被抹去的痛苦的回忆。
就这样,庄仲带着一袋子的感伤回到了学校。学校里面的广播正在放姜育恒的《再回首》。庄仲不禁冷笑了一下,他现在巴不得不再回首,忘掉过去,以一张白纸的心去面对新的生活——但是,这些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
庄仲走到了学校的湖边,这是他最喜欢来的地方,他喜欢这里春夏秋冬景色的变化,喜欢看湖水激荡、平静或是现在的死寂,喜欢看叶子凋零在湖里,也喜欢看树枝上泛起的点点绿色。他还喜欢看来这里读书的人,来这里哭泣的人,和哥们儿来这里互倒苦水的人,还有和恋人来这里互诉衷肠的人——这些都为他冰冷的心灵吹起一股和暖的风。
他在这里停驻了一会儿,就又径直地向前走了。穿过两个路口,一排六层高的小楼浮现了出来,他的宿舍在第三层最靠西的一间。
打开宿舍门,一股刺鼻的气息袭了过来,而且夹杂着一股更特别的味道。虽然说庄仲也已经习惯了,但是每次出门回来时还是不能立刻接受。宿舍里面的环境已经不能用脏乱差三个字来形容了,换句话说,这里简直不是平常人能忍受的地方,也就是他们这些久经身体考验和心理防线构筑的“强人”才能勉强适应。其实刚入学的时候宿舍四个人还是很讲究卫生的,特别是四个人里面还有个每天都要擦两到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