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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嗯”了一下,心里不是不失落的。至少,我还没学会迅速将自己投入工作状态。虽然“一个人上了场就得像个球员”这个道理浅显易懂,但我毕竟还有待磨练。
幸好丽莎和Miss李及时出现,让我重新展现了欢颜。
她们告诉我Sam的新专集又出来了。这次我要在香港买原版带。
路过蜻蜓5(1)
5.一个完全没有过性体验的女孩,对占有的全部理解,也就是能够与他共饮一杯茶,唱同一首歌。更进一步,也不过是喜欢着他的喜欢,享受着他的享受。他快乐,所以我快乐。
走在傍晚7点的香港,我恍惚似来到另一世界。
这就是Sam出生并长大的城市?这就是我向往了很久的黄金都会?也只有初入社会、情感史近乎空白的女孩,会如此毫无后顾之忧地勇往直前。许多年以后我告诉自己,人一辈子只能爱一次,往后的,不过是恋爱惯性而已,所以才会索取更多身外之物。同时每迈一步还要数次回首,患得患失。
现在的我,对Sam,已经不单单是歌迷对歌星的一种仰慕了。在我所领导的歌迷会里,甚至听见过某女歌迷痴痴地用渴望的眼神叹息:“不知道和他做爱,是不是也如歌、如音乐一般让人如痴如醉呢……”
和他做爱?我没想过,一个完全没有过性体验的女孩,对占有的全部理解,也就是能够与他共饮一杯茶,唱同一首歌。更进一步,也不过是喜欢着他的喜欢,享受着他的享受。他快乐,所以我快乐。
多么简单且美好的向往。我几乎要开始在自己的白日梦里飘飘然了。
但我毕竟还是一名娱乐记者,职业素质提醒我不能忘记自己来香港的真正目的。所以一到下榻的宾馆,我匆匆洗了个澡,然后就翻开笔记本开始到处联络。接着在一神秘男子的帮助下,奔赴某唱片公司总部……
之所以叫他为神秘男子,是因为他出现得十分意外。那天门铃响起,开门,看见一个身着笔挺西装,雪白衬衫的年轻男子彬彬有礼地站在门外,十分客气地说:“请问朱嘉华小姐是否住在这里?”
我点头。他继续说:“受你的朋友委托,听说你需要采访某人的一手资料,特别前来襄助。”他看着我的眼睛。我也看清楚他的面容,十分清秀,可以用漂亮两字来形容。
他也是英俊的男人,桃花一样的眼神诡异奇妙,皮肤略带苍白,穿得很休闲却很干净大方。
我在想,是否香港男子都有着如此懂得风情与细腻的眼神;还是我的眼光已经被梦想与渴望笼罩得看花是花,看草亦是花了?
“请问先生贵姓,是受哪位朋友委托?”我请他入屋就座,顺便匆匆收拾起散乱的行李和换洗下的衣服。
他笑了一下:“你这个朋友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保密。朱小姐,我也是受雇于人,所以要遵守职场规则而已。我只能告诉你我姓赵,中文名字是彦青,你可以叫我Steven。”
赵彦青。真是好名字。我在心里赞叹。掏出名片,拱手递过。
他接过,看了半天,并不住地微笑点头,最后细心收起来,说:“不知道朱小姐是否准备妥当,车就在楼下候着,我们必须争分夺秒。”
我说好,虽然心中还有疑惑,但也顾不上许多,拿上必需品,就跟随他而去。
Steven果然雷厉风行,一路为我排解各种障碍。他是司机,那车据说是他公司里的。
在香港的这次采访,我也算领教了当地娱记的敬业和专业精神,来自大陆的我,根本及不上他们的一半辛苦与灵活,虽然也算是主编器重的人物,但平时工作过于拘谨和古板,每次采访,即使是采访非名人,也万分惧怕丢了对方一字半句的金玉良言,至于明星来内地接受群体采访,我都是老老实实地拿着提纲一条条地核对记录。这次不但参加并体验了香港记者的互动群访,还有机会跟随电视媒体的现场访问,对我来讲,真是惊心动魄的一场不寻常的工作体验。
香港记者提的问题里,总设置了无数陷阱。让一直小心翼翼端着采访提纲的我,不得不佩服他们临场发挥的高超技巧与狡猾本色。Steven一直在边上替瞠目结舌的、不小心就转不过弯来的我发问,或者迅速且准确地获得我要的意思,然后用他的方式发出问题,让对方瘁不及防地“招供”出答案来。
这一晚的采访十分成功,连林编在午夜12点前收到我的文字后,都忍不住在电话里多多表扬了几句。
我浑身冷汗已经渗透后背。摸一摸天灵盖,都是凉的。
“谢谢你Steven,也谢谢你背后的高人,我相信他真的是我朋友了。”最后告别的时候,我真心向他表示谢意。
Steven却说:“你何必客气呢,其实我也没帮上你什么忙。只是早就知道你们来自内地的娱记都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狗仔,说穿了也不过是明星后面的跟屁虫而已。我以前认识一个北京男娱记,把自己和明星的关系搞得跟他家人似的,并且不断利用版面为他们发稿,当然发的是宣传稿,全是好话。可是愚昧的歌迷影迷却乐意被这种宣传稿,经过电脑修饰美化的大量照片唬得心花怒放。因为是他们的偶像啊!”
他说完,顺便给了我他的手提电话号码:“需要我的时候,可以随时致电我。”
我想起了什么,支吾了一下说:“我总觉得,今天的采访让我觉得,你们太厉害了,特别是到最后,全是围着明星的隐私来炮轰……要在我们那里,除非有十足把握或者找到合适的关节,可不敢随便问,不然明星或者经纪人生气事小,万一不让我们发稿子就惨了。”
Steven听完,就笑:“其实,你今天看见的,不过是一般的集体采访而已。出场的也都是各种报纸杂志的正规记者。要是真正的狗仔出现,你会觉得那些记者还算高风亮节呢。”
路过蜻蜓5(2)
我表示不明白。在我一贯的思维里,香港的狗仔和娱记,其实根本没分别。
他没有被我这样天真的提问惹笑,相反很认真地回答:“在你们内地,很讲究做记者的职业道德对不对?发东西要尽量发正面的,让明星给老百姓做个好的示范和积极的形象。越是有名的人物,越要保护他们的隐私,是不是?”
我点点头:“没错,不然他们如何获得众多歌迷影迷的拥戴爱护?以身作则这个道理是很浅显的。”
他也点点头:“你这样理解也没错,但在我们这里,如果你作为一个记者,有这样的想法,那你顶多算个小记者。而狗仔,也就是所谓的‘大记者’,就是是专门挖人隐私的,如果搞不到某大人物的隐私和八卦,就发不出独家的头版头条;你也知道,一个记者如果出不了独家,要么该丢饭碗了,要么就继续在基层混着吧。”
我说:“难道光明磊落的东西就是不好的不商业的吗?”
“当然不是那么绝对,但是这世界不是纯粹的,有黑就有白,太平盛世也不是装出来的。既然明星除了娱乐大家之外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起到积极的、正面的示范作用,那么他们更应该真实地展示出自己的另一面。没办法,当名人就是这样,你很难有自我。我说得直接点,如果没有狗仔队,娱乐界将更加乌烟瘴气……”
我似懂非懂地:“看来狗仔队虽然人人痛恶,但他们也有积极的作用了?”
他点点头:“你理解得没错,不过狗仔也不一定就是记者,民间也有自发的狗仔队,他们专门爱找寻大人物的问题和隐私。”
可是我还有疑问:“即使如此,我还是觉得不太能理解,你所说的狗仔的优点,包括他们存在的必要性。”
他看了我半天,终于说:“没关系,慢慢地你会找到答案的。”
那天晚上我没有睡好,除了发稿带来的亢奋外,还有一些空荡荡的情绪在内心飘摇。
他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这些我以前闻所未闻的东西?他好看的眼睛,荡漾的神情,如回忆一般地浮现在我思绪里。我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他自己也是一名娱记。
但是他和Sam,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男人。
丽莎听说了此事,她表示惊诧:“嘉华妹妹,相信我,绝对不是我委托的人。也不是Miss李的作风,她从不会鬼鬼祟祟地办事。我以为你采访如此顺利,是因为Sam的照应。”
我们都愣住了,面面相觑。电光石火间,我突然问:“难道他是Sam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