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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你多大?”
“那时我才读中学三年级,每天早上已经有女同学等在家门口了。我去爸爸最喜欢的阿姨家时,是很随便的,完全当成了自己的家,那阿姨也特别喜欢我,于是我的钱包从来没有瘪下去的机会。阿姨不会做饭,但是会把自己打理得跟我妈的菜肴一样香喷喷。洗澡的时候浴缸里还要放牛奶,洗完澡后还要在身上抹各种油。阿姨说是我爸喜欢。其实我知道还有别的男人也喜欢。我爸对于她,其实是个ATM 取款机,她在外头,还有个小白脸。但是我从来不跟我爸爸说,就像我自觉地为爸爸在妈妈跟前保密一样。”
“Steven,你真可爱。”
“阿姨有时会送我香水,我就拿去送我的女同学。看她们捧着从法国带来的原装香水笑得身体都要倒到我怀里去的时候,我却想呕吐。但人小的时候是没有自尊心的,我三天两头会往阿姨家跑,因为她那里有各种国外带来的玩意,其实全不是我爸爸买给她的。有的时候她的侄女也会来……”
“谁?”
“一个很媚人却很自以为是的女孩子,看见我会双目放光,然后不停地从我左边坐到右边,再从右边坐到左边。没事就和我猫腻。据说在她就读的某大学里,她好歹也算是个校花,而且我亲眼看见她因为一品行算不错的男生因为对她的死缠烂打而被她一记耳光而掴过去,于是她一度被封为系里的冰美人。冰清玉洁似的。”
“她喜欢你?”
“你听我说,有天夜里我在阿姨家睡到半夜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人在抚摩我,而且就快接近关键部位。惊醒过来,才看清楚是她,只穿着乳罩就爬到我身上来。”
“……后来呢?”
“没有后来,过了两年,我17岁了,渐渐地再也不去阿姨家了。我害怕看到那侄女的眼睛,狐媚的,但是没有任何让我感动和温暖的因子。也就是那时,我开始担心自己的未来,我一天一天问,为什么我爸我爷爷我小叔叔我哥哥都要接受相同的命运?身为赵家的男孩子,真的只有如此‘博爱’才能被认为有本事有前途的吗?”
他说到这里,闭上眼睛,仰面靠在椅背上,嘴里叼着烟,喷出一朵朵漂亮的烟圈。当时的这个长着桃花眼长睫毛高鼻梁身体曲线跟运动员一般的男孩子,已经不再适合留在那个家里了,他的父亲,其实是麻木不仁的爱上一晌贪欢的弱者,若是这男孩子有一天带了唯一的心爱的相貌平平但是心地可爱的女孩回家说决定对她负责,他肯定会觉得抬不起头来,然后暴跳如雷地要儿子立刻提出分手,以后出国找个金发碧眼的洋妞,或者是家境显赫的社会名媛。如果这男孩子不小心被那侄女弄醉了然后受她迷奸了,只要他不想和她干第二次他父亲会二话不说摸出一笔钱来哄着阿姨把侄女给打发了。然后侄女会哭着说她一个礼拜没来例假了然后一头倒在床上装死了。父亲则前前后后地讨好阿姨,说他儿子是不懂事不知道晚上该睡在哪里,回了头跟教育儿子说,给她个耳光叫她死远点,那么小的年纪就学会一套对付男人的手段了,那手段对别的男人也许有用,但是对赵家的男子,简直是黔驴技穷。等到了小姑娘那里,他发现那女孩的眼睛微微睁开一缝,里面有幸灾乐祸的表情。等到他一转身,她又开始哭着要拿头撞墙了。
“当时真的是,呆不下去了。”他说。
“所以你走了。”
“是的,我走了,你别说我不争气,只要能够专一地爱唯一的女孩,随便过什么样的生活都可以。我不会去爱天下女子,我甚至会去伤害她们,在她们主动投怀送抱的时候一个巴掌送上去,只要我身边的女孩能够感到幸福,我会把她当作宝贝和心肝。哪怕她有一副魔鬼的面孔和矮胖的身材,只要她是我喜欢的女孩。”
他的眼泪滴落在自己的手背上,他伸出手去,覆盖在我的手背上。这一次,我没有缩回手去。
“出走的那个凌晨月黑风高,未见追兵,这世界多奇怪。有人为追求女人付出代价。 有人为逃避女人而付出代价,我常常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爱。我沉迷文字,他们斥我没出息, 我想理个小平头,他们迫我学刘德华,我想飞,飞得高而远,他们又说我会摔毁了容,但是, 我一定要离开,和他们在相反的方向上。只要能成为我自己,什么都可以……”
秋天渐渐就要过去了。
路过蜻蜓25(5)
Sam曾经说过要安排一下,让我等,却就此杳无音信。除了报纸上偶尔读到他最近出席了什么活动,说了什么话。但这些,统统都和我没有关系。
方冰曾经不断地提醒我说梦可以醒了。这么多年来,这个梦已经过于耀眼,让我已经看不见这个世界上还有别的优秀男人存在。也幸好,梦醒了,但是它留下了痕迹,那就是我日间隆起的肚子。
相比许多依然在苦苦仰望他的Fans,我已经得到太多,也看见太多,代价总是必须的,可是我必须知足。一如她说的:“蜻蜓,你不可以永远去爱一张虚幻的海报,永远陷入一首流行歌曲里无法自拔。”
她现实起来的时候也会说:“按照我的经验,这个男人,大抵就这样算了。如果说你们以后还会再见的话,多半是为了孩子的赡养费一起站在法庭上。但即使如此,他也不会真人露相。他的律师他的助手他的经纪人,会是你见得最多的人。如果你愿意就这样结束了,带着孩子,重新寻找另一种生活,所有的过去当然不用去抹杀,毕竟也是美丽的,但放在心底就足够了。也许,这段梦,还可以惟美地华丽下去……”
她说得对。
这些年来身在娱乐圈里,人已经很容易变得清醒,但是身在爱情里,人也很容易变得迷糊。但无论哪一种,都足以让人成长。
这个夜里我没有回家,我带他去了Sam的那间小屋。那里“废弃”了一段时间。在那张同样的床上,我任由他解开我衣衫上的最后一颗纽扣。
他年轻的身躯,耀眼而出的是方刚的气魄,我诧异于他身上那与Sam完全不同的光彩。很温柔,很真挚,但又迫切而惶恐。在他身下,我变成一个纯粹弱小的女子。因为是那样地深爱,他施尽浑身解数,在保护胎儿安全的同时,令我一样愉悦,让一朵又一朵的花,在我的身体里,烂漫开来。
他呻吟着,陶醉着,轻轻用舌头触着纠缠着我的耳朵,呼吸的气息弄得我痒痒的。
“我爱你,嫁给我吧。”他说。
“嗯……”我呢喃着,沉沉睡去。
梦里我十月怀胎,生下一个男孩,他瞬间就会走路,叫妈妈。他拉着我的手,另一只手牵着Steven,我还不能够确定自己是不是爱他,可是我们彼此对望,内心十分温馨塌实。
孩子越长越大,小的时候眉眼酷似Sam,但是转眼,他越来越像Steven。我惶恐,好似失去什么。可是孩子对我说:“我永远记得,我的爸爸是谁。”他小小的手伸出去,墙上他从未谋面的亲身父亲。桀骜的,英俊的,深情的。
我一身冷汗,立刻醒来,孩子还在肚子里,身边的人是Steven,他的睡相幼稚如孩童,一只手握着我的,沉沉睡着。他睡得很投入,好像多年以来的奔走与渴求,都在这一次统统归于宁静。
我小心抽出自己的手,穿上衣衫,下楼去买吃的。
我甚至没有刷牙洗脸。我想就是一会的事情。
Steven还睡着,浅浅的笑容挂在他的嘴角。
我拿着手机和钱包钥匙就出去了。在附近的面包房和小吃店,我买了一些面包,还有热的生煎馒头。当时我想,也许将来的日子,我就是这样每日每日地,给丈夫孩子带各种食物。而有一天,我或许也会爱上他吧,尽管我永远无法像他爱我那样去爱他。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却看见一辆黑色的宝马正好驶过来。
我想退让,车却停了下来。我看见阿翔和老刘一起从车里走出来。
“朱小姐,你还真的在这里,正好不用上去找你了。现在请你和我们走。”阿翔彬彬有礼地说。
“现在?马上?”一袋面包从臂间滑落到地上。
“是的,时间不够了,到了那里,什么都给你准备好了。”老刘说。
我下意识后退几步:“我们要去哪里?Sam怎么了?”
已经来不及等到回答,他们将我塞进了车里。
车渐渐远去,我回头看着那栋熟悉的建筑物渐渐落入尾尘,欲要叫停车留下,心里